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理论视域探析高职校企合作品牌发展路径

2020-12-19 16:02魏瑶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品牌研究 2020年16期
关键词:校方校企协同

文/魏瑶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现行的高职校企合作机制并未充分利用潜在教育资源,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不稳定,校企合作品牌形成困难,无法创造经济价值,教育资源整合周期较长,校企之间双向信息沟通不畅,缺乏实时稳定的交流协商,二者未能就合作办学在法律层面缔结具备约束力的刚性合作协议,合作关系发展方向随意性较大,严重阻碍了高校专业性人才培养训练机制的发展,也影响了企业正常运作经营,无法达成将社会性教育资源融入高等教育体系的理想化合作互补目标,具体品牌创造配合模式尚不成熟。

一、利用协同理论指导高职校企合作品牌的现实意义研究

由德国科学家哈肯(Hermann Haken)在1976 年正式提出的系统性协同理论在现代高校校企合作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空间,协同理论强调使系统内部的各个独立部分通过彼此协作形成整体,通过重新调整各种内部要素的构成改变系统的运行结构,进而提高开放性系统的秩序性与稳定性,使多个小的子系统结成复杂而完整的协同系统,在发挥集体合作效果时使各个小系统能够获取预期收益,提高了分散的个体或子系统进行合作后的整体性价值。这一理论具备明显的跨学科性质,促进了协同学与系统学研究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实践应用价值,能够为高职校企合作品牌的形成提供新思路与新方法。

借助协同理论的学术研究成果,可改变看待校企合作品牌形成困难的视角,开辟新的合作路径,现有的校企合作机制同样是一个处于无序状态的散漫系统,缺乏协调性与完整性,没有外界干预或影响,这一松散的协同系统无法进行自我调整与优化,无法产生能够提高校企合作品牌经济价值的整体效应,当受到以党和国家为首的社会力量的强力干预时,校企合作系统的内部结构与所包含的子系统之间的协作关系必将进行全面调整,各方面利益走向一致化,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社会组织、学校、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等)之间的矛盾逐渐消弭于无形,校企合作系统有了更为完善的基础性制度支持框架,系统开始重新焕发活力。

校企合作模式的改革工作可充分借鉴协同理论,为企业与高等院校构建校企合作品牌的发展目标,使之在协同合作中发挥出各自的优势与特殊作用,达成互补共赢的理想目标,在专业技能训练、理论知识教学服务、校企文化交流等各方面进行有重点、无保留的深度跨行业协作,以政府机构为系统核心与发展主导,以满足劳务市场对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为最终目标,构建具备高度互补性的资源共享体系,加强高校人才培养活动与企业日常经营运作的关联性,政府为其提供系统外的优惠政策与资金支援,保证合作系统正常运转,促进高职校企合作品牌稳步发展。

二、阻碍校企合作模式优化革新的负面因素研究

(一)高职学校投入资金有限,可利用资源不足,合作意识较低

部分高职院校在选择合作伙伴的过程中未能精准考查评估合作企业的资质与发展空间,能够为合作伙伴提供的教育资源较少,国内高职院校的高新技术研发能力普遍较差,没有能够支持校企之间深度合作的优质智力资源与人力资源,没有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团队与执教师资队伍,难以将企业宝贵的经营实践经验转化为有价值的学术研究成果,因此无法吸引行业内部的一流企业与高职院校建立长期协同合作关系。

校方的主动合作意识不强,不愿意配合企业调整教学进度与课程内容,校方领导垄断了人才训练模式与实习考核标准的制定权,不愿使企业参与人才选拔与实训成果考查活动,社会企业在合作教育活动中的参与程度严重不足,处于被动接受校方要求的不利状态。高职院校在合作关系中未能履行针对学生群体的管理指导职责,校方习惯于将管理教导任务转交给合作企业代为完成,校方提供的指导教师无法帮助高职学生群体解决在实践活动中遭遇的技术性困难,学生不能高效的掌握专业技术学习方法。校方往往在校企合作中沿袭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模式,无法与企业建立开放性合作关系,没有为学生提供应有的教学指导服务,学生不能准确找到职业发展方向。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双向互动频率较少,对于合作中出现问题的解决速度和效率较低,无法提升品牌价值。

(二)企业没有做好长远规划,未能意识到建立校企合作品牌的必要性

国内企业普遍不愿与高职院校进行教学合作,缺少构建跨行业合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很多企业领导者并未意识到建立校企合作品牌对企业中长期发展的益处,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与理解不完整,思想观念较为浅薄短视,无法从长远考虑拓展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看不到校企合作品牌能够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后备力量,多数企业管理者认为培育基础性技术人才是国内高职学校的主要使命,不愿参与到人才训练培养活动中来,担心校企合作会影响企业做出经营决策与制定发展规划的自主性与独立性,这一脱离时代发展的错误认识严重阻碍了现代企业参加校企合作。部分市场企业不具备社会责任感与培养新一代经济建设人才的使命感,一味追求可见的经济利益,不愿意因参与校企合作而投入更多的经营成本。

三、强化校企合作品牌经济价值、提高人才培养效率的发展新路径研究

(一)高校应改变合作态度,强化学生实践指导力度

校企双方应改变合作方式,转变合作态度,共同培养满足新时代社会建设需要的应用性技术人才,提升校企合作品牌的经济价值。校方应建立全新的内部管控制度,加强主动合作意识,积极配合企业进行协同合作,争取为企业的产品改进与技术研发活动提供有力支持,鼓励高校教学工作者研究能够强化企业产品功能的实用型技术,扩大技术研发投入,使校方拥有的智力资源能够获得更好的运用,使校企协同系统能够发挥更强的整体效应。校方在合作中采取让利态度,满足现代市场经济企业的强烈逐利需求与扩展欲望,与其共同协商合作规则,校方还可适当投入资金与人力资源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问题,为合作企业低素质员工提供无偿的义务教育训练,强化企业对高职院校的依赖性,吸引更多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与我国高职院校进行深度合作。校方还应建立配套的教师指导服务制度,加强对学生实践活动的管理与考察,使高职教师群体具备更强的指导能力。

(二)企业应具备协同意识,构建多元化合作机制

企业管理者必须清楚意识到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合作义务,积极配合高职院校构建多元化人才培育机制,重新设定校企合作中企业一方应履行的职责与使命,通过创造高职校企合作品牌获取政府的政策支持,推动自身经营模式的转变与革新,立足于企业自身特质逐步优化调节合作活动中的企业资源配置,推动系统性行业标准化建设,避免在合作中发生不必要的摩擦与冲突。

(三)政府应协调校企双方关系,对其施加政策引导

为促进自组织协同系统向正确方向的发展与演变,政府机关必须通过政策激励与制度规范等手段帮助校企双方履行自身人才培养责任,在社会组织层面维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高速稳定流动,协调弥合协同系统中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政府为主导者构建多方面平等协商制度,在法律领域详细规定各方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权责,对不履行相应责任的行为主体施加惩戒措施,在高职学校、社会企业、行业协会之间搭建协同沟通的桥梁,促进校企双方形成长久、高经济价值的优秀品牌。

四、结论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校领导可运用协同理论优化革新高职院校人才合作培育机制,协同各方力量改变我国职业教育面貌,创造校企合作品牌,并提升其育人价值及经济价值。为提高校企合作紧密度,政府应颁行相关奖惩制度,高校应转变合作思路与态度,企业也应做好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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