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有序推进全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保障政策。分区县组建4个工作组开展渔船渔民信息调查、公示、录入等工作,分别于2019年8月底、2020年6月底,完成两批次共434艘渔船、760名渔民建档立卡工作(其中:第一批次152艘渔船、288人,第二批次282艘渔船、472人)。制定《长江流域乐山境内天然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兜底保障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全市于今年7月中旬完成建档立卡的渔船、渔民进行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退捕渔民已全部签订《退捕渔民补偿协议》,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第一批次152艘渔船已全部上岸,第二批次282艘渔船已上岸106艘,其余退捕渔船将于8月底前全部上岸。
二是努力做细风险防控。在做好绝大多数退捕渔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对部分渔民反应补偿标准低、要求解决养老保险等具体诉求,落实县乡两级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一对一”服务专班,按照“疏堵结合”原则,一方面通过及时、足额政策兑现补助资金,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就业安置解决渔民生计;另一方面通过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做实思想工作,不上交矛盾,将人员吸附在当地。
三是坚决斩断销售链条。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以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为重点,对346个水产品养殖户、水产品捕捞企业、合作社、水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水产品销售企业全覆盖,就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对全市销售水产品的220个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经营销售水产品的855户餐饮经营场所,全覆盖开展排查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市场秩序。以电商平台售卖“三江鱼”“xx河鱼”等为监管重点,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7次,定向对辖区内2510户网站、网点开展网测工作,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交易信息。以“三江河鲜”“xx鱼火锅”等噱头营销为打击重点,依法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已对37家门店招牌、菜单菜品等有相关不规范广告行为责令整改;查获5起禁渔期非法销售xx鱼案件,放生违法捕捞、销售渔获物416.94公斤,罚款3.36万元。
四是联合执法成效显著。全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农业农村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坚持打整体战、合成战,共享情报、统筹力量、依法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将良好的机制发展成为战果。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5件(含渔政执法移送案件33件),采取强制措施140人,已移送审查起诉105人;共查处电鱼案件46起,暂扣违法船只21艘,没收违法渔具1837(件/套),移交司法部门处理33起,刑事处理9件,判刑12人,共计判处生态修复补偿费近4.6万元。劝离江边游钓人员5000余人次,对岷江、峨眉河、临江河等重要水域进行了16次清江大检查,现场捣毁取缔地笼、竹排、滑钩、拦网等违禁渔具358件/1726米。
(信息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