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超 李栓久
摘 要:研究生阶段是科研工作者塑造求真务实科学精神、遵守科研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科研道德习惯的关键时期。近年来高校研究生科研失信现象却屡有发生,其科研活动过程中的捏造、篡改、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成为舆论的焦点。高校作为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科研诚信教育管理具体实施情况并不乐观。为了提高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文章提出构建科研诚信教育引导机制、科研失范防范机制、科研不端惩治机制“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多管齐下、系统推进,形成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不想”“不能”“不敢”失范的协同效应。
关键词:高校研究生;科研诚信;工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34-0116-04
Abstract: The postgraduate stage is a key period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workers to shape the true-seeking and pragmatic scientific spirit, abide by the code of conduc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s well as cultivate good habit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ethics. In recent years, the postgraduates' dishonest behaviors frequently appear in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he misconducts such as fabrication, tampering, plagiarism and plagiarism in the proces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ctivities have become the focus of public opinion. As the first responsibility subject of postgraduates'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construction, th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education and management isn't optimistic.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pertinence and effectiveness of postgraduates' integrity education managemen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trinity" working mechanism: the guide mechanism of research integrity; academic dishonesty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misconduct punishment mechanism. The aim of the mechanism construction is to comprehensively manage and systematically promote and form the cooperative effect that postgraduates "don't want, cannot and dare not" violate releva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activities.
Keywords: postgraduat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working mechanism
研究生学习阶段是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启蒙阶段,也是他们科研价值观的形成和稳定期,是塑造求真务实科学精神、遵守科研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科研道德习惯的关键期。但是,近年来高校研究生群体却成为科研失信的“重灾区”之一,如不加强科研诚信教育、管理和监督,势必会严重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科研诚信是科研主体在从事学术研究活动过程中,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时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用以约束科研主体的有感情色彩的一套规则、规定、惯例、信念、价值观的综合体[1]。科研的生命在于创新,同时也取决于科研主体对学术规范、科研道德和科学精神的尊崇和执着。高校作为我国科学研究的主阵地,研究生既是未来科研队伍的主力军,也是国家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的后备力量,他们对科研诚信的尊重与遵守,不仅直接关系到个人学术声誉,更是实现国家知识积累和科技创新的根本保障。雷晓锋等人从“历史、现实、理论”三个维度审视了加强我国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如果研究生在校期间没有养成严谨诚信、求真务实的学风和作风,很难想象他们步入社会后的发展前景和对社会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2]。
高校是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做好科研诚信教育的守门人意义重大[3]。但是,近年来高校研究生科研失信现象屡有发生,在科学研究特别是学位论文撰写中的捏造、篡改、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成为舆论的焦点。方晓春认为当前我国高校科研价值观教育存在道德目标过高、缺乏实践性、与科研管理脱节等问题,难以实现科研诚信要求[4]。袁子晗等人以教育部公布的42所在建世界一流大学为调研对象,分析了这些大学科研诚信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发现目前存在管理机构不统一、施教方式不协调、科研诚信政策宣传不充分、各校学术规范要求不统一等问题[5]。王飞认为高校科研诚信教育具体实施情况并不是很乐观,教育的作用收效缓慢且成本昂贵[6]。因此,新形势下加强我国高校研究生科研教育管理是毋庸置疑的,不仅事关千千万万研究生优良道德品质、科研精神的养成,还对于保证科学研究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推动科学研究传承、发展和创新等都具有極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生科研失信行为主要表现形式
2019年10月,科技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科研失信行为七个方面表现[7]。就研究生这一特殊群体而言,抄袭和剽窃、伪造和篡改、不当引用、一稿多投、代写论文等科研不端行为比较常见,科研失信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研究生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现象早已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这也是当前研究生群体中最常见、最为严重的一种科研失信行为。在撰写课程论文、学位论文,或是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时,采取“复制+粘贴”他人研究成果,再经过简单的文字“粗加工”,即成为自己的研究成果。目前,由于学术不端检测平台尚不能实现所有文献全覆盖,如专著、研究报告等文献资料尚未纳入期刊杂志社和高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系统,而且多国国家文字的自动转换,因此文献查重系统存在监管空白,给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仍留有余地。
