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应急治理研究

2020-12-17 13:54:51孙海荣张君尧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谣言受众疫情

孙海荣 张君尧

2020年春节前夕,由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引起的肺炎疫情(1)本文将其统称为“新冠肺炎疫情”。从武汉席卷至全国,导致全国陷入紧张的气氛之中。在疫情应对的过程中,不仅需要防控传染性病毒的传播,同时还需要防止网络谣言的传播。如果不能及时处置网络谣言散布的信息,不仅会引发大面积的社会恐慌,造成社会问题和公共事件的连锁反应,还会导致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最终给抗击疫情斗争带来沉重的打击。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奥尔波特通过公式分解分析谣言得出:谣言流通量(R)=问题的重要性(i)×证据的暧昧性(a),认为在重大公共事件中避免谣言的产生几乎是不可能的。(2)车文博:《奥尔波特人本主义心理学评价探新》,《心理学探析》2000年第4期,第3-7页。因此,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政府应谨慎对待网络谣言,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研究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及其表现形式,把握疫情期间谣言的传播规律,帮助政府及时、有效地治理网络谣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特点

美国社会学家特·希布塔尼认为,谣言是“针对某个公共事务即有社会影响的社会或自然的想象所形成的不正确的议论”。(3)汤凌飞:《关于信息时代社会谣言现象的思考》,《理论导刊》2008年第12期,第47-49页。而今,谣言借助互联网的网络介质,产生了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王国华等学者将网络谣言定义为“在网上生成或发布并传播的未经证实的特定信息”。(4)王国华、方付建、陈强:《网络谣言传导:过程、动因与根源——以地震谣言为例》,《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第112-116页。由于在网络媒体之中任何人都可以发言,导致网络谣言的主体呈现出复杂多元的状态,谣言的客体呈现出“五花八门”的状态,网络舆论自身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情况,疫情中的许多事件就经历了“事实—谣言—事实”的情况,这样一次次翻转只会让大众更加难以区分谣言与事实。根据舆论学的理论,网络谣言具有闲话性、侵权性和恐慌性的特点,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之中,网络谣言也呈现出这些特点:

(一)网络谣言的闲话性

所谓闲话性就是指网络谣言的信息就像平时聊天的闲话一样数量巨大,内容庞杂。(5)郑亦心:《网络流言的传播机制——特征及对策研究》,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150608/150617/13481213.html。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大量谣言就出现在个人私聊或聊天群组之中,看似危害不大、传播范围也有限,甚至一般人很容易就区分出来,但随着其通过人际圈子不断传播,量变将产生质变,也会对指定对象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例如,2020年2月5日,贵州六盘水的农民朱某某通过抖音散播他们村母猪会说话,并告知“吃9个鸡蛋”就能免疫病毒的谣言。(6)《六盘水一女子编造防疫谣言被行拘10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7752354925226499&wfr=spider&for=pc。尽管这条谣言看似危害不大,一般人也很容易分辨其虚假性,但就是这样一条谣言,依然通过微信私聊或朋友圈像传闲话一样大面积传播出去,造成了许多知识水平不高的农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大量囤积鸡蛋并蒸煮,造成部分地区人心恐慌。由此可见,即使是谣言的危害性不大、内容隐蔽性不强,但基于其闲话性传播的特点也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网络谣言的侵权性

侵权性就是指网络谣言会对大至社会大众,小至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7)郑亦心:《网络流言的传播机制——特征及对策研究》,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150608/150617/13481213.html。侵权性表现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表现为谣言的传播让很多人基于错误的判断实施某种行为,但这种行为往往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或他人、社会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第二种方式表现为谣言通过对某个对象散布不实信息,对该对象的名誉权、隐私权为主的人格权利造成损害的后果;第三种方式表现为通过散布谣言来实现骗取他人财产或财产性利益。

