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逻辑学基础
——兼论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循环论证”问题

2020-12-19 12:01彭晓涛
关键词:对象化逻辑学辩证法

彭晓涛

(南开大学哲学院, 天津 300350)

马克思《资本论》的写作改造和使用了黑格尔辩证法,这是马克思研究界广泛认可的观点,正如列宁所言:“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1]虽然大部分学者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也使用了辩证法,但很少有人在逻辑学的意义上理解和分析这一辩证结构。由于这一视角的缺失,对手稿的解读往往陷入难以克服的困难,所谓“循环论证”问题即是一例。循环论证一般指在证明论题的过程中,假定了所要寻求证明的论题,而使结论无效的论证方式。部分学者认为,《手稿》对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关系的论述具有循环论证的典型外观,因为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2],另一方面坚持私有财产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2]57。围绕这个问题,主流的意见或是区分“私人所有”概念的不同的含义[3],或是将两个方向的论证分别处理为发生学的逻辑和解释学的逻辑[4]。但是,在辩证逻辑看来,异化劳动和私人所有相互规定的关系隶属交互关系范畴,而黑格尔的逻辑学为我们理解这个范畴和类本质概念提供了基础。

一、异化劳动理论的背景

根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自己学术道路的回顾,自《莱茵报》时期遭遇“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5]以来,马克思逐渐认识到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它们根源于物质生活关系。这促使马克思深入到市民社会内部,用政治经济学剖析物质利益问题。马克思直接面对的问题是如何消解“由早期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奠基,以国民经济学作为理论前设,表现为作为一般权利的财产权以及具有正当性的财产和资本”这一资本正当性的历史幻相[6]。马克思的理论任务首先落在对国民经济学家的清算上,而批判的立足点是揭露他们经济规律背后脆弱的逻辑。在《手稿》中,马克思的理论出发点是国民经济学的前提,包括“劳动、资本、土地的相互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的相互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等”[2]45。根据马克思对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的考察,这些范畴最终都建立在私有财产上。在这个前提下,马克思用国民经济学的语言描述了一个公认的事实:雇佣工人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在少数人手里积累起来,社会分化为有产者阶级和无产阶级。既然国民经济学家的前提是私有财产,而结论是国民经济学的事实,我们有理由期待,他们的经济学规律能够从私有财产这个前提必然地引导出国民经济学的事实。

的确,国民经济学家通过抽象的命题和推理建构起严密的理论,但他们“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2]46。这里所说的“私有财产所经历的物质过程”就是经济学诸范畴,在说明这些范畴的关系问题上,国民经济学家有两个基本策略:其一是循环论证,例如在说明工资和资本利润的时候,他们把有待说明的资本家的利益即资本当作前提;其二是虚构历史,例如在说明分工和交换关系的时候,他们直接将其假定为具有历史形式的事实。可见,国民经济学家既没有解释私有财产的起源,也没有从私有财产必然地引申出买卖、竞争、资本货币等经济学范畴。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经济学规律无法保证前提的可靠性和推演的必然性,并不是真正的“科学”(Wissenschaft)。

什么是马克思理解的科学?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这篇书评中曾直接将科学和辩证法联系起来,“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科学?一方面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它具有完全抽象的‘思辨的’形式,黑格尔就是以这种形式把它留下来的;另一方面是平庸的、现在重新时兴的、实质上是沃尔弗式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这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写他们那些缺乏内在联系的大部头著作时采用的方法”[5]11-12。显然,恩格斯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方法对立起来,前者虽然需要经过唯物主义的改造,但却是“一切现有逻辑材料中至少可以加以利用的唯一材料”[5]12。同样,早期《手稿》中科学的逻辑也指辩证法,而且这里的辩证法尚未被提炼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基本上保留了黑格尔辩证法较为原始的面貌。另外,虽然《手稿》对辩证法的讨论更为倚重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但不可否认,马克思也特别关注《逻辑学》(这里的《逻辑学》指《哲学全书》的第一部分,中国学界通称为《小逻辑》,下同),并认为以逻辑学开始的《哲学全书》是“哲学精神的展开的本质”[2]95。换句话说,《逻辑学》是《精神现象学》的本质,是辩证法在思维上最纯粹的表达,可以说逻辑学就是黑格尔意义上严格的科学。

