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河南 新乡 453500)
国务院正式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计划的实施,需要各级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本文现结合环境监察执法实践,总结相关工作方法和策略。
基层环境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人民的生命健康而言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保护基层环境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制约,必须开展监察执法以进一步保障基层环境工作;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是一种微观的环境执法行为,是对相应排污工作单位对于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内容具体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执法行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的力度和强度直接影响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基层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才能够进行有效的解决,对排污单位开展切实有效的监察工作,使其排放符合我国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对于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来说,具有一定的管理难度,并且相关的环境保护和监察执法部门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其人员结构编制有待于提升。目前存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数量较少的问题,但实际工作管理范围较大,监察执法工作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多数执法人员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下。并且通过调查发现,我国乡镇和相关的产业园区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对环境保护监察的重视,致使部分基层地区的环境保护难以落实到实处,对区域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由于环境监测工作的内容较多,且所涉及的范围与利益较广,而为了保障管理权限的分明,环境监察时期应有效落实好基础工作的处理。然而,由于部分地区的环境监察部门的管理权限尚未明确,使得环境监察工作难以取得有效落实的成果,从而阻碍了社会的良好发展。其次,由于管理权限的不明确,使得部分地区的管理人员为了保证其自身利益,从而出现“多人一管”的不良现象。此外,相关监察部门的领导管理人对现阶段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不予有效治理,致使管理工作整体难以得到改善落实,进一步制约了环境监察工作的正常运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环境监察工作来说,在一个信息技术化的时代,有一些新的契机能够促使自身更好地进行发展。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互联网技术去向群众传播环境保护的法治概念以及环保知识。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加大环保法制宣传的力度,加深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当然对于环保法制宣传的内容,我们不仅仅要加强普通民众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也要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法治理念以及环境保护意识。对于环境监察工作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去让自身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的开展。
首先加强监督管理机制,使监察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更加的科学合理并且高效;其次,可以建立交流平台,交流平台可借助信息技术,各个部门在网络平台上交流学习,分享信息,减少了时间成本、沟通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应该强化不同区域的联合执法,能够相互借鉴交流经验,了解区域监察执法的可取之处与不足,并且实时了解区域执法情况,并及时采取行政手段或刑事处罚,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力度和强度;另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渐显示出巨大的优势,因此可以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监察执法,投入更多的资金购置新型设备仪器,在监察过程中更加高效,使执法力度更加强劲。
若想有效加强环境监察的执法力度,应要促进部门职责的积极主动性,不断提高各个部门之间的互相协调能力,有效防止在实际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相互推卸责任或争论等不良现象,切实将环境监察的执法工作贯彻到法治轨道。此外,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人员应要严格遵循违法必究、有法必依等原则,通过将整体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相融合,利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大力加强对企业违法排污的监督及打击力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环境污染。
对于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来说,应当做好软硬兼顾,所谓软,是监察执法人员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相关的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和监督执法培训,优化监察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其执法能力,加强与其他各个部门之间交流联系,形成科学高效的环境监察执法协同机制。并且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提升监察执法人员的道德素质,避免其在执法过程中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执法能力和质量的降低。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深,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当中所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重视。本文尝试通过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的培训与教育、进一步健全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改革环境管理体制等措施解决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过程当中的问题,促使我国更加有效地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