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0-12-19 03:12张瑞霞
现代农村科技 2020年7期
关键词:农场主体经营

张瑞霞

(河南省通许县农业农村局 河南 通许 475400)

近几年,通许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引导发展高效农业生产,积极推广一年多熟种植模式,培育壮大了一大批农业种植专业户、专业村,农业产业不断发展,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断涌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行良好。该县拥有100 ~150 亩耕地的家庭农场150 家、合作社380 家,以生产优质麦菜为主,红薯种植不断扩大,种植规模、经济效益适中,管理运行稳定。如聚丰源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从事小麦、玉米、大豆、果蔬等农作物种植、销售的经济组织,拥有社员297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8 户),土地流转面积500 余亩,托管土地面积5 021 亩,拥有大型农业机械16 台。该社拥有300 亩富硒种植基地,生产高端富硒谷、水果、玉米、黑豆、西瓜、南瓜等农产品,与南京、杭州、苏州、长沙等多家大型超市达成供货协议,并长年为外地提供优质富硒农产品,并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裕西源”著名商标,获得了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1.2 农业经营过程中,注重三产融合、协调发展。如开封市岳家湖千菊实业有限公司,注重特色农业开发,通过土地流转、大棚转租、劳务就业、产品加工、发展旅游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参与到菊花“三用”(药、食、茶菊)生产,形成“公司+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综合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实现年产菊花2 000 吨、产值超亿元,先后获得河南省科技示范企业、河南省产业扶贫龙头企业、开封市优秀民营企业等荣誉,已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

2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种植业效益不稳定。通许县拥有150 ~200 亩耕地的家庭农场60 家(占家庭农场的21.6%)、合作社380 家,主要从事大蒜、土豆、瓜果种植,产品受市场及价格冲击影响大,经营状况时好时坏,经济效益、管理运行不稳定。

2.2 弃租倒闭现象不断出现。据统计,该县弃租、倒闭的农业经营主体已达10 多家、面积3 000 余亩,主要涉及蔬菜、药材种植业。问题出现的原因可归结为四种情况:一是经营规模大、产业布局不合理、缺乏管理。二是信贷难,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持久支撑。三是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品种安排不科学、农业技术滞后和跟风种植,致使农产品质量差、销售不畅。四是农业经营受制于农产品价格,一旦滞销损失严重、无力回天。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滑、管理不善是造成农业经营主体退租、弃耕、倒闭的主要原因和症结。

2.3 对农业经营主体“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性质把握不准。个别农民只求办理专业合作社,坐享优惠政策却不经营运作,出现“错位、空壳”现象。一些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不了解,参与愿望冷淡。专业合作社难以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参与农民技术水平不高,制约着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者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经营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大多专业合作社仅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面,内生动力不强、资本不足、覆盖面窄、内部联系松散、制度不健全。专业合作社与社员未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靠买断或订单方式。

3 发展建议

3.1 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县政府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建立县农业领导亲自抓、乡镇主要领导具体抓、农业主管部门常年抓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民政、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3.2 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政策咨询、宣传培训、技术交流、试点培育等常态化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向纵深发展。

3.3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上水平。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发展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考察学习,不断培养、吸收人才和好的经验做法,增强农民参与意识与合作意识。要营造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狠抓农业技术培训,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搭建农业信息平台,杜绝一切形式的乱收费乱摊派。

3.4 清理“空壳社”。要按照《通许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要求,继续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的整治,对被列入经营异常的131 家合作社,要落实措施和责任,一抓到底,整改到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夯实乡村产业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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