在《哲学全书》的“导论”中,黑格尔对哲学的任务有一个经典的说明,他声称相对于康德的先验逻辑,辩证逻辑“本身包含着一个要求,即表明考察的内容的必然性,既证明考察的各个对象的存在,也证明它们的规定。……但与此同时就出现了确定一个开端的困难,因为开端作为直接的东西构成开端的前提,或更确切地说,开端本身就是一个这样的前提”[7]。这里的关键都是确定一个无前提、无预设的开端,然后从这个初始概念严格地推演出其后的所有概念①。国民经济学家的规律既预设了前提,又缺乏范畴推演的必然性,不符合辩证逻辑的科学要求。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是从借鉴黑格尔逻辑学入手的,这个结论似乎和“笔记本III”对“黑格尔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的关键论述互有抵牾。考察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就可以发现,马克思所指的双重错误在于黑格尔把异化和对异化的扬弃都看成纯粹思维的规定和过程。在指出错误的同时,马克思对辩证法也有积极的评价:“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2]98在最后写就的序言中,马克思也有意识地将黑格尔和以鲍威尔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区分开来,后者立足于自我意识,“发觉在费尔巴哈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中还缺少黑格尔辩证法的某些要素……他自己并不试图或者也没有能力把这些要素引入正确的关系”[2]5。显然马克思认为这些“批判的神学家”错不在于指出费尔巴哈的缺陷,而是没有能力用辩证法讨论费尔巴哈人本学和自然主义要素。因此,科学方法的要求和对辩证法的肯定态度,都促使马克思着力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来批判国民经济学,提出异化劳动理论。

二、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概念基础:劳动和所有

要将异化劳动理论建立在辩证逻辑的基础上,马克思首先需要从私有财产的事实抽绎出它们背后的概念基础。在望月清司的提示下,学界已经有意识地将异化劳动的第一个规定区分为劳动的“对象化”(Vergegenständlichung)和“异化”(Entfremdung),前者是贯穿人类历史的行为,后者是国民经济学条件下的状况。可以说,只要有劳动,就有劳动的对象化,当人能动地、现实地通过劳动将自己的意志和意识投射到感性的外部世界时,就将劳动以对象的方式凝固在劳动产品上。除上述必然性以外,对象化的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另一方面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2]84相反,在国民经济学的条件下,劳动的对象化无法产生实践上的效果,因为工人劳动却不能完全地占有劳动产品,“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2]47。

与对象化和异化两种主体活动相关联的是客体的归属,而根据所有的方式和范围,归属又可区分为有限的所有和无限的所有,两者结构性的紧张关系构成近代政治哲学的主题。我们知道,托马斯影响下的自然法学说普遍区分了“对物的请求权”(jus ad rem)和“及物权”(jus in re)。借用詹姆斯·塔利的说法,对物的请求权是一项使用共同所有物的包容性权利,这项权利可以让渡,但权利所指之物不可让渡;及物权是一项占有财产的排他性权利,权利和权利所指之物均可让渡[8]。与此相反,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这些更具现代意义的法学家构想了一种消极的共有状态,即外物不属于某人,但对所有人开放。从这个状态出发,他们通过先占使排他性的所有权取得优先地位。托马斯阵营的洛克既要避免先占原则导向的绝对主义倾向,又必须证明一项排他性的财产权以避免回归共有的困难,为此他从劳动出发将共有之物拨归私用。按照洛克的构想,就像上帝创造了人和世界,劳动者制造了对象,他对这个对象拥有完整的财产权。但洛克的困难在于,除非诉诸功利主义原则,他始终不能从对劳动对象的财产权推论出对劳动客观条件的所有权,这正是马克思在讨论劳动产品异化问题上强调自然界的意义。在详细考察对象化的过程中,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劳动者劳动的场所、材料和生活资料,它既不同于洛克通过劳动创制的“对象”(Gegenstand),亦不同于黑格尔自我意识外化设定的“物性”(Dingheit),而是现实的“物”(Ding)。如此,则人对劳动对象或者物性的所有不能确证对生产资料和他人劳动的所有。

基于劳动和所有的关联,存在两种权利:一种是基于对象化对劳动产品的有限所有权,这是马克思认可的所有权;另一种是基于异化对生产资料和他人劳动的无限所有权,也就是作为国民经济学事实的私有财产。当马克思说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和结果的时候,他说的是对象化劳动带来的有限所有权;当马克思说私有财产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时,他说的是无限所有权造成的异化劳动。虽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通过所有制历史形态的变迁说明了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过程,但历史理论最多说明私有财产的起源,而与其本质无涉。为了展示私有财产的逻辑结构,我们可以从主体活动状态和客体归属关系中抽绎出两个基本范畴——劳动和所有。