对于第一种来说,2020年1月23日,在微信群中大量转发“深圳49家医院免费领口罩”的信息被证实为谣言,(8)《辟谣:网传深圳49家医院免费发口罩为不实消息》,https://3g.163.com/news/article/F3J1B5K305346936.html。经查这49家医院均是收治患者的发热门诊医院。做一假设,如果市民相信这样的消息,必然会前往医院领取口罩,大量人群聚集在危险等级很高的发热门诊医院可能就会造成群聚性感染,对市民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严重侵害。对于第二种来说,2020年2月2日,微博用户“江户川小琳”爆料,说武汉市市长佩戴价值16万元的江诗丹顿名表,(9)《武汉周市长的表与黄冈唐主任的衣》,http://news.cnhubei.com/content/2020-02/03/content_12680698.html。暗指其作风问题,虽被证明为谣言,但这一谣言无疑对该市长的声誉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也会造成较大范围对政府及其官员的错误质疑。对于第三种来说,2020年2月7日,贵州乐平人马某利用当前口罩、酒精等医疗防护用品短缺状态和民众需求心理,在微信朋友圈和购物APP上散布谣言,谎称自己有大量KN95级别的防护口罩出售,(10)《“云审判”速裁:景德镇乐平一男子利用疫情诈骗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http://jx.cnr.cn/2011jxfw/qysc/20200220/t20200220_524983709.shtml。骗取了20余人的3 000余元,这种谣言方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给他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三)网络谣言的恐慌性

恐慌性是网络谣言最基本的特性。(11)郑亦心:《网络流言的传播机制——特征及对策研究》,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150608/150617/13481213.html。在重大公共疫情突发事件中公民产生恐惧心理很正常,也不可避免。但谣言的运作方式就是通过针对公众关注的特定对象散布刺激性或暧昧性的信息,将公民的合理恐慌无限放大,引发社会性恐慌。在此次疫情中,网络谣言的恐慌特性给民众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影响。例如,武汉“封城”消息被谣言加工后传播,引发了巨大的民众恐慌,导致在封城前一日有上百万人“逃离”武汉。“封城”消息被网络谣言不断散播,捏造其他城市也会“封城”,引发社会民众恐慌。再如,2020年1月25日,有人在微信圈中传播“长沙即将封城”的消息,(12)《钟南山院士被传染?长沙封城?这些谣言不实!》,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6808320511699994&wfr=spider&for=pc。也引起了长沙市民的心理恐慌,甚至出现有人不顾疫情的交通管制,强行出城“逃离”。与其他特点相比,网络谣言的恐慌性是谣言的主要特性,它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往往极具危险性。

二、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表现形式——以微博为例

微博作为国内知名的社交媒介之一,在2019年末用户已经达到了9.73亿人,月活跃用户1 671万人,在当今中国的社会舆论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武汉疫情爆发之后,微博迅速开设了许多话题,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武汉”这两个话题的阅读量(截至2020年3月31日)分别为96亿(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https://s.weibo.com/weibo?q=%23%E6%96%B0%E5%9E%8B%E5%86%A0%E7%8A%B6%E7%97%85%E6%AF%92%E6%84%9F%E6%9F%93%E8%82%BA%E7%82%8E%23。和21.1亿(14)《#武汉#》,https://s.weibo.com/weibo?q=%23%E6%AD%A6%E6%B1%89%23。,由此可见全国人民对疫情的高度关注。随着疫情中的信息不畅和大众的恐慌心理,大量无法求证的信息在微博上被大量传播,掺杂其中的谣言就对社会和群众造成了负面影响。截至2020年3月,在此次疫情中微博谣言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二次加工式谣言

所谓二次加工,即对与本次疫情有关的、无关的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进行二次加工,传递出与此次疫情的不实信息。(15)施爱东:《图像谣言:数字时代的谣言新宠》,《民族艺术》2016年第2期,第119-124页。与一般的谣言相比,二次加工的谣言通过使用了一些与本次疫情相关的甚至就是本次疫情的信息,通过重新配音、剪辑等方式二次加工,以达到歪曲原意,散布恐慌的目的。由于使用了相关信息,因此其伪装性更强,内容冲击力也更强,很容易让人相信。例如,2020年1月24日,微博用户“魔女小稀”在微博发文,自称自己为患者家属和护士,通过一段视频表示武汉市内的医院秩序混乱,病死患者的尸体无人处理。(16)《假医生虚构感染人数,医院走廊尸体无人处理?境外恶意造谣黑手浮出水面!》,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6873390184426405&wfr=spider&for=pc。但经过核实,该视频并不是这位用户所拍摄,视频中的“尸体”仅为医院楼道内的空床位,造谣者根据他人拍摄的武汉医院视频,通过重新配音的方式蓄意制造“尸体”无人处理的虚假信息,制造本不存在的危机信息,让大众产生对医疗系统的信任危机。再如,2020年2月1日,一段央视采访专家的视频在微博上被广为传播,视频中专家吴尊友面对央视采访表示“武汉感染人数不是7 700例,而是几万……”。(17)《胡锡进:恶意裁剪专家采访编出“几十万病例”,这人得多坏啊!》,http://www.cm3721.com/kuaixun/10387.html。经核实这是经过恶意剪辑过的内容,将专家原话中的前提“如果没有采取这样的措施”去掉,这样这两段内容就大相径庭。这种造谣的方式往往通过对专家、官员等权威人士的话语进行剪辑和重新拼接,达到歪曲原意的目的,且其利用受众对于权威人士的信任制造恐慌,造成公众对官方消息的信任危机。

