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统规训的叙事
——重读林译小说《巴黎茶花女遗事》

2020-12-09 02:50
关键词:林纾茶花女译本

马 龙

(天津师范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387)

0 引 言

倘若要从晚清翻译小说界找出一部代表作品,那么一定非林译小说《巴黎茶花女遗事》莫属。小说(现译为《茶花女》)讲述了贵族青年亚猛与巴黎名妓马克相爱却不得善终的悲情故事,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法文原著出版于1848年的La Dame aux Came’lia,在晚清时期传入中国后,第一次有了汉语译本,即著名的林译小说——《巴黎茶花女遗事》。这部小说实际的翻译工作其实是由林纾、王寿昌二人合作完成,因林纾不懂外文,所以先经王寿昌口述,后由林纾整理成篇,“耳受手追,声已笔止”,这一翻译方式在现在看来仍颇为传奇。根据文学史家阿英的考证,《巴黎茶花女遗事》的具体翻译日期是在1898年夏,后于下一年(1899年)在福州印行,初本为木刻大巾箱本的线装书,之后又有素隐书屋本、玉情瑶怨馆红印本和黑印本、文明书局本、商务印书馆本等多个版本问世[1]113-114,可见其在当时的受欢迎程度。除版本众多、传播甚广外,《巴黎茶花女遗事》在晚清所引发的舆论效应也不可小觑。除了一般意义上关于此书的、不计其数的读者评论与题咏,更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此书的出版,晚清诸多报章杂志所掀起的关于传统“婚恋”问题的大讨论。严复1904年的名句“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可谓道尽《巴黎茶花女遗事》在晚清当时所引发的轰动效应。

从翻译学的角度看,林纾译作《巴黎茶花女遗事》虽然在故事的基本情节方面大体遵循原作,但是漏译、错译之处也不少,很难说是完全忠实原文的译作。这当然并非完全是林纾个人的原因,很可能也与口述者王寿昌的外文水平、文学素养等有关。如今时过境迁,林译《巴黎茶花女遗事》早已成为陈迹,而现代读者关于外国名著《茶花女》的阅读接受,也已有了更为通俗和准确的王振孙、郑克鲁等名家译本,但倘若要将林译本与现今比较权威的王振孙译本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林纾译本中出现的一些讹误,除去口述者的外文水平有限、翻译方式本身的局限性等客观原因外,更有可能是译者林纾有意为之的结果。换言之,译者林纾在晚清跨语际实践的过程中,仍然以儒家纲常伦理为范式,对原作的基本叙事进行了一些策略性调整(甚至重构)。林纾有意为之的“误译”,不仅实现了对原文语境中“西方妓女”形象的重塑,更于无形中彰显了自身对儒家思想文化的持守。

1 妓女品性的消解

在谈及《巴黎茶花女遗事》中女主人公马克(现多译为玛格丽特)的形象问题时,海外汉学家周蕾的观点很有启发,她认为林纾译本中的“茶花女”不像一个西方妓女,“读起来较像一个贞节的中国妇人”[2]139。周蕾的这一阅读感受,在引发读者共鸣的同时,更进一步激起我们产生如下的疑问:林纾是如何将这一西方妓女形象巧妙转换为坚贞的中国妇人?其实,只要将林纾译本与王振孙译本进行一下比较,这一问题就可以获得较为明确的解释。概而言之,是译者林纾有意对原作中女主人公马克放浪无形的妓女品性进行了消解。并且,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林纾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一是将马克这一西方妓女形象东方化,赋予其“仙”的品性;二是对原书中有关马克放荡生活的描写进行了删削。

