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畅(成都理工大学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四川成都610059)
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席卷整个中国。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网络谣言,如“吃海鲜会被感染”“西安患者从医院逃离”“四川高速封路”,等等。受众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下,也纷纷加入转发讨论的队伍中,无形中助推了谣言的快速传播。这些未经证实的网络谣言也像病毒一般,感染着无数网友。
Rosnow 在对奥尔波特与波茨曼的谣言经典模式的解释中认为,“因为人们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设想通常要直面无法预期的事件或遭遇预期事件难以预见的不利结果的挑战。这些事件越难以预期,那么人们就越需要发明故事以释放焦虑。”①根据他的观点,R(谣言)=I(问题的重要性)×A(证据的暧昧性)×A(公众焦虑)。
就此次我国在武汉最早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说,作为一种新病毒,其本身就带着未知性与神秘性,再加上信息的饥荒,更加重了公众的焦虑,进而对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信息深信不疑。如“吃辣椒能抵抗病毒”“风油精、熏艾草能杀死病毒”,还有诸如吸烟、饮用高度酒、开高温空调都可以抗病毒,等等。这些谣言的大量传播,误导病毒感染者耽误正规治疗,继而传染给更多人。此外,还有人不断在网上传言一些地方有人被感染了,有的人死亡没有被媒体通报等未经核实的消息,使受众带着焦虑情绪与从众心理助推了谣言的进一步扩散,扩大了谣言传播范围。
奥尔波特与波茨曼曾指出,“公共事件如果没有新闻价值,那么它们就不会滋生谣言”②。尤其在面临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疾病的时候,身处其中的人们还未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仅仅凭借网络的一些信息妄加揣测与判断,甚至添油加醋,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极易引发社会动荡。
早在2008年“5·12 汶川大地震”时,关于甘肃、陕西也将发生7 级大地震的谣言就通过网络大量传播。一时间,当地群众议论纷纷、极为恐慌,给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而在此后的几年时间里,关于地震的谣言仍不曾中断。最为著名的就是在2010年2月,有高校大学生在贴吧发布山西会地震的谣言,造成包括陕西、广东等十来个省份的数百万民众在严寒中“等地震”的群体性事件。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与上次“非典”流行的媒介环境不同,人们获取病情的最新消息更多来源于网络,网络谣言一旦得不到控制,就会如病毒一样大行其道,严重地威胁着国家安全及社会秩序。
网络谣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一旦大肆传播,会对公众道德水准产生负面影响。谣言制造者或是为了实现个人或群体利益,或是为了报复社会或他人,还有甚者是希望从中寻觅自我存在感或内心满足感。而参与谣言传播的网民,虽然不是谣言的发起者,但是他们充分相信谣言,是在认为谣言对自己或对他人有利的情况下进行的转发。速途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有六成网友表示参与过谣言的转发分享。尽管其中有21%的人表示坚决抵制网络谣言,但真正举报过谣言的人却仅占到了7.4%”③。
在2020年初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一些商户还借助一些谣言高价售卖防护性物品,一时间造成不同地区一些药物、物品价格飞涨。还有一些武汉地区的人听信“如果发热会被抓起来”,于是开始连夜撤离武汉,结果将病毒传染到更多地区。这些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受众为了一己私利听信谣言,丧失基本的社会良知与道德标准,最终害人害己,还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是,整个网络环境被破坏及公众道德水准的下降,却不是一次制裁就能得到改善与提高的。
“媒介素养”一词最初是1933年英国学者ER.里维斯在其著作《文化和环境:培养批判意识》中提出的,意思是要鼓励学生对各种信息进行“甄别和抵制”。1922年,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给出了如下定义:媒介素养是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1]。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2]网络谣言的产生及传播离不开网络媒介的环境支持,而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年轻网民是网络上最活跃的群体,无形中就参与了网络谣言传播,这对他们主流价值观的形成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也对当代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提出了挑战。
“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10-39 岁网民群体占网民整体的65.1%,其中20-29 岁网民群体占比最高,达24.6%。”④当代大学生被称为网络“原住民”,是网络热点最为热衷的参与者和制造者。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在思想与情感上不断成熟,渴望在网络上进行社会参与、合作、交往等一系列活动,以获得存在感和外界的认可;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面临就业与深造的压力,需要网络为其提供一个释放与发泄的平台和渠道。
