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院长 龚稼立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纂和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民法典,正确实施民法典,是审判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法律职责。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民事诉讼活动是保护民事权益的重要主战场。各级审判机关要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更好地助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一是全面加强财产权保护。广东是经济大省,市场主体众多而且活跃,2019年广东审结的民事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为7500余万亿元。审判工作要更加强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深入推动形成明晰、稳定、可预期的产权保护制度,让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不断增强大湾区的市场活力。要积极推动农村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治改革,坚守好土地所有制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要加大保护各类经济合同的有效执行,依法保障契约自由、促进公平交易、增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和重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广东是人口大省,审判工作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保护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声音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方面,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在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中,要明确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风险、责任,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人身自由、行为自由、选择自由符合法律规范、更有法律保障,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在“扶不扶”“劝不劝”“救不救”“管不管”等民事纠纷的是非判断中,要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旗帜鲜明回应道德领域的法律问题,加强对社会主体自治、自主、自律的正向引导,把我国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广东是创新驱动大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任务繁重,去年以来知识产权案件审结16.4万件,占全国总数三分之一,很多跨国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选择在广东解决知识产权涉诉纠纷。我们要努力把广州、深圳打造成为知识产权跨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数字版权、标准必要专利领域以及驰名商标、老字号等知名品牌方面,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制裁盗版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坚决维护创新企业的市场交易安全,保护创新人才合法权益,更有效地把科技生产力充分释放出来。依法支持市场主体通过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推动广东的现代产业体系更健全、更有国际竞争力。
四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广东是自然生态大省,保护大气、土壤、山林、河流、海洋等自然生态环境的任务艰巨,2019年全省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2.9万件。审判工作要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完善诉讼管辖制度,加快推进粤北南岭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建设,依法守住生态安全底线;要以练江、茅洲河等水系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大制裁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侵权行为力度,巩固和扩大“让广东河湖更美”大行动的战果;要加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探索环境修复令制度,支持检察机关和环保社会组织广泛参加环境公益诉讼,加大依法治污攻坚,让人民群众更充分体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职责。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在依法护航“双区”建设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中,把贯彻落实民法典与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注意防范重大风险挑战结合起来,与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起来,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