马克思在“序言”中向读者保证,他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家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2]3,而经验性研究最重要的结论是整个社会必然分化为有产者和工人两个阶级。这个结论告诉我们,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主要处理的是有产者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关系。由于在国民经济学条件下劳动和所有分属不同的个人(Individuum)②,工人进行劳动,却不占有财产,有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和工人的劳动,但不从事生产,因而有产者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关系表现为劳动和所有结构性失衡的关系。所谓循环论证,实质就是用因果关系无法说明劳动和所有的结构。我们将尝试用辩证逻辑来说明劳动和所有,二者的概念同一性在于它们都是类本质的规定。

三、劳动和所有的辩证统一

上节我们把循环论证的实质归结为因果关系的逻辑框架无法说明劳动和所有的结构,它们如何在类本质概念中得到理解呢?这需要详细地考察辩证法。一般将辩证法理解为原因成为后果,后果又成为原因的“辩证互动关系”,这种以模糊对模糊的解释引发了人们对卢森贝的不满[3]。辩证法的流俗见解由于没有注意到黑格尔逻辑学从本质论向概念论的提升,也就放弃了用辩证逻辑解决循环论证问题的可能性。

黑格尔在《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第152节到154节专门讨论了实体与实体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个逻辑范畴正处于本质论向概念论、必然向自由的过渡环节。当然,这里的实体已经不是斯宾诺莎意义上的绝对实体,而是具有人格性(Persönlichkeit)的实体,莱布尼茨意义上的单子、个体[9]。一般认为,原因是设定的活动,结果是被设定的存在,前者是主动行为,后者是被动结果。但在黑格尔看来,执着于原因和结果的差异只能获得有限的因果性,即无限因果序列的某个环节,它只能展示必然性的某个片段。要想从无限因果序列导向的二律背反中脱身出来,就必须像康德那样确立一个自身缺乏客观实在性的先验自由因。然而,要从必然性中引申出现实的自由,必须首先“扬弃因果性所包含的中介,表明自己是简单的自相联系”[7]283-284,获得纯粹的必然性。纯粹的必然性不是在无限的因果序列中看待因果关系的双方,而是同时将它们视为“预先的设定活动”,当两个实体同时成为主动的规定者,并致力于扬弃对方的主动性时,因果性就过渡到了交互作用。交互作用也是必然性,但当我们深入交互关系的底层,会发现原因和结果在概念上具有同一性,当高阶的概念将原因和结果置于相互规定和相互否定的交互关系,并借此保持自身的同一,就达到必然性向自由的过渡。这意味着,因果关系的真理性在于认识到原因和结果在概念上是同一的,也就是将相互规定的两个实体降格为更高实体规定根据的两个环节[10]。交互作用是得到充分发展的因果性关系,所以当马克思声称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因果关系“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时,并非理论上的退缩,而是为了通向统摄劳动和所有的概念,这就是人的类本质。

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统摄交互关系的实体是理性概念、理性神学和自由的三位一体,经过费尔巴哈的洗礼,马克思找到的概念是对感性“人类”(Mensch)这一实体的抽绎,即“类本质”(Gattungswesen)。根据马克思对人作为类存在物的描述,所谓类本质既指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由特征和感性生活的对象性特征。从对象性特征来说,人是受动的存在物,“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2]103。从自由特征来说,人是能动的存在物,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他能够从自己和自己生命活动的同一中抽身出来,将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识和意志的对象,从而超出物种的尺度进行自由的生产。德国古典哲学为了肯定实践的自由品性,普遍有一个提升和纯化自然欲望的倾向,马克思则强调实践的对象性以恢复人类感性欲望的人本学意义。最终,马克思将人的类本质规定为受动和能动的统一,“自由的、有意识的”对象性活动。可见,劳动和所有的同一性建立在类本质的概念上,它们分别代表了类本质概念规定的能动性和受动性、自由特征和对象性特征。