从网络谣言的“常态化”发展不难看出,当代大学生在面临网络丰富而庞杂的信息时,倾向于通过自身经验判断价值取向。大学生涉世未深,有些时候难以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价。而在管理自身的网络行为方面,对于一些具有高吸引力的网络消息,他们没有抵抗能力,更由于缺少正确的网络伦理观、法律道德观的指引,使大学生往往对似是而非的消息反而十分信任,不知不觉间成为谣言的传播者甚至发起者。当代大学生与互联网以及各种新媒介保有高频率的接触,但是,大学生在媒介素养的认知方面还处于较低水平。
网络媒介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介中传播者的霸权地位,使信息由单向传导变为双向互动,这样的传播方式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代大学生。跟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大学媒介素养教育起步比较晚。最早是在2004年,上海交通大学开设了全国第一门媒介素养的公选课,而6年后全国第一部《大学媒介素养概论》教材才出版问世。但十年过去,媒介素养教育仍不是我国高校教育体系中的必修课程。网络媒介的发展日新月异,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更缺乏对于网络谣言的危害性及应对措施的具体学习。
当前,大学关于媒介素养的教学仍以传统理论讲授为主,单纯的理论性的宣扬难以让大学生感同身受,而且尤其缺乏引导学生使用网络的实践支撑,如缺少网络文本的解读与创造能力、网络信息的收集及处理能力、网络消息的识别与批判能力等。另外,目前高校的媒介素养教育往往是作为公共课设置的,有的甚至只是放在思想政治修养课中的一小章节来讲授,缺乏媒介素养专业知识的系统讲授,而且教学途径单一,培育机制较为落后。网络环境是开放与多元的,如何根据网络技术的发展更新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与方法,让大学生在网络交流中保持主体独立性,理性地面对网络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这是当前高校媒介素养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代大学生熟知各种网络新型媒介,对各种网络流行语、表情包也津津乐道。大学生在网络信息传播中注重文本内容的亲切感与流行感,但缺少理性认知,如果让网络信息呈现异化表达,将助长网络谣言的产生与发酵。特别是当社会突发重大事件时,具有煽动性网络谣言容易使大学生产生趋同心理,进而将其情绪化地聚合到传播过程中,形成具有攻击性、侮辱性的网络暴力。缺乏媒介素养的大学生容易摆脱现实世界中的束缚,在匿名的状态下盲目冲动地对一些社会事件及现象作出自以为是的盖棺定论,而且他们还希望通过获得点赞和转发来得到他人的认可。
大学生处于从校园到社会的成长过渡阶段,他们除了需要在网络上满足自身生活及社交所需外,更需要通过建构形象获得情感满足,实现自我价值期待。但是,通过对一些网络谣言的“使用与满足”来追求价值实现的快感,实则是一种精神世界的空虚与迷失。因此,新时期媒介素养教育的关键是要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与道德观念,不信谣、不传谣,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契合和谐社会建设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信息环境,当代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应积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与使用网络资源,要对社会发展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其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大学生具有批判式的理性思维,能够在大量的网络信息中作出准确的选择与判断,成为具有批判精神的高素养现代网民。
其一,提升当代大学生的媒介辨别素养。当代大学生接触网络媒介的时间长、频率高,因此,教师要扮演好“引导者”“指路人”的角色,提升大学生对网络媒介的辨识能力和使用能力。虽然传播学经验派曾提出对媒介功能的认知主要依靠“经验—功能主义”的主张,但大学生对网络媒介的辨识仅凭生活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结合媒介素养教育的相关学习,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利用网络媒介达到自我完善与健康发展的目的。
其二,提升当代大学生媒介批判能力。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要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发展变化中的事物。网络环境纷繁复杂,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大学生需要用批判的思维去主动筛选信息,而不是盲目地接受或附和。要对各种网络信息进行质疑和思考,要鼓励大学生敢于同网络中披着合理外衣的虚假信息做斗争,扬善抑恶,主动对没有爱国精神、违背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反人类、反科学的虚假、不健康、价值观扭曲的信息进行辨别、制止与举报。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媒介素养教育还需要对网络谣言以及负面信息进行列举,总结其中的规律,对看似真实但仍需要证实的信息要理性对待,不能因为一时情绪或义气跟风相信或者支持,要在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了解、梳理、判断的基础上进行表态和决定,杜绝网络谣言的盲目跟从,切实提高大学生对网络谣言的“免疫力”。
其三,不断提升大学生的网络话语权意识。要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媒介创作的实践活动,发挥主体价值作用,弘扬具有正能量的展现当代大学生风貌的生活价值观,让当代大学生成为科学的传播者、谣言的终结者。
