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素俭 孙焕顷 崔文宁 杜占宇 刘清华
(1衡水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河北 衡水 053000;2河北省畜牧总站 河北 石家庄 050035; 3衡水市桃城区动物防疫站 河北 衡水 05300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而与宠物相关的一些产业也犹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如何引导与规范宠物市场的行业行为,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生,需要做出积极探索。本文对衡水市宠物市场进行调研,从三个方面剖析衡水市宠物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宠物市场的可行性措施,以期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1.1 宠物交易场所不规范。目前,衡水市尚无规范的宠物交易场所,仅在彩虹桥、人民桥头有一些商贩自发从事宠物交易活动,不但监管困难,而且也增加了宠物疫病的防控难度。与宠物相关的传染病多达几十种,而宠物防疫恰是目前畜牧部门的盲区所在,因此建立规范的宠物交易场所势在必行。
1.2 宠物市场鱼龙混杂。当前由于与宠物交易相关的政策措施不完善,未对宠物卖家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一些经营者只顾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遵守市场规则,忽略诚信问题。比如,有的买家买了斑点狗回去洗澡后发现变为普通白毛狗;有的经营者会对初期病犬注射血清后再售卖,外观跟正常犬一样,但几天后,患病犬还会发病甚至死亡,因此出现“星期犬”“半月犬”。对于买的宠物是否有病,是否接种疫苗,消费者很难辨别。这样不仅不利于宠物健康,也导致了行业诚信的缺失。
2.1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诊疗手段落后。部分宠物诊所现有的器械和设备过于简陋,有的诊所甚至连简单的化验设备都没有,仅凭自己的观察和经验进行疾病诊断,很少借助先进的仪器设备,往往造成误诊;也有的诊所的兽医专业素质不高,以宠物病情复杂为借口,过渡依赖诊疗设备,对宠物进行多项不必要的检查,欺骗消费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引发医患矛盾的事情时有发生。
2.2 医疗服务价格缺乏监管。据调查,目前衡水市的宠物医院(诊所)全部属于私有,但宠物诊所经营收费、药品价格并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格,无第三者对宠物药品的价格实施有效监管[1]。有的医师利用爱宠人士急切治好宠物的心理,推荐进口药品而变相高收费,因此诊疗价格错综复杂,亟需进行规范管理。
2.3 用药不规范。宠物诊疗过程中,兽医滥用抗生素、超剂量用药、违规使用人用药品现象相当普遍,这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有的兽医片面认为,人用药比兽药治疗效果好;有的兽医不按照《国家兽药典》 和兽药使用说明书的使用剂量,习惯加倍用药或估算药量;有的对药物的配伍禁忌不了解,不合理的配伍降低了药物的治疗效果,贻误病情,对宠物产生不良影响。
2.4 部分兽医缺乏废弃物和病死动物管理意识。据调查,有些兽医缺乏对医疗废弃物的科学管理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法律违规操作,不按照规定把宠物医疗垃圾和病死动物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当做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极易造成动物传染病传播,对公共环境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2.5 生物安全意识淡薄。为防止交叉感染,兽医应选择不同种类的消毒药品对接诊过程中接触的医疗器械和场地严格消毒。据调查,衡水市的宠物医院从业者多数缺乏生物安全意识,消毒观念淡薄,容易使其它宠物造成交叉和感染的几率增大。另外,大多数宠物医院为了吸引顾客,采取多项经营,但并没有考虑生物安全问题而隔开,极易造成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
3.1 无专门寄养场所。随着养宠人士增加,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宠物寄养需求激增。目前主要是宠物用品店、宠物医院等兼营宠物寄养服务,多存在管理者不专业,对宠物的生物学特性、生理需求等专业知识了解不多,宠物在跟主人分离期间,无法获得心理疏导和细致入微的照顾,再加上宠物活动空间极其有限,导致宠物主人对爱宠的寄养情况产生忧虑。
3.2 违反动物福利。宠物医院不适合寄养,一方面,因为去宠物医院看病的都是病犬、病猫,身上都携带病菌,被寄养的宠物有可能被感染。另一方面,有的宠物医院因为空间狭小,将被寄养的宠物放在诊断室,目睹病犬的痛苦和打针输液等治疗过程,违反了动物福利的原则,不适合寄养宠物。
4.1 建立正规的宠物交易市场。取消零散经营的模式,由政府出资建设一定规模的宠物交易市场,集中规范管理。宠物市场的选址和布局,要从生物安全角度出发,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中。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在交易市场内设置防疫、检疫派出站,对交易的宠物进行严格管理、检疫。不同种类的交易市场进行隔离,减少交叉传播的可能性。
4.2 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共管。宠物诊疗行业的监管工作涉及工商、卫生、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部门,有时因管理部门管辖权的限制而导致工作开展不顺畅,因此,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协作共管,才能保证监管工作开展顺利,维持宠物诊疗行业的良好环境。
4.3 加强对宠物医师的继续教育。开展以宠物医师协会为平台,专业技术知识为枢纽,执业宠物医师为终端的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定期举办专业技术讲座[2]。衡水市的宠物诊所都是私人经营,无时间和精力常出去学习进修,导致技术和知识不能及时更新。通过定期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行业相关人员的知识和技术水平,满足宠物行业对专业技术的要求,同时技能培训后从业人员严格考核,确保从业人员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4.4 严格废弃物品管理。医疗垃圾以及病死动物尸体极易传播病原微生物而造成疫病传播,因此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并出资购置病死动物及动物医疗垃圾运送专用车,专人负责上门回收诊疗垃圾,杜绝兽医投机行为。要严格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要求,认真做好宠物诊疗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对病死宠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3]。对于染疫动物尸体可采用国外的碱化水解处理法处理,把移动式组织处理机安装在汽车等移动介质上运行,可提供上门服务,避免了染疫组织的运输风险[4]。此法操作简单且能完全杀灭病原,值得大力推广。
4.5 规范宠物诊疗行为。针对当前宠物诊疗市场中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健全、行医行为不规范等现象,政府部门应该完善宠物行业的法律法规,使相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建议借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做法,尽快制定《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宠物诊疗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关于规范宠物诊疗服务和收费的规定》,从法律法规制度方面规范宠物诊疗行为,使诊疗行业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5]。执法部门对宠物诊疗的建设条件、经营内容的合法性、收费依据、医疗纠纷的处理等方面有法可依,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平守法,争做文明城市的践行者。
4.6 严格审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发放严格把关;交易市场选址必须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考虑,远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禁止宠物医院和诊所从事宠物美容和寄养等业务,如果宠物医院兼营,必须与诊疗区域相对隔离。
针对宠物寄养行业目前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并结合养宠人士对宠物寄养服务需求日益增多的现实需要,以及从动物福利的角度考虑,政府部门应严格监管,把宠物寄养服务从宠物医院、宠物美容等服务类别中分离出来,单独把寄养当做一个服务业务类别。为了引领宠物寄养产业的有序发展,政府部门应制定宠物寄养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使有法可依,严格监管,规范宠物寄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