在黑格尔那里,概念就是现实(Wirklichkeit),是最实在的东西,因此异化和异化的扬弃运行在概念的层面;马克思的概念是反思性的,它们始终有着现实的对应物或者对象,因而劳动和所有交互作用,并在类本质那里获得同一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落实。马克思如何在实存层面讨论这个问题呢?劳动者和有产者的交互作用体现为他们分别作为主动的规定者受到对方的阻碍和扬弃,从而同样表现了人的自我异化、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这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但对这种交互作用的扬弃并不仅仅是一个概念的操作,而是对资本这一私有财产客体化的存在形式进行现实的扬弃,“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只要还没有把它理解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它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还没有作为矛盾来理解的对立”[2]74。因此,扬弃劳动者和有产者的对立并恢复他类本质的存在,需要无产阶级消灭它本身的生活条件,而且正因为人在私有财产的关系中异化为无产阶级和资本家,扬弃私有财产才找到现实的行动力量。无产阶级通过自身的解放使无产者和有产者同时走出异化状态,达到类本质的复归。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我异化同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2]75。

由于黑格尔的逻辑学体现的是思维的对立和对立的扬弃,所以他将私有财产看作人的伦理现实,是根本无需或者不可能在现实中加以克服的;马克思虽然采用逻辑学的方法来讨论劳动和所有的关系,但这些逻辑范畴背后的现实要素即私有财产是必须并且可以加以克服的。结果就是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描述“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2]77-78,这个过程既是一个逻辑的必然要求,也是现实的历史生成。当然,共产主义不反对对象化劳动取得的有限所有权,毋宁说生产关系革命性的重构正是为了恢复这项生命的权利;但同时,共产主义不止于这种有限的占有、拥有,人将“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2]81。

四、异化劳动的逻辑预设目的论吗?

反映在《手稿》中的人本学逻辑之所以不被看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来自人道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的解释。人道主义者将人本学的逻辑解释为完美人性的复归过程,满足于理想和现实之间产生的张力,其理论动机和论证结构都无法超越浪漫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新康德主义则通过规范性命题为理想的实现注入现实动力,但道德对经济的引领作用最终只能是一种主观的要求[11]。与这个原因相关,更大的困难来自科学的挑战。逻辑学一般预设历史目的论,它缺乏精确把握复杂社会生活的客观有效性,所以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研究中不再采用德国古典哲学意义上的逻辑学,而是使用了建立在数学语言基础上的近现代科学[12]。这意味着,如果人本学的逻辑只提出人性的理想和伦理的规范,放弃这一思路就不仅源于意识形态的分歧,更出于其学理上的不足。

要使人本学的逻辑获得理论上的效力,关键在于确认目的论引申出来的自由是人性理想的预先设定,还是对逻辑必然性的刻画,而其中的区别隐含在康德和黑格尔的争论当中。众所周知,康德在纯粹理性的第三对背反中引申出对自由的讨论。先验理念的第三个二律背反在于,按照自然机械的因果律,我们永远需要某种在先的状态及其因果性为前提,这个序列既无法达到它完备性,也无法解释世界的现实存在,因此需要假定一个绝对自发的原因。康德从这个自身开启的自由因引申出先验的自由,“所以在关于意志自由的问题中从来都使思辨的理性陷入莫大的困惑的这种承认,真正说来只是先验的,并且只是意味着是否必须假定一种由自己开始一个相继诸物或诸状态的序列的能力”[13]。先验的自由为经验世界主体的道德行动提供了可归咎性(Imputabilität)的根据,但康德清醒地意识到先验的自由既不是逻辑上必然的推论,也不是经验中实在的知识,只是为了解释道德行为而必须假定的实践理性的理念。这样一来,自由的概念这个构成纯粹理性整个体系大厦的拱顶石就缺乏经验性的实在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目的论的解释,“自然必须也能够这样来设想,即它的形式的合法则性至少与要在它里面造就的目的按照自由法则的可能性相协调”[14],也就是说,我们通过反思的判断力可以将自然看作一个主观合目的系统,这个系统的最终目的就是文化的发展。文化一方面通过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通过文明化导向造物的终极目的,即服从道德法则的人。当道德的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通过共同的客观法则形成系统的结合,就形成了“目的王国”。然而,反思的判断力毕竟不是客观自然规律,文化的发展也预设了历史进步,康德的目的论从始至终都缺乏自由的现实性和逻辑的必然性,他对目的王国的描述也反映了这一点,目的王国在逻辑上虽然是可能的,但“只是一个理想”[15]。