一方面,同样是描写女主人公马克的外貌,林纾译本与王振孙译本已经显示出明显的不同。在王振孙译本中,马克长着一张难以描绘其风韵的鹅蛋脸,两只乌黑的大眼睛镶嵌于其上,浓密纤长的睫毛导致了在她眼帘低垂之时,会给玫瑰色的脸庞投去淡淡的阴影。马克的眉毛弯弯细长,犹如人工画就一般,鼻子细巧挺秀,微鼓的鼻翼仿佛透露着对情欲的强烈渴望,嘴巴的轮廓十分分明,柔唇微启后会露出一口洁白如奶的牙齿,皮肤的颜色就像蜜桃上的绒衣。在装扮方面,马克卷曲的黑玉色头发在额前被分梳成两大绺,一直拖到脑后,露出两个耳垂,耳垂上闪烁着两颗各值四五千法郎的钻石耳环。王译本的描写,不仅精准呈现了一个西方妓女标准且完美的长相,而且于细节处暗示马克作为巴黎名妓所拥有的奢靡生活。另外,这些细致入微的外貌描写(如蜜桃上的绒衣、玫瑰色的脸颊、柔唇轻启等)仿佛也带有强烈的情欲色彩,可以时不时地撩拨起人们的欲望。与王振孙译本相比,林纾已经完全将外形惹火的马克改写为一个标准的东方佳人,并且赋予其“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纯洁品性。“马克长身玉立,御长裙,仙仙然描画不能肖……修眉媚眼,脸犹朝霞,发黑如漆覆额,而仰盘于顶上,结为巨髻。耳上饰二钻,光明射目。”[3]5从这里可以看出林纾译本的两大改动:一是对发饰的改动,王译本对茶花女的发型描写不仅与法文原文一致,而且这一描写显然更符合当时法国社会的实际,而林纾所述的盘于头顶的“大髻”却是中国妇女的标准发饰,可能林纾在翻译的过程中实在无法理解法国女性的盘发方式,所以只能由中国妇女的标准盘发来代替。二是外貌描写的大幅改动。王译本中外形勾人的妓女马克(这与法文原文更加相符),被林纾强行赋予了一种“身玉立、御长裙”的“仙仙然”品性。已经有学者指出,林纾对女主人公马克的外形改造不仅符合他对“美人”的定势印象,而且也是当时中国文人知识分子对女子的“普遍想象”[4]108。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外形在某种程度上会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因此林纾与王振孙在此对女主人公外形描写的显著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所折射出的马克性格也是大相径庭:一个热烈勾人,另一个温柔恬静。总的来说,在正式展开情节叙述之前,林纾就已预先从外形方面给女主人公设置了一个“仙”的品性,这也为其之后“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幸福”的高尚行为埋下了伏笔。

另一方面,女主人公马克毕竟是一个妓女,因而王振孙译本对马克的妓女生活多有细致的补充,这当然也是与法文原著相符的。例如,在介绍完马克“茶花女”这一名号的由来后,王译本中有这样的一段,“就像所有生活在巴黎某一个圈子里的人一样,我知道玛格丽特曾经做过一些翩翩少年的情妇,她对此毫不隐讳,那些青年也以此为荣,说明情夫和情妇他们彼此都很满意。”[5]11做过许多青年人的情妇这一点,显然不符合林纾对于茶花女“仙仙然”品性的预设,更不符合中国传统的礼法规范,因而这一段叙述在林译本中是没有的。此外,在王振孙译本中,还有一些指涉马克放荡无形之品性的细节性描述,如“两个青年中有一个俯首在她肩后跟她窃窃私语”[5]56,“玛格丽特又拉了拉铃,然后她又坐到钢琴前弹奏,嘴里曼声低吟着一支轻佻的歌曲。在弹唱这首歌曲的时候,她一点也没有出错”[5]73,“玛格丽特倚着墙,加斯东拉着她的手,轻声地在和她说话”[5]75……这些描述在林译本中都已消失不见。比起直接对原文语句进行暴力地删除,更引人注意的是林纾译笔的巧妙转化。例如,面对男主人公亚猛初次求爱便醋意大发的行为,女主人公马克的回应在林译本和王译本中有着微妙的不同。在王振孙译本中,马克是如此回应的,“我既不是黄花闺女,又不是公爵夫人。我不过今天才认识你,我的行为跟你有什么相干,就算将来有一天我会成为你的情人,你也该知道,除了你我还有别的情人,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成为我的情人就跟我吃起醋来,那么将来怎么办呢?”[5]84马克以为按照自己现在的妓女身份,无法专一地对待亚猛的爱情,这样的回应显得坦诚而真率。而在林纾译本中,马克却这样回答:“我身非闺秀,而君今日方邂逅我,我何能于未识君前为君守贞?”[3]26两部译本言说方式的微妙差异,所透露出的女主人公马克的意图也不尽相同:王译本强调了马克所表述的“就算以后能和男主在一起,自己可能也无法为男主守贞”这一基本事实,而林译本侧重的是女主人公为自己的“不贞”辩解,并且还隐微流露出马克“和男主人公在一起之后,自己可能会为其守贞”这一意图。如此多的例子足以说明,林纾对原作的删削或改编是有意为之,而无论是对马克外形条件的重塑,还是对马克妓女生活的有意识规避,林纾皆力图实现对女主人公放浪无形之妓女品性的消解,使其无论在外形气质还是行为举止方面,都更符合中国传统礼法的规范。一切正如胡缨所说:“林纾的语言表现出了礼法与小说的无所节制、奇异的外国习俗与熟悉的中国伦理之间的一种妥协。”[6]97