(二)通稿式谣言

通稿是存在于新闻传播领域内的专业术语,本意为供新闻记者报道新闻需要的信息稿件。在当前的谣言形式中,通稿式谣言相对于前一种方式更有组织性和针对性,往往是由某些组织制定好造谣的对象和造谣的方式,然后通过多个微博账号同时发布相同或相似的内容,让受众处于其营造的虚假“信息茧房”之中,从而相信甚至帮助造谣者进行推广活动。例如,自2020年1月23日起,包括成都、广州、长沙、银川、西安等多个城市同时在微博上出现了“飞机撒药”的谣言,(18)《11个谣言,勿信谣传,以科学的态度预防病毒》,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7026015934219510&wfr=spider&for=pc。其内容统一格式,仅将城市名称进行修改。再如,自2020年1月24日开始,微博上有大量用户同时发布“武汉超市的方便面等生活必需品已经枯竭”的信息,配图均是某男子购买几大购物车方便面的图片以及超市货架空荡的图片和视频。2020年1月26日,微博用户“-欧洲金靴-”爆料,称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造谣活动,图片中的男子是为某单位紧急值班进行采购,而货架的视频和图片大多是由一些人专门将货架上货品拿走再进行拍摄的。(19)《关于囤货,亲眼见证了一下恐慌是如何被制造的》,https://weibo.com/7255302319/Irhu5gMmE?filter=hot&root_comment_id=0&type=comment#_rnd1584099539341。这种造谣行为,一方面让受众来不及反应就陷入营造好的“信息茧房”之中,另一方面也导致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其中,充当“帮凶”。在抗击疫情的关键节点上通过谣言对立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会导致群众对政府的极度不信任,让政府的防疫工作受到阻碍,最终造成巨大危害。

(三)演绎式谣言

所谓演绎式谣言,就是像拍摄电影、电视剧一样通过表演的方式,在特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之中演绎出不存在的内容,从而传播虚假信息或损害社会基础。这种方式是美军心理战的一种手段。根据张召忠将军的研究观点,心理战的战略目的就是通过大众传媒等方式,摧毁敌人的认识体系,包括认识系统和信念系统,涉及民族、传统、文化等方方面面,具体手段就是通过舆论、谣言等方式让对象意志消沉、信念丧失,最终达到危害社会稳定的目的。(20)张召忠:《心理战问题研究与思考》,《外军信息战》2006年第1期,第8-11页。从2003年伊拉克战争开始,到2018年叙利亚内战中“白头盔”事件,这种方式就屡见不鲜。而今这种演绎式谣言已经由军用转为民用。例如,2020年1月23日除夕之夜在春晚播出的同时,一个视频在微博上被广泛传播,其影响力甚至超过了春晚。视频内容是某一“医院办公室”中一位“医生”嚎啕大哭,视频文字显示:武汉医院病人已经爆满,医疗物资用尽,医院领导逃离,让医生在医院“送死”。(21)《武汉疫情,医院救急》,https://www.epochtimes.com/gb/20/1/24/n11818934.htm。后经证实这一视频是境外敌对组织旗下“大纪元”网站拍摄制作的,视频中所涉“医院”“医生”全是虚假的演绎。同日,一个微信聊天截图也在微博中被疯传,截图内容是一个自称武汉医院护士的“熹儿”和父亲的聊天,内容显示医生被困在医院,病人无数,医疗资源用尽,医生只能“等死”,这也是“大纪元”网站制作的,“熹儿”和父亲均为演员扮演。(22)《武汉疫情,医院救急》,https://www.epochtimes.com/gb/20/1/24/n11818934.htm。在春晚这一特殊时刻传播这样的谣言,会对受众心理产生巨大的对比差异,一边是所谓的“武汉医生绝望等死”,一边是春晚“其乐融融”,只要舆论稍加影响,就会引发国家高层“不顾人民死活”的错误观念,进而动摇民心,这也符合心理战中摧毁敌方民心基础和执政合理性的目的。再如,2020年1月25日,微博上又出现了境外敌对势力派人扮演“武汉医生”讲述武汉死亡人数已经不可估量,城市资源已经耗尽内容的视频。(23)《造谣“武汉9万人感染”的“医生”,反转打脸来得太快》,https://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OUORXpz。这种谣言方式,相对前两种谣言其专业性更强、破坏性也成倍提升,这是一般的个人或组织无法制作的谣言。其目的性也不是吸引眼球、制造恐慌这么简单,其目的更多是进行心理战,达到瓦解政府的民意基础和政党执政基础的目的。这种谣言的政治性极强,在处置时政府需要极其重视,并配合有关安全部门进行第一时间的处置,否则其破坏力不是前两种谣言可比拟的。

