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題序號
文内各章節標題序號,依一、(一)、1、(1)等順序表示。
二、注釋位置
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序號用①、②、③……標識,每頁單獨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於包含引文的句子(詞或片語)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後。
三、古籍引用
首次引用時須注明作者、整理者、書名、卷次、篇名、部類(選項)、出版地點、出版者、出版時間和頁碼。“二十四史”、《資治通鑑》《太平御覽》等常用文獻,可省去作者。如:
《梁書》卷二五《徐勉傳》,北京: 中華書局,1973年,第377頁。
(梁) 蕭繹撰,許逸民校箋: 《金樓子校箋》卷二《聚書篇第六》,北京: 中華書局,2011年,第515頁。
四、今人論著
首次引用時須注明作者、篇名、書名、出版者、出版時間和頁碼。如:
唐長孺: 《跋唐天寶七載封北嶽恒山安天王銘》,《山居存稿》,北京: 中華書局,1989年,第273—292頁。
五、期刊論文
首次引用時須注明作者、文章題目、期刊名、刊期、頁碼。如:
田餘慶: 《〈代歌〉、〈代記〉和北魏國史》,《歷史研究》2001年第1期,第51—64頁。
六、西文文獻
可參照中文論著順序標引,文章題目用引號注明,書名、期刊名使用斜體。如:
Stephen F. Teiser,TheGhostFestivalinMedievalChina,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8, pp.58-62.
Dennis Grafflin, “Reinventing China: Pseudobureaucracy in the Early Southern Dynasties”, in Albert E.Dien,eds.,StateandSocietyinEarlyMedieval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p.49-72.
Patricia Ebrey, “Tang Guide to Verbal Etiquette”,HJAS, Vol.45,No.2(1985), pp.581-613.
七、數字使用
年號、古籍卷數等采用中文數字,序數用簡式。公元紀年請用括號内阿拉伯數字標注。如:
《舊唐書》卷一六八《韋温傳》。
唐貞觀十四年(640)。
八、稿件統一使用繁體字,正文用宋體五號,單獨引文用仿宋體五號,注釋用宋體小五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