2 宗教命题的置换

《巴黎茶花女遗事》的故事内核是这样的:贵族青年亚猛与巴黎名妓马克相识相爱,但却遭到亚猛父亲的强烈反对。男主人公的父亲暗中与马克相见,对其晓之以利害。为了亚猛以后的前途着想,也为了亚猛妹妹的婚事能顺利举行,马克毅然决然地放弃自己的幸福,选择与亚猛分手。在疾病与误解中,马克最终悲惨地离开人世,而亚猛在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也陷入了无尽的忏悔。任何学者可能都无法忽略,法文原著《茶花女》所具备的强烈的宗教意味。作家小仲马自己也曾说过:“任何一个权威都无法责备我选了一个婊子当小说主角。因为,她将赎回了自己的罪孽,洗刷了一切耻辱……她将恢复童年虔诚的秉性,并以悔罪人的谦卑去乞灵于临终圣事。”[7]182马克与亚猛的爱情悲剧,从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悲剧,作为两人爱情阻碍力量而存在的“父亲”也并非十恶不赦的大罪人,恰恰相反,法文原著不仅多次强调这位父亲的“正直”“善良”,而且在叙述“亚猛之父劝说马克”这一情节时,作家小仲马甚至还让亚猛之父充当了超脱于人世的“上帝”角色,正是这位带有隐喻性质的父亲角色(他是“上帝之父”的隐喻),一步步地引导女主人公马克产生“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幸福”的崇高意识。正因如此,亚猛与马克的悲剧可以说是一种神性的悲剧,罪孽完全来源于男女主人公自己,而为了洗涤自身的罪孽,男女主人公皆要努力地进行自我救赎。具体来说,马克之罪在于其过往所享有的放荡淫乱的奢靡生活,为了进行赎罪,马克最终选择了成全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幸福,这里所表现的正是一种非常崇高的宗教(基督教)意识。而亚猛之罪在于对马克的一次次误解与伤害,在还未明确马克“始乱终弃”的真相之时,亚猛就肆意地对马克进行言语侮辱,甚至还包养情人对其进行报复。不过,在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亚猛也积极地进行了自我救赎。其中,为了马克的尸体能够迁入一个永久性的墓地而四处奔走是其行动上的自我赎罪,而向叙述者“我”进行的忏悔式倾诉则是其灵魂上的自我赎罪。从女主人公马克崇高的自我牺牲,到男主人公亚猛深情的自我忏悔,法文原著正是在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命题以外,隐含了这样一道以忏悔和牺牲为基本意涵的宗教命题。

在王振孙译本中,法文原作所要努力表现的救赎与牺牲的宗教命题,在其精妙的译笔下可谓发挥得淋漓尽致。例如,当马克最终听从了亚猛父亲的请求、决定放弃自身的幸福时,其所产生的心理活动带有相当的神圣感和宗教感,“迪瓦尔先生对我像父亲的态度,我对他产生了纯洁的感情……所有这一切都在我心里激起了一个崇高的思想,这些思想使我在自己心目中变得有了价值,并使我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圣洁的自豪感……我的思想境界与过去截然不同了,我的内心充满了骄傲”[5]215,“你父亲最后又吻了我一次。我感到有两滴感激的泪珠滴落在我的前额上,这两滴泪珠就像对我过去所犯的错误的洗礼。”[5]216男主人公亚猛的“父亲”俨然充当了上帝的角色,以其真挚的吻和泪水完成了对妓女马克过往生活的洗礼,使其罪恶的灵魂得到洗涤、精神境界得以升华。马克也终于在这位“上帝之父”的导引下对爱情的力量予以超越,最终选择了牺牲一己的幸福来成全他人,实现了一种真正的宗教意义上的新生。除此之外,在王振孙译本中,还有多处涉及西方宗教的情节,如叙述者“我”因马克之死而阐发的关于“善”与“恶”的长篇宣言,亚猛因得到马克的爱所萌生的对上帝的感激,以及马克在“病后”日记中对上帝的数次忏悔等,这些宗教意味浓厚的情节表述不但与法文原著相符,而且如此多的叙述细节所暗示我们的正是法文原作所要努力编织的那个有关拯救与赎罪的宗教神话。