三、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危害分析

《乌合之众》中曾说过:“群体是最容易被暗示的,群体的情绪也总是夸张和简单的,群体的感情也是偏执和保守的,所以谣言就很容易在群体里传播。”(24)[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1-12页。不论造谣者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获得关注还是其他目的,谣言利用了人们对未知的恐惧和在紧急事件中的“应激障碍”,其所产生的巨大危害往往就像病毒一样不受控制,直到造成巨大的损失。

(一)社会性焦虑下的“应激障碍”

“应激障碍”是一个心理学术语,指在受到刺激之后的情绪性障碍。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说到底就是一种对焦虑的“贩卖”,通过传播各种能够让人焦虑的内容让群众产生社会性恐慌,这种社会性恐慌会导致严重的后果。(25)丁颖:《突发事件及网络谣言实证分析——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谣言治理研究》,《新闻研究导刊》,2019年第19期,第8-10、125页。首先,会导致人们错误地判断当前形势,进而做出错误的决定。例如,在武汉有大量人因为网络谣言产生的恐慌,纷纷前往医院导致医院人满为患;也有人因为相信谣言做出了即使出现症状也要“逃离”武汉的恐慌行为,进一步加重了疫情的对外扩散。其次,社会性焦虑会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不论是恐慌性抢购蔬菜、方便面等生活必需品,还是抢购“双黄连”等感冒药品,这本质上都是由于相信网络谣言所产生的心理焦虑而引发的后果,抢购必然导致货物不足,而货物不足又会引发新一轮的抢购恐慌的恶性循环。最后,谣言引起的焦虑也会让人群的不稳定性增加,出现不服从甚至对抗疫情管控的现象发生。例如,2020年2月3日,北京地铁一女子拒不戴口罩,还与地铁检查人员发生冲突。(26)《北京一女子不戴口罩进地铁态度恶劣被警方带走》,https://news.china.com/dtxw/13000844/20200204/37761381.html。还有一些患者谎报甚至隐瞒自己的病情,导致大范围传染。这些行为都是社会性焦虑的外在表现,都是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二)对政府公信力的打击

在任何时期,面对重大疫情的困境,必然需要依靠政府与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但许多网络谣言制造者也看到了这一点,在此方面“大做文章”。例如,2020年1月23日和1月24日的“医生被逼崩溃”和“医院尸体”的网络视频事件,(27)《如何评价微博刷到的武汉医生崩溃视频》,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67670821?utm_source=qq。最终舆论都被有意引导至“政府强迫医务工作者进行治疗,政府无法保证医务工作者安全”这一层面,造谣者把医务工作者描述成了“没有武器而被迫上战场的士兵”。再如,“武汉红十字会拦截空运物资”,(28)《武汉红十字会辟谣拦扣医疗物资:传言不属实,已依法举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7377598626970109&wfr=spider&for=pc。这个谣言的产生无疑会使已在疫情中受到影响的政府公信力再一次受到打击,造成政府与人民相互对立的局面,使政府陷入信任危机之中。

