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永霞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大同 037500)
我们将生态文明初步界定为: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种形态,其目的为在保护和尊重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解决人、自然、社会三者在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分歧,有效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同时生态文明的发展也对人们的生活、生产及消费方式加以改革和优化,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强调自觉、自律原则,强调人与自然相互促进、协同共进原则,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当前,我国的村镇数量多、分布广,生活在村镇的人口占比大。为此,若想推动村镇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充分结合当前实际,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优化和完善村镇规划,稳步推进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也是村镇各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受经济和科技的影响,我国村镇规划建设速度相对迟缓,在建设发展初期,人们的生活水平较低,村镇发展中并未树立清晰的发展目标。为推动我国村镇现代化建设,有关部门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上的村镇规划建设目标,同时也更加关注村镇的规划与发展,如图1 所示。
如今,我国村镇人口数量依然较多,村镇的建设规划对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但与西方国家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不足,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逐渐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基于生态文明理念开展村镇规划建设,成为我国社会前行道路上极为关键的内容,同时在我国生态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图1 生态文明时代的村镇规划
当前,基础建设内容不完善是我国村镇建设和发展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基础建设主要是指对村镇未来的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确定基础建设内容可大力指引村镇的快速前行,明确村镇的总体发展方向。不过现阶段我国村镇建设中普遍存在盲目性特征,对建设内容不了解,规划内容不现实,甚至与实际情况相背离,难以凸显城市特色,无法加快乡镇发展。
国家建设和发展中,村镇生态环境发挥的作用尤为显著,村镇的生态环境面积与城市相较占比较大。随着乡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经济水平及人们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但由于在建设发展中,将重点放在经济增长上,忽略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致乡镇原有的生态系统及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环境质量不断下降,这不仅对乡镇日后发展带来阻碍,也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首先,乡村地区没有完整的村镇规划理念,只是在政策的引领下开展村镇规划工作,以至于出现诸多的规划不合理的现象。其次,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从众心理”,有些地区的村镇规划设计较好,被当作学习的典范被直接搬来套用,以至于大片的乡镇地区出现了“千村一面”“千镇一面”的景观特征,村镇规划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村庄整治项目的实施,各村各镇建起了宽敞的村委会、医务室、器械齐全的村民文化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的提升更需要后期全体村民的维护和管理,以及村民综合素质的提升与之并行,最终达到乡村生态环境文明质的飞跃。
生态文明时代,村镇规划日益深入,但是也存在着明显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当前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推动我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乡镇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是一项耗时较长的任务,且需要全体村民的共同参与,共谋建设方能实现。同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落实需要完整的规划方案作为科学引导,保证相关作业的落实。各地政府部门一定要依据不同地区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条件确定村庄的性质、类型,之后根据具体属性制定科学的规划方案,严格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同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依据村民的日常生活需求,鼓励村民提出影响人居环境最为明显的问题,广泛征求民心民意,将规划落实到村民的生产生活中。
生态文明背景下的乡镇规划要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特征,在规划作业中,除要对乡镇产业结构及体制要求予以深化改革外,还需从生态角度,对工业、农业予以分析,实现三者间的协调共存,这样才能在推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升生态资源科学利用率,发展特色乡镇企业。
首先,在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不得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不得在整治的过程中采用开山、伐木的方式推动当地经济。其次,不得破坏自然水系,不得在整治中采取修改河道和填充池塘的方式。最后,在村镇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村镇的原始风貌,随意拆除具有鲜明特征且乡土气息浓厚的传统建筑。避免过度建设求新求大,比如建设大型村民活动广场、城市雕塑等。如果在乡村规划与建设中过多地融入了城镇化因素,不仅没有彰显出乡村的特色,反而破坏当地的乡土文化。
首先,依据《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明确提出村庄建设管理、村庄宅基地管理、村庄集体土地管理等要求,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由乡镇成立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庄住宅、兴办企业、公益事业等建设和报批,进一步推进由村民自治向村庄管理法治转变。
村庄建设所涉及项目,建设前应统一科学设计,投资额为3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上的村庄基础设施、生产性建筑,要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提高村庄建设的质量和品质。
其次,做好对现状水源的保护及村镇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规划要求以水源为中心半径为30m 的范围内,不得存在粪坑、粪堆、垃圾堆、废渣堆,不得存在厕所和牲畜圈,在此范围内形成以绿地为主的水源保护区。基于各地的发展概况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在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过程中,应以减量化和无害化为基础,采取多种不同的垃圾处理方式,农村垃圾不得盲目运送到城市集中处理。同时要做好村镇道路硬化及村镇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如图2 所示。
最后,优先发展重点城镇。重点城镇可有效推动农村特色服务产业的长远发展,也可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此外,将学校、乡镇卫生院和村级文化站等公共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到重点小城镇的建设中,以此优化农村的人居环境,增强乡村产业聚集和人口吸纳能力,基于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社会实际,注重产业结构调整,拓展城镇行政职能,以提高现代农业水平,为周边农村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再者,为返乡创业的农民提供强大的政策和物质支持,开设创业园区,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以此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和城镇中。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日益加快,但在村镇规划和建设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国有关部门十分关注和重视村镇规划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优化我国村镇发展路径,做好村镇道路、垃圾污染、供水供电等关系民生的工作,在乡村设立创业园区,稳固乡村人才,从而促进村镇经济的持续增长,缩小城乡经济差距,全面提高我国村镇居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