出于文化差异的原因,抑或是国与国之间文学传统(或背景)的不同,林纾无法理解原书所具有的宗教意识、宗教精神,因此我们不仅从林译本中几乎看不出任何的西方宗教痕迹,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原作(或王振孙译本)所隐含的拯救与赎罪的宗教命题,在某些方面也被林纾置换为中国传统的“父道”这一伦理命题。例如,同样是描写马克答应亚猛父亲的要求后所产生的心理反应,上文列举的王振孙译本主要表现的是马克在听完亚猛父亲的宣讲后所产生的一种非常神圣而崇高的宗教意识,而这一意识在林纾译本中却得到了这样的翻译:“至若翁所言,特自全父道耳;而一片真诚,若映射吾身,吾亦甚乐得此老一日之誉,知吾心志之正也。”[5]75“父道”显然是儒家的伦理纲常之一,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中国传统的礼法规定了父亲相对于子女而言,享有着绝对的权威和地位,而林纾在此将马克所产生的那种强烈的、带有赎罪性质的宗教意识,完全翻译(解释)为“父道”使然,这显然是以中国传统的伦理命题消弭了原作(或王振孙译本)所彰显的“救赎”这一宗教命题。可能在译者林纾看来,小仲马所写的这一故事其实与中国传统的伦理故事并无二致,造成男女主人公爱情悲剧的原因,也无非是以“父父子子”为代表的封建伦理秩序,而女主人公马克因要遵循“父道”所以舍弃个人情感欲求的这一行为,无疑也会获得林纾的激赏,因为林纾所谓的“忠贞”,并非单纯的爱情意义上的忠贞,其指向的乃是“礼法”“伦纪”“节义”“隐德”等范畴,具有强烈的社会道德含义。[8]34这样一来,原作(或者王振孙译本)所要努力表现的女主人公的赎罪意识,或者说原作所隐含的那道有关拯救与赎罪的宗教命题,在此也被伦理范畴内的“父道”命题彻底颠覆。

3 亲热场面的删削

在法文原著《茶花女》中,有着为数不少的对男女主人公亲热场面的描述,而此类描述在王振孙译本中大多有所保留,并且获得了较为准确的译述,但在林纾译本中却遭到不同程度的删削。

首先,在原文的第十一章,亚猛对马克求爱成功,双方第一次有了较为亲密的肢体接触,王振孙版本如此翻译:“我已经慢慢地挨近了玛格丽特,我轻轻地搂着她的腰,她轻盈柔软的身躯已经在我的怀抱里了”[5]85,“她的嘴唇向我凑了过来,随后她又重新整理了一下头发”,“她把我的手紧紧压在她的胸口上,我觉得她的心在剧烈地跳动。”[5]87受传统思想浸淫很深的林纾大概无法接受这么“非礼”的行为,于是将这些较为露骨的描写全部删去。

其次,在原文的第十七章里,女主人公马克决定放弃老公爵的供养,从此一心一意地爱亚猛。此章不仅是小说情节的一个转折所在,而且在其中还涉及颇多马克与亚猛二人的爱情表白。当在屋外听到马克决定与老公爵断绝关系这一消息时,王振孙的翻译大体是这样的:亚猛激动地冲进屋内,扑倒在马克的脚下,喷涌而出的眼泪沾湿了马克的双手。情到浓时,二人互诉衷肠,亚猛热烈地宣告自己的生命属于马克,二人彼此相亲相爱,与其他任何的人事皆不相干。而马可更是情难自持,用双臂紧紧搂着亚猛的脖子,不仅说出了“我爱你,我的阿尔芒”、“我爱你爱得简直连我自己都不能相信”等一系列浓情蜜语,而且更庄重地向亚猛宣告自己要和过去的生活彻底告别,同那种使自己现在感到脸红的生活(指作为妓女的生活——笔者注)彻底告别。听到如此真挚的誓言,亚猛哭得连话也说不出,只是将马克紧紧地抱在怀里。如此密集且热烈的爱情表达,再加之如此大胆亲昵的动作举止,无疑会让一向“尊礼守礼”的林纾感到左右为难,于是他索性将这一部分内容进行简译,并代之以更加符合传统礼法规范的句子,如“吾身已属马克,余人不复恃矣”,“我即死,岂能去君”,“时余喉间为眼泪填塞,不复成声,只痛握马克之腕,荷荷而已”[3]49等。不难看出,林纾的译文不仅对原文表达爱意的热烈言语有所节制,而且王振孙译本中十分亲昵的动作举止,在此也被林纾以“痛握马克之腕”一句简单代替,显得规矩守礼了不少。

