黄 冠
(厦门大学 嘉庚学院,福建 漳州 363105)
提要:振兴东北战略自提出以来,党和国家从各个方面展开了对其实施路径的探索,但时至今日仍未有确定的答案。要探索东北振兴的可靠路径,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对东北问题的本质、现状和成因的认知,在此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地探讨实现其振兴的有效方案。笔者从历史角度厘清东北问题的实质,探讨其固有印象背后的真实演化脉络,通过比较对东北问题的真正成因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兴业态和产业经济的变化,指出东北地区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所独有的优势,进而提出普惠式社保方案,并论述其在助力东北振兴中的作用。
近年来,东北发展问题一再引起学界和公众的关注,当时对东北的印象是有着得天独厚的经济条件:共和国的工业摇篮;地处平原、资源丰富;物流发达并且有出海口岸;教育医疗设施完善等等。如今见诸报端的却是经济下滑、营商环境恶化、人口流失叠加、资本和产业外流,“东北振兴”计划也进展缓慢[1-2]。基于此,笔者试图通过解析以下几个相关问题,什么是东北振兴?为什么说东北发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倒退?东北振兴的困局是如何形成的?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该如何改善东北的营商环境?从而对东北政经和社会现状形成的历史脉络和实际情况进行解读,并通过比较研究,探讨东北现状形成的真正原因,进而结合新业态和产业经济的变化,依据东北地区社会政经特征,有针对性地设计和论证助力东北振兴的普惠式社保路径。
“东北振兴”战略规划,缘起于十几年前的“振兴东北”战略决策。“振兴东北”是继实施沿海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提出的,是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决策。改革开放之后,尽管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出现了波折,但是中央和各级政府均未停止过对其发展思路的探讨与规划。“振兴东北”战略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埋下的伏笔。尽管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于东北地区的发展规划及其在未来全国经济中的定位只是简短的表述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国家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但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政府对于东北发展的思路着眼点依旧是已有产业的调整和巩固,并初步形成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的设想。
2003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两次赴东北实地考察,表明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调整、改造和振兴的重视,并倡导走出加快振兴的新路子,“振兴东北”作为国家战略被首次提了出来,同时表明中央决策层已经意识到“振兴东北”将是一条与以往不同的新路。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这是“振兴东北”的第一份官方正式文件,明确了“振兴东北”战略的几大核心主题,即社会保障试点、增值税转型、豁免企业历史欠税、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的职能、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并将东北的发展定位为全国最重要的商品粮食生产基地、重要的林业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机械工业和医药工业基地。至此,“振兴东北”战略明确了实施的路径和目标定位,从中可以看出,在《若干意见》中的战略规划思路相比于十六大报告,在产业调整和巩固之外已经突出了对于改革的重视,其中既包括对于新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税负转型,也包括对于曾经的“单位化”社会的改革。
2003至2008年,国家层面在产业项目、财政支持、经济政策和制度改革等方面陆续向东北地区做了大量的倾斜。从中我们不难发现,“振兴东北”战略基本上遵循了优先巩固东北地区的优势和地方特色产业;在原有工业基础上推动技术革新;加大国债资金支持;对于重点行业优先进行税制改革;对技术附加值低的地域性行业进行补助;在国家层面的行业结构调整中向东北地区倾斜;对于有技术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行业提供税费方面的支持。从整个“振兴东北”的战略规划中,在国家层面上为东北提供了比较优厚的政策,试图通过“拉一把”的方式,激发东北传统老工业基地的创新能力,进而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
2009年,国务院在总结上一时期“振兴东北”战略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对“振兴东北”的内涵和布局做了调整。具体来说,包括9个方面28项建议: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于“振兴东北”战略的实施重点已经从调整和巩固全面转向了革新,且这种革新是同时涉及产业结构、生产技术和社会民生,乃至环保和区域整合的各个方面。
