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山东 阳谷 252300)
野大豆起源于我国,是我国第一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二级保护植物,为一年生缠绕草本植物,长可达4米以上。在一些河流沿岸等比较潮湿的很多地方都可以发现,同时它还具有耐盐碱性、抗寒性、蛋白质含量高、单株荚数多、抗逆性强等特点。
我国是最早种植大豆的国家,且大豆是主要的油料及粮食作物,野大豆具有耐盐碱、抗病等多种优良形状,因此,可以将野大豆作为物种资源研究和利用的重要基础资料,进一步培育优良的大豆品种。
阳谷县地处鲁西平原,黄河之北,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水资源丰富,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2004年,位于我县城区北部的赵王河沿岸和羊角河沿岸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大豆。同年,该地区被农业部批复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负责实施野大豆保护项目”。该项目区分布面积450亩,其中核心区225亩,缓冲区225亩,土地权属为集体所有,保护区范围界限清晰明显,无争议。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更好的对野大豆进行保护,县级农业部门在该保护区设立了技术科,保卫科、后勤科,制订了一系列具体保护措施和规章制度,保护区四周全部设置了围栏、警示牌、保护性标志和公告牌,并长期有多名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目前,各项设施基本运行良好。山东省农科院和聊城大学等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到基地搞过调研,保护区的建设一定程度上有效的对我县的野生植物种质资源进行了保护,为国家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做好贮备,为科学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1)健全组织机构,以文件形式规范了具体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项目区管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管理体系。
(2)保护区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了分工和责任内容。实施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建立了明细台帐,设立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有关文件、会议材料、图片资料、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都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3)建立了巡逻制度,在保护区的大门、拐脚等显耀位置设置警示牌、保护性标志和公告牌,并在关键区域安置摄像头,为人为违法取证提供可靠数据。
(4)配备防火设施,做好保护区的防火工作,近年来,保护区由于天气及人为等因素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小范围火灾,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对野大豆保护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5)在群众中深入宣传,利用发放明白纸、印发技术资料、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人人保护野生植物的良好意识。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素质水平的提高,以及农业部门的不断宣传推广,一部分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意义具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对其保护的重要性,但大部分人对该物种的保护不以为然,甚至有极少数人存在破坏保护区维护设施的情况。目前,由于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法律的不完善以及保护体系的不健全,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1)尽管保护区有围栏,且有专人看护,但仍存在人为采集、放牧的现象,项目区的维护设施每年都会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由于人力物力的上涨,造成维护费用逐渐加大,经费相对不足。
(2)保护区分核心区和缓冲区两部分,且都是沿河流域,面积范围较大,由于维护人员少,平时管理主要以步行为主,存在一定弊端。
(3)目前,国家对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轻,不能从根本上对违法者形成威慑力,且对于管理维护人员没有明确相应的执法权和处罚权,现在对人为破坏行为的管理主要靠说服教育为主,管理起来相当被动。
(1)加强对保护区维护管理人员的野生植物保护知识培训,增强个人素质,有效提高野大豆保护区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适当配备摩托车、电动车等巡逻交通工具,提高工作成效。
(2)通过网络平台、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野生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相关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
(3)建立有效的科研监测体系,加强与农科院、大学等科研部门合作,为野大豆种质资源研究及开发利用提供第一手材料。
(4)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是积极争取农业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专项资金,二是协调地方财政,将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行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保护区日常管护工作需要经费。
野大豆作为国家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在我国虽然分布广泛,但真正建立保护区,且有专人管理,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相应基础设施、配套专项维护资金的不多。野大豆属于濒危灭绝植物,在农业育种方面有重要价值,应严格加以保护,因此,做好野大豆保护工作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