(二)捏造、篡改科研数据
真实可靠的科研数据是进行科学推理、得出科学结论的重要依据。忠实于原始数据,是科研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部分研究生不愿坚持做艰辛的调研和实验,为了得到与自己预期相符合的结论或满足某种模型特性的需要,不惜违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学术研究的基本准则,在实验数据记录、撰写论文过程中随意捏造或篡改研究数据,或根据主观愿望对原始数据做人为取舍,只选用符合愿望的结果,剔除不符合愿望的结果,得出与研究假设“完美契合”的结论。
(三)不当引用或引用不标识出处
科学研究从来都是站在他人的肩膀上眺望,即在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入,也能帮助研究者和读者搞清楚所研究问题的来龙去脉。因此,研究成果中的思想、观点如果不是自己原创性提出的,务必要规范标注文献出处,这既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更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科研行为规范。然而,部分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或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过程中,随意引用过多、引用他人观点不加以标注,或者标注不规范,无法找出原文,更有甚者随意将未参考的文献列入参考文献范围,这既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也是对读者的不尊重。
(四)一稿多投和不当署名
一稿多投也是研究生群体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科研失信行为,部分研究生特别是硕士研究生为了快速完成学业,在发表学术成果时会倾向性选择一稿多投,例如论文主要内容不变,题目和结构稍加改变,然后以多篇论文的方式发表,片面追求论文数量,不考虑论文质量及创新性,以期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毕业授位要求,漠视长远的学术规划及学界声誉。同时,根据科研行为规范要求,科研成果署名及次序应与作者所付出的贡献相一致。但在实际中,部分研究生在发表论文时,不认真对待成果署名[8],例如将有实质性贡献的作者排除在外,未作出贡献的作者挂名,任意修改作者次序,随意增减作者,或者虚假标注作者信息等,这些问题既不能正确反映作者的实际贡献,也损害了作者的权利。
(五)买卖、代写论文
近年来研究生群体中抱着混文凭或者功利的态度去学习的人越来越多,求学动机的功利化趋向明显,即多以增加就业资本作为主要的读研动机,创新意识淡薄。这种求学动机与培养过程的学术取向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他们没有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从事学术研究,买卖和代写成果论文、学位论文的现象也随之增加。这种现象主要是发生在在职研究生群体中,他们主要关心自己是否能够顺利拿到学位,不在乎科研学术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攻读研究生的功利心更加突出,没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和能力去完成毕业论文,就会出现雇佣他人代写论文现象。
三、研究生科研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剖析
高校研究生违背科研诚信并非偶然事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既有科研价值观约束不足的内在因素,也有急功近利学术氛围、惩戒制度不规范和措施不严的外部因素。
(一)科研价值观偏离
科研诚信要求“科研工作者要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还要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9]。科研价值观关系到科研工作者对科研本质意义的认识,正确的科研价值观是端正科研态度、规范科研行为的内在约束,而科研价值观的偏离则是造成科研失信问题的最根本原因[4]。研究生阶段是研究生科研价值观的形成和稳定时期,对其今后的良好科研品格和行为规范的养成具有重要影响。但是目前高校科研工作群体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急功近利氛围,“唯论文”数量论导致心浮气躁,甚至部分研究生对科研诚信的要求、科研失信的表现等基本常识并不清楚。在这种氛围和环境中,研究生难以塑造正确的科研价值观。
(二)科研行为规范训练不足
正确的科研价值观是内在约束,也正是这种价值观决定了研究者在科研活动中的各种意识和行为,即要求按照科研行为规范开展科研活动,如行文规范、引注规范、数据真实可靠、署名规范等。当然这种能力并非自然习得,而是要经过长期的专业化训练。但是许多高校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研究生缺乏专业化的科研规范训练,缺乏完善的学术规范和知识体系,对科研失信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发现,高校缺乏对研究生的科研行为规范教育是造成研究生科研失信的重要原因之一[5]。同时,为具体落实国家科研诚信政策,高校一般都制定了相应内部学术规范,但实际操作中,不同高校所制定的学术规范内容详略不一,对科研失信行为的规定也缺乏统一标准,这也会对科研工作者和研究生的科研行为选择造成不良影响。
(三)科研不端行为惩戒不严
科研不端行为惩戒是外在的约束,科研不端行为惩戒不严,会降低研究生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本,助长不良风气。客观上讲,科研不端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再加之缺乏一套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很难被及时发现,即使被揭露了违信成本也是偏低的。目前教育部《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中,最严格的就是依法撤销学位。但是学校基于学生前途、学校名誉等方面的考虑,更多是采用教育和说教的方式,尽可能缩小科研不端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更加纵容和助长了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另外,部分高校还未设立负责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的专职部门,或即使成立了专职管理部门,但研究生对该部门的职责并不清楚,如此造成的管理混乱必然會影响科研诚信教育效果。
四、构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主体、多层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去完成。为了提高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文章提出构建科研诚信教育引导机制、科研失范防范机制、科研不端惩治机制“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多管齐下、系统推进,形成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不想”“不能”“不敢”失范的协同效应。
(一)科研诚信教育引导机制
