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明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0
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财产与工作人员的安全,可以促使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治安保卫工作具备十分重要的作用,经营期间应充分重视治安工作,采取更多的有效措施。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对治安保卫工作也提出了更多的新要求,责任更多落在治安保卫人员的身上。由此,企业的治安保卫部门应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强化治安保卫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有效改善以往的工作模式,从而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另一方面,只有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才会促进国有企业的顺利发展,否则国有企业则无法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甚至会导致经营水平下降。
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治安保卫机制存在漏洞问题,国有企业具备较大的发展规模,且存在较多的职工人员,基层人员与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难免会存在一定的矛盾,这便无形增大治安保卫人员的工作难度,阻碍了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国企经营期间存在较多的治安不稳定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方面出现了较多问题,影响了国企的正常经营。国有企业一般建设在偏远的地区,尤其是制造与煤矿工厂,距离城市较远,交通不便。在经营期间,当地人员与国有企业有时会出现矛盾问题,甚至还会演变为刑事案件。除此之外,部分不法人员甚至偷盗国有企业财产,严重的还会因利益威胁治安保卫人员的人身安全。
以往经营期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并未重视治安保卫工作,甚至认为保卫人员只是看门人。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国有企业为了实现顺利经营,必须具备能力强且素质水平高的治安保卫队伍。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不法分子在破坏企业财产时也开始利用信息技术,若治安保卫人员不了解新型的科学知识,则无法更好的胜任治安保卫工作,更不能及时处理治安期间存在的问题。对此,企业应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治安保卫人员学习更多的专业业务知识与政治法律,使其形成大局意识,使其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掌握更多处理意外情况的技能,且招聘期间也应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员,采用正规的招聘渠道,为治安保卫队伍输送更多新鲜血液,提高治安水平,为治安保卫队伍树立正确良性的形象。除此之外,治安保卫人员自身也应强化学习意识,不断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自主提高自身素质,切实保证治安工作的稳妥进行。
在国企的经营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应不断向治安人员强调工作目的,针对保卫工作的开展现状完善工作机制。同时,治安保卫人员还应结合自身的知识体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及时处理企业经营期间出现的各种事故案件,杜绝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在保障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基础上,保护国有企业的资产,确保内部治安稳定。以往传统的治安管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经营现状,对此,国有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严格的管理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以有效提升治安保卫工作的质量水准。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制定完善可行的考核机制,定期对治安保卫人员进行考核,对于不达标的人员还应及时培训,并给予适当的处罚,从而进一步激发保卫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
国有企业治安保卫人员应针对内部矛盾问题,做好各方面情报的收集工作,以善意与热情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问题,真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治安保卫人员应始终遵循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的原则,将问题控制在初始阶段。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利用高新技术建设完善的防控网络体系,推进防控体系的完善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的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也改变了以往粗放型管理的模式,开始采用现代化集约技术密集型管理模式,以往国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对人力资源较为依赖,为了确保经营环境的安全性,企业需要招聘更多的治安保卫人员开展安全工作。但实际运行中,部分工作经常会出现安全盲目,导致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对此,国有企业应采用当前最新的科学技术,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与时俱进。除此之外,国有企业还应引进门禁系统、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等技术,利用科技的力量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做到人与设备的良好结合,探索新型的保卫模式,达到事半功倍的保卫效果。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比较严峻,以致国企内部增加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对此,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应遵循生产经营与改革的原则,在强化工作职能的基础上转变以往的工作作风,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融入保卫工作,并建立可靠的预警机制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立完善的防控措施,在满足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秩序化要求的基础上,为国有企业的经营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为企业的改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