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英庆
兰州市生态林业试验总场,甘肃 兰州 730085
林地资源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而且还是生态建设的基础,对于保护生态环境、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止或减轻旱涝、阻止风沙迁移等有极其重要的作用[1]。所以,林地的生态效益远远大于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确定了一系列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大了综合整治力度,逐步延缓了生态环境恶化的速度[2]。但是,部分地区的林地资源管理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因此,做好林地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已成为广泛关注的重要课题。
保护林地不仅是管护人员的责任,也是其他公民的责任。部分林区附近居民由于文化水平低,加之宣传不到位,使得环境保护意识差,依然存在偷伐林木、乱砍滥挖等破坏林地资源的现象。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基层管护人员年龄偏大,学历低,未经过专门培训,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不熟悉,因此不能实现依法护林。其次,一些管护人员缺乏系统的林业知识,对一些林业病虫害的发生洞察不到位,也不能够及时上报并防治,致使林木受病虫危害。再者,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也诞生了多种先进的协助林地资源管护的电子设备等,但由于管护人员知识水平低下,导致先进设备无法使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护效率。
在林地资源管理保护方面,只有投入充足的资金,才能良好开展工作。当前,由于我国不同地区间经济水平的差异,导致林地资源管护资金投入不足,致使一些基础建设不完善,工作人员待遇较低、生活保障不到位,所以不但影响了林地资源管护质量,也影响了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林地资源管护与生态林建设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在林地资源管护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管护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所执行的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当前我国林地资源管护依然主要依靠传统的人工管护方式,大多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没有被应用于林业管理部门,导致管护不严现象时有发生。
林地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之一,当前尤为重要的工作是培育、管理和保护好林地资源,不断完善林地资源管理保护制度。此外,要紧扣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和问责机制,加大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力度[3]。
针对林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法治和问责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应制定修改完善林地资源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推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组织林地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考核,做到管理人员个个懂法,从而实现依法护林。
利用报刊、网络、电视、手机信息、自媒体、制作宣传册、设置警示牌和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保护林地资源的法律法规,以及保护林地生态环境的措施和重要意义等,并加强森林资源法治文化建设,以便让周边群众提高林木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从而共同发挥保护林地资源和林区生态环境的作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并科学合理做好资金预算,保障林地资源管护工作顺利开展。首先,对于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地方,要加大预算积极建设;其次,应做好基层管护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保障其完全胜任林地管护工作;再者,适当提高管护人员的待遇,从而提高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质量优先”的原则,以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为出发点,全面提高绿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不断提升生态宜居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打造绿色屏障。林木资源生长周期长、易破坏、难恢复,因此管理保护好现有林木资源极其重要。积极构建林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生态安全、灾害风险评估、科学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突预案,努力将林地资源安全隐患消灭在初始阶段,做到防患于未然。
目前,我国林业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和关键的时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因此,要立足林木资源管理保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督、最严格的责任问责,提升林业法治化水平,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相关部门应强化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破坏林木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切实达到保护资源、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此外,还可以整合现有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执法部门,真正实现林业综合执法。同时,要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实行内外监督、上下监督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从而推动执法整体效能。
生态环境关系着每个公民的健康,林地资源保护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林区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林地资源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健全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政府主要负责人林业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此外,应建立完善林地资源管护政绩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林地资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