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民 广东金融学院财经与新媒体学院
文化供给产业从筚路蓝缕的开端经历了多年发展,如今已经成长为我国经济的一大支柱力量。在新时代下,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然而,文化产业供给侧存在的显著结构性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人们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经济发展被限制。为了满足群众需求,推动产业自身和总体国民经济的进步,政府部门应对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问题进行探究,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改革,以保障其长足、健康地发展。
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不合理的重要表现为产品质量结构的不合理,这使文化供给产业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制约。其主要体现为高水平、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数量较少,低质量的文化产品众多。而影视业作为文化供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为突出。一方面,市面上存在众多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剧情单薄、仅注重明星效应、猎奇猎异等情况广泛存在,这些作品是市场经济下仅注重收益,不考虑文化产业自身的特征造成的[1]。另外,优质的影视作品极少,并且也存在很多优秀的影视作品出现曲高和寡、叫好不叫座的情况。在图书这一重要文化产业中,也存在质量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文学水平低的各类书刊极为畅销,真正有教育意义的高水平读物销量却很低迷;另一方面,众多优质且畅销的作品依旧是《平凡的世界》《废都》这类极为著名且年代较远的读物,很少有新锐作家的作品,这充分体现出文化产品供给侧的突出问题。由此可见,在文化产业供给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产品质量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高质量产品占比较少,低质量产品占比较大。
文化产业供给侧不合理问题在成本投入结构上也有所体现,这对文化产业的良好健康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成本投入的不均衡,在应当进行较多成本投入的部分投入不足,应当进行较少投入的部分投入过多,从而导致文化产业供给侧的病态现象出现。这些问题在影视方面极为突出,很多影视作品对应当进行较大投入的剧本和制作方面投入甚少,而在明星片酬方面投入巨大。这种畸形的现象是导致影视作品质量差的主要原因。明星片酬的增加势必导致其他成本的缩减,这种超额的资本溢价导致众多问题出现。在图书行业这一点不是很明显,但是存在也较为广泛[2]。主要在小作家和写手群体中存在,很多传媒公司对其进行压榨,支付极为低廉的稿酬,获取的利益分配极为不均,导致该群体创作热情不高、作品质量差等情况出现。市场经济下,文化产业在提供产品上势必会因为逐利出现众多问题,如果在成本投入上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则会直接对文化产品的质量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
市场经济下,理性的自然人以利益为先,这就使众多文化产品仅仅作为商品被生产出来,而完全忽略其文化特性。文化产品作为特殊的商品,在进行生产时,不应只注重其获益与否,而是应结合文化特征,为观众的观念做出正确的引导[3]。目前来看,很多影视作品质量极差,剧情和制作甚至惨不忍睹,却仅仅因为明星效应大有收获,这类低质量的文化产品是市场经济体制缺陷的产物。在图书却方面则体现为贩卖焦虑和成功学等书籍盛行,真正有教义的图书却被束之高阁。究其原因是市场经济下,文化产品区别于一般产品的社会属性被忽视,这直接导致文化产品生产中成本投入不合理、质量差的产品居多等结构性的问题出现。
文化产品具备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在生产的过程中不能因此失彼。国家有关部门应在文化产业供给上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可以通过一定的宏观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也可以通过设置较为权威的奖项,正向激励市场,促进优秀作品的诞生;对于某些粗制滥造的作品,可借助媒体进行批判,抑制其他相关作品的诞生。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舆论,掌握主动性,以维护市场和谐、稳定发展。例如,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根据茅盾先生遗愿所创设的茅盾文学奖,对长篇小说和文学的繁荣发展就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成为文学的风向标,读者对其认可度极高,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图书市场的稳定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参考,为市场的发展发挥促进作用,使优秀的文化作品不再明珠蒙尘,而是能够在市场上发光发热,对整个文化市场起到榜样作用,进而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保证高质量作品数量的持续增长。