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制度按着不同依据可划分为不同类型。目前,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可的政党制度类型划分是以政党与政权、政党与政党的关系以及执政的政党数量为主要依据,将政党制度划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三种类型。一党制的显著特点是执政党一党大权独揽,其他政党不被允许存在,或者是即便被允许存在,它们也游离于政权之外,根本没有参与政权的机会。两党制的显著特点是一国所有政党中只有两个强大的政党能够在竞选中取得政权、轮流执政。多党制的显著特点是一国存在三个及其以上政党,政党能够通过竞选获得执政机会、实现政党轮替。中国政党制度既不同于鼓励政党竞争的两党制、多党制,也不同于一黨垄断政权的一党制。它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相对于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具有独特优势,主要地讲,这些优势可以概括为实现了“四个统一”。
一、实现权责对等与监督合作的统一
两党制、多党制的优势在于容易通过政党竞争实现权利对等、相互监督制约的社会主体,但它的问题在于难以做到社会主体的权利与责任的对等。在野党可以不负责任地破坏执政党执政,甚至引发政治动荡、社会失序,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两党制、多党制是建立在政党竞争基础上的,所以这容易导致监督演化为政党间的责难与掣肘。在两党制、多党制中,在野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一种替代性监督。所谓替代性监督是指政党基于赢得执政地位和选票的目的,对执政党进行批判监督,这种批判带有攻讦性,以图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将个人问题政党化,搞垮执政党或政党领导人,促成执政党执政失败,最终取而代之,执掌政权。所以,由于利益的对立,两党制、多党制下的政党监督往往演变成政党间彼此拆台、互相攻击的工具。这表明,西方政党的替代性监督“有余”,建设性监督不足,尽管在两党制、多党制下,政党之间也存在协商合作,但这不是常态,只是偶然性、临时性的,且这种协商合作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具有政党交易的特点。
一党制的优点在于能够做到权责对等。一党制中一党独揽政权,有权行之,有功受之,有过担之,功过自领,权利和责任完全对等。但一党制存在的一个明显问题是一党执政、缺乏其他政党监督。在外在监督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政党自身的监督再不健全,不能同国家监督形成合力,那么就会出现政党不受监督、权力滥用的问题,其发展的最终结果是政党成为脱离群众、鱼肉群众的特殊利益群体,最终为人民所抛弃。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具有基于宪法规定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中国,共产党担负着与执政权相对等的责任,民主党派担负着与参政权相对等的责任。共产党在执政权范围内、各民主党派在参政权范围内都有权有责,权责对等。民主监督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存在着相互监督的关系。但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执政地位,所以这种监督更强调的是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民主监督不是两党制、多党制下的替代性监督,不是要取而代之,而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中国共产党执政,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因此,这种监督是一种建设性的监督、合作性的监督,它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共产党党内监督相结合,不断提升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二、实现利益表达与利益整合的统一
利益表达和整合是政党的基本功能。在两党制与多党制中,政党为赢得选举,往往会加强同民众的联系,提出的政策主张也会尽可能地合符民意,因此,两党制、多党制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会利益的表达。但是,随着自由经济的发展,国家社会内部利益持续分化、社会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加之,在竞争性政党政治中,政党代表利益的碎片化以及政党竞争造成的政党对立,执政党往往会难以进行有效的利益整合。
在一党制中,政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也存在最大限度地代表和实现人民利益的良好愿望,但一党制本身却限制了多元社会利益诉求的表达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利益整合。因为单个政党的代表性毕竟是有限的。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特别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尽管很大,但是不能代表全部,“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
中国政党制度有利于社会利益表达和整合,利益表达功能要超过一党制。中国政党制度为多元社会利益诉求表达提供了制度平台,政党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为各民主党派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重要渠道。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能够超越某一利益集团的单一、特殊的利益诉求,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对各种利益诉求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形成具有最大公约数、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决策和政策。在同民主党派合作中,共产党始终坚持照顾同盟者的具体利益,通过制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应措施,保障他们及所联系群众的权益,并通过民主协商的形式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愿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中国政党制度在推进社会整合中实现了根本利益一致性与具体利益多样性的统一,其整合功能是竞争性的两党制、多党制所无法企及的。
三、实现稳定与活力的统一
在两党制、多党制下,政党之间往往开展的是零和博弈,以战胜对方、成功执政为主要目标。为了成功博弈,政客们使出各种花招、冒出各式各样的言论,取悦舆论和选民,有时“剑走偏锋”,特立独行,导致“否决政治”盛行,政治非理性问题严重,从而加剧了政治矛盾。
一党制在短期内表面上看有助于维护政治与社会稳定,但由于其是靠压制异己和多元利益表达为前提的,所以潜藏着很大的不稳定。在一党制中,执政党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公权力不断被侵蚀和滥用,权力高压下的政治稳定和团结是“机械的”“表象的”,政治和社会的活力事实上被抑制,缺乏长久的活力。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有助于维持政治与社会稳定,又有助于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一方面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协商合作替代对立争斗,避免了因政党互相攻击和彼此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政治动荡、政权频繁更迭,减少了社会内耗,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广泛参与也有助于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解决,促进政治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间的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团结和监督保持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适当政治张力,激发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党活力,激活了党际互动活力,同时也保证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持续活力。
四、实现效率与效能的统一
两党制、多党制容易导致政治运行的低效率,因为政党过度竞争往往会带来政府频繁更迭、执政能力软弱。同时,在竞争性的两党制、多党制中,政党为争夺执政地位,往往投选民所好,做出忽视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短视化”允诺。比如开出各种高福利,结果导致国库耗尽,出现债务依赖,经济陷入严重困难;有些政党甚至根本无力践行承诺,上台后执政无力,失信于民,导致政府缺乏公信力。此外,政党过度竞争导致国家内耗严重,轮流执政又导致政策缺乏连续性。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竞争性政党政治的效能。
与两党制、多党制相比,一党制因为没有政党竞争和掣肘,效率会很高。但由于一党制中执政党制约监督不足、利益表达不足,所以容易造成执政党脱离群众,制定的政策决策不符合民意,腐化堕落,从而降低了政党制度的效能。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的关系决定了中国政党制度是高效率的政治制度。在中国,共产党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听取意见和建议。由于决策尊重和体现了民主党派的多样性利益诉求,加之各民主党派又是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友党,所以各民主党派会与共产党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决策,这就保證了党和国家决策制定和落实的高效率。另外,由于中国政党制度能够实现政党的权责对等并能保持政党间的监督与合作,能够实现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的统一、稳定与活力的统一,保持政治运行的高效率,所以我们看到,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确立以来的短短七十多年里,新中国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中国政党制度的高效能。
(刘俊杰,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研究”<15CKS019>阶段性研究成果/责编 刘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