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玉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理想追求,也是党审时度势着力推进“伟大工程”的重要标识。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1]能否经受执政考验、排除万难迎接挑战,能否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发扬优良作风,能否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稳步推进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重大课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内政治生态建设,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举措,竭力营造和维护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同时,对于侵蚀和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现象及行为,针锋相对的给予了有力回击。总结这一时期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于新时代深入营造和维护良好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状况,反映着党员个体的党性修养程度,也直接体现着党的队伍建设的整体形象。新中国成立之初,根据党内外呈现的新形势和党自身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党中央着力从作风、纪律及法律等方面从严建设党风,为维护党的良好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就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也针对作风不正问题采取了强有力举措,为营造良好党内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秉承革命传统,重振革命斗志,发扬革命年代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加强作风建设的显著特点。《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在革命取得伟大胜利、新生人民政权业已建立背景下,党和国家的一切政权机关必须保持以往优良革命作风。“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2]6这就对党员干部的作风要求,以条文的形式使之更加明确和规范。1951年12月,针对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动员群众以及机关团体给中央送锦旗、送礼品的情况,中央要求应予以纠正制止,“必须养成朴素节省的风气,必须制止任何一种浪费民力、物力的事情”。[3]548
随着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等新情况的出现,党内滋生出一些早已预料的问题。在党和政府机关内部,一些党员干部滋生了骄傲自满情绪,并且存在拒绝批评、压制批评的现象,官僚主义倾向亦有所抬头。1950年4月,中央提出鼓励群众利用报纸刊物的平台,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中暴露的缺点和错误,广为揭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教育党员特别是干部认识:在报纸刊物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为了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和国家的民主化、加速社会进步的必要方法”。[4]191当月,《人民日报》“共收到读者来信1674件,较3月增加一倍,而5月则增加到2487件”。[5]这就表明,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一方面真正密切了党群之间的血肉联系,为巩固和扩大良好党内政治生态赢得广泛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便于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党员干部树新风、转作风、纠偏不正之风,为营造党内政治生态的生动活泼氛围提供了渠道和契机。
纪律严明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纪律作为党员的行为准则,是管党治党的强劲利器,更是维护党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的主要抓手。习近平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6]扎实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必须视其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使之成为阻断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有利武器。实践证明,营造良好党内政治生态,要统筹内在“自律”与外部“他律”的协同统一。
尽管临时宪法《共同纲领》就党员干部的纪律规范已有明确要求,但为及时有效督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规乱纪行为,新中国成立后仅一个月,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委就旋即成立,旨在行之有效监督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便于及时发现和遏制违反党规党纪现象。“三反”运动开展后,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局部存在,尤其是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干部中相当突出。1953年1月,中共中央要求各地仿照山东的做法,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揭发检举典型,“其违法情形严重者必须给以法律的制裁,如是党员必须执行党纪”。[7]10显然,党纪的遵守执行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8]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认为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出现了相当数量的贪污、腐化和违法乱纪的事件。因而,“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党内不良倾向的斗争,并加强党的纪律”。[9]为此,中央决定成立监察委员会而替之以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力强化了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
党内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和社风相互交织、综合作用的产物。共产党员既要严守党纪,更要带头遵法。营造崇法尚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打造积极健康、有序向上的社会风气,是通过依法治吏增进党内政治生态洁净质量的重要维度。1952年4月,新中国第一部反贪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问世,从而使惩腐治贪由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也进一步规范了公职人员的工作行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1954年6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处理受刑事处分的共产党员党籍问题的规定》中指出,“共产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同时还要成为国家法律和法令的模范遵行者”。[2]3151954年9月,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党在国家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只说明党员肩负的责任更重,而非意味着党员享有任何特殊例外的权利。“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一切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10]168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宪法和法律。1956年9月,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明确规定,一切党员无论功劳和职位如何,均需“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11]
党内政治生态出现污染,自然离不开“污染源”的侵蚀。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铲除腐败“毒瘤”的侵蚀,维护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进行了积极主动的探索。