与上述意见和规划相呼应和配套,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明确将工作的重点聚焦在,一是保障和巩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现代农业,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二是完善和优化现代产业体系;三是以增强创新能力为导向,优化区域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四是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五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六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与治理;七是增加就业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八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举,以建设成为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为目标推动体制改革。在国家层面首次将“振兴东北”战略表述为“东北振兴”,归纳的8项工作重点从国家层面上将东北的发展从巩固和提升,进一步转向了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开始强调包括制度、技术和产业等方面的全方位的创新,在财税资源和政策倾斜减少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东北地区自身的创新发展能力。
2015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至此,“振兴东北”战略从经济实施层面提升到了区域发展战略。开始将东北地区的产业发展同全国整体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挂钩,重视其对于提高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作用,并将东北的发展嵌入国际层面的战略布局之中。首次明确了用10年时间实现东北全面振兴,并明确将振兴后的东北定位为全国重要经济支撑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至此,对于东北的战略规划,已经从依托国家给予的倾斜和优待政策来巩固和提高的“振兴东北”,转变为在战略规划实现后起支撑乃至引领国家产业升级的“东北振兴”。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赴东北考察,并主持召开了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明确提出新时代“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总书记此次讲话可概括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开放合作高地;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与国家重大战略对接,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更加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对“东北振兴”战略规划形成过程的回顾,我们明确了“东北振兴”到底想要做什么,但却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即尽管国家层面在不断地调整和升级发展东北的战略规划理念,并为此投入了大量资源和政策支持,为什么在经济和社会层面对于东北发展的认知却未能实现政策预期?甚至东北地区的发展在经济表现上还出现了持续倒退?这就需要我们更进一步对于东北困局的形成及其成因进行探究。
要解决东北问题,首先需要认识真正的东北,这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所谓“去伪”,就是要剥去长期以来贴在东北头上的标签,比如,“资源丰富”“物产丰饶”,又如,习惯性地将东北营商环境问题归咎于东北地区居民性格特质的错误认知。而“存真”则需要一方面拆解东北所谓“资源诅咒”的真相;另一方面要探究东北营商环境问题的成因。
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资源和环境序列的统计数据,在东北地区,除了黑龙江的石油和森林以及辽宁的铁矿和菱镁,其他自然资源储量均未显著高于全国其他地区,但每年的废气废水排量却居高不下。面对着这样的资源储量和环境现状,为何公众却形成了东北资源丰富的印象呢?通过梳理东北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东北所谓的“资源丰富”实际上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形成的印象。东北曾被称为“关外”“北大荒”,它是如何逆转为“北大仓”呢?
从清朝起,日本倾举国之力大肆开发掠夺东北,加之作为列强的俄国的介入,使东北成为日俄两国资本的争夺资源聚集之地。加之中原动荡,社会分化严重,大量挣扎在生存线上的民众把目光投向了地广人稀、开发不足的东北,进而形成了一次又一次“闯关东”的逃荒潮。当时,东北一方面由于人口较少,人均资源要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另一方面由于日俄资本的富集,实现了现代化发展的契机。由于大量涌入的“逃荒者”和“殖民者”极大地冲击了当时东北固有的社会形态和秩序,进而使得东北先于全国多数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迈过了现代化的门槛[3]。
