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声文
(1.福建师范大学;2.福州大学)
马克思曾指出:“文明如果是自发地发展,而不是自觉地发展,则留给自己的是荒漠。”[1]人类如果不想失去生存空间,就要摒弃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在文明形态的演进中完成由对自然的征服转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轨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也经历了一个自发、自为到自觉的发展过程。从建国初期提出保护环境到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意味着中国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从技术层面的钻研上升到哲学层面的思考,从被动、微观的保护治理进入到主动、宏观的战略考量,意味着中国人民正努力进入人类文明的自觉发展阶段。2020年这场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更是唤起诸多中国民众的生态意识觉醒,将促使中国人民痛定思痛中进一步提升整体生态觉悟与生态素养,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付出应有的行动和责任担当。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2]作为人类文明的最新形态,生态文明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21世纪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事业,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治理架构,它既要依托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完善,也有赖于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创新,更离不开人民大众生态意识的觉醒与成熟。从根本上说,生态问题从本质上说是人的问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流群体和生态价值的直接实践主体,人民大众的生态意识发展水平深刻影响着当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构建,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实现,它既是人类文明理论创新的思考原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国家生态治理现代化变革的驱动力。
生态意识是人类对待现实世界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反思和理性自觉,是一种科学、进步的世界观。民众的生态意识是一个较复杂的观念形态系统,它集中体现了民众对社会生态问题认知、情感及对生态治理的态度倾向和价值判断,是形成生态行为、发挥生态智慧的基本前提。所谓觉醒,意味着对以往自我认识与行为的质疑及产生新的评估,并有意识地改善分析、判断和沟通能力,与现存环境相适应。因此,只有当人民大众明确自身的社会角色、责任,对享有的生态权益有理性诉求,真正关注、认同,并愿意参与到社会生态治理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时,才能达到一种意识层面上的觉醒。从古至今中国民众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求人和自然和谐共处之道。伴随着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与治理方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进程中不断摸索和选择,对生态问题的认识经历了建国后的曲折探索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反思启蒙、新世纪以来的确立再到新时代的深入推进发展,中国民众的生态意识也从最初的无知无觉到萌芽再到觉醒发展,并将最终走向成熟。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大规模建设开发,使得本就因连年战争遭遇破坏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后至改革开放前,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党和国家历经了两次宏观战略决策上的失误,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除四害”“从石头缝里挤地,向石头要粮”等指导思想和口号的作用下,中国民众生态环保意识低下,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非常普遍。如50 年代全民动员除“四害”围剿麻雀,西南部大面积的热带雨林被砍伐改种橡胶,大量原始森林消失,生物多样性破坏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这一时期虽然也提出过相应的环保政策,但由于民众生态意识的空白,中国生态环境快速恶化,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日益显现。
改革开放初期,党和政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现实的物质利益关系总是对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念有归根结底的作用。市场经济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也让人们从前期禁锢中解脱出来的欲望得到释放,受资本逻辑的影响,各种实用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大行其道,人们征服自然的欲望不断加强,加之生态知识匮乏、危机意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这个时期由于肆意开发破坏造成的环境透支、资源匮乏的问题在工业集中地层出不穷。
早在60年代,美国生物学家就通过科普读物强调人类过度使用杀虫剂所带来的恶果,第一次给人类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对人类进行生态警示和启蒙。此后,世界各国开始反思过去的发展观。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全球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我国改革开放多年来采取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民众开始面临遮天蔽日的沙尘暴、雾霾、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挑战。随着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未来中长期发展的指导思想被确定下来,民众逐渐开始对生态问题有所警觉和了解,对于自身所处的环境、气候开始形成初步的概念,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城市,民众的生态意识正在萌芽、生长。比如,1995年中国环境保护基金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进行的我国公民环境保护意识调查显示,大多数民众对我国资源状况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对环境状况的不可逆转性、可持续发展观有所认识;多数民众能顾全大局,从长远利益出发考虑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意识到人与自然息息相关,要关心环境卫生、绿化等;不少公民对“酸雨”“温室效应”等环保知识有所了解,也认识到保护珍稀动物的意义。然而这个时期民众的生态意识尚处于浅层,虽懂得一些环保知识,也支持各级政府的环保举措,但其认知、态度与行为间有较大差距,在日常生活中不会有意识地付诸环保行动,甚至还经常知法犯法、违背社会公德。[3]
