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 瞿 聪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历史经历了三个阶段:形成于19 世纪后期,发展于20 世纪60 年代,成熟于20 世纪90 年代。发展到今天,其在管理理念、管理体制机制以及专业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其先进经验对我国学生工作的发展与改革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高校在管理体制上区分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简称MSU)成立于1855 年,是一所世界一流的公立研究型大学。从其校级行政管理岗位的设置来看,校长1 人,副校长3 人,其行政结构是董事会下设一名校长,一名主管学术工作的教务执行副校长和一名主管行政服务事务的执行副校长主管学校各项事务,在其之下设包括财务、信息技术服务、宿舍后勤服务等12 个行政管理部门,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就是其中之一,由一名学校副校长直接分管。学生事务管理一词源自欧美,学生事务原本是与学术事务相对的一个概念,指学生课外活动和非学术性事务。学生事务是学生非学术性活动或课外活动,是学生课外的一切活动及其管理,而学生事务管理则一般被理解为这一职业领域的总称。
美国学生事务管理的概念与我国学生工作及其管理相对应,我国与美国学生事务相对应而又不尽相同的一个概念,被称为高校学生工作,又称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人本服务理念突出,行政管理色彩弱化。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对学生实行非行政化管理,在管理目标上强调促进学生个体的学习与发展,在管理理念上强调其服务职能,旨在通过良好环境营造、公平机会提供、完善设施配备、专业的咨询服务等手段帮助学生学习和成长。
美国学生管理体制不同于我国“校级—院级—班级”三级管理体制,其只在校级层面设立管理部门,院级、班级不设立管理部门,实现的是校级扁平化管理体制。以密歇根州立大学为例,其20 个职能部门都是校级职能部门,彼此同级共同接受分管学生事务工作的副校长和助理副校长管理。校级职能部门直接向全校学生提供服务,由于无须在学院另设管理部门,学校教育资源可充分集中于校级层面职能部门的建设,充分实现分工精细化。
美国公立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体现出被动性和个性化特点。以密歇根州立大学为例,学生心理咨询、学生学业咨询、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都以学生主动申请帮助为学生事务工作的起点。学生出现违纪事件,也是由与学生直接接触的教师或学生将发现的违纪事件通过网上汇报窗口汇报给学生生活中心负责人,负责人再根据汇报情况查实并根据校规校纪予以处理,体现出了学生管理工作被动性的特点。
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经历了初始期与发展期,并从20世纪60 年代起进入了成熟期。在长期的专业化建设历程中,美国高校形成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做法,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当前其专业化具体体现在:具有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职能分工精细;建立学生事务管理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础,注重学生发展理论学术研究;发展学生事务专业协会,出版专业性学术期刊,加强业务指导和学术交流。
美国联邦和州的法律是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法律基础,法律是大学的校纪校规设立的依据。美国学生事务管理以完备的法律校规体系为基础,学生的违纪行为会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制裁和约束。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受实用主义哲学思想影响,注重实际效果,强调经验,拒绝探讨没有实际价值的“意义”类问题。在学生管理中体现出缺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主张和教育,因此,美国学生事务管理中很难找到类似我国高校辅导员“人生导师”的角色定位的职员。
美国学生事务管理较我国学生工作体现出的上述特色,究其根源在于二者依据的哲学指导思想的不同。美国学生事务管理的哲学基础是理性主义、新人道主义、实用主义和存在主义。理性主义者认为教育的本质仅仅是智力开发而已,教育的指导方针和实践应当是为学生的智力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氛围。新人道主义则认为高等教育除了开发智力外,还应该有意识地去开发人类个性其他方面,包括身体和精神,学术培养是中心,这部分由教师去做,其他方面是次要的,由学生工作部门去完成。新人道主义的学生工作者角色是为学生提供一定服务的部门经理、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配角。
除了哲学指导思想的不同是两国学生事务管理差异产生的根源以外,两者还因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制度环境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从政治上讲,美国历史上的《独立宣言》使得“自由、民主、平等”原则成为美国的整体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原则和理念也成为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指挥棒,由此美国学生事务体现出充分尊重学生自由,尤其注重平等服务的特点。从经济上讲,美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原则决定了人们对效益的追求,谁提供的“服务及效能”更能满足学生需求,谁就能在市场上站住脚跟。
美国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建设的一个标志性特征是职能高度分化,部门分工精细,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密歇根州立大学由20 个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各施其能予以完成,从业人员在各自专业领域能很好地实现“聚焦”。
美国是高度法治国家,学生出现违纪行为直接受到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惩戒和约束,其管理高效性以教育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完善以及执法的强硬为制度保障。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存在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策繁杂交错,混乱不一的情况。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仍然存在对学生管得过多、管得过死的问题,学生主体性得不到充分尊重。在学生工作中,这体现在教师主导学生学习活动,学生在学习中缺乏主动选择的权利,学生学习呈现出被动、被督促的状态等方面。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应该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观,激发学生形成学习自动力方面加大投入,构建更多指导学生提高学习能力,构建学习目标和学习规划,引导学生科研与实践的学习辅助项目,引导学生找到自主学习的动力和方法。
美国学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是美国学生事务管理近60年来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绩。其管理体系建设完备,职能分工精细,建立学生发展理论作为学科理论基础,发展学生事务专业协会,出版专业性学术期刊,建立学生事务发展的学科体系,设立职业进入门槛和职业晋升标准以及制定专业性的职业标准等,这些先进经验都是我国在探索学生工作专业化建设道路上值得学习与借鉴的经验。
美国作为一个“熔炉型”社会,学生体现出特别突出的多样性特点,“多样性”也是美国教育中最为常见的用语之一,可见美国高等教育将学生个性尊重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我国高校国际学生从比例上较少,因民族差异问题导致的学生多样性问题也不如美国明显。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高校学生虽然同质性程度较美国更高,但是学生个性差异导致的多样性却在过去的教育中受到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