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梅
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晋中 030600
自古以来,西方贤人志士对公平正义的讨论就连绵不绝,他们各有各的看法,公平正义也没有特别官方版本的定义。到了近代,特别是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西方世界,尤以美国为例,社会面临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平的问题,比如说存在“劳而不得,得而不劳”的现象,经济危机频发、社会各种矛盾突出。1971 年作为一个时间节点,罗尔斯出版了他的《正义论》一书,引起了西方社会的广泛重视。西方国家对公平正义的讨论进入新的阶段,涌现出一批探讨公平正义的学者,这都缘于罗尔斯《正义论》的问世。直到如今,罗尔斯的《正义论》的影响至深,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着借鉴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经问世,就引起了学界的轰动。这本书中集聚了罗尔斯多年的心血,从理论阐述到制度设计再到最后理应达到的目的,《正义论》全本书共分为三编,每一编着重介绍一部分内容。
罗尔斯在这本书中阐明了自己的正义观,他的正义被称为是“公平的正义”,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体现为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于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正义是社会上一切价值或是美德的首要价值。而这样一种正义,是建立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之上的,这里的“社会契约论”是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原形又有别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较之卢梭的契约论,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基础更加地抽象。因为,他设想了一个最原始的社会状态,人们事先不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政治经济情况,甚至是个人的善恶观念都是不清楚的,被称为“无知之幕”。在这样的状态下,罗尔斯阐释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正义的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的一种平等的权利;正义的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第一个正义原则被叫做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是由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组成的。两个原则要求尽量平等的分配社会里的各种基本权利和利益,允许存在的只是给最少受惠者能带来利益补偿的不平等分配。两个原则在表述上分先后,实际选择时也分先后,即第一个原则优先第二个正义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又优先于差别原则。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两个优先规则,一是自由的优先性,二是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性。罗尔斯的正义观点说明正义是在一种原初的状态下被全社会一致同意和认可的,这样产生的是公平的契约,最后达到的结果也是公平的,这些都是在一种假设的基础上达到的理想状态。所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也被称为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正义论”。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各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比较惊人,在飞速发展背后,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人们开始追求社会方方面面的公平。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公平问题主要有收入分配不公平、教育不公平、就业不公平等,这些问题亟需解决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首先,收入分配不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差距大,特别是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悬殊,贫富差距较大。平常人们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当前,我国东部地区发展较之中西部地区快,由于地理位置加上之前国家的政策,东部地区占有很多社会资源,产业、交通、社会保障等举措都比中西部地区完善,优秀的人才愿意去东部地区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发展较缓慢,留不住高端人才,所发展产业还比较陈旧,更新换代速度慢,交通各方面的条件比较欠缺。这样就造成东部地区越来越发达,中西部地区越来越落后的结果。此外表现在城乡之间的不公平是城市从交通、社会保障、教育等的条件都优于农村,而且农村人的工作性质有别于城市人,他们进城多是从事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收入不稳定,还需自身解决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问题,加剧农村人的生活负担。收入分配不公还表现在一些行业上的收入过高,而另一些行业则收入比较低,行业与行业之间收入比重失衡。
其次,教育不公平。城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城市的学校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优于农村的教育设施,并且教师群体也愿意去城市的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农村学校很难留住优秀的教学能手,他们为了自身发展会争相去往城市,寻求更好地发展机会。这样导致农村的教学质量很难提高,更不用说与城市相比较,农村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确实和城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偏差,这就为以后这些人员进入就业市场时存在的竞争埋下了伏笔。此外教育的不公平也体现在“实验班”、“重点班”的划分,这些班级配备的教师队伍比普通班好,这是对普通班级学生的不公平。并且,即使在重点班学生也分高低层次,存在有座位安排以成绩优异学生先选座位的现象,俗称的尖子生选完座位后剩余的座位留给成绩相对差的学生,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从一方面说明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存在。
最后,就业不公平。表现较明显的是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比如除了一些特殊岗位外,有存在对录用人员男女性别的要求,女性在就业时处于相对比较弱的地位。有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要求,非全日制的学生对此深感不公平,学历得不到社会认可。即便是全日制大学生毕业也会面临就业不公平,用人单位一般喜欢在校期间担任过班干部的人才,可想而知,学校里班干部的职务本身就少,一个班级的学生大部分是没有担任过班干部的,他们找工作会经常因为不符合某个招聘要求而直接连应聘的资格都没有,用人单位仅凭班干部这条招聘要求,把多数人排除在外,又怎么确定排除在外的没有更优秀的人呢?更甚是有的用人单位喜欢有工作经验的人,应届大学生毕业找工作并没有优势可言。仅仅凭一些招聘要求就将很多人排除在外的比较僵化的就业要求,对每位找工作的人并不友好,使这部分人愈感到不公平。农民作为社会很大一部分群体,就业形势也比较严峻,由于自身学识与技能等方面的欠缺,他们只能做一些脏活累活,而这些活儿的工资也比较低,很难解决现实的处境。
科学无国界,引申到思想理论上,它们也是没有国界的。罗尔斯的《正义论》自公开出版以来,引起了学界乃至很多国家的热烈讨论。我国自古倡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优良美德,对罗尔斯的正义观点也应秉持这样的态度。特别是我国现在正在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对外来的思想要勇于借鉴其优秀的成分,改进自身的不足之处,这样更利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的实现。
自改革开放以来,当前我国社会一方面处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矛盾与问题又显得比较突出。两方面交织影响着我国社会的良序发展。不管是分配不公还是教育不公平、就业不公平等问题,它们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因为从小接受的教育有差别,存在不公平的教育现象,长大就业时竞争优势不占上风,这部分人工作比较难找,工作后收入又相对低,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不从根源上进行整治,社会公平问题很难解决,无法满足全体大众的需求。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两个正义原则和两个优先规则的表述可以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一定的启发。
首先,正义的第一个原则,平等自由原则,要求每个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在我国,受教育作为一种权利应该得到保障,不仅要确保每位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更要实现受教育的公平性。国家要从整体上把控,尽量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的配备。我国还需进一步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建立城乡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每一位公民能完全的享有社会的基本权利。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不公平的问题是很难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学习借鉴外来优秀思想成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尽量实现最大化的社会公平。
其次,正义的第二个原则。第一点要求任何机会、职务向所有人开放。这就在就业等方面带给我国一定的启示。就业市场中,除个人先天的差异外,用人单位应该全方面考虑,给每一位应聘者机会展示自身。除了用人单位需要为就业公平作出努力外,我国国家就业政策也需要完善。此外,除一般的个人就业面临着不公平的待遇,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第二点,保障最少受惠者的利益。这就告诉我们,国家在制定一些惠民利民的举措时要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考虑问题,要照顾到这部分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的实现,这样也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最后,罗尔斯《正义论》的两个优先规则,启示我们不光讲公平,也要照顾到效率。在这里公平是作为效率的前提存在的,提倡高效率必须保障社会公平的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到人们的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到人们生活水平高低的问题,关系到社会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我国要加大改革力度,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发挥好市场与政府的作用,营造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观点有积极成分也有不可取的成分,我国在处理社会公平的问题上要勇于借鉴罗尔斯思想的优秀成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分析,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