2003年“非典”疫情凸显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全面暴露了我国在生态保护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弊端,中国民众开始在惨痛的教训中重新审视自己征服自然的行为。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史无前例地被提升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高度,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影响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环保与经济协同发展的绿色发展模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制度体系建设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以此催生其在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参与方面不同程度的转变。从一定意义上说,生态文明的发展模式选择与制度体系建设,正是人民大众生态意识觉醒与生态价值追求的制度化表现。[4]
第一,在情感上接受环境不美好的事实,寻求改变。面对中国的空气状况、水源状况,民众已直观感受到生活环境的质量,对环境恶化表现出极大的厌恶,也感到焦虑和恐慌,开始发出追求良好生存环境的呼声。“环保”“生态”成为频频出现在媒体和公共空间的热门词汇,民众对环保信息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甚至不少人已将环保理念融入生活之中,随着健康知识的普及及生活品质要求的提升,对周边可能出现的诸如“水、空气、噪声、垃圾、食品安全”等影响身体健康、破坏环境、影响居住舒适度的事情高度关注,以噪声为主的环境纠纷与日俱增,绿色食品走进商场,天台蔬菜、生态旅游大受青睐,环保产品被优先购买。
第二,在思想上开始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态度上认同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在国家领导层及学者们的引导下,部分民众开始反思环境污染的深层原因,并对党和政府提出的政策思想高度认同。据2016 年环球时报旗下环球舆情调查中心在全国展开的中国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调查显示,超九成受访者对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表示关注并愿意参与,超八成受访者认为建设美丽中国人人有责。[5]此外,还有一些民众在经济建设和社会活动过程中对相关生态问题进行制度规范上的理性思考,注重维护自身生态权益。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民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重大项目引起的“邻避效应”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不断攀升。例如2009 年广州市番禹区规划一座垃圾焚烧厂的项目,由于前期信息透明度不高,对周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导致大量市民反对与政府相关部门谈判。[6]如果说懂得爱护环境、节约节能仅仅是情感上初步启蒙,那么对于自身生态权益的维护和争取,才是高于情感判断的理智分析,是生态意识在自觉理性状态下觉醒的标志。
第三,在行动上开始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基于对环境污染的忧虑,民众们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明晰,他们越来越意识到自己与国家建设的关系、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为了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更多的民众自觉自愿并有要求地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去,我们常常欣喜地见到这样一些改变:过去的渔者变为了养殖者,过去的狩猎者成为了动物保护者,过去的盗木者变成了护林员,人们对自然界友善、热情与亲近度与日俱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在国家生态治理政策的指导下,在环保组织带动下,各地民众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享发展理念,参与大量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从日常生活节约、节能到防治污染,从废品处理到低碳出行,从防沙治沙到植树造林,参与者规模越来越大,践行度较高,但在绿色消费、分类投放垃圾、参加环保实践和参与监督举报等领域还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现象。[7]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众生态意识发展变化并非偶然,而是多重因素叠加产生的结果,认真梳理这一历史过程,总结其影响因素,反思其发展规律和发展条件,对于推进中国民众生态意识走向成熟、加快社会文明进程具有重要启示。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工业化、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带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效,然而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带来了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利用、铺张浪费等问题,表现为资源能源的供需紧张且生态系统退化严重。
自20世纪90年代末起,我国生态环境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且范围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剧、危害不断加深。首先是土地荒漠化。中国是受荒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众多省市自治区受到过干旱、沙尘暴等灾害的影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次是空气污染,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大部分地区不同程度遭遇雾霾天气困扰,尤其是北方城市一年中大部分时间被雾霾笼罩。空气污染被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致癌物质之一,不仅给民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也对交通安全造成危害,引起民众极大关注,纷纷要求寻找解决办法。第三是水污染与水短缺严重。水是生命之源,然而我国大大小小的水系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问题,频繁出现居民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现象,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速、水资源需求量上升的情况下,本就紧张的水资源因污染和用水不当导致资源短缺的现象愈演愈烈。此外,我国的环境压力还表现在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加剧,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食物污染、噪声污染日益严重。面对这些生态环境问题,中国民众在视觉上的冲击和听觉上的反思给身心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严重的生态失衡不仅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也制约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改革开放的40年里,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从解决温饱问题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然而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的需求有层次性,对美好生活的理解有差异性,追求美好生活的自觉程度也具渐进性。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基本的物质文化需求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除了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有了更多的期盼外,民众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在提高。