许多网络谣言选择抗击疫情的一线工作者,以吸引受众的注意。利用受众的朴素正义观,把舆论从同情一线工作人员转移到攻击政府官员,甚至国家的制度和政体层面。(29)谢永江、黄方:《论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第85-89页。例如,2020年2月7日,新冠肺炎疫情的早期发现者之一李文亮医生去世,他的去世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了5亿。但有些网络造谣者把李文亮医生视为疫情的第一个发现者,并赋予其“吹哨人”这一西方化的名称,还虚构了其妻子身怀六甲也被感染的情况,(30)《李文亮,我们拿什么纪念你?》,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7841529606626239&wfr=spider&for=pc。激发起受众对弱者的同情,同时发布李医生去一线抗议是被“惩罚”前往、李医生死亡公布推迟是在“政治作秀”等内容,把受众的同情心激发为对政府、政党和领导人的质疑与愤怒,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不能及时揭发谣言,引导舆论,政府公信力必然会受到质疑与挑战,使政府与人民相离间,控制疫情的相关政策将得不到支持和执行,疫情就会引发社会灾情。

(三)使大众传播媒体信源的可信性降低

信源的可信性效果是由美国实验心理学家霍夫兰提出的观点,通过实验发现,虽然传播者对信息的传播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但从宣传或者说服的角度来说,即使是同一条信息,不同的传播者展现的传播效果也会不同,而受众选择哪一个传播者发布的信息往往是根据传播者的信誉和传播内容的权威性。所以他认为树立良好的形象,争取受众信任是获得良好传播效果的前提。(31)胡啸、罗彬:《新媒体环境下的非典型说服传播效果浅析——以“罗尔事件”为例》,《新闻研究导刊》2017年第7期,第18、156页。但是在突发公共事件之中,造谣者发布谣言往往只需要动动手指,而媒体辟谣需要多方查证甚至需要咨询专业人士,长此以往谣言的发布效率要远远高于辟谣的效率,但这种效率差会导致一部分的谣言没有媒体进行回应,而这些谣言往往是受众所关心的。这样就会导致受众产生被媒体“抛弃”的感觉,认为媒体只会报“不疼不痒”的信息而不关注重要信息,大众媒体的信誉就会逐渐丧失。此外,谣言的传播为了让受众相信,往往会用权威性人士的话语进行伪装,对受众来说这种信息的“权威性”就比媒体内容要高。基于以上两点,媒体的信源可信性大大降低,媒体发布的内容无人关心也无人相信,媒体传播效果进入“休眠阶段”,这时整个舆论场就会完全陷入造谣者的控制之中。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疫情爆发以来谣言四起,但大众媒体没有第一时间辟谣或辟谣的影响力不大,而是过了一段时间尤其是进入2月份全国疫情稍微稳定之后大量的辟谣内容才在舆论场中占据上峰,因为此时大众媒介传播“休眠效果”逐渐消失,信源的可信性逐渐被受众接受。

四、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应对建议

根据前文所述,重大疫情中网络谣言会对政府、人民甚至整个社会都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要及时处置网络谣言,将谣言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是关键。

(一)提升官方主流媒体的主动发声

本次疫情期间许多谣言的出现都是在主流媒体失声的区域。(32)周诗妮:《微博辟谣:公共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治理的新模式——以日本“3·11”地震事件为例》,《东南传播》2011年第4期,第9-11页。例如,武汉刚刚封城的几天,对于武汉市内的情况、人民的生活、医院的情况几乎没有媒体进行详细报道,这种信息获取渠道的缺失,使得受众只能从“小道消息”中了解信息,而这种“小道消息”往往就是谣言的高发区。因此,可以通过增加参与新闻媒体机构的数量和新闻记者的人数,尽可能地避免媒体报道的“空白区域”。主流媒体不仅要报道疫情的专业内容和数据,同时,还要结合民众需求和认知水平,选择民众喜欢关注的领域和接受的方式进行报道。虽然谣言很可怕、也很可恶,但谣言抓住民众关注度的方式值得主流媒体学习。(33)杜一鸣:《网络谣言传播主体的社会动机与应对策略》,《传媒论坛》2020年第1期,第167-168页。另外,可以发挥融媒体的传播机制,通过融媒体大直播的方式满足民众需求,稳定人心,采取循环播放疫情内容和及时辟谣公布真相,减少受众恐慌,如果主流媒体的声音多了,自然谣言也就没有生存之地。

