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江
摘要 科学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实现统一规划指导下的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分类管理非常有必要。通过对城东湖湿地资源进行调查,限制自然湿地用途变更、制止过度利用和不合理开发,以期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 城东湖;湿地保护;规划;安徽霍邱
中图分类号 X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20-0177-02 開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霍邱县城东湖位于淮河右岸、霍邱县城东部,故名城东湖,亦称荣湖,湖泊面积120 km2。遵照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工作规定,本规划在2017年3月1—31日以及10月1日至12月31日2个时间段内每日调查1次。第1天沿西侧堤路线和2处观景台进行调查,第2天沿东侧堤路样线调查,依此类推;在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每周调查1次,固定在每周四调查,同样是沿东西侧样线逐周互换进行。每天的调查时间为上午8:30—11:00,沿样线从南向北徒步观测,对样线两侧各50 m范围内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地点和生境类型进行调查,以期为科学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提供参考。
1 规划的必要性
1.1 保护湿地资源,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坚持和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协调山水林田湖草的管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走廊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改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
1.2 保护湿地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霍邱县城东湖计划蓄洪水位为25.5 m,相应总蓄洪量15.8亿m3,水面积384 km2;当蓄水位达到26.0 m时,总蓄洪量为17.9亿m3,水面积430 km2。非汛期一般控制水位为19.5 m,容积2.1亿m3,湖泊面积120 km2。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类生产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的持续破坏,天然湿地数量和质量都呈下降趋势,湿地生态系统面临严重威胁,湿地保护任务艰巨而长期。制定湿地保护规划,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湿地保护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1.3 保护湿地资源,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需要
城东湖湿地是很多鱼类资源的繁衍场所,孕育了丰富的其他生物资源,使城东湖的物种实现了动态平衡。湿地在保护物种资源和维持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科学制定湿地保护计划,优先保护濒危物种的栖息地,逐步改善湿地中稀有动植物的生活环境。
1.4 保护湿地资源,彰显以人为本的需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人们崇尚自然、回归自然的心情越来越迫切。湿地具有突出的生态特点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人们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的理想场所,也是年轻人进行科普教育、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自然知识教育的基地,能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
1.5 保护湿地资源,是抢救性保护霍邱县湿地资源的需要
霍邱县作为安徽省农业大县,湿地类型和资源极其丰富。近年来,霍邱县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湿地保护率不高、围网养殖和侵占湿地、湿地环境污染加剧、保护管理措施力度不够、保护机构不完整等一系列问题。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严格保护是切实做好霍邱县湿地保护、抢救性保护霍邱县湿地资源的需要。
1.6 保护湿地资源,是开展湿地研究和科普宣教的需要
霍邱县湿地科学研究与湿地资源监测起步比较晚,在湿地恢复与重建等生态恢复技术应用领域也比较薄弱。因此,应通过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尽快完善湿地监测体系建设,并且根据湿地类型和保护重点,依托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院校积极参与湿地科学研究,为湿地保护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为霍邱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1]。
2 规划原则
2.1 生态优先、可持续利用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城东湖湿地纳入保护管理范围。在划定湿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湿地、永久性淡水湖、水库湿地和面积大于100 hm2的永久性河流、湖泊、沼泽和洪泛平原湿地的保护。限制在这些湿地周边进行工业生产,扭转侵占湿地导致湿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和生态功能退化的趋势。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协调整体与局部利益、长远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2]。
2.2 统筹规划、分级保护原则
规划既要与上位规划相衔接,又要与土地利用、河流保护、林地保护、环境保护、旅游发展、河道整治等规划相协调,保证规划内容在地理位置上不冲突、在时空上不矛盾。同时,将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统筹安排资金和计划投入。
根据湿地生态地位的重要性、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系统的代表性、完整性、典型性、稀有性或脆弱性程度,划定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对湿地实行全面保护、分级管理。
2.3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
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湿地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建立科学的湿地保护长效机制,有效保护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全面提高霍邱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科学依据。湿地资源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其规划和实施应该在霍邱县政府的指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工作,有机结合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并且协调保护区、行政区和受益区的利益。政府建立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科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注意开展湿地保护与利用示范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3 城东湖湿地生态保育区规划
3.1 范围
2018年1月,安徽省水利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的通知》,竹丝湖名列其中。环湖湿地保育区主要以霍邱县城东湖湖泊湿地为主,包括城关镇、新店镇、潘集镇湿地自然保护区(霍邱城西湖),以及周边分布的小型湖泊及河流湿地。主要涉及城关镇、新店镇、潘集镇,是湿地保育的核心部分。
3.2 湿地现状
该区域湿地总面积1 700 hm2,约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5.57%,以湖泊湿地为主。该区地势平坦缓和、水生态系统发达,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各类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的重要栖息地,植被群落復杂、系列完整、类型多样、生态环境优良。因此,城东湖湿地保育区是维护霍邱县湿地生物多样性的最重要湿地区域。
3.3 规划重点
本区对维护霍邱县湿地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霍邱县主要的淡水养殖区,为当地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3]。湿地保护的威胁主要来自围网捕捞、水产养殖等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规划重点按照“因湖制宜、科学修复”的原则,保护竹丝湖和枫沙湖湿地,发挥湖泊功能,利用生态技术或者是生态工程修复或重建已经退化的湿地,还原湿地原有的生物、物理、化学特性,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从充分利用湖泊资源角度出发,正确处理好湖泊开发利用与修复保护、近期效益与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以湿地保育为主,以合理开发利用为辅,充分挖掘湿地文化价值,适当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引导合理利用湿地生物资源。
具体任务:一是拆除湖泊乱搭乱建和围网养殖,恢复水体流动性;二是对湖泊周边进行植被恢复和岸坡修复;三是清理湖泊中及其周边的外来生物;四是减少周边农药、化肥和除草剂的用量,提倡绿色种养,减少水源污染[4]。
4 参考文献
[1] 韩曦,王丽,周平,等.淮河(安徽段)南岸诸河流水质标识指数评价[J].湿地科学,2012,10(1):46-57.
[2] 周蓉蓉,杨笑,黄永彬,等.安徽省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轮虫群落多样性研究[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17(6):10-14.
[3] 谷永丽.玉溪市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规划研究[J].现代农业研究,2019(6):25-26.
[4] 董二兵.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研究[D].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