康德从主观合目的性对自由的阐发曾引起黑格尔的不满,他指出:“与那种认为合理东西具有现实性的看法相对立的是这样一种观念,这种观念既认为理念、理想都只不过是幻想,哲学是这样一些幻想组成的体系,又反过来认为理念和理想是某种太卓越无比的东西,以致于没有现实性,或同样也是某种太软弱无力的东西,以致得不到实现。”[7]37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所做的工作并不是从目的论的预设出发,引申出道德自由的理想,而是从概念的现实性出发,从必然性过渡到自由之后,才用目的论重新刻画了这个过程。目的并不是反思判断力的主观发现,而是把对立面设定为与它自身同一的过程或者活动,这个过程也就是目的的实现过程、自由的实现过程。如果说在康德那里,协同性范畴在先验层面表现为理性存在者在道德法则下结合为目的王国的道德理想,在实践层面表现为现实的人在法权原则下结合为共和国和国际联盟,两个层面有着难以弥合的“鸿沟”;在黑格尔这里,交互作用范畴在现实层面处理个体的关系,个体可以通过制度和政治参与在国家这个实体中将自由实现出来。可以说,康德和黑格尔同样承诺目的论,不同的是前者是实践理性的预设,后者是对逻辑必然性的刻画。当然,这种区别又是有限度的。比如,尽管黑格尔认为历史进程中实存的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自由,但真正的国家是理念,在实存和理念之间依然有着历史活动的空间,这就和康德从自然目的论奔向自由目的论相去不远了。

以黑格尔逻辑学为基础的异化劳动理论自然不会将共产主义看成预先设定的道德理想。马克思将共产主义看成一个扬弃私有财产的历史的运动。首先,这个运动建立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2]78。这意味着,扬弃私有财产并不是取消私有财产的存在,而是改变私有财产的存在方式。通过改变私有财产的结构,人的劳动产品和劳动力就不会被别人剥夺,而是归自己所有;人在对象化活动中感受到的不是存在的丧失,而是存在的自我确证;人对自然规律的服从不是个性的压抑,而是个性的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阶级压迫的关系,而是真正的社会关系。我们可以把这个阶段称为对无限所有的扬弃,在这个阶段有限所有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认可。其次,这个运动的最终目的是人的感性解放。私有财产的存在极大地造就了人类感受世界的方式,感性被理解为“占有、拥有”,被理解为“直接的、片面的享受”[2]81。马克思认为,感性既是社会的产物,也是历史的产物,随着私有财产的扬弃,人类的感性必将发生质的改变。需要和享受失去了利己主义的性质,对象失去了纯粹的有用性,人的感觉不再局限于有限的目的,而实现了“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2]82。我们可以把这个最终目的称为对有限所有的扬弃,虽然劳动和所有是人类感性存在的基础,但人的感性不再局限于劳动和所有,而是实现了人的本质规定和现实的多样性。

可见,马克思人本学的逻辑并不是人性理想的先行预设,毋宁说它展示了扬弃无产和有产、劳动和资本矛盾的逻辑必然性,类本质的实现只是用“潜能-现实”这个目的论框架重新描述了这一必然进程。直到感性解放的这个阶段,才可以说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完成,将实现人类全部的可能性。这个区分在《哥达纲领批判》以共产主义两阶段说得到印证: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实现了劳动和所有的统一,在这里每一个生产者“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16];而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个人将得到全面的发展。

注 释:

①在近代哲学,“演绎”(deduktion)有两个基本含义:1) 在笛卡尔那里,演绎是从自身明见的东西出发,推导出其后的东西,其间不引入任何别的东西,整个过程可以用命题推理的方式描述,数学、逻辑学的公理系统就是笛卡尔式演绎的典范;2) 在康德那里,演绎有着特殊的含义,特别是先验演绎,康德用来论证主观观念的客观有效性。黑格尔在《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中主要取上述第一种含义,并强化它的生存论意味(见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5页)。当然,诸范畴具体的生成模式在“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中有不同的称谓,分别对应范畴的“过渡”、“映现”和“发展”。为了区别于康德对“演绎”的特殊使用,我们用“推演”(entwickeln)这个更一般的术语统称黑格尔的概念生成过程。

②有学者已经指出:“个人”在原初意义上不是与“人”直接相关的范畴,而是指“个体”(das Einzel)或者莱布尼茨意义上的“单子”,由此我们可以说有产者和工人阶级是“个体”意义上的“个人”。见周嘉昕:《马克思著作中的“人”——基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概念史考察》,《学术月刊》2015年,第47卷,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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