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与利用

2020-12-20 09:01:47李贵忠肖国江王贞娜辽宁金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品牌研究 2020年33期

文/李贵忠 肖国江 王贞娜(辽宁金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是节约土地的需要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有限空间资源,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城市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渐突出,增加了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难度和紧迫性。这个问题已经摆在人们的面前。城市要发展,土地资源有限,怎么办?

(一)城镇现状用地分析

城市化的进程表明,城市发展必然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开发土地资源,这其中包括滩地、丘地、沙土地,甚至良好的农耕地和菜地等,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到2001年末,我国设市城市已近670个,建成区面积已达2万平方公里;建制镇已达1.9万个,用地面积16万平方公里,两者合计面积已达1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1.9%。从有关的数据表明,改革开放21年来,城镇土地面积已从没有开发初期的7.5万平方公里扩大到2001年的18万平方公里。虽然城市面积在扩大,但是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用地一般还都比较紧张。城市建设用地,特别是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以及绿化用地还是偏低的。比如像特大城市天津的人均用地,中心区为76平方米,市区为79平方米,大城市抚顺为90平方米;中等城市盘锦为107平方米、辽阳市为108平方米。由于用地的紧张,使得城市结构的完善化和环境的提高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而最受影响的是人们的居住空间与合理的绿化面积被大大的侵占了。如辽阳市区内的住宅间距已为1:1.3,而且有些还要正楼出拐把厢楼,见缝插针建设使得小区内的绿地率降至20%以下。居民的活动空间受到极大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地区城市居民的环境质量都较差,某些城市是以牺牲环境质量来换取现代化的。

(二)城镇发展的趋势

我国加入WTO后,城镇建设必然要有一个大发展,以带动城市的工业化,最终是要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城市经济共同繁荣。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0%多一点,随着城市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未来20年我国的城市人口必然还要有一个大的增长。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已势在必行。所以城市人多地少的矛盾就显得日益突出,适时的增加城市的数量和城镇面积有限量的扩大是允许的。但无限量是不可取的。这里面的核心问题是土地的动态平衡问题和城市化的适度比例。不能盲目地追求城市化,而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三)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奇缺

(四)城镇建设中土地向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城市化的进展要求人们探索和开拓新的生存空间,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就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途径。城市建设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城镇发展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

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是抵御自然灾害的需要

我国是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其中地震灾害频频发生。资料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七级以上的地震就发生过30次。从国外的资料表明,地震灾害主要表现在城市,“城市型的地震灾害”越来越突出。仅唐山、海城两次地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地震经济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这些经济损失主要是建筑物的倒塌及生产停顿所造成的损失等。从国内外的大量资料显示,同样地震情况下,地下建筑物对人们的伤害和对经济造成的损失相对小得多。

众所周知,地下空间工程是埋在地壳内,所以,同样地震力作用下振动的幅度比地面建筑物要小。房屋的地下室越深,基础的抗震系数越大,地震时建筑物的振动周期就越小。因为带地下室的房屋支撑在桩基上,一般不会产生沉陷破坏现象;对于不设地下室的房屋,即使是低矮的房屋,地震时也会产生强烈的颤动。从唐山大地震就更能说明这个问题。去过唐山大地震救灾现场的人一致认为:地下工程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除个别出入口略有破坏外,一般都比较完整。当时在矿井下采煤的矿工们来到地面时,他们对地震破坏程度感到震惊。地震时他们在矿井下只感到有些振动,但不很严重。根据调查资料,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破坏轻微,而该地区地面建筑十之八九倒塌。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不论其埋藏深度和跨度大小,一般均无严重破坏。

从理论上的测定到地震实践都证明了地下建筑物的破坏程度比地面建筑物的破坏程度要轻得多。所以从抵御地震给人们带来的灾害,积极开发地下空间实在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

综上分析使我们认识到,城市建设必须走“三维”空间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向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有效地抵御地震灾害和战争灾害,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