科研诚信教育引导机制的核心在于锻造正确的科研价值观。通过构建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各环节的科研诚信教育引导措施,让研究生真正领悟科学精神是什么,应该秉承什么样的态度去做学术研究,提高科研诚信意识,强化内因作用,筑牢思想基础,自觉杜绝科研不端行为。第一,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诚信氛围。高校要在新生报到注册和入学教育阶段开展大密度、高强度的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如新生报到“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入学第一课“学术道德与科学精神”等,使新生一跨入研究生阶段就形成强烈的意识冲击。将每年开学季定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月,集中开展科研诚信主题展板巡展、先进科研团队评选表彰、科研诚信教育优秀主讲教师评选、科研诚信教育主题演讲等系列实效性高、参与度广、学生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第二,组织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系列课程。随着研究生逐渐参加科研活动训练,则有必要从课程设置、专业教师培训、教材选定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和科研价值观塑造,包括把科研道德系列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以课堂教学的方式确保科研诚信教育对研究生实现全覆盖。结合研究生的特点,聘任具有精深专业造诣、重要学术影响和优秀学术品格的专家学者担任授课教师,负责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工作。在强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同时,重视配套教材的建设,适时完善研究生科研道德教育系列教材。第三,强化科研诚信教育经验总结与推广。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环节中,选拔一批先进典型,塑造一批先锋模范团队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营造坚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的良好氛围,增强科研诚信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举办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和机构、专家学者、研究生代表参会,分享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就科研诚信教育的理念、内容、模式等展开深入探讨。
(二)科研失范防范机制
科研失范防范机制的核心在于通过严格的防范措施,防微杜渐,让学生熟练掌握科研行为规范并用于实践,努力把学术失范、科研不端行为解决在萌芽阶段。第一,导师要强化对研究生的科研行为规范训练。导师团队、课题组是研究生从事科研活动的基本单元,导师要担负起专业培养责任人、科研道德教育责任人的双重身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导师要强化学术指导,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强化科研行为规范训练,杜绝科研不端行为,提升研究生科研道德涵养。同时,要加强对导师的培训,把学术道德制度体系、预防学生出现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措和鉴别手段作为重要内容,提高他们对学术规范的指导力和科研不端的鉴别力。第二,实行严格的论文质量监控措施。在毕业阶段,坚持严格的学位论文检测制度,加大学位论文检测的范围和力度,实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的全覆盖,实行严格的论文抽检、送审、盲评等制度,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推迟答辩,发现故意抄袭和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答辩资格。加大对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审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涉及科研诚信问题,要纳入科研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学位。第三,构建研究生科研诚信在线管理平台。将研究生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纳入线上平台,推动科研诚信管理长期化、常态化。以平台为基础,探索建立研究生科研诚信档案数据库,内容包含了研究生的科研活动、学习考试、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学费缴纳等学习生活方面的诚信表现。及时更新科研规范指南、科研道德案例、科学前沿等栏目,广泛宣传学校科研诚信的基本要求和规章制度,并提供相关文献资料和生动案例。开设科研诚信教育在线课程,面向学校师生和社会开放。建立科研诚信问题答疑互动平台,研究生可以在个人主页随时查看个人失信记录,从而进一步完善科研失信警示机制。第四,改革研究生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研究生考核、评价体系,改革急功近利、盲目追求成果的不良风气,建立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环境,让教师们不为科研考核所累,重点考察评价研究生的真才实学,让他们能够潜心于自己的专业,潜心于学术,潜心于创新,降低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的发生率。
(三)科研不端惩治机制
科研不端惩治机制的核心在于通过构建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科学合理的学术不端惩治体系,并将其作为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风气的有效手段。第一,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完善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核查、惩处和申诉等制度,规范惩治程序,完善内部约束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调查程序、处理规则、处理措施等具体要求,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科研不端行为。第二,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校院两级科研诚信与道德监督委员会,明确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制定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细则,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和咨询渠道,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问题线索组织核查。此外,还要健全校院兩级工作机制,将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定期研究和解决科研诚信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形成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学术道德建设的良好局面。第三,科学制定科研失信处分等级。在完善惩处制度和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根据科研不端行为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撤销学位等不同等级的处分。以查处的科研不端案例为反面典型,对研究生进行警示教育。
总之,高校作为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第一主体”责任,把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从科研诚信教育引导机制、科研失范防范机制、科研不端惩治机制等多个方面,多管齐下、系统推进,建立起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把每一个研究生培养成为科研诚信的遵从者、践行者和监督者,让他们在科研活动中“不想”“不能”“不敢”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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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资助项目“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推进路径创新研究”(编号:SZQ201938);四川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实效评价研究”(编号:2019XZX-13);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资助“研究生科研失信行为的生成逻辑及防范策略研究“(编号:sksz201905)
作者简介:吴永超(1990-),男,汉族,四川自贡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宏观经济;李栓久(1969-),男,汉族,河北饶阳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