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亮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工商管理系,河南 郑州 450053)
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和迈进需要稳定的农业经济体系作为基础,而只有在当代社会中充分实现“电子商务”与“农业经济”的交融,才能够真正奠定夯实的信息化基础。因此,农业工作人员就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势,科学应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和发展技术,打破经济转型的困境,真正让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为农村电子商务创新提供动力,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经济更高效的发展。
信息技术意识能够全面激发农业工作者对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加速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1]。因此,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意识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内在因素,但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信息在农业领域的普及并不全面,甚至大部分的农民仍停留在传统农业阶段,不了解电子商务的优势和效用。
另外,大部分的农村地区没有紧跟信息化技术发展的脚步,缺乏科学的网络信息管理体系,使当地的农业企业或员工对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商务技术没有形成系统的、全面的、规范的认知。
农村地区企业中的大多数员工均为当地居民,这部分的居民由于如文化水平、家庭条件、技术制约等多方因素的影响,缺乏对网络管理、生产、销售准确的认知,甚至会形成抵触、反感、排斥等片面的看法。因此,农村地区的企业难以与互联网终端建立桥梁,致使农村地区的农产品无法通过网络进行零售,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限制了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思维的浸润给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推动力,更是给农业经济体系的优化提供了绝好机遇。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部分偏远地区或发展相对滞后的农业地区的机械化和现代化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使农业生产效率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甚至部分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只能维持当地居民的个体需要,生产和加工出的农产品只能满足该地区的交换需求。出现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缺乏“农业现代化思维”、生产设备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只能使用最传统的人力工作实现农业生产,无法进行大规模的自动化生产。
农村地区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政策支持来构建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信息化销售渠道。就目前现状而言,农村地区的企业和农产品产销行业极度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使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速度减慢,也使农业发展无法与时代接轨。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信息化管理人才不愿投身到“农业产销”的领域中,而现有的农业信息化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也未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此外,目前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和信息化管理也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一旦缺乏完整、系统、规范的结构体系,就会使信息交互滞后、工作失误较多、工作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同时,部分农村地区没有建立起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农业工作者在产销的过程中无法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出现问题时也无法得到及时、精准的帮助,从而使大量的电子商务资源和信息资源严重浪费。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进程,也会影响农业产销者自身的利益。
在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和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农业工作人员差异化较大的管理模式、产销方法,最终得到的发展结果也会存在诸多不同[2]。在目前的“互联网+”时代中,农业产销模式传统、管理方式滞后等非现代化发展状况层出不穷,农村企业或个体也未在后续的销售中接入预警平台。这样的产销模式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使农产品产出的质量差、效率低,也会因此出现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最后使大量的农业资源被浪费。因此,农业产销者和管理者要以当地实际情况为依托,引入智能、科学的农业生产措施,系统化管理和监测农产品的产销环境和当前状况,从而得到更准确的数据信息,使后续的销售活动更加精准。
落实农业精细化发展主要体现在对各项经济活动的控制中,如:监测灌溉农产品的水分、控制土壤的温湿度、调控农产品光照的水平、防治虫害等。农业管理者和产销者在分析农作物的生产情况时,运用信息化科技技术和大数据时代的检索功能,能够保障农作物稳定的成长和后续销售的顺利进行。在精细化的管理和发展中,农业产销者要重视硬件和软件的共同推进。在硬件方面,农业产销者要优先构建起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并应用农业生产的传感器,监测农作物的生长环境,以此搭建起自动预警的平台。以先进的硬件设备予以农作物的管理,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农业生产中偏差的出现,并能更加直接、精准地定位到农业生产中的不足环节,从而使农产品的产销策略顺利推进。在软件方面,农业产销者要坚持“以实地为基准”的理念,整合农业管理数据、市场信息,并由此建立系统的数据库体系,实现农产品动态化的分析和监测,使得数据库资源能够跟随实际情况的发展不断得以完善,进一步保障农产品后续销售活动的合理性。
在数据分析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模式尤为先进,给农产品的产销带来了诸多机会。
首先,农业产销者要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根据市场上农产品的变化革新农产品的营销模式和运营体系,并以此为依托优化订单管理机制。让农民与产销者之间切实建立起“互通、互联、互动”的关系,确保农产品的综合交易工作始终保持迅捷、准确和高效的状态。
其次,农业产销者要依据“电子商务一体化”的销售模式,构建“线上交流、线上交易”的全新销售体系,并通过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农产品的“电子”销售范围和渠道,并不断根据实际的产销情况调整网络销售模式,保障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更具有科技化、前瞻化和现代化。在优化“网络销售”模式的过程中,农业产销者要运用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综合管理功能分析市场的最新动态和新鲜资讯,准确判断市场需求,确保“网络平台”服务的综合性和全面性。针对科技水平相对前卫和销售模式相对成熟的农业企业,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的传播优势、交互特点,提高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售前的服务性、售后的快捷性,从而保障客户的根本性需求得以精准满足。
互联网具有极强的交互性,农业产销者切实建立起“互联网生产思维”,应用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势,挖掘网络数据的价值,搭建起系统化的信息基础设施,是保障电子商务平台与客户“互联互通”的重要措施[3]。在实际的农业经济发展中,农业产销者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展开差异化分析,从而建立起对内保障、对外开放的互联网交互平台。
同时,农业产销者要利用互联网交互平台和网络信息设备的传输、检索优势拓宽农村地区的消费手段,使城乡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差距降到最低。
农业产销者和管理者也要注重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在电子商务平台搭建运营和发展的过程中,网络欺诈、黑客攻击、病毒干扰等一系列问题会随着线上交易的增多而逐步凸显,使农业产销管理的安全性受到威胁。针对此情况,企业和政府要全面将“科学管理”理念落实到农产品产销管理工作中,帮助农民、企业员工、管理者树立忧患意识,引导农业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个体制”,保障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能够细致、准确的完成工作,保障整个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的规范和安全。
综上所述,互联网的发展给农业经济的推进和优化带来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因此,农业工作者要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运用多元化、科学化的策略构建农业经济电子商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使我国的农业经济能够实现长足性、持续性的良性循环,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效益,以此落实农业经济高效化发展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