最后,更值得注意的是,林纾从未在译文中明确表述过“爱”这一字眼,也许是感觉这一字眼过于越轨,或者是西方人大胆热烈的爱情方式让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林纾感到难以接受,于是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法文原文与“爱”有关的言语总是被林纾以“贞节”这一更加中国化的语词加以替代。如在第十八章的末尾,为了给女主人公马克还债,马克的好友配唐向亚猛提出建议:“一方面可以让马克继续接受公爵的资助,另一方面又可以让马克暗地里和自己偷情”,但这一劝告却遭到了男主人公亚猛的严词拒绝。在王振孙译本中,亚猛如此回应:“不但是我的爱情和我的尊严不允许我这样做,而且我深信玛格丽特是宁死也不肯再过以前那种人尽可夫的生活了。”[5]158但在林纾译本中,这一段话是如此翻译的:“匪特余觥觥男子不屑蒙耻于此,即以马克之心,刀斧临头,亦断不遽贬其节。”[3]53西方人热烈专一的爱情观念在此被林纾以中国传统伦理范畴内的“不遽贬节”一词加以替换,虽然二者在基本内涵方面有着相通之处,但如果考虑到马克的“断不遽贬其节”,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中国古代的贞节烈女,因而可以说林纾的这一译法显然又与原文所表达的那种热烈专一的西方现代爱情观念有着本质的不同。又如在第二十五章,马克接受了亚猛父亲的劝告,决定以自己的牺牲换取亚猛光明的前途以及亚猛妹妹称心如意的婚姻。在王振孙译本中,马克对亚猛的父亲说:“那么先生,就像吻你女儿那样地吻我吧,我向你发誓,这个我所得到的唯一真正纯洁的吻会给我战胜爱情的力量,一星期以内,你儿子就会回到你身边,他可能会难受一个时期,但他从此就得救了。”[5]215-216而林纾却将这段话翻译为:“然则请翁亲吾额,当为翁更生一女。吾受翁此亲额之礼,可以鼓舞其为善之心,即以贞节自炫于人,更立誓不累公子也。”[3]76“爱情的力量”被改译为“为善之心”,法文原文所拥有的“爱情”意涵被置换成了“善”这一道德意涵,而后面的“贞节”一语也显得突兀,与原文的语义略有出入。总而言之,林纾诸如此类的翻译方式,无疑是给这一西方的浪漫悲情故事赋予了更多中国化的道德伦理色彩。

4 结 语

小仲马创作的《茶花女》原本是一个浪漫悲情的法国故事,但在进入晚清时代的中国后,却被林纾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法文原著叙事在一定程度上经过了中国传统伦理、礼法的规训。具体来说,一方面是对原作女主人公外貌神态、行为举止以及男女主人公亲热场面的改写或删削,另一方面则是将法文原作隐含的“救赎”这一宗教命题巧妙置换为“父道”这一中国传统的伦理命题。而这种种的一切之所以发生,其实完全可归于林纾所受儒家传统思想的深刻影响。

任何人应该都无法否认,早年的林纾是一个十足的维新主义者,他不仅亲自创作了通俗诗集《闽中新乐府》,对晚清当时的维新思潮加以积极地回应,而且在其数量众多的译著序言中也曾多次表达对引进西学的强烈诉求。但从根本上来说,林纾所接受和理解的西学毕竟是十分有限的,他在骨子里仍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传统文人,接受的乃是正统儒家思想文化的教育与熏陶。无论是其个人作品集里存在的大量孝子、贞女、烈妇的传记,还是其亲身经历的“力拒艳情”的“克己复礼”故事,以及最终完全站在封建守旧的一方、与五四新文化阵营进行论战,这一切皆源于林纾对“儒家传统”所产生的强烈的价值认同与深刻留恋。虽然林译《巴黎茶花女遗事》如今早已风光不再,但在文学史的长河中仍有其不可磨灭的独特价值。在对林译本《巴黎茶花女遗事》进行细读、并与法文原著《茶花女》的王振孙译本进行对读的过程中,读者不仅可以从林译本中获得更为酣畅的阅读感受(林纾是以古文笔法译述西洋小说,因此文笔显得雅洁简练),而且更能借此一窥传统思想在林纾身上所留下的深刻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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