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丽
(吉林省土地整治中心,吉林 长春 130061)
自从我国开始土地整理工作后,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然而,项目在完成后是否取得理想中的预期效果却还需要进一步考证,为了考证土地整理项目达到预期目的,必须要对其进行综合效益评价,这一步骤不仅是对项目的一种检验手段,还有助于开展土地整理工作。
在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之后要经过验收阶段,通过验收后一段时间,国土工作者需要对土地整理项目的真实效益进行检验,并对该项目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这个过程就称之为土地整理项目综合效益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秉持着公平、公正、科学等原则对其进行系统评价,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寻找出项目所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改正。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综合效益评价能够为未来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有效提升未来各项目的建设水平。
土地整理项目的综合效益分为三个部分,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在项目完成后的综合效益评价中,最终是由这三个部分的综合效益决定的,通过对项目的效益进行分析后最终形成的综合效益评价,从而得到一个全面的结论[1]。
土地整理项目综合效益评价中包含三个部分,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评价内容是在某一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之后对当地的环境与社会的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如果影响均是积极的,则影响越大社会效益越明显,呈正比递增;如果影响均是消极的,则不具备社会效益,需要进行整改;如果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并列,则要分析究竟是积极影响多还是消极影响多,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也许进行整改;经济效益的评价内容是指对该项目所投入的资源进行整理[2],分析该项目的费用消耗与劳动成果之间的比较,如劳动成果大于费用消耗,则说明经济效益高;如劳动成果小于费用消耗,则说明无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评价内容主要是看该项目的实施对该项目周边的自然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如造成正面效应则具备生态效益;如造成负面效应则不具备生态效益。土地整理项目的综合效益最终是由这三个部分的效益组成的综合效益评价决定。
评价方法的选择: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根据项目当地的具体情况选择评价方法,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意参考当地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在选择评价方法之前要充分掌握项目区的基础情况,确保已经充分了解项目区的基础资料后,在根据层次分析法对各个指标计算权重,通过层次化的方式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最后利用模糊数学相关理论及方法,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建立评价体系,测算某一土地整理项目所产生的的综合效益。其中运用到的评价方法是模糊集合理论,这一理念的概念是为了表达事物的不确定性,最早是由美国的自动控制专家L.A.Zadeh教授在1965年提出的。
模型的建立: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和土地整理项目综合效益的分析与评价,结合领域内专家、学者的意见,再考虑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分别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选择出最具代表性的影响因素构建指标体系。这一目标体系由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三个部分组成的。目标层代表项目的最终目标,即综合利益;准则层代表项目的三大效益,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方案层要根据准则层进行分说,社会效益的方案有新增耕地率、土地产权纠纷变化、土地利用变化率和道路通达率等;经济效益的方案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新增耕地单位面积投资、静态投资收益率和单位面积投资等;生态效益的方案有旱涝灾害率、土地平整变化率、水土流失治理率和土地垦殖变化率等。
指标权重的确定主要利用到的方法为层次分析法。其内涵是通过一些具有权威性、专业性的专家在互相没有经过沟通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征求专家对项目中某一因素的指标标准,从而达成一致看法的方法。这一方法在指标权重的确定中广泛应用,由于在这一方法中专家的作用非常重要,因而又称专家调查法。在选择专家时,应该要注意选择的专家要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由于这一限制,专家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必须与国土或土地整理项目相关。通过对各位专家进行两轮的书面征询意见可以整理出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的权重值。
土地整理项目所采用的的农业技术是最新的,对土地进行重新配置,从而确保最适宜耕作土地的面积,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可以有效减少耕地的破碎度,提升耕地的质量,对粮食增产具有重要作用。在土地整理项目综合效益评价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是层次分析法,根据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的综合效益等级对其进行判断,可以研究出项目的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