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杰荣,吴 霞
(辽宁大学 哲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6 )
整个西方哲学都在寻找一个能够作为世界根基的阿基米德点,有的作为世界的来源,有的作为自己理论的可靠生发点,可以说这一传统贯穿了哲学发展的始终。从哲学的发源——古希腊哲学开始,泰勒斯提出水本原说,认为水是万物的本原[1]23,后来本原被后人从单一、实体性的存在发展为多样、抽象性甚至辩证性,本原的含义也更加丰富,但不变的是哲学家不断寻求的是世界的本质或是能够统摄世界的确定性规则。在转向知识论的近代,被称为“近代之父”的笛卡尔在普遍怀疑之后找到了进行怀疑活动的“我思”,“我思”作为“我”的精神属性存在,实体必然存在,从而推出其实体存在即“我”的存在。笛卡尔把“我思”作为确定可靠的第一原则,把进行意识活动的主体“自我”作为全部哲学的出发点。他认为,一切像“自我”一样自明的观念都是真观念,这种自明性同时也作为真理标准。虽然认识论的内容不断丰富,但其寻找像“自我”一样确定的知识前提的传统并未改变[1]210-220。而经验论在实验科学发展基础上则认为感性经验才是知识的基础、来源,而且是知识的检验标准。休谟对自然科学的基础因果关系和不完全归纳法产生了怀疑,使知识的确定性陷入困境,却未能给出合理的新解释,最终把经验知识的基础归为联想的习惯[2]265-266,这相当于否认了经验知识的客观有效性,撼动了经验科学的基础。康德的先验演绎在综合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基础上,力图克服二者的怀疑论和独断论倾向,通过厘清感性、知性和理性的使用界限,区分了物自体与现象界,重新确立了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合理根基[2]298-320,为知识和信仰划清了界限。费希特关于自我的学说运用了逻辑和直观的标准[2]328-332,谢林则是直接诉诸于直观[2]335,而黑格尔这位集大成者认为哲学体系的正确性不在于起点,而是在于发展的整个过程。黑格尔把各门科学纳入到自己的哲学体系中,认为一切知识都是对“绝对精神”的认识和接近,人类一切的精神活动都是“绝对精神”自我运动所产生的,形成了以“绝对精神”为核心的哲学体系,标志着形而上学的完成和终结[2]460-462,其辩证思维体系使哲学思维水平达到新的高度,对马克思的思维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辩证思维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赞誉黑格尔是“纯粹逻各斯的化身”,但因他对自然和人的钟爱而无法认同黑格尔理论的抽象性,他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改为“自然”,认为哲学上最高的东西是人的本质,并且哲学是关于真实的、整个的现实界的科学;而现实的总和就是自然。而且这种自然是人对象化了的自然、是人意识到了的自然。这些论述都显露出费尔巴哈以人为理论出发点的人本学倾向。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的抽象理性,把人和自然界作为理论出发点,把哲学“从天国拉回人间”。但对自然的过分重视不仅导致费尔巴哈不能把唯物主义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也因拒斥黑格尔的唯心属性丢掉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精华。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费尔巴哈认为,自然在时间上是第一性的实体,人作为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时间上晚于自然,但是在地位上却是先于自然的。费尔巴哈虽然看到了人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却轻视了人的实践对自然界的影响和改造作用。在人的社会属性方面,费尔巴哈认为,人的本质包含在团体之中,人是社会的人[2]370-371。这也许对马克思有所启示,但是费尔巴哈并未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进行深入的探究,也没有从实践和社会历史角度去理解人。他所指的社会的人是一种团体性、共同性的类本质。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的“类”只是“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1]135。虽然费尔巴哈破除了莱布尼茨单子式、资本主义中个人主义的哲学基础,但他的“类”是缺乏历史、实践、社会维度的,同时也缺乏能动性。这是费尔巴哈把人和自然界作为理论出发点而产生的缺陷。
马克思在批评费尔巴哈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现实的个人”为基点的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但其意义却与费尔巴哈不同。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这样批评费尔巴哈:“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从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133虽然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但却是自然主义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有血有肉、最现实、最真实的存在,是现实存在的感性实体。这种感性直观性虽然把德国古典哲学人的抽象概念拉回到具体现实,但也正如马克思批评的那样,费尔巴哈对人、自然界的理解,仍是以感性直观的方式去理解,而没有把它们看作实践的产物、历史积累的结果来理解,费尔巴哈想要研究与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只把理论活动看作真正的人的活动,不重视实践,从而在社会历史领域重新回到了唯心主义。