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艳红
关键词高校 法治教育 有效性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了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化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历史方位和主要矛盾的更替是影响我国各项事业持续进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样,也对包括我国高等教育在内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新方向和新任务。“依法治国”一词共19次出现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了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高校作为肩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重任的主阵地,理应在“全面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全面提高时代新人的法律素养。高校法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抓手和主要阵地,如何提高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将成为时代新人培养目标实现与否的关键点之一;本文通过对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开展深入研究,势必具有理论价值与实践探索意义。
二、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概述及其特征
教育活动是人类的一种重要实践活动,高校法治教育是一项以培养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素质时代新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这类实践活动的有效性“是特定实践活动及其结果所具有的相应特性,且这种特性又是实践活动及其结果在与相应价值主体构成的价值关系,即对相应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中表现出来的”。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是高校法治教育本身所具有的本质特性,而这种有效性体现在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之间所构成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之中,又通过在教育主体实现法律育人目标和教育客体实现个人法律素养目标的相互满足中表现出来。因此,所谓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就是在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包括高校所有教职员工、所有教学单位在内的教育主体统筹协同各类教育资源与教育客体即大学生积极产生互动并以最少成本最大化地实现教育目标。
高校法治教育特性是其自身所具有的内在规定性,只有全面了解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内在特征,才能促进高校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其功能。首先,政治性。高校法治教育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教育活动,离开了这一根本属性,任何法治教育有效性都是一种背离社会主义属性的、负面消极性的、偏离根本教育目标的有效性。其次,动态性。高校法治教育要素包括教育主客體、教育模式、教育方式方法、教育载体途径、教育内容、教育管理等多要素,这些教育要素自始至终处于动态变化中,因此法治教育需要随着教育要素变化而作相应调整,法治教育有效性最终体现在法治教育资源所有要素动态化的协同配合中。最后,渗透性。高校法治教育通过各种法治教育资源潜移默化地作用于大学生,法治教育有效性一定需要通过渗透性、循序渐进的过程才能具有规范、指引、矫正、预防、警示大学生行为等功能。
三、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提升面临的四大困境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究其有效性提升方面依然面临以下四大困境:
(一)教育目标缺乏层次性
教育目标是法治教育的原点和出发点,最终决定着高校大学生人生轨迹和方向,这也将决定课程设置、教育内容、教育模式、教育载体等选择与优化;离开了教育目标的指引,高校法治教育势必将偏离教育的根本方向。当前高校法治教育是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在一起进行开展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法治教育的最终教育目标是一致的,但是二者也存在不同的侧重点;当前很多教育者将二者各自自身所具有的教育目标混为一谈、淡化差异的现象比比皆是,法治教育目标缺乏长远规划和层次性,导致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之间的教育目标区分度变得不够清晰。高校法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因此高校法治教育目标要结合法治教育自身来制定符合实际的教育目标来,才能确保法治教育实现自身的教育目标。
(二)教育内容缺乏科学性
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在教育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主要依赖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安排,局限于课程篇幅的缘由,有关法治教育方面的内容少之又少,仅涉及到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婚姻家庭等领域法、法治精神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内容。除了法学类专业的大学生对法律内容熟悉外,其他学科大学生依靠仅有的课程内容是很难完成法治教育目标和法治素养培养的。在教育内容的编排上,缺乏对大学生层次差异、个性需求、地区差异等通盘考虑,法治教育内容缺乏科学性可研、规划、编排和试验等,势必造成法治教育内容不论在内容结构设置、教育资源协同、教育程序过程等方面顾此失彼。因此,要结合新时代教育目标、教育环境变化、教育对象差异等需要对法治教育内容进行再定义、再思考。
(三)教育资源缺乏协同性
德国哈肯首创的协同学又称“协同学理论”,哈肯指出任何一个系统都是由许多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子系统所构成,只有促进这些子系统由无序到有序的转变,系统的协同效应才会产生。当前高校法治教育资源涉及到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宏观环境与微观环境、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实际资源与虚拟资源等,但是资源之间的协同性缺乏是不争的客观事实,各自为战、互不关联的现象层出不穷;虽然单个教育资源也发挥了作用,但是资源浪费、效果不佳等情形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高校法治教育资源之间缺乏协同整合,资源配置缺乏规划、过于教条化,缺乏机动灵活。如何充分扩大各种教育资源要素的功能性,促进教育资源要素宏观调控与计划配置有机结合,促进不同教育资源之间合纵连横,将是改变资源协同性缺乏的重要举措。
(四)教育师资缺乏专业性
师资力量是推动高校法治教育前行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法治教育不仅仅只是一种通识教育,因此参与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需要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当前高校对大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是融合在思政课程里面进行的,因此当前参与高校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主要来源于高校思政教师,他们所学专业范围广、领域杂,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面较窄,专业性欠缺;师资力量专业性不足造成在阐述法律知识方面缺乏力度、缺乏深度、泛泛而谈,无法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养和个性需求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更不用提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加强教育。师资力量短缺薄弱、专业领域缺乏深度、课时缺乏有效保障等都成为高校法治教育发展的重要短板之一,如何培养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师资队伍是高校法治教育深入发展的紧迫话题。