党中央在1951年底开展的“三反”运动,既是一场反腐倡廉的成功尝试,也是一次肃清“污染源”的铁腕行动。当时,正值全国增产运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各地却陆续揭露出党员干部存在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即所谓“三害”)等弊病。这引起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密切关注。稍后,各中央局陆续报来发现大贪污犯的报告。针对华北局呈送的天津地委主要负责同志严重贪污浪费的书面报告,毛泽东随即作出批示,要求“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12]190-191为深入贯彻精兵简政、聚焦增产节约的中心任务,坚决而彻底地消除增产节约的大敌——贪污,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三反”斗争。目的在于,使各种利用职权贪污、浪费的行为,以及蜕化堕落成官僚主义的分子,尽受相应处理。12月8日,中央作出“三反”斗争必须大张旗鼓进行的指示,强调要把“三反”斗争“看做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3]500如此雷厉风行的紧抓“三反”斗争,旨在通过广为揭发贪腐分子,使其受到应有惩处,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朴素、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1952年元旦团拜会上,毛泽东将“三反”斗争称之为“新开辟的一条战线”,[13]并再次号召要将“三害”之“污毒”洗涤干净。同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必须认真发动群众,把这个斗争进行到底。”[14]71月5日,周恩来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上指出:“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毒害……是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的。要完全彻底地铲除这一积害,必须全社会都动员起来。”[15]1952年1月底,中央发布《关于犯有严重贪污罪行的党员应开除党籍的决定》;2月9日,发布《关于中小贪污分子处分问题的补充指示》;3月20日,下发《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等。这些惩贪治贪的条规、指示和命令的密集颁布,既彰显了党对反腐败斗争认识的逐步深化,同时也有效指导和规范了反腐斗争。1953年开展的“新三反”运动,既是对“三反”运动斗争策略的转变,也是对“三反”运动纵深发展的延伸。
“三反”运动及其后开展的“新三反”运动,是党在执政全国的条件下开展的旗帜鲜明的反腐倡廉斗争。通过斗争,惩处了一批贪腐分子,遏制了一些不正之风,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为净化彼时党内政治生态而使之免于陷入恶化退化境地,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运动的开展,也使党充分认识到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譬如,中共中央在《关于争取胜利结束“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三反”运动建设阶段的工作要点之一,就是加强以民主制度为核心,涵盖财务、人事、监察以及检查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建设。总结运动的实践经验,主要体现在:一是维护党和社会主义的事业,需有对待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二是惩治腐败要有坚定不移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注意激活党外监督,最大整合党内外监督的功能合力。诚如薄一波所评价,“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对清除党的肌体上发生的腐败现象,表现了高度的自觉性和巨大的决心与魄力,真正做到了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碰硬,从严治党。”[16]104
党的事业之所以无往而不胜,兴旺又发达,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在于拥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的执政地位的确立和执政环境的变化,党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些思想松懈、作风松弛甚至走向腐化堕落的消极分子,使党的队伍纯洁性受损,严重威胁党的先进性,也使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备受挑战。
注重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领导人民顺利推进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一贯要求。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以“两个务必”谆谆告诫全党同志,警惕可能滋长的骄傲自满、功臣自居、不思进取以及贪图享乐等消极思想,尤其担忧一些党员干部“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17]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胜利”的来袭、贪欲的蛊惑和思想的松懈,果不其然,党员队伍中一些人滋生了骄傲自满、态度蛮横、强迫命令等习气,少数分子甚至产生贪污腐化、堕落颓废等违法乱纪行为。种种迹象表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刻不容缓。
整风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为加强自身建设实施的重大举措,主观上虽不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态问题,但客观上却起到了净化和维护良好党内政治生态的作用。为帮助党员干部及时改正缺点,有效克服不足,改善党群关系,1950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利用夏秋冬三季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其目的,就是要把我们党员干部中的那些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作风以及享乐腐化的思想和行为加以克服。”[4]237把好党员选拔入口关,是组织层面提升党组织先进性与纯洁性的内在要求。为防范杜绝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尤其是一些地区党员发展过程中不恰当地实行“自报公议党批准”的现状,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强调党员发展必须采取严格审查的方法,以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同时指出,“对于那些毛病很大、经过教育又不愿改正的党员,应逐渐地采取一种适当的方法,劝告其退党或开除其党籍”。[4]243中共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全党“坚决地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加强党与人民群众联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党整风的指示,进行一次全党的整风运动”。[18]
1951年下半年开始的整党运动,是与“三反”运动结合进行的。由于任务明确,组织得当,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整党,一方面,使党的队伍愈加团结统一,极大地改善和提升了党员队伍的素质和作风;另一方面,清除了党内少数危害政治生态的腐化分子,保持与增强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关键少数”是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抓好管好数量庞大的党员队伍,并非易事。落实从严治党,维护党内政治生态的整体洁净局面,必须视“关键少数”为“护林员”,牵住“护林员”这个关键角色在政治生态建设中的“牛鼻子”。新中国成立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案堪称“三反”运动中“打虎”斗争的典型。“三反”运动全面开展后,毛泽东提出“要将同志们的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不要停留,不要松动,不要满足于已得成绩”。[14]871952年2月,刘、张二人在公判后得到了应有惩处。面对求情,毛泽东态度坚决,认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16]108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检讨,是“三反”运动基本特点,也是“三反”运动取得成效的关键。此外,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善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促使党员干部正视和克服“三害”弊病,是这场运动的另一鲜明特质。经过“三反”运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党员干部,在群众运动的烈火中,已受到了一次严格的锻炼”。[14]226
全方位了解干部,加强对干部的政治考察,是选拔和培养优秀干部的前提和基础。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应着眼于把好“三关”:一是动议提名关;二是考察考核关;三是程序步骤关。事实上,选人用人上的不当、腐败和不正之风,既为后续管理困难种下祸根,也会招致党内政治生态“乌烟瘴气”。为多方面地考察和了解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更有计划地正确使用和培养干部,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提出要用两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严谨的政治审查,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部的蜕化堕落分子等,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性、纯洁性与稳定性。同时,为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变化需要,随后通过的《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实行干部分部分级管理的制度,“必须反对保守思想、本位主义、‘资格论’、‘重才轻德’和任人唯亲等偏向”。[7]577