现实中因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既有利益和未来预期,使民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呼声不断高涨;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导致的环境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也迫使民众有所警觉。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已经认识到生态环境恶化对农业生产的不良影响,尽管没有提出具体的生态文明观,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思想一直渗透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同时他们重视兴修水利、保持水土,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和远景规划。毛泽东还视节约为社会主义建设重要战略方针,将浪费与贪污并列。此外,基于建国初期客观上经济发展原因和主观认识不足,毛泽东既有按自然规律办事的思想,又曾提出过“人定胜天”和“向自然开战”的思想。[8]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认为对待环境问题应采取多种举措联合应对,在人口、资源、环境等主体要素方面有较深入探索。邓小平认为,“人口问题是个战略问题,要很好控制,必须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8],同时将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并认为环境保护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应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的轨道。[7]此外,邓小平还积极倡导全民义务植树来防止环境恶化。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观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等重要思想。江泽民从经济发展、人口资源、科技教育及依法治国等方面论述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经济建设、环境保护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是关系我国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对工业文明的理论反思,也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江泽民认为,环境意识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应把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切实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9]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小康社会,审时度势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战略观上,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放在一起,共同构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在人与自然和谐观上,胡锦涛提出“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10],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视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关系”之一;在资源观上,胡锦涛强调,节约能源资源是一项基本国策,应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生态科技观上,胡锦涛提出将科技自主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科技创新服务于生态文明。同时,在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及环境保护教育方面,胡锦涛也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生态文明理念的认识和阐释更加全面、深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念、意义到方法、举措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从理论性、实践性、整体性、全球性等视角生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态文明观,其内容集中在生态生产力发展、制度体系建设、美丽中国国家发展导向和全球生态合作倡议等方面。在众多场合,习近平反复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等。[11]我们不难看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强调将生态环境与人类文明历史演进相结合,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结合,与国内外发展相结合,与发展方式、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这些思想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全体人民的最大共识,不仅引领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向度,更是强化了民众对生态文明的理性认识。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党和政府积极推进生产建设,在生态环境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20世纪50年代中期出于对地球承载力的认识,国家开始实施有计划的生育政策;在节约资源的同时,发展绿肥生产,提高耕地质量;实施兴修水利制度,保持水土;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大规模植树造林的指示》,开启植树造林运动,绿化祖国。在法制建设方面,五六十年代颁布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森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以及《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中也都已经体现出环境保护思想或要求。由于时代经济发展和科技发展的局限性,环境保护工作尚处于萌芽发展阶段,直到1972 年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第一个综合性环境保护法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我国环保事业才拉开序幕。1978年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了规定,并且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定了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开展了以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为特色的污染防治,在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12]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来解决发展进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始进行环境保护领域的理论和制度建设。除了将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外,党中央倡导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法制化进程,陆续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等一系列法规,198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在邓小平同志的提议下,我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每年3月12日确定为我国的植树节,调动了民众参与环境建设的积极性。[12]