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单靠意识、词句就能创造一切的思想,认为他们所作的批判与他们自身所处的物质环境脱节,是脱离了当时德国现实的,是没有力量的、不符合实际的。由此可见马克思对现实社会的重视以及他希望通过理论改造世界的愿望。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表现在分工的程度上,而分工带来交换和交往的要求,这种交换带来的社会关系是生产关系。分工程度的不同则对应着不同的社会形态,而“现实的个人”则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进行这种生产活动时产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个人[4]49-52。
马克思确立了自己理论的出发点和生发点,提出了“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即“现实的个人”,这些人是从事活动、进行物质生产的人,包括他们的活动和“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现实的个人”作为理论出发点承认了自然基础的先在性以及在历史进程中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改造,这种既生产生活资料又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征,并把与物质相关、与生产相关的“现实的个人”引入到社会历史和政治经济学领域中。“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环境如何相互作用和影响,马克思认为是实践贯通了二者,“现实的个人”是实践的主体,是改造世界的力量。
马克思的理论立足点是“现实的个人”,这与费尔巴哈的“现实的人”看起来类似,虽然也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但在各自的哲学框架下区别却很大。费尔巴哈的“现实的人”是感性直观下的人,而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是既作为前人实践的结果又作为实践主体的人。
马克思批评德国哲学是从意识出发去理解有生命的个人,先设定思想再解释现实,是从思考、想象、设想出来的东西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而马克思与他们正相反,从“现实的个人”出发,认为一切思想、观念、意识的产生都以物质生活为基础,包括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均由物质基础决定,不具有独立性,并且这些都是“现实的个人”的意识。这种实践考察方式的前提“现实的个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3]152,不是固定不变状态下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实践的发展过程的人[5]。
马克思一直都非常重视实践,他对实践的理解也随着思考的深入和社会经验的增加而发生变化。在他写作博士论文时期,他认为实践就是哲学实践,是一种理论批判活动;在《莱茵报》当主编的马克思为推翻当时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由理论批判转为政治批判,这一时期的马克思意识到要改变现实不仅需要理论,更需要现实的物质力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时期,现实的物质生产、生产活动成为实践的基本内容,马克思认为实践不仅是认识的基础,更强调要改造物质世界“就要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即“现实的个人”不仅作为认识主体、理论批判的主体,更应该是改造世界的主体。后来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用实践与以往的一切哲学划清了界限,认为以往的唯物主义只是把客观世界看作认识对象,而不是改造的对象、实践的对象,忽略了“现实的个人”的参与、影响及能动作用,而唯心主义则夸大了人的能动性,认为物质世界是由“现实的个人”的精神创造出来的。
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家寻求的是从认识论、知识论的层面解释世界,而马克思则用实践弥合了主客的鸿沟,他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3]137“现实的个人”是在实践过程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确证自己的现实力量,并且去实现自己思维的真理性。马克思用实践解决了西方哲学一直争论的真理客观性问题,以实践来验证思维的有效性。他认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还需物质力量来摧毁,他希望哲学家不仅要解释世界、做理论批判,更要用行动改变世界。这种关照现实的实践转向,可以说是又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
