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日常廉洁谈话的四种方式方法

2020-12-08 14:29:43陈海霞
时代人物 2020年33期
关键词:备案谈话对象

陈海霞

(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0051)

日常廉洁谈话是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了解和掌握干部日常思想和工作状况。同时,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把对执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与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警戒和勉励干部廉洁从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日常廉洁谈话的主要内容

廉洁谈话工作应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具体由企业纪委组织协调。廉洁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本企业常用的廉洁谈话方式包括任前廉洁谈话、警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日常谈话四种形式。其中,任前廉洁谈话是企业党委按照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对新任职的干部围绕工作安排、任职建议、履行“一岗双责”等内容的谈话;警示(提醒)谈话是企业纪委针对所属单位或个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单位负责人或个人的谈话,是以询问、告诫为主要内容的提醒教育谈话;诫勉谈话是企业纪委对有职工反映或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干部的谈话,是以训示、限改为主要内容的批评教育谈话;日常谈话是以企业领导人员在检查、调研工作时,根据需要与基层单位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廉洁从业规定等进行的工作交流谈话。

四种谈话形式的操作方法

任前廉洁谈话

干部任前廉洁谈话在本企业一般与干部任职工作谈话一并进行,具体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负责拟定廉洁谈话主要内容。主谈人为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也可视情况委托其他公司领导谈话。谈话对象包括提拔、交流或换届连任、改(转)任的中层干部。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就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针对谈话对象任职岗位和工作性质,指出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并就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接受谈话后,谈话对象应根据谈话内容填写任前廉洁谈话备案表,经企业纪委书记阅签后,交纪委办公室收存。

警示(提醒)谈话

发生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企业纪委应对相关干部开展警示(提醒)谈话:一是管理粗放、经营下滑,所在单位存在不正之风,有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二是执行制度不力,造成所在单位工作被动或较大影响的;三是所在单位或人员违反集体决策制度,职工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四是不能发挥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言行举止与岗位职责、形象作风要求不一致的;五是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或职工群众对廉洁从业、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六是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需要提醒注意的问题等。

警示(提醒)谈话由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根据掌握情况拟定谈话提纲。主谈人应为企业纪委书记,谈话须两人及以上参加,根据具体需要确定。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和危害,提出改进的要求和希望,并应要求谈话对象表明态度。谈话具体程序应为:向谈话对象发出通知,列明需要警示或提醒的问题;对谈话对象进行询问、告诫谈话,谈话对象应就问题做出解释或说明(或由谈话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解释或说明);适时对警示(提醒)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工作表现以及对问题的改进情况。谈话完成后,谈话对象应填写警示谈话备案表,交纪委办公室备案。

诫勉谈话

发生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企业纪委应对相关干部开展诫勉谈话: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重要决策不力的;二是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三是不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执行集体决策,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四是不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五是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的,或因廉洁从业、道德品质等方面问题,造成一定事实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六是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需要纠正的问题;七是民主测评“不称职”或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测评“不合格”的;八是拒绝接受警示教育或经提醒、告诫未加改进的或整改不力的等。

诫勉谈话由企业纪委办公室具体实施,谈话内容应在谈话对象存在问题初核后进行,并应根据初核情况确定谈话内容。谈话程序与警示(提醒)谈话相同,此处不再赘述。诫勉谈话的训诫限改期一般为三个月,限改期满,应对训诫对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了解,予以结论。对整改效果明显的;可提前通知解除限改;对无改进的,企业纪委应向党委提出纪律检查建议,进一步督促改正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被训诫的人员,限改期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职。诫勉谈话时,应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备案表经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后归入谈话对象的廉洁档案。

日常谈话

企业领导人员应对分管范围内的负责人经常性开展廉洁谈话教育,到基层开展工作时,也应对负责人员开展日常谈话。谈话主要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执行企业决策部署、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沟通思想和交流工作;或对个别人员就职工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提醒。开展谈话时,被谈话的单位应组织被谈话人员做好谈话记录,填写日常谈话备案表,并交企业纪委办公室备案。

通过本企业对干部廉洁谈话教育的日常实践,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展警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时,主谈人应坚持原则,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注意谈话的方式方法,做到批评提醒全面、客观、中肯,避免简单粗暴,才能使谈话对象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注重保护检举人、反映情况人的权益和安全。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实说明问题和情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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