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遵守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制定的伦理准则。本刊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和作者都必须遵守由COPE和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制定的出版伦理标准。
所有人体及动物研究应该通过合适的公共机构的人类和/或动物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或豁免,如果没有正式的伦理委员会,均应遵照2013年修订的赫尔辛基宣言。这个批准或豁免应在文章的材料与方法部分加以说明。
报告人体的研究时,作者需要在文中材料与方法部分写明受试者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所有步骤需要确保患者隐私。报告动物实验时,作者应说明是否遵循制度和国家标准对实验动物进行照护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