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1总体要求。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超常规举措打造人才引领优势、创新策源优势、产业创新优势和创新生态优势,全面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全国一流水平和浙江特色的全域创新体系,成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育新机开新局的中坚力量。
2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特色领域创新具有全球影响力、区域创新体系有力支撑现代化建设的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着力推动“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互联网+”科创高地,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科创高地。加快建成数字经济“三区三中心”。
——着力优化全域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在创新人才队伍、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重大平台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全面创新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实践取得明显进展,在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集聚一大批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着力实现重要指标“六倍增六提升”。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PCT 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数、数字经济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顶尖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数等方面奋力实现倍增。
到2035年,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在世界创新版图中确立特色优势、跻身前列,为以人民为中心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大力引进国际高端创新人才。抓住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聚天下英才共建浙江、发展浙江。大力实施“鲲鹏行动”,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团队和人才。全面构建“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目录库,鼓励企业布局海外“人才飞地”。
4培育壮大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大力实施青年英才集聚系列行动,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活力之省。扩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建立阶梯式支持机制,实施万名博士集聚行动,发挥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作用,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浙创业就业,大力推进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创业园建设。
5加快创新型浙商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形成一支拥有百名领军人才、千名骨干人才、万名后备人才的创新型浙商队伍。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推动更多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完善“亩均论英雄”,把人才密度、创新强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6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启动“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推广“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参与办学。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加强重点学科专业群建设,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立交桥。着力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7全方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设一批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充分赋予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以“一区一策”方式加强薪酬分配、科研经费等人才政策创新突破。全面改革省级人才计划遴选方式,实行高水平大学、一流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人才引进推荐认定制。推进人才计划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改革。探索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探索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励等创新政策试点,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流动通道,突破人才二元体制障碍。
8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作为全面创新改革的试验田。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一体化整合、实体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加快杭州西站枢纽“云城”规划建设,拓展科创大走廊两翼,探索将德清相关区块纳入规划管理建设,支持杭州高新区(滨江)、富阳成为联动发展区。
9大幅提高重点领域基础研究能力。实施“尖峰计划”,发挥高校、重点科研院所和龙头平台企业科学研究的源头作用。围绕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与智能网络、精准医疗、新药创制、前沿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系统谋划、前瞻布局,实施重大科技基础研究专项,攻克一批重大科学问题。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
10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全面推进“尖兵”“领雁”“领航”等计划,围绕专用芯片、人工智能与融合应用、区块链、新一代网络通信与时空技术、空天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氢能与燃料电池、储能技术、新型柔性与磁性材料等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供应链,迭代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研发一批填补空白的重大成果。
11加快建设实验室和重大科研平台体系。大力推动之江实验室融入国家实验室布局,创新优化“一体双核多点”体制,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阿里巴巴等共同建设若干省实验室,支持宁波建设甬江实验室,支持各市聚焦三大高地和产业集群建设省实验室。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行动,重点培育建设高校学科、龙头企业、省部共建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完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超算中心等国家级载体布局建设。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建设,打造大科学装置集群。加快建设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引领性开源开放公共平台。
12以一流学科创建引领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更好发挥作用,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等省重点建设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支持各市引进培育一批学科水平国际一流的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在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中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实施“学科登峰”工程,聚焦聚力做强特色学科,大力推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相关学科建设。以高水平大学为试点,创新高校人才编制管理方式和收入分配制度。
13推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打造全球科技精准合作升级版,围绕关键技术、前沿科技和重大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通过有偿使用、知识产权共享等方式,吸引国际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提升发展行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创建一批全球精准合作示范平台,打造一批精准合作重点园区和基地,新设一批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和国际化研发机构。聚力打造长三角科创共同体。
14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雏鹰行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完善梯次培育机制,实施“双倍增”行动计划,继续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宁波打造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全面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和院士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创新共同体,重点支持在三大科创高地的产业领域打造顶级科研机构,努力跻身全球领先地位。
15强化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药物研发与精准医疗、关键战略材料为重点,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推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组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重点打造数字安防、集成电路、智能计算、网络通信、生物医药、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等标志性产业链,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协同创新项目建设,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瞄准培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量子信息、柔性电子、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导航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加快5G 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生态,推动以工业互联网改造产业链步伐。
16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新基建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协同融合发展,推动基础设施改造、关键技术突破、市场化水平提升,建设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先进省份和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示范省份。建设5G和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加快实现所有乡镇(街道)以上地区5G信号全覆盖。聚焦产业应用重点领域,加快建设浙江云数据中心基地,扩大我省绿色化数据中心资源规模。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企业工业设备或数据采集点纳入“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17以需求为牵引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围绕建设全球技术转移枢纽,加快中试平台、市场体系建设,培育技术经理人,建设大数据交易市场,布局建立知识产权集群,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体系,打造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等省外国外科技大市场的交互融通,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平台体系。推动需求侧拉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政策,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示范应用工程,推动产品、技术和生态在应用中持续迭代升级。
18构建高水平现代化的创新空间格局和产业平台体系。推动环杭州湾区域成为全球重要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杭州和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杭州城西、宁波甬江、G60、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以杭州宁波为“双核”,加快创新型城市群建设,70%以上设区市建成国家级创新型城市。
19深化实施科技和数字惠民工程。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攀高工程,争创一批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强新品种选育、绿色生态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农业生物智造、农业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支撑,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推动科技人才资源向农村、山区、海岛下沉。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3000 名以上。全面推进“城市大脑”引领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未来社区”。
20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才和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人文社科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设立“科技创新鼎”,建设“科技大脑”,发布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和人才竞争力指数。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健全完善决策咨询制度。
21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探索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精神,完善适应颠覆性创新的研发组织模式。改革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
22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建设浙江“人才大脑”,推广“人才码”,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集成人才引进、服务、赋能等功能。打造高层次人才来浙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住房、医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体系,鼓励各地多渠道建设各类人才专用房。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为外籍人才及其家属落实国民待遇,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建设。坚持全省“一盘棋”,发挥杭州、宁波、嘉兴等地优势,建立更多服务全省的“人才飞地”,加快实现人才评价共认、人才服务共享、人才信息共通、人才资源有序流动。
23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更好发挥引导撬动作用。确保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五年全社会累计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投入、重大科研平台设施投入、重大人才引进投入“三个千亿”目标。深入开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险”业务,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金融服务。
24强化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的法治保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投资、交易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知识产权运营城市群。
25大力培育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和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建立健全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探索通过负面清单等方式,制定勤勉尽责规范和细则,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和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深化科技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宣传报道和示范引领,加大科技奖励力度,每年重点奖励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者、典型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