四、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评价的三大标准
(一)目标相向度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高校要“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作为高等人才培养环节中不可缺少的—环,高校法治教育的人才培养必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高校法治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法治行为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社会主义”属性贯穿于高校法治教育的始终,任何偏离这一属性和高等教育目标的法治教育内容与形式都是不可取的;偏离了这一根本方向和高等教育目标的话,任何法治教育将变得毫无价值。因此,目标正确是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与否评价的第一位评价标准。
(二)投入产出度
高校法治教育一定要关注教育投入和教育产出问题,在教育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资源的综合运用与产出也是衡量教育成效与否的标准之一。教育主体一定要权衡投入产出的数量与质量,确保以最少数量、最为经济的教育投入取得最佳的教育产出,推动法治教育取得一定的效果、效能和效率。过多的资源投入和较少的效果产出均是法治教育有效性提升的短板,因此开展教育资源绩效评价管理是优化法治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产出效果的重要途径。
(三)协同配合度
“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高校法治教育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环节中不可忽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也要用好课堂教学并与其他课程相向而行;结合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要与其他课程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种教育优势互补、学科互补的特点,发挥“1+1大于2”的溢出效应。教育主体要将法治教育贯穿于大学生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通过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与其他课程无缝对接,增强法治教育与其他教育协同配合和实效性。
五、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提升选择的四大路径
(一)强化顶层设计
高校法治教育要完成教育目标、提升实效性的关键是要加强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进一步聚焦教育现代化的总体思路、戰略任务、保障措施等,加强对包括法治教育在内各类教育的顶层设计和规划是完成教育目标的前提。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枷这一根本问题,为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路径。高校法治教育要从师资力量、内容选择、教材编排、教学过程、学科体系、教学方法、课程衔接、教学模式、教学载体、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来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育人目标和为此构建的育人体系贯穿于整个法治教育全过程、全环节。
(二)构建协同机制
哈肯的协同学理论指出,各个无序的子系统一旦转变成有序,整个大系统就会产生协同效应;同样,作为高校法治教育资源中的各个子系统如校外资源(政策指导、社会舆论、大众传媒、家庭支持等)和校内资源(教育者、教育载体、教育方法、后勤支持、教学管理、朋辈群体等)也需要协同配合。协同性是高校法治教育过程中各个子系统资源有效性发挥的关键,各个子系统资源内部和它们之间都需要协同配合,“思想政治教育不应是思政课教师的单打独斗,必须打整体战、出组合拳、奏交响乐”。因此,构建高校法治教育协同机制就是优化配置各类教育资源系统,促进它们之间融合协同,最后形成高校法治教育的资源要素共育人、过程环节共育人、校内校外共育人等协同机制,健全齐抓共育的“大法治教育”工作格局。
(三)恪守“三因三遵”
我们“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因事而化”就是要把高校法治教育同中国梦和新时代“三大目标”等紧密相连,“因时而进”就是要将当前高校大学生培养目标和个性需求有机结合,“因势而新”则是要顺时代潮流、与世界接轨。高校法治教育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模式等在内的教育要素均要因“事”“时”和“势”而变化,“时时在变化”“事事在变化”等客观环境也在改变,这同样促使高校法治教育的教育要素要随之改变;只有以“万变对不变”的工作模式,才能适应新时代对法治教育的新要求和新挑战。“三遵循”分别从法治教育层面、教育资源层面和教育客体层面来阐述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才能取得教育效果,“三遵循”就是高校法治教育一定要遵循包括主客体教育、内外化等在内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师传道解惑、言传身教等在内的教书育人规律,遵循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点的学生成长规律。
(四)构建评价指标
高校法治教育评价不仅是法治教育有效性检测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推动法治教育有效性提升的重要抓手。构建法治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教育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必要前提,通过制定能表征法治教育过程与效果的各个方面特性及其相互关联的一级、二级和三级评价指标,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原则。在高校法治教育的前期、中期和后期对法治教育的全员、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开展系统地教育评价,采用包括问卷调查法、座谈法、暗访法、翻阅材料法等在内的多种评价方法,以此来检测法治教育质量效果、了解教育要素选择的合理合规性、掌握教育过程存在的短板等,并形成专业的评价报告,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做好优化改进,全面推动法治教育持续高效健康地发展。
六、结语
青年大学生作为实现新时代“三大目标”的中坚力量,他们是否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是能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前提之一;因此,全社会都要关注对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高校作为大学生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其目的就是通过教育促使大学生将众多法律知识内化为法治观念,自觉养成知法、尊法、守法、爱法和护法的行为习惯,这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新时代的时代定位和主要矛盾的转变促使高校法治教育一定要与时俱进地与时代合拍,把高校法治教育有效性提升作为其实现育人目标的关键举措;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协同机制、恪守“三因三遵”和构建评价指标等重要路径,才能提升高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最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