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桂琼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661100)
眼底病在眼科临床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疾病,主要是因糖尿病、炎症、高血压等多种因素而引发的病变,其病程短而多变。临床表现为视力降低、视力模糊等,若不及时进行治疗,极易导致患者视力丧失,影响患者的健康与生活质量[1]。对于眼底病的治疗,以往多以药物及物理方式进行治疗,但其效果并不显著。近年来,视网膜激光光凝术开始被应用于临床中,对于患者的康复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本研究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收治的各种眼底病患者80名为例,探讨药物治疗与视网膜激光光凝术治疗眼底病患者的治疗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选取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1月到2019年1月收治的各种眼底病患者80例为研究对象,按照中心原则分为对照组(40例)与研究组(40例)。对照组中,男性22例,女性18例,年龄35~75岁,平均年龄(51.36±4.18)岁,病程3~9年,平均病程(6.18±1.33)年,因糖尿病导致的视网膜血管炎症患者10例,视网膜病变患者有10例,因静脉栓塞导致的视网膜病变患者10例,因高血压引发的视网膜脱落的患者5例、视网膜病变患者2例,其他的眼底病患者3例。研究组中,男性23例,女性17例,年龄36~76岁,平均年龄(52.59±3.86)岁,病程4~9年,平均病程(7.02±0.27)年,因糖尿病导致的视网膜血管炎症患者9例,视网膜病变患者9例,因静脉栓塞导致的视网膜病变患者8例;因高血压引发的视网膜脱落的患者5例,视网膜病变患者5例,其他的眼底病患者4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等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纳入标准:所有的患者经过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荧光眼底血管造影检查已被确诊;符合视网膜激光光凝手术适应症;均为单眼患病。患者和家属对本研究均知晓,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神经系统存在病变者;对药物有禁忌者;肝、肾功能不齐全的患者。
对照组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嘱咐患者在保障充足睡眠、防止剧烈性运动的前提下,按时服用药物,即每天服用复方血栓通胶囊(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20030017,规格:0.5 g×20 片),1.5 g/次,3 次 /d;此外,同时各服用10 mg的维生素B1(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1020353,规格:10 mg×100片)、维生素B2(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2020169,规格:5 mg×100片)、维生素C(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 H44021171,规格:25 g),3次 /d,持续治疗 2个月[2]。
研究组给予视网膜激光光凝术治疗,主要治疗方式有:①在手术前,辅助患者进行术前检查,在综合掌握患者的视网膜、视力、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等检测结果的基础上,告知患者治疗的方式、作用以及注意事项,提高患者的认知水平,缓解术前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保证充足的睡眠,并配合手术治疗。②激光仪器选用日本尼德克(型号为MC-500),在术前的半小时,为患者进行散瞳处理,让患者选取舒适且适当的体位后,为患者进行眼部的麻醉操作[3];③麻醉反应后,将激光仪器参数调整至合适数值,于患者眼部病灶的位置开始进行激光点射;若患者的病灶范围较大,则给予2~4次的激光点射,若患者的病灶范围较小,则给予1次的激光点射,治疗间隔为1~2周;④手术完成后,为患者进行止血处理,同时通过0.9%浓度的氯化钠注射液(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4024,规格:10 mL)为患者进行眼部病灶位置的冲洗;⑤冲洗结束后,指导患者服用阿莫西林(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国药准字H23020932,规格:0.25 g×12袋),并使用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8779,规格:5 mL×5 mg)为患者进行眼部滴注[4]。
①治疗后,通过视力表检测两组患者的视力情况,若视力大于或等于2行,则可视为视力提升;若视力的提升或者下降不超过2行,则视为视力保持不变;若视力下降大于或等于2行,则视为视力下降;②统计并对比两组患者在治疗后的不良症状发生概率,其中包括结膜炎、眼压增高、眼内出血、过敏不适。
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计数资料以[例(%)]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后,研究组患者视力提升情况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治疗后两组患者视力情况对比[例(%)]
治疗后,对照组患者不良症状发生12例(30.00%)显著高于研究组3例(7.50%),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 2。
研究表明,眼底病的发生与患者自身所患并发症关系密切,此外,细菌、寄生虫、颅脑疾病等也极易导致一定程度上的眼底病,其病情较为复杂,大部分的眼底病均容易损害患者的视功能,若不及时加以治疗,严重时可导致失明,极易影响患者的身心与生活[5]。因此,有效的治疗对于眼底病的治疗尤为重要。
以往,对于眼底病的治疗多采用药物治疗,常用降解眼压类药物、抗炎类、抗感染类等药物进行治疗,如卵磷脂络合碘、复方血栓通胶囊、羟苯磺酸钙等,该类药物具有一定程度的效果,但长时间使用该类型药物,患者容易对药物有耐药性,若通过加大药物的使用量增加治疗效果,则容易使患者发生其他不良症状,其治疗效果容易受到一定影响[6]。
表2 治疗后两组患者不良症状对比[例(%)]
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视网膜激光光凝术开始逐渐被使用于眼底病治疗中。该治疗方式作为一种热凝效应,能够通过对病变的视网膜部位进行集中性破坏,促使眼部病灶位置进行愈合,有助于改善患者的眼内压,提升视功能;此外,能通过调节波长进行不同病变位置的治疗,有效促进患者视网膜中的动脉自主进行调整、恢复,减少眼部组织中的水肿现象,进一步遏制病灶的恶化,并有效控制并减少其他不良症状的发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与有效性[7]。
本研究将药物治疗与视网膜激光光凝术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研究组不仅视力改善效果优于对照组,且不良症状明显低于对照组,临床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在眼底病治疗中,应用视网膜激光光凝术治疗,能有效促进并提升患者的视力,降低眼内压,减少其他不良症状的发生风险,提高治疗效果[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