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燕
(菏泽学院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 山东菏泽 274015)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共召开过十六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每届会议的指导思想、评选条件、评选范围、评选要求、名额分配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差异,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劳模精神的诠释也不尽相同,这也反映出国家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时代的变化。劳模精神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总结提出了新时期劳模精神的基本内涵: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1]在今年的《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进一步论述了新时代劳模精神:“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2]习总书记对劳模精神的新诠释体现了新时代发展对劳模精神的新要求。下面就劳模精神及新内涵做一下粗浅的认识。
社会学家、《工会博览》杂志执行主编艾君在《劳模永远是时代的领跑者》一文中这样描述:劳模即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简称。他认为,劳模代表的是一种饱含感情的符号;劳模也意味着“光”,是一种能够照亮黑夜,温暖人心的希望之光;劳模,也意味着一种“文”,是一种人理之伦、人生之道的“人文”;劳模,意味着一种“取向”,那是一个时代追寻的脚步,人生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他认为,劳模精神,实际上折射出一个时代的人文精神,反映出一个民族在某一个时代的人生价值和思维道德取向。[3]
回顾建国以来,对劳模的认识,我们很明显地感知到劳模及劳模精神的时代性、人文性和价值取向。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劳模是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加班加点、努力工作的典型,主要表彰和倡导的是“老黄牛”精神。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劳模主要体现为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能够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贡献方面。进入新世纪之后,劳模主要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勇于开拓创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2015年表彰的劳模在政治信念、群众基础、工作业绩和社会影响的要求之外,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增大,倾向于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劳动者。[4]P122本次表彰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劳模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从以上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对劳模和劳模精神的认识,始终在“变”,但其内在蕴含或者其本质内涵“不变”。“不变”的是对劳动模范的肯定和劳模精神的传继,“变”的是对劳模和劳模精神的具体性、现实性和时代性的发现和丰富。
长期以来,社会上产生了一种“矮化”劳模的思想认识。有人把“劳模精神”简单地概括为“有病不看,有家不回”,把劳动模范与“苦行僧”划等号。不少人提起“劳模精神”,仍然停留在几十年前的认识水平上,简单地把“劳模精神”概括为苦干实干的层次。据《工人日报》载,北京地坛小学曾举行了一次关于劳模的问卷调查,当问到孩子知不知道劳模时,多数孩子回答“不知道,劳模是干啥的”;有的孩子回答“劳模是不是民工呀,整天干活的那些”;有的孩子回答更是可笑,“劳模是模特的一种,是国家名模吧”等等。可以说,在现实中对“劳模”和“劳模精神”的这种片面和错误的认识,尤其是对祖国花朵的教育的缺失,令人忧思。
我们一方面要批评这样的现象,另一方面我们更要反思何以有这样的现象。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有:
我们对“劳模”评判和宣传上存在问题。我们在树典型,倡导先进的时候,为了强化典型性和突出模范性,往往存在着太过拔高,太过典型化,结果造成了模范和典型距离群众生活太远,不够接地气,把本来植根于广大劳动者身边的劳动模范与普通大众的生活对立起来,从而把劳模塑造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超人”、“神人”,可敬不可爱,反而给群众造成一种高不可攀,敬而远之的感觉。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劳模来自各行各业,生活于日常生活之中,产生于千千万万劳动者之间,与广大劳动者一样具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喜怒哀乐。因此,在塑造和宣传劳模时,一定要全面、准确、生活化和现实化一点,要向广大群众塑造一个真实可爱可亲的劳模形象,不要把劳模概念化、抽象化。有情有义,可亲可爱,才会更容易走进百姓,才会更走心,更入心。这样的劳模形象才会起到真正的模范引领作用。
我们在观念上对“劳模”的认识太过陈旧和固化,不能与时俱进。我们从刚才的回顾中,就已经看到对“劳模”诠释的变化,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很多官员、部门以及百姓的观念还停留在过去的简单片面的认知层面上。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革,“劳模”的蕴含也在不断丰富,但是,旧观念、旧思维,却制约着对“劳模”新蕴含的理解和接纳。因此,我们的观念和思维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代共发展,同进步。
“劳模”的官员化、明星化和特权化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劳模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造成可信度下降。这些现象的产生是评选机制的问题?还是评选对象考察的问题?值得深思。有些“劳模”顶着“光环”,以特权自居,远离群众,背离群众,背弃劳模本质,使劳模可信度大大下降,严重伤害了劳模整体名誉。因此,国家在劳模的评选标准上应制定出更加规范、更适应时代内涵的标准和制度。