进入90 年代后,党和政府将可持续发展确立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在指导思想、政策体系、法治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这一时期我国的环境立法进程明显加快,除了污染防治法及资源和生态保护法之外,还颁布了《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和《气象法》等防灾减灾法。1994 年由我国编制的《中国21世纪议程》,是全球第一部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此后“生态”一词常常出现在官方文件中,生态文明理论渐渐在中国生根发芽。1998年长江发生特大洪灾后,国家发布实施《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由此开始了大规模生态建设,即不仅限于某个具体的环境问题,而是从宏观的视角进行顶层设计,将目标投向整个生态系统治理。[12]
进入21 世纪后,随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逐渐建立了由综合法、污染防治法、资源和生态保护法、防灾减灾法等法律组成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同时,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概念也不断在各种政策研究报告中出现。2005年第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中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同年还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7 年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正式融入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之一就是要建设生态文明,要求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13]2012 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内容,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这些措施推动了民众以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来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各项制度方案密集出台、有序推进。2015 年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设计了改革路线图,构建8项新制度内容,针对各级决策者、各类当事主体及民众,初步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的生态保护政策治理体系与制度框架,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四梁八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国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加速进行,不仅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专门环境法律,还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新法律法规。[14]2018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正式写入国家根本法,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被提升至新的高度。此外,随着环境司法专门化水平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与环保督察力度也在不断强化。
民众对生态问题的认知水平和积极参与治理的意识来自有效的培育宣传。早期中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具有鲜明的政府主导色彩,大多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直至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才有了民间的环保组织,从其发展来看也都与民众生态意识的大幅提升紧密相联。
改革开放前至90 年代初,我国的环境保护运动大多是由政府发动、支持和赞助的,因此民众的生态意识是被动的。中国自1972 年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始,以环境意识培育为主题的生态意识教育培育宣传活动就已经起步。首先,设立相关机构加强对环境工作的宏观指导。1974年国务院正式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在省市县一级也设立了环保机构。同时相关期刊、图书出版社、相关专业学会成立,成为社会生态意识的宣传阵地。1984年国务院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后又成立国家环保总局,这些机构的设立使环保事业步入了正轨。其次,启动各类生态环境意识教育。1978年中小学教材中吸纳环保知识,大学开设环境专业,标志着正规教育中已开始渗透生态意识培育。而20世纪80年代初由国务院发出通知,先后两次开展全国性环境教育活动,主要动员了各级环保部门和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出版单位、科研院所以及民间学术团体,多方协作,以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环保法规和宣传环境政为主,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对民众进行短期覆盖式培育,这种社会教育因见效快、适用性强,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成为我国环保意识教育的主渠道。
当90 年代初期召开首次全国环境教育工作会议后,我国形成了包括基础教育、专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教育在内的生态环境教育体系,为生态意识培育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国际生态意识培育的大背景下,中国政府有意识地开展一系列的主题环保宣传活动和绿色创建活动,如“4.22”地球日、“9.12”国际保护臭氧日、“12.29”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性宣传活动,大型环保宣传活动“中华环保世纪行”于1993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1994年,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成立,随即各种公益性强的草根环保组织、大学生环保社团纷纷涌现,一些国际组织机构也进入了中国生态意识培育领域,这些组织全力以赴开展工作,针对民众关心的水域保护、气候问题及珍稀物种保护问题等,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这些活动不断带动环保工作向基层延伸,有效地促进了民众对于环境的关注与认识,对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起到了极大的作用。[15]
2000年后,国家确立了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战略方针,明确提出要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从一些机构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的主题可以看出,这一阶段民众环保意识的培育也开始逐渐转向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如“中华环保世纪行”早期多为“推进林业建设,再造秀美山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这样重环保问题的主题,2007年以后更多地出现了“推动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保护青山绿水,筑牢生态屏障”这类侧重生态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主题。而一些民间环保组织的活动也已经不再拘泥于简单的环保宣传,开始努力向政府公共决策渗透影响。2008年的限塑令使民间的环保组织自觉行动起来,引导民众绿色消费,提高生态意识。2016年国家旅游局通过主办“世界厕所日暨中国厕所革命宣传日”,破解乡村治理难题。近年来无论是官方环保组织还是民间环保组织都很重视生态意识培育的规范化建设。
