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也有种种不同的型:柔媚,幽雅,是美;但雄壮,豪放,也是美;匀整是美,而错综也能够是美;闲适和飘逸可以是美,但紧张热烈也可以是美;绚烂愉快和阴沉悲壮,同样能成为美。这种种的美,都不能和思想情绪脱离关系,这样看来,内容贫乏或糟糕的东西,就是形式上的美也不能真正具有的,通常所谓“内容不行”,但“形式尚美”的东西,其实形式亦何尝能真美,譬如丑女子涂脂抹粉,只能欺骗近视眼,或者借灯光为掩护而已。
美既不能单从形式上求索,所以也就不能说那些字眼是美的,而另外一些字眼则不美,不能说怎样的句子的构造或篇章的布置才能够美,而别的就不成其为美。我们只能说:有几个条件是必要的,具备了这几个条件,文章就美了,否则就不美,或者不够美。
第一,明白通畅。把你的意思表达得清清楚楚,不折不扣,不会引起人的误解,这就是“明白”。把你的意思用浅显而平易的方式表达出来,特别是用大众所爱好、所习惯的方式表达出来,不故意卖弄才情,不弄玄虚,不搔首弄姿,这就是“通畅”。要明白,就不可以从书上去找现成的字句来配你的意思,而必须自己想出那切合你的意思的字句。要“通畅”,就不可以一味主观,坚信自己的表现方式,而应当留心观察学习大众的表现方式。
第二,感情要真挚热烈。怎样才算得上是真挚热烈呢?成语有所谓“骨鲠在喉,不吐不快”,就是这句话的注脚。千万不要作干呕,干呕就等于“无病呻吟”,要不得。
第三,心地要坦白,思想要纯洁。
第四,不为写作而写作。这就是说,一不为分数,二不为出风头,三不为自己娱乐,四不为供别人消遣,五不作任何的“敲门砖”。为什么要写?因为有所思,有所感,有所见,因为我这所思、所感、所见,不仅是我个人的东西,而是和我以外的大多数人有关联的。
以上四个条件都具备了,你的文章就会叫人读了怪开心,仿佛句句是代他說的,就能激动了读者的情绪,和你一同笑、一同哭、一同愤怒、一同激昂,最后,跟你一同走。凡是能够激动人们的情绪到这样地步的,我们通常称之为“有力”,但“力”实在是表现在外面的现象,“力”之所从生的东西,即是“美”。“美”的感召力和激动力,是伟大到不可思议的,“美”应当这样的去解释,文章之美不美,也应当这样的去衡量。
(节选自茅盾《怎样练习写作》,题目为编者加)
灵光一闪
虽说文无定法,但好文章自有打动人心的力量,或叙事或思想或格局或情感,甚至兼而有之。
写作是一个需要日积月累的过程。一篇好文章的形成,与平日里的写作习惯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