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廷瑶(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高校聘请的外国文教专家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语言类专家,主要从事外国语言教学;另一类为专业类外国文教专家,主要从事专业课程的教学或者研究。从聘期来划分,又可以分为短期外国专家(聘期少于半年)和长期外国专家(聘期在半年及以上的)。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作为高校对外开放的标志之一,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已经普遍存在于高校,几乎所有高校都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开展授课与合作研究项目。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渠道以及外国专家本身情况也在发生很多变化。从刚开始较为单一的教授语言的语言类专家,到现在讲授专业课的专业类专家与语言类专家并行;语言类专家趋向年轻化、长期型,专业类专家趋向短期型。目前语言类专家能够满足教学需求,而专业类专家缺乏,尤其是缺乏长期专业类专家,导致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专业教学的需要。如何提高高校专业类专家的授课量,增加专业类专家的聘请,是许多高校面临的问题。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工作经历,就如何解决高校外国文教专家中专业类专家的短缺问题,进行一个初步的探讨。
专业类专家一般来自高校教师或者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短期工作的较多。这是由于这类专家国外有工作单位,所以一般来中国进行短期教学或者访问研究,多半是利用假期时间来中国讲授一门课或者就某个课题来中国与中国专家进行合作研究,同时加强对中国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的了解。也有能长期在中国工作的专家,但有不少是退休或离职的教授。长期专家在华工作时间长,聘请费用高,除了支付工资,还要承担衣食住行医疗等生活费用,很多高校很难承担得起这样的费用。对很多高校来说,这类专家人数不多,但高校面临的现状却是:专业类专家需要的量越来越多,长期专家的聘请明显缺乏。
专业类专家短缺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专家自身的原因。专家自身时间受限,不可能长期放下本国工作在中国工作;二是高校很难有足够资金来支持专家的聘请费用。专家工资加上住宿以及各类补贴,一年几十上百万费用也是可能的,这对很多院校是不小的一笔费用,因此很难足额地聘请到教学科研需要的专家数量,只能满足最基本的需求。但是,随着专业数量的增加、学生要求的增多,以及学校国际化的各种评估数据的要求,专业类专家数量明显是不够的,必须增加专业类专家的聘请数量。如此一来,在资源量不变的情况下,经费问题就成了最突出的问题。教学需求与经费紧张的矛盾变得尤为突出,如何化解这一矛盾成了许多高校的难题。
针对教学需求与经费紧张这个主要矛盾,高校各显神通采取多种措施,对于经费吃紧的学校,一般采取短期专家聘请多,长期专家聘请少;资金比较雄厚的学校,则长期专家聘请多;但大多数学校聘请短期专家多。
值得推荐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开设本科生国际课程,很好地解决了聘请专业类专家授课问题,以相对少的经费支出办了大的事情。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际课程主要设在夏季学期,利用相对集中聘请外国专家进行全英文专业课程的讲授,同时也遴选校内具有出色专业素质、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教师讲授全英文专业课程。自2013年发展至今,学校在全球范围内广邀名校名师,为政法大学学生讲授国际课程,拓宽国际视野。同时,自2017年起学校遴选校内具有出色专业素质、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教师教授国际课程。2013至2019年,国际课程共有445人次国际教师和80人次校内教师共开设522门次国际课程。其中,国际教师来自全球27个国家或地区的几百所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著名实务机构等,涉及法学、经济学、文学、语言学、政治学、哲学、艺术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伦理学等数十个专业领域。校内共有33位教师获得国际课程开课资质。实践证明,国际课程的开设不仅在数量上很大程度满足了专业教学数量上需求,从质量上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至2019年,学校共邀请了数百名外国专家讲授了数百门次课程。这些专家大多来自世界知名大学的教授或者实务部门的专家。如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的校长Mircea Dumitru教授,美国密歇根大学的Howard Bromberg教授,瑞士苏黎世大学的Felix Dasser教授,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的Nicolas Nord 教授,德国明斯特大学的Reiner Schulze 教授,荷兰拉德堡德大学的AndréUdoJanssen教授,英国德蒙福特大学的Dennis J.Baker 教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的Miranda Stewart 教授等国际著名高校的著名教授学者。还包括了如斯里兰卡副总检察长A.A.P.Dilrukshi DiasWickramasinghe,美国前德州第九届行政司法地区高级法官Williams C.Dodson等法律实务界人士。这些专家学者的授课不仅大大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和国际视野,实现了本科生国际化培养的目标,而且加强了中外教师间的教学科研交流,拓宽了教师学生视野和合作范围,促进了学校科研教学的发展,促进了学校国际交流。