从供给出发,对产品质量结构的不合理进行调节[4]。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对文化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成本投入不合理现象进行批判,如众多网站对写手的压榨、明星的天价片酬等情况进行报道分析,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引导文化产品的消费者树立正确的观念,使其在消费过程中选择优质的作品,为文化作品的生产成本投入合理化起到正向反馈的作用。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较为完善,但由于文化产品自身具有特殊性,相关规定很难做到尽善尽美,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文化产品输出侧上很多问题的涌现。例如,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有抄袭等众多不良现象的存在。在影视方面主要体现为由众多抄袭作品改编的作品收视高,博得观众喜爱,赚取极大利益,而对于抄袭的纷争始终未停休。究其原因是因为国家法律法规中对抄袭的界定模糊,直接导致抄袭而来的垃圾作品争相出现,甚至被当作宣发的噱头,用以为改编影视剧的上映造势。在图书界,由于作者和作品众多,抄袭本身就很难进行界定,再加上缺乏相关的监管措施,很多缺乏创新的写手打抄袭的“擦边球”,通过融梗等极为劣等的手段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除此之外,还存在投入成本结构不合理等众多问题,这都急切需要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以进行监管。
除对市场进行正确引导等较为弹性的行为外,法律法规的完善对维护市场和谐往往具有更为巨大的作用。国家应针对文化产品的特殊性,结合实际国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抄袭的惩治力度,对抄袭有情晰的界定,不可过低使得出现草木皆兵的情况,更不可过高避免创新能力差的创作者一味进行抄袭。这方面法规的完善对提高文化产品市场中作品的质量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能够有效降低文化产品质量的不合理性,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市场上出现众多套作等劣质作品[5]。国家还应针对成本投入结构的不合理现象进行规定。针对成本投入的方面,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其在总投入中的占比限度,如可出台对明星片酬占总投资比例限度的相关法律,为影视产品的质量提升做出贡献;同时,还应加大惩治力度,保证法律法规施行的有效性,规避文化产业在供给侧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优质作品的产出。
文化产业的特殊性使其对人才的需求极为强烈,而目前来说,相关人才依旧极度缺乏。在影视行业具体表现为编剧能力差,众多影视作品出现同质化、套路化等问题,从而导致观众出现审美疲劳;相关人才素质差,不具备进行创作的专业水平,只能东拼西凑地完成一部作品。在图书方面的表现就更为明显,优秀的图书数量极少,市面上充斥着大量辞藻华丽、内容空洞的作品,也有很多套作出现。任何行业都需要富有创新思维、专业素养高的优秀人才,文化产业更是如此。对于影视行业来说,一个编剧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作品的好坏;对于图书行业来说,作品好坏直接由作家水平和素养决定。因此众多低质量文化产品的出现,其根本原因即为人才的匮乏,低素质从业人群众多,真正具备相关创作能力的人才数量却极少。
针对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力度。目前来说,在影视行业对演员的培养方式众多,而对于编剧及相关制作人员的培养却较为欠缺。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文化产业在输出侧所必需的人才培养,可以通过提高其行业福利,为更多人才跻身该行业助力。文化产品的产出对人才的要求极高,并且不同于其他行业,其相关人才需要具备极优秀的想象力和创作天赋。这点如同古代评价诗人的以感动人相似,要求其创作者具备极强的对事物感知的天赋,因此,应加大对人才的挖掘力度。文化产品的输出应当以人才作为核心,并且在对文化产品市场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把对人才的挖掘和培养作为重中之重。
随着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其对相关输出产业提出了更高的需求。目前来看,文化输出产业在产品质量和成本投入方面结构不合理情况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产品质量低的作品占据市场比例大,高质量作品数量偏少,在生产中对应当进行巨大成本投入的方面进行缩减,本末倒置。针对这些情况,有关部门应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尽量规避市场经济的弊端;国家应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惩治力度;行业内部应对具备创新性的人才进行挖掘和培养。通过以上措施,可促使文化产业供给侧的有关结构趋于合理化,从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建设需要,促进行业平稳和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