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强,戴宝成
(1.甘肃省泾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甘肃 泾川 744399; 2.甘肃省泾川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甘肃 泾川 744399)
甘肃省泾川县是农业农村部划定的全国优质苹果最佳适生区,近年来当地畜牧和蔬菜产业发展迅速,势头良好。为保障自身优势农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县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了“五个转变”,由单一分散各局属单位的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由季节性、阶段性、突击性执法向常年执法转变,由农业技术工作与执法工作重叠向专业执法转变,由重点区域(集市)监管向全方位监管转变,由企业(门店)全面检查向“双随机”转变。全县农业农村行业在行政执法领域和社会上的影响力得到了提升。为进一步完善泾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对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现状、主要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
根据《泾川县机构改革方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9年4月2日挂牌成立。核定编制22名,目前全队共有执法人员19名,13名人员取得了“甘肃省行政执法证”;内设“两室两分队”,包括办公室、案件审查室、执法一分队、二分队。人员分工明确,组织运转正常。
按照《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能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泾川县农业综合执法队整合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管理站、原农机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原畜牧兽医局、县能源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原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县农广校等9个单位分别承担的农药、肥料、种子、农机、动物防疫、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培训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依托“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的支持,先后采购了高性能数码投影仪等执法设备3台,执法仪4台(件),配备执法车1辆、办公室9间、库房1间、会议室1间,配备文件柜9套、办公桌椅15件(套)、电脑11台,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宣传制度,结合“六五”普法,年初精心制定执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执法宣传。目前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36车(次),现场咨询人数达6.5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4.7万份,推荐了12个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和19个放心农资经营品种。利用“3·15”平台,公布了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对查处的假劣农资布展了曝光台,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公示,现场为群众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7场(次)。在县电视台《三农服务台》栏目举办农资知识培训1期。围绕“反映工作运转,报道执法动态”主线,报送农资打假、市场检查等工作信息30多条。
采取集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累计派出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培训45人(次)。邀请县司法局相关专业人员举办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培训班2期。在办班学习的同时,开展了“人人讲课两小时,个个精通一部法”学习活动,使学习培训效果进一步深化。据统计,累计共组织法律法规学习86课时,学习法律法规19部,组织辅导讲授16次,知识测试13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逐年增强。
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对全县14个乡(镇)29个主要农资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巡查。建队至今共查处问题肥料350余t,没收问题农药3 168箱(袋、瓶),折合85箱以上,办理农资案件43起,罚款12.75万元。调处农资纠纷7起,其中3起为农资经营人员过错,为受害果农、瓜农调处赔偿经济损失24.8万元。全县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件,农业生产及农村社会秩序稳定。
一是建章立制。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泾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人员岗位职责、执法办案、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等涉及执法办案“三项制度”及“两随机一公开”、责任追究、廉政监督、人员管理、考核评议等5类共30余项制度,为规范队伍管理提供了保障。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对办案的程序、调查取证、行为定性、适用法律、自由裁量等方面严格把关,重大案件均实行集体讨论和上报局务会研究决定,力争不办错案。三是规范文书制作。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并掌握相关文书规范,要求文书一律实行电脑打印制作,力求规范整洁美观。成立案件审查室,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领导审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审核,基本上能将问题处理在现场。2019年报送农业农村部案卷被评为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有3人(次)曾参与全省案卷解评析活动,有1人获得全省案卷评查个人风采奖,有2人多次在全市执法培训活动中授课。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结合全县农资市场经营实际,经过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户自愿申报,依据多次抽查、门店经营规模、农资摆放、门店卫生、在执法检查中配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放心农药示范店”8家,“放心肥料示范店”4家,有力地推动了农资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弘扬了行业正气,社会反响良好。同时,启动了农资质量“红黑榜”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户形成了足够的法律震慑。
新组建的农业执法队职能涉及农业法律15件、行政法规29件、部门规章148件、规范性文件215件和其他相关行政法律法规8件,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渔政、兽医、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等职能7类25个方面,现有19名工作人员明显不能满足农业执法需要。
农业执法硬件与农业部提出的“五有”要求差距较大。现有办公场所和办公基础设施、设备,包括执法车辆等已不能满足需要。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案件错综复杂,工作量大,执法办案费用开支较大,现有工作经费明显不足,缺口较大,形成“缺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
应从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把农业行政执法作为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确保“三农”利益的重要内容,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农业法》第87条第3款的规定,完善农业执法所需的装备、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等,保障现场勘验及案件查处等需要的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内部执法环境,为推行综合执法、稳定队伍和保证农业综合执法公正性奠定基础。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财政部《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财经〔2002〕404号)还规定:农业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据此,农业执法部门应积极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专项经费,后者也应尽量在制定经费预算时适当向农业执法经费倾斜,为执法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办案等活动,以及硬件设施、设备配套提供经费支持。同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为其创造必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其免除后顾之忧,能够全身心投入农业执法工作。
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执法体系”的要求,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形象好”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一是高度重视,把执法工作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牵头推进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选拔。重点选择政治素质过硬,农业专业技术强,法律素质高,行事有魄力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优良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储备。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和执法技能培训,促进其充分掌握涉及农业的各项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条款,熟知执法操作要求和技巧,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在加强权力机关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基础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民主党派和其他社会各界的力量对农业综合执法开展监督。应针对农业行政执法者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身份,依据行政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对农业综合执法的职能和效能进行涵盖事前和事后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杜绝权力腐败,鞭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