第一,大力推进国际课程。实践证明,开设国际课程尤其是夏季学期国际课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聘请专业类外国文教专授课的好办法。既不耽误外国专家在国外的事业,又能解决国内学生接受外国专家教学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学生现场聆听外国教师授课的途径一般就是出国学习交流。每年都有不少学生有机会出去学习一段时间。但是,相对庞大的学生基数,毕竟能出去的还是很少一部分人,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费用高。这就限制了参与人数。出国学习需要一大笔费用。即使获得奖学金减免学费或者免学费,也还是需要个人支付不小一笔费用。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免学费但一般不负担往返机票及生活费用,需要学生自理,这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尤其是留学地区为欧美发达国家;对家庭条件差的学生,更是负担不起。二是不免学费。这就是说,除了生活费用国际旅费外,学生还需要支付学费。国外学费一般按照学分收取,修2至3门课一般就是8至12个学分,费用因学校不同、专业不同1至2万美元不等,整体费用超出很多家庭承受范围。(2)有资助的项目数量有限。即使如上所说,家庭能够负担得起,提供资助和减免学费的项目数量毕竟不多,每个项目提供的名额也不多,往往是个位数。(3)从另一角度看,学校里家庭条件好的学生不是大多数。这就限制了大多数学生能够出国听外教课程的机会。(4)学校能够承担起费用,开设国际课程是可行的。学校根据财力做好预算,根据预算规模确立国际课程开展的规模。(5)学生外语水平受限,也是限制学生出国留学的因素之一。有的学生的外语水平不足以支撑专业课的学习,所以,不敢去国外学习,这个现象不是少数,而是多数情况。如果在校内上课,熟悉的教室、熟悉的同学,而且短学期可以只选一门课,这就大大增加了学生能够学下来的勇气和信心,有利于多数学生能够接受到外国教师教学的熏陶。
第二,加强校内教师开设国际课程的建设。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国际课程不仅包括外国专家讲授的课程,还包括校内教师用外语讲授的课程。
现在各高校都有很多教师有国外教育背景,语音能力和知识信息都能够用外语讲授专业课程。鼓励他们开设国际课程,是对聘请外专讲课的一种补充,同样可以达到让学生享受到国外教育的培养目的。
第三,加大中外教师间的科研合作。一是鼓励教师走出去,多结识外国同行;二是学校在对外谈合作的时候,多引进一些教师科研合作项目。这样做的目的是,双方教师可以各自申请本国(本校)的科研项目,增加双方来往的交流,拓展专家来华的时间,达到增加邀请专家授课的机会。
同样,国内教师也有更多机会去国外了解外国教学情况,比如聆听外国教授的课程,将国外先进的教学方式授课内容融入自己的教学中,完善自己的国际课程教学。
第四,多渠道争取资助。这是很重要的,学校还是要多给予资金资助,除了学校预算增加外,要多渠道争取校外社会的资助。鼓励院校争取社会支持资金,比如基金会、企业等机构。
第五,适当线上开课。由于疫情原因,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国际课程受到很大影响,很多专家不能来中国,线下授课不可能,但学期不能中断,课程不能中断、怎么办?学校采取线上授课,取得了不错效果。
从聘请到授课管理,积累了不少经验,疫情期间也一直没有间断国际课程教学。疫情相对稳定后,有些重要课程,重量级专家不能到现场授课的,不妨考虑聘请其线上授课。这不仅解决了专家来华问题,也缓解了学校的财政压力,不失为一种平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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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教专家是指应中国方面直接聘请,到中国的高等学校、各种培训班(中心)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机构担任教学或翻译、编辑工作的外籍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教学工作者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的学位或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和大学讲师以上的职称。担任外语教学者,须对本国语言和文学有较高的修养,有教授本国大学语言和文学三年以上的经验或教授本国高中语言和文学五年以上的经验,口齿清晰,语音、语调规范。担任其他学科的教师, 须具有较高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熟悉本专业的现代发展情况,在科学实验或实际工作方面富有经验。
(2)翻译、编辑工作者须具有多年从事新闻、编辑工作的经验,对本国语言和文学有较高的造诣或具有写作、翻译文学作品的经验。如母语不是英语者,必须能使用英文或中文。除上述条件外,应聘者还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和所在地区及工作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在其国内无未了的法律纠葛事项;本人及其来华家属身体健康。
高等学校是本科院校、专门学院和高职高专学校的统称,简称高校。高等学校主要分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中国大陆高等教育系统拥有双一流、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项目来推进高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