20世纪50年代,苏联援建的150多个项目中,有近80%就近落地东北,中央政府也配合苏联调配全国的各种资源支持东北的工业化建设。于是刚刚经历了日殖特色现代化训练的东北人又一次被苏联和中央政府裹挟着卷入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热潮中。东北成了当时全中国工业人口比重和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4]。因此,东北乃至全国人民逐步形成了东北资源富足的印象。实际上这些所谓的资源,包括所谓东北人在内,并没有多少是东北原生的资源,真正给东北带来发展契机的实际上是特定历史时期由东北所处的地缘所致!可以说东北发展的趋势和主导从始至终都不是由东北自己掌控的。
从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的发展到改革开放后的东北,首先感受到的不是发展机遇,而是随着国家资源配置导向的转变,东北从资源流入地变成资源流出地所引发的苏式“资源投入型增长模式”的难以为继。在国家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下,东北地区因前期的“资源投入型增长模式”相比其他东部地区发展更为充分,直接造成其转型的成本也显著高于其他东部沿海地区[5]。于是,在东部地区开始转型并在国内竞争中展示出竞争优势时,东北地区一方面承担着相对更高的转型成本;另一方面又失去了其曾经占有的国内市场,这样东北就更加难以凭借自身从其他地区吸取资源以维持和推动其“资源投入型增长模式”转型,从而陷入恶性循环。
加之,在东北转型的起始阶段,我国尚未进行“分税制”改革,此时的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调配资源能力相对较低,无法为东北地区提供负担转型成本所需的资源。由此,相比快速转型发展的东部地区,东北就显得止步不前,随后展开的国企改革造成的“下岗潮”则进一步打破了东北旧有的发展轨迹[6]。
通过上述分析,对于东北来说,所谓“资源陷阱”并非恰当的解释,而东北的落后也只是相对性的,倒是所谓的倒退无非只是自怨自艾的伪命题而已。
如今所说的“东北人”其实和最原生的东北人关系并不大,其主要构成是新中国成立前陆续而来的“闯关东”移民和新中国成立后为支援东北工业化从各地动员来的“工业移民”。即如今的东北社会并非从一个原生的乡土社会发育而来,而是一个由经受过日殖驯化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制度训练的人群混合而成的人为雕琢出的社会。这样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当今的东北社会有显著的层级制的官本位倾向,因为东北社会本来就是被高度层级制的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共同培育和驯化出来的。
分析了东北社会特点的成因后,我们再来看东部发达地区如今的社会环境是如何形成的,以改革开放最成功的深圳为例,改革前的“小渔村”是一个规模很小的社群,但即使是这样的小社群,在中央政府和外来资本强力介入的情况下,其营商环境的改善依旧在社会现代化早期举步维艰。直到大量的外来人口持续涌入后,旧社群的影响才逐步退出社会主流,政府制定的正式法规制度体系才开始逐步被有效地推行起来。直到外来人口成为深圳的主体人群之后,深圳才成了如今制度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经济特区”[7]。
对于主张“东北营商环境问题源于东北地方人群性格偏好”的论调的最好反例就是2018年发生在营商环境较好的上海的“携程幼儿园事件”[8]。从中不难发现,只要存在制度漏洞,公权力执掌者的寻租倾向是普遍存在的。与之相比,东北的营商环境显得更为恶劣是因为,在上海公权力是通过制度漏洞寻租,而东北的情况是地方公权力无视正式制度、甚至有意通过制度设计进行寻租。这就需要探讨为什么上海和深圳的正式制度能够有效地正常运行,而东北的正式制度执行中却出现扭曲?
抛开东北地方人群性格偏好这种高度特殊化的原因,东北、上海和深圳之间最一般性的差别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海和深圳均是人口流动频繁且外来人口流入规模较大的地区,而东北则几乎是单向度的人口流出,其历年的流出人口维持在40万~50万之间。
在持续性大规模人口流动的地区,当其本地原生人口规模不够庞大时,在整个社会层面难以形成彼此熟识并普遍遵守的非正式规则,则法定的、公开的正式规则较普遍地执行和遵守。但是,最为遗憾的就是东北一方面存在大量的人口净流出;另一方面又缺乏跨地区的、活跃的人口流动,如今的东北各地其实均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熟人社会,而这就是东北问题在社会结构层面的症结所在,也是其独有的社会特征,并表现为如今广为诟病的营商环境。
除东北的社会特征之外,东北在经济层面也有其独特性。一方面,东北是一个各方面发展都极不充分的地方,当地经济增长点较多,东北各行业均存在获取超额收益(即“租金”)的机会,从而在当地形成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在东北经营的企业,经过早期建立在“租金”基础上的快速增长后,要进一步扩张时就会遇到营商环境的“天花板”,增长难免出现问题。在东北企业早期想要勤劳致富是可能的,但是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却面临困难,这就促使许多在东北掘到“第一桶金”的企业举家撤离东北,到营商环境更为优越的地区谋求更大的发展。基于分行业公私营单位人均收入数据,利用洛仑兹曲线对于东北三省在近3年间的收入基尼系数的估算,会发现三省之间虽有差异,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整体保持在0.38~0.46间,除吉林外均高于基于同样数据和算法的全国收入基尼系数。并且也应看到,在东北地区除个别行业外,绝大多数行业的公营单位的职工平均收入均显著高于私营单位。这意味着,一方面,东北社会收入差距相对较大,阶层分化严重,加剧人口流失,使得“熟人社会”进一步固化;另一方面,公营单位依旧主导东北经济运转,政府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仍具有绝对的影响力。同时,东北三省内部存在显著的区域发展不平衡,这也为东北地区内的人口流动提供了潜在可能(见图1)。
图1 东三省及全国公私营单位职工收入基尼系数
