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当前,我国的长笛事业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而且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但是在欢喜的同时,我们长笛教学工作者应该认识到,与世界水平相比,我国的长笛演奏和教学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教学理念与演奏等方面,因此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有助于长笛事业的发展。
长笛演奏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呼吸,可是一些学生甚至部分教师认为掌握呼吸十分轻松简单,所以并未对呼吸训练予以重视。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学生,甚至具备一定水平的学生,在演奏中依然没有真正解决呼吸问题。他们在进行演奏时的很多问题都和呼吸息息相关,也就是说,他们正是因为没有解决好呼吸的问题才影响了演奏水平。
在长笛演奏的演奏技巧中,颤音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演奏者应在了解其理论的基础上能够在实际演奏中灵活运用。因此,怎样让学生更好地掌握与运用颤音,是教师需要研究与思考的。其实弦乐器,尤其是小提琴中的颤音运用方式可以借鉴到长笛演奏中。有关研究表明,最佳的颤音振动频率应是每秒4至7次。依据音乐表现的差异性,颤音振动的频率与振幅会随音乐的改变而变化,可是无论过快或者是过慢,均会让人感觉不舒服。不管是长笛还是弦乐器等,其颤音都应该是融洽、舒服与和谐自然的。有一位音乐家曾说:“肉颤音应是藏匿于声音中……无论是怎样的速度,颤音都不可以和声音脱离”。Trevor Wye认为:“颤音应和音色浑然一体,并不是外加动作。”笔者也认为,在运用颤音时不能脱离声音,也就是不能打破旋律线条的平衡。其实,这个观点可以当作判断颤音良好与否的标准。长笛演奏中的颤音是多变的,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先直后揉”,其主要是指一开始吹奏出的是直音,而颤音则是慢慢进入的,这一奏法经常运用在缓慢地乐曲中,或是运用于长音演奏;(2)“开始即揉”,这一奏法主要运用在热情奔放、饱含激情的音乐作品中,如《尼尔森协奏曲》的第一章的起始乐段;(3)“先揉后直”,这种奏法主要运用以长音结束的某一段落,如《如歌与急板》中的第一部分对此有所体现;(4)“直——揉——直”,该用法在实际演奏中并不常见,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运用。
即使文章所提及的颤音奏法具有规律可循,但是在现实的长笛演奏和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让学生知道音乐的变化会影响颤音的变化,不可以只对颤音进行机械性的理解,也不能将其和音乐表现相脱离。需要注意的是,气流的流量与速度是颤音的先决条件。通常情况下,若是演奏高音区,可以适当增加颤音幅度,适当放缓振幅;如果演奏低音区,则恰恰相反。这是因为在演奏高音的情况下,气流很大且速度很快,如果不依据上述奏法,不仅颤音不明显而且会使声音发颤,音准也会相对偏差。而长笛在低音发音时就较为迟缓,如果颤音频率很慢,声音听起来是苍白无力的,更会拉低音准。在长笛演奏中,颤音的有效使用,一方面是依据演奏人员对声音的追求,另一方面则需要与时代、地域及作曲家的风格相结合,这样才可以合理使用颤音。
在长笛演奏中运用颤音有很多作用,颤音能够让音色更为生动,将能量送达音符,还能让声音由减弱到无声。如果演奏慢速作品时,颤音能让音乐的衔接更加流畅;而演奏较强的段落,颤音能让声音变得更为充实。
在长笛演奏中,颤音是尤为重要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颤音自身也属于音色的重要构成部分。长笛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都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审美也是随时代潮流的发展而变化的。因此,时代审美的变化也会推动颤音与长笛演奏的进步。颤音就像音乐的颜料,能使音乐更加绚丽多彩,而且颤音是长笛表演中尤为重要的一项技巧,因此,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对其进行不断的钻研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