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丽,施利承,戴家隽
(1.南通大学 特种医学研究院,江苏,南通 226000;2.南通大学 航海医学研究所,江苏,南通 226000)
“十三五”是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海运实现转型升级、向海运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1]。船员是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基础力量和关键性竞争因素,不仅在现代航运体系的安全运行中起到重要作用,还在国家海防安全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2-3]。
远洋航行具有航次周期长、海外时间长、行业风险大、高流动性等特点。一方面远洋船员长期生活在海上,活动空间相对狭小、生活环境单调、人际交往活动受限容易产生孤单、矛盾和冲突[4-6];另一方面,远洋船员需要应对各种应激事件容易发生应激反应,不仅影响个人健康,对航运安全起到重要的影响,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伤[7-8]。如令人震惊的“鲁荣渔2628”号11名船员杀死其他22名船员事件正是各种原因导致船员心理危机爆发而造成的恶性事故[9-10]。
航运管理部门、航运企业也已经认识到心理危机对航运安全作业的影响,如何对远洋船员进行危机干预已经成为热点问题[11-12],但目前尚缺乏相应的干预体系。建构一个专业有效、运行有序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是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前提,对于保障及时、有效、科学的心理危机干预具有重要的作用[13]。因为远洋航行远离海岸和通信技术的限制,不能实现即时即地的通讯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因此探索适合于远洋航行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和策略对于保证航运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心理危机发生突然、起因复杂,成功的心理危机干预需要专业技术人员、领导机构、辅助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首先需成立航运业心理危机干预的专门组织管理机构,并将之整合纳入航运突发危机事件的指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分级负责为主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危机干预的经验,从组织管理方面,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建立远洋船员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指挥机构、日常事务管理机构和心理危机专家委员会。从管理上保证突发事件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序和高效开展。此机构可以为松散机构,负责人由航运管理部门领导人和企业负责人兼任。
应急指挥机构由航运公司管理部门牵头,由各航运企业负责人及远洋航行负责人(船长或政委)参与成立心理危机指挥中心。其职责是在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的支持下,对各种远洋航行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按照远洋航行突发危机事件的要求,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远洋船员心理危机日常事务管理办事机构由岸上危机管理工作处、船上危机管理处和岸上危机学术机构组成。岸上危机管理工作可由船员管理处负责,船上危机管理由政委和船长负责。岸上主要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及日常档案的管理、信息查询等,船上危机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日常心理状况观察、记录,及时发现危机征兆及进行初步处理。岸上危机学术机构主要依托心理危机干预专业机构,对船员心理危机的发生、发展、影响因素及干预策略等进行专业研究,为船员危机干预提供理论依据,定期组织船员心理危机干预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水平。
心理危机专家委员会主要是成立远洋船员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小组和专家团队。团队由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及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成,负责对心理危机应急干预方案的制订、心理危机干预具体措施的组织和实施、为心理危机中心指挥提供决策建立和技术指导,另外还负责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建设,对参与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导和船员进行危机常识、危机理论和危机干预技术的培训。指定1-2人为应急联络人,负责危机应急处理的信息沟通。
根据远洋船员的工作特点和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把远洋船员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分为三级:心理危机预防系统、心理危机预警系统、 心理危机应急处理系统和心理危机后干预系统。
心理危机干预是提前杜绝心理危机的发生[14]。对于远洋船员来说,危机预防在心理危机干预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远洋航行不能配备专职心理工作人员,心理工作主要由政委或船长负责;另一方面远洋航行时间长,由于通讯技术不完备,一旦发生危机,不能保证即时进行专业系统心理干预,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远洋船员心理危机预防系统,以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心理危机预防系统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远洋船员心理档案数据平台,对在册的远洋船员进行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心理档案,并实现数据共享;将船员心理健康纳入远洋船员技能培训课程,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危机知识宣传,使船员了解心理危机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对船员进行定期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训练,消除船员的不良情绪,优化心理品质,提高耐挫能力;对政委进行危机干预理论和知识的培训,教会其识别危机和简单的危机处理技术。
心理危机预警系统是从根本上防止心理危机恶性事件发生的超前危机管理体系[15]。通过对危机对象、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早发现和识别危机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意外的发生,将危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预警系统主要包括:建立远洋船员心理危机筛查制度,对高危群体,如新入职的船员、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的船员、存在原生家庭问题的船员等进行甄别和辅导;针对有一定的沮丧、低落、愤怒情绪、人格改变或行为异常甚至出现自伤或伤人行为的远洋海员,根据情况进行专业心理治疗或送专科医院进行治疗;在上船前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筛查;建立船上心理健康工作规范,适时掌握船员心理动态,以便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心理危机应急处理系统主要是针对已经出现过度或异常的情绪行为,泛化明显,社会功能水平已经受到明显影响,有潜在自杀和伤害他人与危害社会行为的远洋船员进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在有限的时间内帮助当事人从心理上解决迫在眉睫的危机。目标是减少次级伤害,使当事人功能恢复正常,降低自伤或伤他的危险。
心理危机应急处理主要包括:
启动建立社会支持系统,远洋船员往往亲人朋友不在船上,需指定专人多关心、安慰当事人,为其提供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保证船员船上安全,下船以后,及时对接亲朋好友为其提供支持。
按照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综合运用危机干预技术,提供个体或团体心理干预活动,稳定当事人情绪状态,阻止伤害行为,保障船员和航运财产安全。
建立重度心理危机船员的海上救援和转介机制,保证其安全转移到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心理治疗。
远洋船员的工作模式基本是半年在船,半年休假。航行时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船员登岸后往往因长时间与家人分离,迫不及待回家与家人团聚,且船员来自全国各地,难以组织集中心理辅导。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智能手机的使用,可以有效的解决此问题。所以建设远洋船员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平台,包括电话热线、APP、微信等平台,实现船岸远程服务连接,可实时指导心理问题的评估、应对及危机处理的后续跟踪等。
远洋航行长时间航行在海上,不能配备专业心理人员,心理危机又往往发生于长时间航行时,因此需要对政委、船长或从远洋船员中选拔人员进行专业心理危机的培训,建立专业的海上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和岸上专业队伍相结合,共同保障远洋船员的心理健康和杜绝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航运安全。海上心理危机干预人员的培养可采用“集中培训+有督导的实践”的方式进行,使其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常见心理问题和异常心理的识别与评估方法、危机状况时的应急保护措施等知识和技能。岸上队伍可从海员医院、航运学校及社会心理专业组织中招募经验丰富的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和专家组成。
远洋航行不仅容易产生各种心理危机,影响船员个人健康和航行安全,而且给心理危机干预造成一定的困难。本文结合远洋航行的特点,从远洋船员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两个维度构建了适用于远洋航行船员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旨在形成全程、全员防控机制,以指导航运管理部门和船运企业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实践,为维护远洋船员心理健康,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和及时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条件,更好的保障航运安全。本文构建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是一个相对宏观的指导框架,未体现具体实施措施,在实践过程中须要进一步细化,而且文中构建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是复杂的体系,需要多部门联动协同才能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