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万道
(山西省天镇县贾家屯乡畜牧兽医站,山西 天镇 035200)
2020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由调运生猪引发的疫情。大同市市委、市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分管副市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多次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大同市建立了属地管理责任制、领导包保制、监管网格制,明确了政府主要领导为动物防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实行行政领导和业务技术干部包乡镇、包养殖场户的网格化管理,把防疫责任落到实处。
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大同市及各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广泛开展宣传,下发非洲猪瘟防控资料、挂图的宣传材料,告知养殖生产经营以及生猪贩运人员的动物防疫责任,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动物检疫告知书等,落实养殖生产经营者的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了动物防疫的自觉性。
2020年以来,大同市结合春季防疫,开展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工作。全市共排查生猪66.96×104头,未发现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设立5×104元的奖励基金,建立了动物疫情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疫情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有效地防止了有疫不报现象的发生。
为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全市共有大伟嘉、双胞胎、鹏程小店、正大、新大象等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指导要求,设立了车辆的洗消中心,建立了车辆人员的隔离、消毒制度。市指挥部针对小散养殖的实际情况,组织每月8和18号28号为“大清洗、大消毒”活动日,有效地防止了环境的疫源污染。
2020年全市又增派9名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督促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监测、瘦肉精监测、车辆清洗消毒等防疫措施的落实。防止了屠宰环节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大同市对生猪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阳高神泉堡省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4 h值守,对运入山西省、大同市的生猪及产品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对从外省外市调入生猪的要求其在调猪前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允许其调入后,向输出地索要检疫证明,到达后24h内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并隔离观察21d。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20〕6号)文件要求,大同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4月4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20〕6号)下发当日,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同农发〔2020〕38号),同时以大同市农业农村局便函要求各县区每周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调度专项整治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开展生猪运输备案车辆非洲猪瘟检测的通知》(同动监〔2020〕6号),组织对所有生猪运猪备案车辆全部采样,开展环境监测,防止因生猪调运引发疫情。各县区也迅速行动,安排部署。新荣区、云冈区、云州区、天镇县、阳高县召开了专门的动员会,对本次专项整治进行安排、动员、部署。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大同市各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结合春季防疫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领导包保、监管网格、有奖举报四项制度,落实落细疫情排查、防疫监督、检疫监管等防疫措施。督促生猪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与养殖场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下发动物检疫申报告知书等,让养殖经营户的动物防疫责任;实行县区报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报养殖场户的网格化管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3.1 加强场户管理,严把饲养“源头”关
各县区结合春季防疫工作,对所有养殖场户的动物疫病发生情况全部开展了普查,未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病猪。实现了规模猪场全覆盖。特别是4月14日省疫控中心通知发现阳高县董家庄项晋园网络上异常销售仔猪行为后,阳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迅速展开调查,于2020年4月15日上午联系到项晋园本人,联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赶赴项晋园家中调查情况。经调查,项晋园系山西某大学在校学生,因新冠疫情学校未开学待在家中,其父母为本村农民,身体不好,家境困难。家中饲养1头母猪,40多天前产仔猪7头,父母为早日售出小猪,项晋园便于4月13日(大约)在惠农网注册发布销售信息,原计划售价为1 400~1 500元/头,为吸引关注,项晋园在网上注册时填写1元/头,备注中填写了价格面议。4月15日上午,7头小猪已售给邻村张官屯村刘胜,价格为1 250元/头。经临床检查,目前,家中1头母猪和售出的7头仔猪均体格健康,无任何临床病症。工作人员对项晋园及其父母进行说服教育,项晋园及其父母均能认识错误,表示绝不随意发布信息。同时,王官屯中心站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对猪只进行了严密监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报告制度。
4.3.2 加强产地检疫,严把生猪出栏关
各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下发动物检疫申报告知书2 000余份,督促养殖场户按照规定时限提前积极申报检疫或由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凭养殖场户委托书代为申报检疫,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监测报告等关键检疫环节;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加强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账号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4.3.3 加强调运环节监管,严把流通运输关
天镇县协调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增设卡2个,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建立查验台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全市120余辆生猪运输车开展非洲猪瘟监测,共监测600多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对检出阳性的生猪运输车辆暂停其3 d运输活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15 d后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4.3.4 加强落地监管,严把到达接收关
各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生猪跨省调运到达目的地后有关防疫和监管要求。对调入生猪实行落地观察报告制度,对用于屠宰的生猪,要严格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严格按规程开展屠宰检疫。通过全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对大同市2020年以来调入本市生猪26批次的动物健康状况进行核察,未发现异常状况。
4.3.5 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把信息对接关
要依托大同市畜牧兽医大数据平台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通过农业农村部备案的6个生猪屠宰场、1个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1个指定通道进行全程监控,严格监管;实行了车辆备案系统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相关联。对未备案车辆不予出证等管理制度。六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把监督执法关。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对经营、运输染疫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一旦发现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明察暗访小组到京大高速检查站、阳高县、左云县进行督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到浑源县、新荣区、云冈区、天镇县、云州区、平城区进行督查,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也对本县区开展了督查,落实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告知其应当履行的动物防疫义务,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落实落细严格动物调运的监管措施,有效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