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鑫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在铁路企业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将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推动国有企业强劲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的主要抓手,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铁路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更要实打实地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面临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铁路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好这些问题,党建工作责任制就很难在铁路企业中真正落地生根。
思想认识不够清晰。对铁路企业来说,落实党建工作制是强大的精神原动力、内生新动力,能够助推铁路企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为国民经济做出更新更大贡献。但从现实来看,一些企业管理人员总将经济指标视为唯一追求,对党建工作不感兴趣,认为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党建工作责任制也是表面上重视、实际上忽视;一些企业党建工作者安于现状,认为党建工作机制已经很健全、工作量已经饱和,没必要再下力气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一部分员工包括一些党员将铁路企业视为“安乐窝”,觉得铁路企业内部竞争少、福利待遇好,上班就是为了赚钱,没必要追求思想进步,参加党建活动积极性不足甚至心生抵触。这些思想偏差,都是将党建工作责任制消极地当成约束手段,没有形成落实落靠的主观能动性。
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一个体系。在铁路企业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既要考虑党建工作责任制本身的制度科学性,又要考虑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与铁路企业自身管理机制的有机对接,增加吻合度。有的企业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时,缺少对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广泛深入调研,缺少对机制建设的科学论证,只是看看文件、听听讲话,再机械照搬抄袭其他地区、企业、部门的一些做法,以致出台的实施方案貌似严谨、实则僵化,这种缺乏科学思考的机制建设思路,自然会导致“水土不服”;同时,个别企业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出台的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往往是为了“应急”,缺乏依据,应付差事,制定匆匆、执行松松,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真正落实。以上问题都会导致党建工作责任制在企业难以发挥实效,只是存在于纸面或墙上,接近名存实亡。
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理应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责任分工划分得明确而严谨,从而做到各守其位、各尽其责。但实际工作中,一部分党组织对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分工划定含糊不清,具体表现包括,责任分工的范围存在交叉、内容有所重叠,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分工不细、不实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件事情好几个人管”“有的事情没人管”“有些事情说不清该谁管”等问题,因而很难完全按照分工去负责,往往成了商量着做、轮换着做。
各方面投入保障不足。有了制度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将制度落实下去,这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保障。然而,有的企业虽然也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但由于党建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了相关制度,却没有充足的人力来保障执行,最后沦为“墙上的画饼”。而且,企业中党建工作者兼职较多,往往还承担一些与党建无关的事务,无法顺畅地与生产部门协调,待遇相对于生产部门偏低,种种因素导致党建工作者军心不稳,很难将精力完全放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上。至于物力、财力上的投入,由于各种因素,也往往客观形成“可投可不投、可多投可少投、投多投少差不多”的局面,导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考核及问责不实。造成考核及问责不实的原因错综复杂,首先是考核指标难以量化,以定性评价和直观印象居多;其次是考核过程不够科学严谨,往往是以会代考,开个会填个表就算完事;再次是重考不重问,有了考核结果,却缺乏相应的后续奖惩措施;最后是问责措施即使相应推出,也往往缺乏长效性和持续性。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
对策建议
铁路企业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有新发性的,也有历史性的,情况错综复杂。这就需要我们分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真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在铁路企业加紧落实。
澄清思想认识。铁路企业各级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责任制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前提下,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各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党建工作者队伍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教育员工听党的话跟党走,让铁路企业从上到下都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与个人发展密不可分的头等大事,从而实现全员参与、全力落实、全身心投入。
完善特色机制。具体到每一家铁路企业,党组织应积极发挥政治堡垒作用,牵头组织、广泛调研、科学分析、客观论证,建立起一套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注重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本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同时加强相应配套机制的建设,以保障本企业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立得住、推得开、用得实。
明确职权责。明确各角色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责任制“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的问题:明确“集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分管(专职)副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集体责任”,各级党组织成员为共同责任人,分工到位,各负其责。
保障人财力。要为党建工作者建立施展身手的平台,鼓励他们将党建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发展;要建立党建工作队伍的培养机制,注重从实践中、从一线中去挖掘和培养人才,并形成长效机制,让党建工作队伍科学纳新;要建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定期增长機制,鼓励各级党组织通过拨款、赞助等方式筹集党建工作经费;要建立党建工作物资专项保障机制,鼓励各级党组织通过赞助、募捐等方式获得党建工作物资。
抓实考核问责。要明确考核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尽量把“虚化”的指标量化,以关键性实效指标作为主要“考点”;要完善考核办法,让考核从“空对空”转化为“实打实”,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多考量普通员工和群众代表的测评意见;要严格落实考核结果,敢于奖优罚劣,并将奖惩机制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性机制。
(作者系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政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