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思想的“总开关”,也可以说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思想如果出了问题,精神上一旦“缺钙”,信仰就会紊乱,行为就会失范,难免陷入消极腐败的泥淖,危害党内政治生态。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多措并举,竭力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有力提升了党的队伍整体的政治觉悟与理论水平。
受多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党内存在忽视系统化理论学习的经验主义倾向。为消除不良势头,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决定(草案)》中指出,经验主义是“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事务主义倾向以至功臣思想蜕化思想的根本原因”。[3]123因此,全体党员均需进行持续性的系统学习,从而营造全党理论高涨的局面,达到渐进消解经验主义等思想弊病。同年3月,中央下发通知,计划翌年在全党开展理论学习,逐步消除党内理论落后现象,推动全党马列主义理论水平高涨。4月初,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提出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并力争通过普遍地开展党员八项标准的教育,肃清和处理党内坏分子和消极分子。此外,会议通过《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明确了党员的基本条件与标准,规定“新党员入党后,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使他们过严格的组织生活,从他们入党起即树立优良的作风”。[3]216加强党纲党章教育,厘清党员标准,使党员管理更趋规范化、精准化,有效克服组织不纯,优化组织结构,确保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为完成过渡时期肩负的历史重任汇聚了强劲战斗力。
1951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要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进,首先就要在思想上打底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教育自己和全国的人民”。[10]821952年元旦,《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党员必须进行持续性的学习,不断地改造自己思想,以期更好地带领全国人民完成新的历史任务。针对当时党内很多干部存在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情况,中央认为党内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存在,就是这些同志“尚未获得马克思主义教育”,[12]269“故须进行认真的教育,以期一步一步地解决这个问题”。[12]270可见,中央不仅注意到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而且注意凝聚全党在思想理论教育战线的共识,使之成为主抓党员同志观念问题的锐利武器。
1953年12月,中宣部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在起草的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纲中指出,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必须加强全党的政治思想教育。次年12月,党中央又决定在全党实行干部轮训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党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这在当时对于提高全党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自觉运用马列主义思想武器,改进党和国家的工作,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当然,思想理论教育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是一劳永逸的,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这就意味着需要从过程性、整体性和长期性视角来综合看待其功能。毛泽东在八大开幕词中指出,许多同志仍然抱着有悖于马列主义的观点和作风,也就是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和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因此,“必须用加强党内的思想教育的方法,大力克服我们队伍中的这些严重的缺点”。[19]这就说明,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贵在“常”与“长”,即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另一方面表明,尽管影响党内政治生态的因素错综复杂,但是唯有督促党员干部拧紧思想这个“总开关”,才能牢牢把好党内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的“风向标”。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办好党的事情,关键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就是全面从严治吏。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成功经验表明,尽管党不断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与新考验,党内政治生态时而涌现新特征、新问题和新情况,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按照思路上治标与固本相结合、方法上守正与创新相统一、策略上教育与惩戒相并举,全面构建常态化、动态化和立体式的从严治理机制,就必然能怀抱党内政治生态“山清水秀”良好景象。
首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既是党内政治生态的构成要素,也是检验执行党纪绩效的试金石。习近平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20]可以预料,纲纪不彰、法度松弛、作风散漫,必然导致党内政治生活出现无序、乱序,其结果自然引发党内政治生态系统性紊乱以致污浊。新时代深入构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需要坚持优良作风与严明法纪有机结合,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使党员干部自觉成为党纪国法的忠实拥护者、自觉践行者和引领示范者。更进一步讲,就是要统筹推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法律平等的“三位一体”布局,通过创新制度安排,使党内政治生态防污机制有效运转起来。
其次,坚持“零容忍”态度惩腐治贪。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使之得以系统修复和常态化治理,是一项非常艰巨而紧迫的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下狠决心花大气力,彻底肃清侵蚀党内政治生态的“污染源”,使党内政治生态最大化复原为山清水秀的面貌;另一方面,着力构建防控“污染源”滋长蔓延和反弹回潮的有效体制机制,不止于既有成绩,节节推进反腐败斗争战果。立足“全面”从严”“常态”“有效”,从严管党治党,达到防微杜渐、治标又治本。
再次,抓好“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直接制约着党的建设整体态势。营造和维护“山清水秀”党内政治生态,就是既注重抓党要管党,又注重抓从严治党,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与此同时,要把从严治吏作为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招,从宏观层面抓好“关键少数”。注意“关键少数”对于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以至党内政治生态的影响作用。从而“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21]
最后,紧扣思想建党永不松懈。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引领党的建设,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也是长期专注于自身建设的重要经验。坚定理想信念,就是要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党性教育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初心”不改,“使命”不忘,从源头防范政治“本色”不褪。习近平指出:“要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2]新时代抓好思想理论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就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常补精神之“钙”,使党内政治生态获得精神涵养,永葆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