(二)组建专业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堵截”

许多网络谣言的制造都有专门的策划和具体的分工,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增加自身的真实性已达到欺骗大众的目的。正如前文所说,网络谣言所形成的“信息茧房”会让人无法分辨真假。因此,仅仅依靠受众自己去判断和辟谣是行不通的。但在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中,政府面临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事务巨多,而且人手有限,尤其是网络媒体的专业人才有限,政府很难抽出专门专业的力量以应对网络谣言。因此,组建一支专业的网络辟谣团队是十分重要的,要发挥网络政务媒体和正规自媒体的专业作用,充分发挥网络媒体队伍的专业优势,以保证辟谣的时效性和专业性,通过对全网谣言的“围追堵截”,即时消除人们内心的焦虑;在专业团队的辟谣过程中,受众耳濡目染地也会积累一些疫情知识和分辨能力,之后再出现相似的谣言时,受众能够做到主动远离,不做谣言传播的“帮凶”,从而进入一个谣言越来越少、受众认知能力越来越高的良性循环过程。

(三)发挥人工智能的源头治理能力

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一波接着一波,割不尽、拔不完,说明单靠浅层的辟谣等方式清理,触不到根本利益,不是遏止和打击的根本方法。网络谣言治理可以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从网络传播的源头进行治理:一是对于消息来源不明的信息或是内容过于失常的信息可以采取限流措施,通过这种方式减少其与受众的接触;二是对于通稿式谣言具有的短时间大量传播的特点,运用人工智能分析其数据源头,通过封禁账号和IP地址的方式来达到“禁言”的目的;三是人工智能与网警联合监管。运用大数据的处理能力,一方面要提前分析可能出现问题的领域并进行预警监控,另一方面要对出现谣言的领域尽快锁定谣言传播者的身份,与网警配合依法采取措施,才能及时破除谣言,达到对突发事件有效处理的目的。

(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最后的手段,也是治理网络谣言最强力的手段。政府有义务通过法律制裁这些网络暴力行为,(34)王四新:《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88页。将网络话语控制在社会安全的范围之内,否则会引起集体非理性的网络暴力现象。(35)李玲:《论当下中国公共治理中的网络话语表达》,《探索》2010年第4期,第71-76页。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衔接,通过完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和连带责任制度,遏制网络谣言的产生,打击谣言制造者的嚣张气焰;其次要进一步做好网络实名制,倡导互联网的文明发言与理性发言,将网络谣言制造者纳入到社会征信体系之中,让造谣者无法独善其身,不敢造谣;最后要做好普法宣传和救济工作,当普通公民的权利受到谣言伤害时,帮助他们通过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信息传播者的主动担责

当今社会,互联网媒体的竞争更加激烈,谁能率先发布信息,谁能抢先发布刺激性内容,就能获得更高的点击量。不可否认的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许多谣言的快速传播有信息传播者的放纵嫌疑。信息传播作为社会上层建筑,要肩负起社会责任,主动治理网络谣言,洁净网络空间,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监控与甄别,尽最大努力进行审核,同时与执法机关合作,及时保留违法信息的证据并交付执法机关,遏制谣言的放大与传播。

五、结语

通过对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分析发现,网络谣言往往利用社会事件突发之时信息流通不畅和公民急需信息的现状,借助此时公民更易相信来源不明信息的心理,故意制造虚假信息以混淆视听,造成社会性恐慌心理,以达到诋毁他人名誉、引发社会风险和政局不稳的目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网络谣言是有组织地进行加工和演绎,并同时向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同时,研究发现政府在谣言治理方面存在反应迟缓、主流媒体“失位”、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使得谣言制造者有可乘之机。因此,建议政府应主动出击、多管齐下,借助专业人员、主流媒体、人工智能的协作配合,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民意,采用有针对性“堵截”和IP定位处罚等方式,遏制谣言的进一步传播。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压缩网络谣言制造者的生存空间,提升政府的网络谣言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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