在认识到了东北的过往和现状的特殊性,以及东北发展中既面临独有的问题,通过分析,东北既具有其特殊性又具有发展潜力,且政府一直在东北的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一事实,才使得国家在新世纪以来对东北的发展倾注了极大的关切,也使得由政府主导,推行从基础层面切入的东北地区政经和社会改革成为可能。要改变东北的经济社会环境,在短期内,既不能从东北以外引入大量移民又难以无限度向东北倾斜资源的情况下,唯有立足东北经济社会现状,结合时代特征,把握产业发展和新兴经济模式,发掘新时期东北经济社会的相对优势。在笔者提出助力东北振兴所设计可行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先对新业态和产业经济变化条件下,东北地区社会经济层面的优势做出分析。
自人类进入信息化时代以来,经济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彼此之间的依存度和联系愈发紧密的同时,现代经济模式也愈发依托一国或地区的社会发展,如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商贸、共享经济和虚拟货币等,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经济的整体升级越来越建立在社会整体发展水平上升的基础之上,任何一家企业的成功都不再单纯地依靠单一企业掌控资源,大量未计价的社会资源被企业无偿使用。如以Uber和Airbnb为代表的共享交通和共享居住服务模式中,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是该模式成行的必需条件,但是Uber和Airbnb公司并未对这种高度安定的社会环境支付任何成本。甚至在虚拟货币这一新兴业态中,从业者为获取虚拟货币而给公共电网造成的巨大供电压力都是由当地居民无偿均摊的。更不要说互联网商贸实际上是建立在社会成员自行购买电子终端,并为学习使用这些网络技术支付相应成本的基础之上。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东北地区当前主要的经济社会特征,既有的高度社会化的民众、优秀的组织化和良好的制度服从性,都十分契合新经济业态运营对于高度人群社会化的需要;相对稳定的社会阶层分化,使得社会稳定程度较高,有良好的社会互信,契合新兴经济业态发展对安定社会基础环境的需求;东北地区民众受过良好的制度训练,有依存社会的传统,其私人生活同社会一体化的程度较高,既有从社会中获取生存资源的预期,又有财富具有社会性的认知,契合新经济业态达成财富均衡分配所需的社会训练;东北地区政府公信力较高,有利于大规模的社会化政治经济改造,这即契合新经济业态稳定运营所需的政府监管,也契合新经济业态推广所需的政府公信力;东北地区内部区域发展不平衡,存在区域内人口流动的潜力,这意味着一旦形成良性循环,东北的制度有效性、规范性和现代化程度将显著提高;此外,东北地区早期发展较充分,基础设施和行业布局完备,提供了新兴经济业态发展所需的社会经济基础,且东北政府完全有能力为便利新经济业态发展打造服务型政府。
通过分析还发现,东北辉煌过往的形成实际上是时代的产物,而东北如今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也多是时代的产物。要解决东北问题,既要抓住东北地区现有的行业发展机会,也要解决东北地区亟待解决的各种社会问题,其中最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缩小收入差距”。这一问题的解决既能使阶层分化缩小、扩大消费潜力,也能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从而吸引人口流入,进而带动产业和资本回流,更为重要的是会带来社会环境的改善和进步,以更加契合新业态及经济发展的需要,最终实现“东北振兴”。在已有的为实现“东北振兴”而颁布的政策规划从各方面尝试之后,目前最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的政策手段就是在收入再分配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社会保障,也正是笔者提出以普惠式基础社会保障建设助力东北振兴的根本原因。
现代普惠式社会保障兴起于二战结束后的欧洲重建时期,尤以北欧国家在“普惠主义”指引下提出的以“社会服务性福利国家”来替代仅仅“提供社会保险的国家”为最广为接收的范例[9]。具体到如何在理论层面对于普惠式社会保障进行界定,Sainbury提出了6条标准:一是囊括社会保障服务的公共体系;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向全社会提供统一服务;三是服务对象是全体公民,其经济状况、性别和民族等身份背景不会成为提供服务的参照;四是法律保障公民获得社会保障准入机会;五是免费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六是社保服务真正覆盖了大多数人的需要[10]。上述标准可以被概述为用制度化手段无偿满足任何具有公民身份的社会成员的具有一般性的社保需要。从中不难看出,界定普惠式社会保障的核心是:无须资格审查的免费社会保障。这意味着普惠式社会保障是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的一种形式,与以缴费额度、投资计划和社会贡献等为收益评定标准的社会保险项目不同,这是一种以公民身份为基准的均一性的社会财富分配。