大众媒体对于民众生态意识的觉醒和发展具有作用。一张报纸、一本书、一篇报道、一个电视节目、一部电影、一个公益广告乃至一条微博、微信朋友圈,都有可能点燃生态启蒙的理性烛火,促使民众生态意识的觉醒。70多年来,中国各类传播媒体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发挥着各自的传播功能,积极参与构建生态文明的社会价值共识和社会行动体系,不断提升民众的生态意识。
1.90年代以前,传统媒体是传播生态意识的主要渠道
第一,图书的潜移默化。美国的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于20世纪60年代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被称为人类生态意识觉醒的标志,它以生动而严肃的笔触、真切的生态关怀、理性的反思和强烈的文明启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资源和行动推力。我国图书出版界在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开始陆续出版有关生态文明的书籍,这些书籍对提高民众生态问题认知度与生态文明建设认同度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报刊有效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有价值的新闻报道,不仅能够传播信息、促进政策推进,让民众精准获取生态环境知情权和相关概念知识,理解环境治理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认识正面典型事例和人物,还可以起到舆论的指导、社会监控、意见倡导的作用。通过曝光环境污染、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事件,用舆论工具向违背生态道德的丑恶行为宣战,对于那些企图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起到震慑作用。多年来,中国一些老牌权威的报刊一直以其强大的公信力、深刻的思想文化及严谨的态度留住了大量读者。除了一些专业性的环境刊物是构建生态意识的主要传播力量外,像《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也常常集中报道生态环境问题及相关理论和实践宣传,《南方都市报》作为代表性商业报,非常重视和民生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促进过许多环境问题的解决,在群众中引起反响,对提高民众的生态意识功不可没。
第三,广播电视优化传播方式。光电、声波传播载体以其覆盖面广、功能多样、通俗生动的特点深受民众欢迎。电视和广播一样,具有单向接收的特性,但其丰富声像表达力独具魅力。在使用电视传播生态意识的过程中,除了以新闻报道、纪录片、访谈节目的形式出现外,也找到与受众息息相关的切入点,在一些影视作品中渗透生态文化、生态价值观,体现人文关怀。在广播电视媒体的引导下,生态问题更直观呈现,生态文明理论也更通俗化、大众化,以此提升了民众对生态文明的认知能力和关注度。
第四,公益广告营造氛围。我国一直比较重视公益广告的作用,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会传播形式,不仅能以独立的形式营造浓浓的舆论氛围,而且易与其他传播形式互动形成整合效应,近年来以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及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公益广告随处可见,大街小巷广告牌、宣传栏、围档比比皆是,报刊、杂志、电影电视高频次展播。公益广告基于根植于民众潜意识的特点,在长期、重复播报下,坚持不懈地培育生态意识,构建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和生态行为,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民众生态意识逐渐内化,进而形成文化自觉和行动自觉。
2.21世纪,新媒体在推进生态意识培育上显示强大的生命力
人类进入新千年后,计算机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等新媒体的兴起并迅速普及,媒体环境也在不断发生改革。相比传统媒体,具有即时、便捷、交互性等特征的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中以覆盖面广、渗透力强、影响力深的优势,为民众生态意识培育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首先,移动客户端发展使民众获取生态信息更加便捷。从当前社会发展来看,人们对网络和智能手机使用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我国使用QQ、微博、微信、微视频等APP 的用户数逐年上升,这些平台功能多、操作方便,民众可以随时随地获取生态信息、宣传生态文明新风尚。
其次,网络的共享性使生态信息传播时效性更强。网络时代,政府和民间环保组织的传播者、教育者能够通过移动终端、网络等开展多层次、精准化、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积极营造生态文化氛围,推介绿色产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任何与生态相关的资讯、问题都能第一时间在电脑、手机上获得接收、转发、评论、点赞,使传播者能够及时得到反馈。
最后,新媒体为民众提供了合法有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使用,民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可以通过新媒体技术得以施展,多数人可以足不出户了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参与微公益,参与问卷调查、投票,并对公共政策进行监督和评价、发表意见和看法,政府也可以利用新媒体对舆论及时作出回应,形成利益相关方的平等沟通与理性对话、良性互动,增进社会信任,促进达成生态利益共识。
70年来中国民众生态意识的觉醒历程,为我们揭示了促进民众生态意识发展的基本经验,然而当前中国民众生态意识的发展水平不高且发展不平衡,距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只有当绝大多数民众普遍对生态环境问题有强烈的感知,对生态保护知识和社会基本规范有清晰的认知,更有超越现实利益之争的伦理境界,并且拥有积极行为意愿,能自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生态智慧、探索绿色路径时,才能实现生态意识的成熟发展,为现存的政策研究、制度构建与实际操作提供持续长久的智力支撑和价值引领。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充满着未知的风险与挑战,要想稳步推进中国民众生态意识走向积极成熟,需要遵循一定的发展进路。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经济条件制约着人民的思想意识,社会物质领域的变化总是引领着社会意识领域的变化。在物质匮乏、贫困落后生活状态下的民众是较难产生生态意识的。新中国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是中国民众生态意识觉醒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基础。新时代只有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实实在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增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说服力,同时为民众生态意识培育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推动社会先进的思想文化向纵深发展。因此,未来中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政策引导作用:一方面,坚守五大发展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通过完善的经济政策、宏观调控、市场运作等机制,引导民众作出既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又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决定;另一方面加快发展生态科技水平,提升绿色产业层次,总结推广各地绿色发展先进经验,积极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充分呈现生态价值,使民众在实践探索并逐步受益两山理论的过程中,不断深入掌握生态知识,强化生态责任,持续优化生态文明技能,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参与行为。
