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拴梅
(神东煤炭集团 内蒙古鄂尔多斯 017209)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根和魂,决定着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想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必须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准则。新一届十九大会议已经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想要做强做大做优,必须对企业内部改革进行深化,控制国有资产流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全球竞争力。在进行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政治生态,提升廉洁文化,培育廉政干部,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党风保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党内的执政能力,推动党风廉政队伍的建设进程,这对国有企业长久有序的经营有着十分关键的意义。
是国有企业稳步发展的基本要求。首先,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权、管理权、经济利益以及社会地位,是强化企业政治纪律的必然要求。其次,只有严谨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机制,才能从标准化的角度实现企业生产运营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减少风险,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通过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才能营造出良好的经营环境。这对消除企业内部存在的一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是良好企业文化发展氛围的必然要求。不论任何一个企业,良好的文化氛围都是企业最重视的。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一方面能够规范党员干部自身的言行举止,提高政治意识,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和氛围。另一方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以提升党员党性修养,让党员自觉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等工作当中,真正做到团结一心。
思想认识不高。大多数国企领导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够重视对员工的廉政与政治教育,只注重企业的经济发展,此种情况导致诸多员工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普遍不高。因为员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不高,所以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员工的积极性也不高,也就不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能切实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述问题对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实施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建设措施不完整。若想推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进程,首先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划与安排,促使党员在工作期间可以有所规范,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中有应对的措施可以参考,唯有这样才能使党员有一个行为规范的标准。由于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权威性,因此唯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措施才能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实施,但是目前国企的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措施不够完整,方法不够新颖,不能顺应目前转型时期经济发展潮流,需要对党风廉政建设方法进行迅速转变。
监督工作不完善。要持续强化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必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力度,让企业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但是,国企的监督机制也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其中国企内部纪检监察机构不够强大是最大的问题。同时,国企的监督员少,不可能全面的监督工作过程中的各方各面。因为部分企业不够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监管工作,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法进一步落实。此外,国企的监管部门没有权威,这也使得监管者很难将自己的才能全面发挥出来,从而导致监管情绪松懈。
创新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一是要抓好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相应的主体,提升党员政治站位,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不作为、不敢为等消极问题。二是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以生产运营责任制、反腐倡廉为核心,结合企业战略规划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需求,创建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科学化的工作模式,实现工作方式创新。例如,可以重点针对企业亏损项目的纪检监察力度,及时发现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提升企业风险规避能力。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科学的人才培训机制,能够确保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所具有的专业素养能够满足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求,而有效的激励机制,则能够更好地激发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工作热情、充分挖掘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潜力,从而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能够得以高效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以持续的创新与发展。在对激励机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认识到不同个体所具有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而为了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国有企业有必要对多元化的激励方式进行整合,从而确保激励措施能够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多元化的需求实现良好对接。如在激励机制的构建与优化中,国有企业不仅需要重视使用物质激励手段,而且需要在激励中体现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职业生涯发展需求、专业能力提升需求、自我价值实现需求的关注,从而实现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紧密结合。与此同时,为了能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国有企业还需要重视实现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结合,从而追求更好的激励效果。具体而言,激励机制的优化,要求国有企业能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所具有的需求做出调研,从而为激励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进而确保激励机制的构建与优化能够与激励对象期待实现良好对接;二是强化激励与考核之间的关联。考核工作的开展能够为激励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而激励机制的开展则能够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的价值,强化二者之间的关联,对于推动激励工作的科学性、说服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强化个人发展目标与组织发展目标的紧密结合,促使二者呈现出相辅相成的关系,进而在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过程中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所具有需求得以满足。
国有企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还应科学建立与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机制,具体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拓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基于当前很多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狭窄的现实,建议在未来应进一步拓宽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范围。第一,将党政领导干部的不作为、决策失误、用人失察、政绩平平及管理不善等纳入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范围。第二,国有企业应构建重大决策的执行跟踪制度,跟踪过程中如发现有党政领导干部的决策及执行存在问题,应立即对其进行问责,应将决策、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的问责有机结合在一起同。第三,国有企业应将政治领域以及其他领域的事故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中来。第四,国有企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不应局限于工作责任,还应涉及到道德责任、政治责任及法律责任。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应涉及个人行为、社会行为及行政行为等多个方面。
拓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申诉渠道:目前,很多国有企业针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申诉渠道较为狭窄。因此,建议国有企业在未来应构建多样化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申诉渠道。第一,应对申诉制度进行强化。首先,应进一步明确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向谁申诉,可以在多大范围内进行申诉,以何种方式进行申诉。其次,需进一步扩大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的申诉范围,应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仅可向问责决定机关进行申诉,还可向有关党政领导直接进行申诉。或是向人大机关进行申诉等。第二,对行政复议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行政复议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内部行政行为,应允许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申诉。第三,行政诉讼。如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认为问责是不公的,应允许其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采用司法手段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可通过如下方式对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实施权利维护;行政补偿、行政赔偿、信访等。
提升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执行力: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关键看问责的力度。如今很多国有企业相继构建一系列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建立了一定标准。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很多国有企业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执行力却相对低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执行力低下,在一定程度上致使部分问责制度形同虚设。基于此种情况,建议国有企业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行政过锚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并对外公布举报热线,一旦接到有人举报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必须坚决执行,绝不姑息,不能让制度成为一纸空谈。
强化监督:为有效避免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为,国有企业需积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需依据实际将党内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效结合在一起,最终构建一个公正、透明的党员干部监督网络体系,切实实现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有效避免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失控。需对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决策及实施过程实行有效监督,在此过程中如发现有领导干部存在腐败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在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时,群众监督的作用亦不可小觑。应积极拓宽员工举报渠道,引导员工对党员干部积极进行监督。
以法护廉:国有企业应对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分子进行严惩,要始终坚持做好依法护廉。目前,我国已制定一系列惩治腐败分子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惩处。此外,对于揭发党员干部腐败的群众或员工个人应予以奖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包庇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部门或个人,同样应予以严厉处分。通过这样的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在党章党规的学习以及系列讲话的学习中,国有企业有必要在精心安排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构建月度学习规划,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有必要依托OA办公系统、党建APP与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日常化的党章党规宣传与系列讲话宣传,从而促使“两学”工作实现常态化。另外,国有企业不仅需要重视为党员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四个合格”践行路径,而且需要推动评先选优工作的常态化,重视挖掘党员群体中的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出党员群体的示范作用与榜样作用。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需要发挥出基层党组织所具有的先锋堡垒作用,要求基层党组织能够在推动“两学一做”制度得以规范化发展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两学一做”工作的持续优化,进而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总结出,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国有企业在逐渐走向现代化、科学化以及国际化的进程当中,单单重视生产经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重视内部治理工作。想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让党旗飘扬在企业一线,让廉洁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内部治理的各个环节成为了经营人员最迫切的工作内容。当前,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采取的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应科学得当,且能够做到长期坚持践行,全面贯彻和落实监督执纪工作,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管理,进而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顺利进行,使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会逐步迈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