马克思认为,实践是“现实的个人”有目的的探索、改造自然界的社会物质活动,包括物质生产生活和理论批判活动。作为实践主体的“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马克思用实践沟通了传统的主客关系,连接了“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界。在实践活动中“现实的个人”接触的物质是来源于自然界的,“现实的个人”没有创造物质本身,从自然界作为物质基础以及从“现实的个人”的自然本性来看,自然界在逻辑上是优先存在的[6]。“现实的个人”既是实践动作的发出者,同时又生活在实践创造的环境中;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自然界,都既是原因又是结果。“现实的个人”成长于自然界,但却不是纯粹的自然界,而是被前人改造的自然界,既被这样的自然界制约,同时又对这样的自然界施加自己的意愿和影响,这样的自然界就是人化的自然界。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自然界是客体、自在自然界,依据是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人类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本文并不否认这里提到的自然界是自在自然界、纯粹自然界,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自然界确实有两种含义,自在自然界和人化自然界。但从马克思哲学的整体来看,人化自然界才是马克思的研究对象,提到自在自然界是为了叙述的完整性。“自然界是关于人的科学的直接对象……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7]151,这些都足以说明自然界是与“现实的个人”息息相关的自然界,是人施加了影响的自然界。马克思不否认自在自然界的存在,只是自在自然界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内。如果把自然界仅仅理解成客体是机械的,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实践的意义,那么就倒退回了主客二分对立的思考模式[8]228-229。马克思解释世界是为了改变世界,世界就是人化自然界,要改变人化自然界就需要依靠“现实的个人”的主体力量。
关于“现实的个人”对自然界的影响、改造,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界本属一体,“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界并不是之前哲学家所说的主客截然对立的关系,而是实践的关系,如果像费尔巴哈那样一旦陷入主客对立,就不得不求助于直观。自然界是与“现实的个人”息息相关的自然界,是“现实的个人”可经验到的自然界,是“现实的个人”生活并参与其中的自然界,是“现实的个人”在前人的实践成果之上不断继续实践改造的自然界,而不是费尔巴哈单纯的自然界,费尔巴哈所理解的自然界只是认识的对象,而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既是实践对象也是前人实践的结果。
关于“现实的个人”如何认识自然界,马克思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3]151,不存在现实之外独立存在的思想,“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是“现实的个人”的意识,而不是黑格尔绝对精神那种可独立的存在,受现实生活影响,意识或者说思想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科学等一切精神产物。“现实的个人”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表现为生产力,对自然界的科学认知则是:自然科学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发展基础上的,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在商业和工业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自己的材料的。“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7]89没有工业、商业就没有自然科学,先于人类历史、没有人参与的自然界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
“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界在实践中相交相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自然界都是建立在历史基础上形成的现实,离不开历史的堆积和积累。正是因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3]154,所以马克思走向了社会历史领域,希望能找到改变现实之路。
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完全分离的,批评他没有把唯物主义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忽略了现实中的历史因素。当费尔巴哈看到人民的穷困和疾苦想解释这一切时,他“不得不求助于‘最高直观’和观念上的‘类平等化’”[3]158,仍然致力于从观念上、精神上解释现实状况而未考虑改变现实,这是费尔巴哈及之前哲学家的问题所在,他们都忽略了历史的现实基础,把历史看作脱离现实生活的东西,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3]173。就像之前论述中提到的,人类历史就是人类改造和认识自然界的历史,只有当人把自然界置于对象性的关系中、人被看作是某种与自然界不同的东西时,才是开始了的人类历史,才是马克思所谓的属人的自然界。人类历史是“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界不断发展的历史,人类社会形成过程中不断生成新的“现实的个人”和自然界,并且不断继续向前发展。也可以说,“现实的个人”和自然界不断牵扯的过程就是历史[9]。
马克思认为,一切历史的首要前提是“现实的个人”因为生活需要而进行物质生活生产,这是历史的世俗基础,也是第一个事实。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二个事实是已经满足第一个需求后产生新的需要。第三个事实是生命的产生即人类的繁衍。第四个事实是意识、精神的产生,这4个方面是同时交织存在的,并且一直在历史上起着作用。