要想使全社会普遍产生成熟的生态文明意识,必须寻求德法并举的约束机制。完备的生态制度体系、健全的生态法律法规是民众明辨是非和行为自省的基本准则,也是凝聚生态共识、维护生态权益、体现生态正义的有力支撑。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已取得一系列成果,然而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使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因此国家要在制度层面上更积极地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和科技等手段解决生态难题。在健全原有生态制度、法规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及生态标准和法规的完善,进一步满足绿色发展需要,同时还要为民众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及生态实践参与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支持。健全的法制固然是民众生态意识成长的重要武器,然而严格执法才是保证民众生态意识确立和巩固的关键点,只有坚决摒除执法障碍,严格把关,赏罚分明,才能保证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形成良好的生态法治氛围。因此,在未来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大力推进各级政府生态环保机构的监察执法管理制度改革,培育高素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并鼓励和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各种生态保护的社会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使生态法律意识真正转化为民众的自觉行为。
教育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生态文明建设有赖于全体中国人民同心协力,终身奋斗,代代相传。因此,只有具体化、系统化、实践化、终身化的生态意识教育才能对民众生态意识的发展成熟起到直接推动作用。完善民众生态意识教育体系需把握以下着力点:
第一,调查研究,对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开展不同程度的具体化教育。作为一种面向全社会各年龄段的教育体系,生态意识教育应根据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系统推进,个体或群体因性别、年龄、所在地域、阶层、教育背景、人生经历和经济条件的差异,在认知、情感、态度和行为上会呈现不同的特点,因此,生态意识教育目标、内容、手段方法也要有所区分,必须依据时代发展的要求,根据生态意识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按照由低到高的原则,针对不同群体和个体进行个性化教育。
第二,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合力作用。首先,要重视家庭教育在民众生态意识成长中的基础性作用。培养良好的家风、家训、家教,积淀文明,传承文化,为家庭成员性格发展、习惯养成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为民众生态意识的发展营造积极的家庭文化氛围。其次,要明确学校教育在民众生态意识培育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做优思政课程,保证显性生态意识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做强课程思政,在非思政课堂中有效传递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价值观,保证隐性生态意识教育的渗透性、相融性、契合性;另一方面要开展好第二课堂,将生态意识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注重运用体验式教学,让受教育者在竞赛交流、实践活动、课题研究中深化生态认知、构筑生态情感、培养生态理性、产生生态智慧。再次,要发挥社会教育在民众生态意识提升中的补充作用。政府环保机构、民间环保组织是社会教育的主要力量,应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意识教育理念,加强社区管理职能,充分考虑民众的生活方式、价值偏好和心理需求,注意生态意识教育的开放性、互动性、常规性。要抓住有利时机和重要节点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展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成就,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搭建各类新媒体平台,创造自由、平等、宽松的日常对话环境,全面渗透生态意识教育,用正能量占领舆论阵地,引领社会生态文明新风尚。
第三,持之以恒,将民众生态意识教育完整纳入到国家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中。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长期目标,民众生态意识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持续、终身的,它应随着社会文明程度发展、时代主题的变更和知识更新速度加快而持续不断地产生变革和实施操作。随着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社会建设的提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应当通过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打破壁垒,资源整合,有效衔接,为民众提供公平、及时、便利、高质量的学习和教育机会,让民众长期浸润于以德育人、以教启智、以文化人的生态智慧教育氛围中,努力使城乡大众的生态道德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法治意识不断呈上升趋势。
第四,拓宽渠道,提升民众生态文明实践参与能力。民众对生态知识的接受度和生态意识发展的成熟度要通过参与生态治理实践活动显示的能力来判断。民众的生态意识发展与生态实践能力的提升相互影响,针对我国民众生态意识“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的情况,在民众生态教育系统中,应有序拓宽渠道,鼓励民众的生态文明实践参与。其一,政府要积极为民众搭建生态政治参与平台,保证信息公开公正,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完善公众参与决策的制度和程序,鼓励和引导民众在线上线下积极参与合理对话和合法监督;其二,政府、企业、各教育部门、机构和社区要有意识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把生态意识教育实践融入日常生活中,让民众有更多参与实践的机会,在观察、感受身边的环境治理实践中,认识生态与生活的关系,获得丰富的道德体验,自觉把践行生态文明当作一种生活时尚,强化自身生态责任;其三,国家应多举措引领民间环保组织健康发展,以鼓励民众积极参加环保组织,扩大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队伍。实践证明,发展群众性环保组织是扩大民众生态文明参与、提升民众生态意识的重要载体。国家对于这个联结政府和社会的重要纽带既要大力扶持,给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良好的政策环境、充足的物质条件和优化的发展空间,也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组织发展和开展活动的动态。一切环保组织都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坚持公益服务的宗旨,推进自身健康发展,提高组织动员民众广泛参与实践的能力,凝聚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