笔者提出的普惠式社会保障助力东北振兴解决方案并非要打破我国现有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而是要在现有社保体系中,加大对于降低人民生活风险和提高发展可能有重要作用的社会福利部门的建设,进而充实和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再分配”功能。这样就可以在保证有条件的社会成员依旧享有更为丰厚的社会保险收益的情况下,为所有东北地区居民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服务,从而重现北欧等发达国家的普惠式社会保障所达成的缩小贫富差距、增加社会需求、助推产业升级和营造创业创新友善型社会等发展成就[11]。在明确普惠式社会保障的界定和多层次社保体系的关系,以及其有能力发挥的社会功效后,结合前述对于东北发展历程和现状特点及其成因的分析,并考虑到新业态及产业经济变化的特征,我们可以论证普适性社保方案对于助力东北振兴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一方面,东北地区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先也是最深入地实现了社会化的区域,高度稳定的东北主体居民接受了良好的社会化训练,并养成了信任和依靠社会并遵循社会秩序的习惯。在这样的情况下,普惠式社会保障可以全面提升东北地区的社会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东北居民对社会的信任度,从而提高区域内人口流动的活跃度,弱化熟人社会,强化正式制度效能,营造有利于民众创业创新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新业态和产业经济的变化既带动了经济的社会化,又极大地提升了经济运行对于良好社会发展状态的依赖,通过普惠式社会保障的推行将社会化企业以税收形式补偿的其免费使用的社会资源和造成的社会成本,反哺给全体社会成员,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推动社会良性发展,提升东北地区的吸引力,营造区域性的新业态发展中心,并助推新业态的升级和扩张,进而带来整个东北地区产业形态的转变和升级,实现“东北振兴”。
具体到普惠式基础社保建设方案设计,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构建互助式社会化养老体系。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最为有效的东北地区,既有社会化养老的实际需求,也有推行社会化养老所需的民众训练,尤为重要的是,以“时间银行”、退休老人互助社区等形式展开的互助式社会化养老,十分契合新兴经济业态及产业变化所贯彻的激活经济体中的“沉默资源”,提高整个经济体的资源利用率。此外,随着新经济业态的兴起,经济发展和运行越来越依赖于社会,退出劳动的标准将愈发模糊,这客观上也需要我们将老龄社会成员的定位逐步从社会负担转为社会资源,在老龄社会成员将长期参与社会化经济运营的前提下,以老龄成员间互助并结合社会支援的养老模式,将是契合东北经济体系革新发展需要的途径。
第二,构建保健型全覆盖基础医疗保障,统合生育保险,构建劳动力再生友好型社会。通过引导转变民众乃至对医保制度使用方式的认知,将医疗保障在基础层面回归现代医疗保障的设计初衷,防微杜渐,通过引入包括筛查制度在内的定期保健检查,保证多数病症在早期即得到控制和治疗,定期从而提高社会整体健康水平。将生育保险完全纳入医疗保险,真正认识到劳动力再生产是一项对于社群延续有益的公共行为,从根本上降低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这不但契合了新兴经济业态和产业变化对于健康劳动力和稳定更迭的健康社群的需求,而且会诞生大量新的经济业态。
第三,融合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形成有利于创业和再就业的基本生活保障系统。失业保险替代率较低一直是我国劳动者在择业、创业和再就业过程中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而最低生活保障相比失业保险的落差,则进一步加剧了劳动者再就业的迫切性。新业态的出现和产业变化在推动成本社会化,进一步强化生产社会化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化就业,传统的依靠雇主和雇员共担的失业保险系统在雇员和雇主身份不断同一化的现在,已难以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应对失业风险的保障。同时,相对较低的生活保障标准即不利于社会化新兴经济业态的发展,也不能充分补偿社会成员被无偿使用的社会资源,不利于社会公平兑现和良性经济循环的形成。唯有建立以公共税收为支撑的一体化的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系统,才能逐步形成契合经济不断社会化的发展,且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充分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
第四,工伤保险需要系统性升级,覆盖所有潜在的可能需要工伤保障的社会成员。经济社会化带来的就业社会化同样冲击着当前以雇佣为基础的工伤保险,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正在逐渐成为潜在的工伤事故的受害者,唯有建立普遍覆盖的基础工伤保障系统,才能在保障产业变化和便利经济社会化的同时,对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生产风险提供保障,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营造稳定的经济社会化发展友好型社会环境。
总之,尽管从当前东北的实际情况来看,为适应新经济业态发展和产业变化进而助力东北振兴所做的普惠式基础社会保障建设,将加大政府的财政压力,但是相比于短期的产业投资刺激,普惠式基础社会保障建设将助力长效的优良经济社会环境的营造。尤其是在此次新冠病毒疫情冲击之下,更需要坚定全社会对于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信心,普惠式基础社会保障建设既有利于避免东北地区社会经济秩序遭到根本性破坏,也有利于公共投资在整个经济体中的扩散,进而提升东北居民的消费积极性,在带动经济整体发展的同时,将更多的经济增长收益反哺到整个社会之中,从而适应经济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实现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东北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