一方面,确立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构建能力、思维、知识“三位一体”的媒介素养教育内容体系。将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大学生必修课程以及终身教育体系中,可以借助新闻传播、信息计算机学院向全校开设公共课程,也可以将相关知识渗透进各个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如定期邀请相关教育专家、学者就最新媒介素养知识及网络谣言的传播与治理举办专题讲座。目前,国内关于媒介素养的教材出版较少,尤其缺少如何具体应对网络谣言的教材,缺乏系统的教学内容。而且,相关教材一定要反映时代精神,从技术、人文、道德三个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高学生在媒介使用素养、信息生产素养、社会交往素养、社会参与素养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媒介素养培育架构。对于高校而言,需要重视相关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断提升高校媒介素养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由于媒介素养教育涉及的学科范围较广,因此,教授媒介素养的教师不仅需要有媒介专业知识,而且要对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有所涉猎。同时,还要重视网络媒介在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中的载体作用,重视教育方法、途径与手段创新,要将网络平台引入教学过程中,通过多媒体教学建构媒介素养教学的互动新机制。例如,教师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化手段打造媒介素养教育平台,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开展媒介素养知识与技能学习。也可以模拟网络谣言事件,通过实践环节对网络信息进行筛选和研判。另外,大学生的媒介素养还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因此,要注重家庭和谐氛围的建构,提高父母的媒介素养,注重言传身教对子女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同时,还要努力打造文明社会环境,发挥群体性组织在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提升上的作用,积极开展媒介素养知识推广相关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媒介素养学习的公共氛围。高校要与家庭、社会共同建立起网络知识普及与网络谣言预防机制,利用新型媒介,提高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的实际效果。
第一,公共素质是网络公共空间沟通交流的基本要求。大学生作为网络公共空间的中坚力量,应该自觉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当国家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时,面临国内外网络各种蓄意造谣的言论,大学生应强烈意识到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责任与使命,要勇于承担国家与民族赋予的重任。树立网络安全意识,积极参与网络舆论的正确引导,以理性的正义精神,加入抵制各种虚假信息的队伍中,让网络成为大学生培养良好公民意识的有效平台。
第二,道德素养是网络信息传播中的重要涵养。当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以大学生为首的年轻人应积极参与到传播真实信息的队伍中,积极抵制虚假、造谣的消息,防止其给国家与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大学生要加强媒介道德素养学习,对于发布与传播的信息应该有严谨负责的态度,要有效利用所学知识甄别谣言、制止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第三,法律意识是规范网络言行的自觉保障。网络在为信息传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活动的空间。强化法律意识可以让大学生明白,无论是谣言的制造者还是传播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当代大学生要知法更要守法。“两高”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量化。《刑法》第221 条也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些都为打击网络谣言犯罪提供了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可以让大学生在网络上谨言慎行,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
①R.L.Rosnow,”Inside Rumor:A Personal Journey,”America Psychologist,Vol.46,NO.5(1991):484-496
②G.W.Allport&L.Postman,”An Analysis of Rumor,”Th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Vol.10,NO.4(1996)
③速途研究院.《2015年上半年网络谣言调查报告》[R/OL].2015(8).http://www.sootoo.com/content/653234.shtmlfrom=singlemessage
④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 [R/OL].2019(8).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908/t20190830_708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