马克思从两方面来谈“现实的个人”通过实践对现实的改造:一方面是对自然界的改造,另一方面是对人的改造。费尔巴哈在自然领域坚持的唯物性并未在社会历史领域、人与人的关系上体现出来。他虽然把人看作是自然存在的“感性对象”,这一点优于之前的机械唯物主义,但他没有把人看作是从事感性活动、实践的人,他对人的理解停留在理论领域中抽象的人,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物质生产的人,只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费尔巴哈从宗教角度分析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是自然倾向的普遍性,但他却忽略了宗教感情本身就是社会的产物,费尔巴哈所说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3]135。马克思克服了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的孤立性、自然性和缺乏能动性,把人的本质放在历史发展和现实的维度去思考,认为“现实的个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人与人之间因物质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才是“现实的个人”的本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在一定的工业发展阶段,“现实的个人”的共同的活动方式构成生产力,人们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社会的发展状况。这种因物质生产生活建立的物质联系就是社会关系。在物质生产生活过程中,生产和消费都是社会性的,是为己的也是为他人的,这种社会性的联系是直接的,因共同的活动和享受而产生的相互联系即表现为社会性。即使是一个人从事与其他人极少进行联系的活动比如科学活动时,这个人也同样是没有脱离社会的,这种社会联系是间接的,因为无论是活动接触到的材料还是使用的语言都是带有社会属性的,包括活动本身和活动的结果也都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因此也是社会性的。甚至,这个“现实的个人”的个体即使没有与他人共同生活、完成生命表现,他仍是社会性的,因为个体本身就是社会存在物,不能脱离社会谈论人的本质。虽然马克思这种说法被质疑有循环论证之嫌,但本文认为,只要与他人有交集,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这样的“现实的个人”本质就是社会性的,至少显露为社会性,如果独自生活,与他人不发生任何关系,则这种社会性并未显现。这样的人对历史的发展难以起到推动作用,不能称之为历史的人。但能够确定的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并不包括这样的人,这样对社会没有影响的人不在我们讨论研究的范围内,就像我们研究的人类历史不包括人类出现之前的史前史一样。
因此,“现实的个人”是在历史发展中的人,其本质是社会性的。
“现实的个人”生活的自然界不是纯粹的自然界,而是有人的活动参与的自然界、人造的自然界,对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来说就是工业形成的外部环境,即因物质生产生活而建立的物质关系网就是社会。
马克思从两方面论证了自然界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是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7]89,“现实的个人”不能脱离社会存在,生活在“现实中的个人”依托自然界的物质建立联系而形成社会。“现实的个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属于自然界,是自然存在的。但人的本质只有在社会中才能显现和确证,在社会中的存在才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存在。因为人需要他人、需要认可与承认。无论是需要还是创造都是生命的表现,我们的创造也是他人生命需要的表现。另一方面,自然界是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是现实的物质要素,是人与人之间中介性的存在。因此,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只有在社会中才是人存在的基础。有的人认为自然界是“现实的个人”的社会性的物质基础,因此自然界是社会的基础;还有些人认为“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物质交换的生产实践活动是在同他人建立关系的基础上完成的,因而社会应是自然界的前提。
对于这两种说法,本文认为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有失偏颇,自然界与社会应是互为前提的。虽然我们为了论述方便把“现实的个人”、实践、自然界、历史、社会分开表述,但事实上马克思认为他们是交织在一起、密切联系、相互影响、不可分割、同时存在的[10]。
“现实的个人”、实践、自然界、历史和社会这些哲学基本认识都是以“现实的个人”为基点缓缓展开的,奠定了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根基,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可靠方法论,也为我们的社会历史观以及后来的劳动、剩余价值、共产主义革命理论提供了哲学基础。马克思认为,理论也能变成摧毁现实的物质力量,他更看重现实、重视社会历史领域,因为他是真正想要改变世界的人,“在批判旧世界中建立新世界”。
马克思哲学在中国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且马克思哲学有自己的体系和完整的逻辑。但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是西方哲学,也是在对西方哲学批判的基础上建立的。本文从西方哲学确立基点的思维方式来理解马克思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以期提供一种新的解读方式以丰富马克思哲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