可以说,造成“劳模”错误和片面认识的原因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辨别是非,澄清谬误,对“劳模”及“劳模精神”建立一种更加客观、正确、积极、开放、发展的观念。只有如此,才能突破误区,开拓新知,推进“劳模”事业的发展,更有力地弘扬“劳模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劳模精神的基本内涵作了精辟的概括:“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这一概括,是对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劳模”观点的继承,又是结合新时代和社会发展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的创新。它丰富了劳模精神的民族和时代内涵,是我们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当代工人不仅要有力量,还要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以实际行动奏响时代主旋律。新时代的劳模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笔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劳模精神的新概括和新阐述中,“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是劳模精神的基本内涵;而“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是劳模的劳动精神具体规定和明确;“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是劳模的工匠精神具体要求和体现。这一新阐释体现了时代要求和时代特点,给我们新时代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提供了思想指导,指明了发展方向。就“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劳模精神而言,其实它包括了三个方面,而且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是劳模的奋斗目标,是劳模精神的本质特征,是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职业态度和职业精神的要求;“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展现出劳模的精神风貌,是劳模品质和职业尊严的体现,是实现奋斗目标的必经之途;“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体现了劳模的思想境界和优秀品格,劳模的劳动和工作不再是仅仅停留在为己的功利层面,而是一种利他的为国家、为社会的光荣而崇高的事业。
劳模的诚信品格。诚信即是诚实守信,对人诚实无欺,守信践诺,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劳模应当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待人处事表里如一。劳模都是某个行业的劳动者,更是某个行业的佼佼者,必须把诚信作为自己的信奉,牢记诚信立人,诚信成事,弃绝一切虚假和欺骗,做良心人,行良心事。
劳模的友善品质。友善强调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和睦友好。劳模来自劳动群体,是在团队中或集体中工作生活的,同事之间、工友之间是一种理解、尊重和关心的关系。劳模更要具有友善品质,友善可以让工作、生活更舒心、更和谐,人际之间会多一层温暖和温情,更容易形成积极健康、活泼向上、和谐温馨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氛围。
劳模的职业性质。职业性质是强调和突出劳动的职业性和规定性,强调劳动者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和职业尊严。在当下,没有不属于某种职业的人,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隶属于某种职业或者某种行业。在职业分工越来越精细的今天,各行各业都是劳动者,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性质、职业规范、职业精神和职业尊严。只要在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内或者职业内,在遵法守法和秉持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的前提下,做出业绩就都具有劳模的资格和劳模精神。而劳模,毫无疑问,就是这个行业和职业的典范、模范。
劳模的工匠精神。工匠精神不是口号,它体现为实干、创新、专注、执着、精益求精。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具体体现。是一种精益求精、追求至高的严谨的职业精神。在我们“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背景下,在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奋斗进程中,提倡劳模的“工匠精神”,显得更加重要。在全民之间,在各行各业之中形成“工匠精神”的风气,必将推动事业的实现和目标的达成。
劳模的创新精神。在当下,社会和国家对劳动价值的评判,不在仅仅停留在“出大力、流大汗”“苦干加巧干”这个层面了,也不再是停留在量的增长方面了,而是向智识创新和质的提升层面转变了。新时期劳模精神,更强调突出勇于创新和原创。当今时代是个创新的时代,只有创新,才有未来。
以上几种应是新时期劳模和劳模精神的应有之意。
总之,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劳动的概念,劳模和劳模精神的内在蕴含发生了新的转变,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活动中,人们的劳动形成已经千差万别。无论何种形式的职业和劳动,只要是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都应该得到肯定和尊重,其中的佼佼者都应当被作为模范受到全社会的敬重,都应当成为学习的榜样,唯有如此,劳模才能继续受到全社会的爱慕,劳模精神才能不断被赋予新内涵,与时俱进。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正确理解新时代劳模精神新内涵,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途上,自觉地成为添砖加瓦者、实践者、参与者和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