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香兰
(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辽宁沈阳110032)
作为农业生产的副产品,农作物秸秆富含氮、磷、钾及有机质养分,是一种重要的可供开发利用的生物质资源。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的利用,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辽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对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建设美丽乡村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2019 年,辽宁省粮食产量达到243 亿kg,创历史新高,较上一年增长10.8%。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最新公布的农作物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并根据辽宁省实际情况进行测算,辽宁省实际可收集资源量约为2 700 万t,秸秆综合利用量约为2 330 万t,综合利用率达到86%。其中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量占比分别22.7%、34.8%、38.2%、1.2%、3.1%,即辽宁秸秆综合利用以燃料化、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为主。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量占比进一步提高,“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体系更加健全。
1.2.1 坚持高位推进,完善工作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连续5 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九大工程之一重点推进,在省政府绩效考核系统中明确秸秆利用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具体工作推进上,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农业环保双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体系,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组织保障。
1.2.2 健全政策体系,抓好政策落实。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在发展战略上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五化一建”协同推进,为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指导性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在秸秆加工用电、用地、收储运等环节也出台了更加明确的相关优惠政策,解决秸秆利用成本高、配套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初步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
1.2.3 扎实推进试点,建好资源台账。辽宁省自2016 年以来连续被农业农村部列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共安排专项资金近4 亿元,在24 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中2019 年中央财政拨付辽宁省项目资金达8 346 万元,辽宁省制定了重点县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原则,择优遴选了9 个重点县:海城市、新宾县、北镇市、黑山县、阜蒙县、昌图县、建平县、盘锦市大洼区、兴城市。通过试点项目的有效推进,各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辽宁省连续2 年在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组织的绩效考核中排在前列。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民参与”的有效机制,将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有机联结在一起,为全域全量利用秸秆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辽宁省组织了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将台账建设工作列入省政府对各地的年度考核,组织开展了全省培训班,对台账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辖14 个地级市,103个县(市、区)完成秸秆台账填报,填报农户12 000 户,市场化主体1 306 个。秸秆资源台账的建立,明确了秸秆产生量与区域分布情况,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秸秆利用量统计方法,为相关部门决策和规划提供数据依据。
1.2.4 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典型模式。积极组织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与试点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合作,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开展“院企合作”“校企合作”,联合技术攻关,解决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的难题。在辽宁省内,探索“科研单位+科技企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办合作社”的科技产业扶贫模式。
在秸秆还田方面,总结推广了辽宁宁越农机模式:辽宁宁越以“自走式玉米秸秆环模制粒机”等配套农机为依托,通过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以统一农资、统一耕种、统一收获“三统一”方式实现农业规模经营。黑山县诚合农机合作社2019 年在213 个村设立合作社运营点,每村设立1 位农机手负责该村土地托管,合作社提供农机服务,玉米秸秆还田总面积达1.33 万hm2,全部采用联盟技术进行玉米秸秆深翻还田。
在基料化利用方面,示范推广了秸秆(玉米秸秆、水稻秸秆和花生秸秆等)基质化栽培平菇、滑菇生产关键技术,在葫芦岛兴城市、沈阳市康平县、丹东凤城市示范推广秸秆基料化栽培平菇110 万袋,经过配方优化,保障了出菇后期营养供给,使平均生物学转化率提高7%左右,经济效益提高5%以上,优质菇率提高13%,菌袋污染率降低3%,病虫害显著降低,极大减少了林木砍伐量,保护了生态环境,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
在燃料化方面,探索推广了生物质锅炉模式:依托东北区域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创新联盟平台,“三省”生物质锅炉加大研发力度,通过中试初步定型后,进行示范推广。2018—2019 年供暖季,在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哈达镇古塘村成功进行了“一村一炉”集中供暖试验示范,村民出工排班轮岗负责锅炉运行,并以秸秆燃料换热能,30户农户供暖面积3 000 m2,室温24 h 保持在20℃以上,最高达24℃,每天消耗秸秆1.2 t,约24 hm2玉米秸秆可保证该村一个供暖季燃料需求。“三省”生物质锅炉“一村一炉”供暖模式得到试点村村民的广泛认可,推进了农村玉米秸秆直燃冬季集中供暖,初步实现农村供暖城市化。
1.2.5 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培训推广。2019 年12 月13日,农业农村部在辽宁省举办了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经验交流活动,参观了辽宁省秸秆打捆直燃锅炉作业现场,总结交流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验。政府相关部门与科研部门组织编印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汇编》《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手册》《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等资料5 万余份,免费发放到全省各地,并结合农民日报、辽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秸秆综合利用专题报道,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介绍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机械装备。组织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推进会、现场会等,做好技术示范与推广。各市、县利用农业科技大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平台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战线工作人员整体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1.3.1 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升。通过近些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推进,辽宁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已经由2015 年的80%提高到2019 年的86%以上,提前完成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目标。
1.3.2 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特色优势明显。辽宁省秸秆直燃锅炉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秸秆能源化利用的特色优势,以铁岭众缘、锦州合百意、抚顺佳热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企业为代表,在秸秆打捆直燃技术方面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1.3.3 农村环境明显改善。通过逐步实现秸秆还田、集中收储、集中管理,秸秆露天焚烧、随意丢弃和乱堆乱放的现象明显减少,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
1.3.4 耕地质量显著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地区通过秸秆还田、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以及过腹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了地力,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化肥施用量,最终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是辽宁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起步较晚、缺少经验,中央投入资金规模有限,2019 年试点县数量仅占全省77个县(市、涉农区)的11%,覆盖面较小,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二是辽宁省现有的秸秆利用量中农户直接喂饲、炊事取暖自用等初级利用方式还占有很大比例,秸秆利用方式需要进一步提档升级。三是受土地分散、山坡地多、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低等不利因素影响,秸秆收集、还田、离田等环节无法实现大规模机械化作业,阻碍了秸秆综合利用,也增加了秸秆禁烧监管难度。四是根据北方农时特点,辽宁省的秸秆离田周期为当年10 月份秋收后至第2 年5 月份春播前,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需跨年度实施,与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不符。
一是在建平县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资金与秸秆利用双挂钩机制试点,探索建立秸秆利用补偿标准体系和考核机制。推动现有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由生产功能向生态功能转变、由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
二是推进2019 年和2020 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秸秆处理行动,以玉米和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推进秸秆全域、全量利用。
三是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按照秸秆就近、就地利用原则,选择秸秆资源丰富、交通较便利的乡镇为重点,坚持政府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市场运作方式,以秸秆规模化利用企业为基地辐射带动当地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等广泛参与建立起完备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督导和示范推广。按照东北秸秆处理行动的具体要求,细化全省各区域秸秆综合利用促进措施,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典型模式的示范与推广,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介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科普知识教育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