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川忠夫 著 蔣曉亮 譯
《三國志·魏志》卷一二《崔琰傳》載,崔琰猶在二十九歲少壯之時,和友人公孫方等一道從故鄉清河東武城(山東省武城縣)到北海高密(山東省高密縣)的鄭玄學塾遊學。崔琰本是一個專擅擊劍等武事的青年,因受到激勵讀了《論語》、《韓詩》,從那以後,他對學問的熱情就變得難以抑制。崔琰晚年時,在《述初賦》中回憶了這段遊學生活。其序曰,“琰性頑口訥,至二十九,粗關書傳。聞北海有鄭徵君者,當世名儒,遂往造焉。道由齊都(臨淄),而作述初賦曰……”接下來,他又講到:
有鄭氏之高訓,吾將往乎發矇,洒余髮於蘭池,振余珮於清風。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子游和子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藝文類聚》卷二七《人部·行旅》)
然而,崔琰到高密約莫一年之後,鄭玄的學塾就遷往了高密東邊的東萊郡不其山(山東省即墨縣東南)。這是因爲黄巾叛亂軍攻占了北海。
黄巾軍蜂起於東漢靈帝中平元年(184)。雖然其主力部隊當年即被政府軍擊潰,但是黄巾餘黨尚在華北各地不斷掀起遊擊戰争。具體到鄭玄學塾所在的青州地區,靈帝中平五年(188)十月,“青、徐黄巾復起,寇郡縣”,獻帝初平二年(191)十一月,“青州黄巾寇太(泰)山,太山太守應劭擊破之。黄巾轉寇勃海,公孫瓚與戰於東光,復大破之”。(《後漢書》本紀)由於黄巾軍的寇掠,高密一定也不免遭到破壞。鄭玄和門人們一起赴東萊避難,應該就是在初平二年末或者三年之後。(1)鄭珍《鄭學録》卷一《傳注》作中平五年。鄭珍應該是結合《崔琰傳》“至年二十九,乃結公孫方等,就鄭玄受學。學未期,徐州黄巾賊攻破北海,玄與門人到不其山避難”和《靈帝紀》中平五年條“青、徐黄巾復起”得出的判斷。但此種斷年反而給鄭玄的生平梳理帶來混亂。《獻帝紀》初平二年僅記載“青州黄巾寇太山……”,未提及“徐州黄巾”,但是同一事件在《後漢書》傳六三《公孫瓚傳》中的記載則是“初平二年,青、徐黄巾三十萬衆入勃海界……”,可見青州和徐州的黄巾是一起行動的。儘管時局動蕩,學塾的講授卻未中斷。伏琛的《三齊記》記録了這樣的傳説:“鄭玄教授不其山,山下生草大如兏I,葉長一尺餘,堅刃異常,土人名曰康成書帶”(《續漢書·郡國志四》“青州東萊不其侯國”條注)。但是,在不其山中,學塾的經營面臨確保糧食的困難,最終,學塾還是迎來了解散的結果。“時穀糴縣乏,玄罷謝諸生”(《崔琰傳》)。“鄭司農常居不其城南山中教授,黄巾亂乃避遣生徒。崔琰、王經諸賢,於此揮涕而散”(《太平廣記》卷四〇八《三齊記》)。鄭玄隨即往郯縣(山東省郯城縣)徐州刺史陶謙處寄身,而和老師分别之後的崔琰,由於“寇盜充斥,西道不通”,只能輾轉於青徐兗豫之間,東至於壽春,南望於江湖,經過了四年的流浪生活,才終於設法回到家鄉。
值得注意的是,考慮到鄭玄學塾曾有一段特殊時期開設在能够眺望到東海的不其山上,崔琰在《述初賦》中吟誦的圍繞東海的神仙傳説所産生的種種幻想就很容易理解了。
高洪崖之耿介,羨安期之長生,登川山以永望,臨洞浦之廣溟。左揚波於湯谷,右濯岸於濛汜,運混元以升降,與三光而終始。蓬萊蔚其潛興,瀛壺崛以駢羅,列金臺之蹇産,方玉闕之嵯峨。
以上就是《藝文類聚》中所引《述初賦》的全部内容,《水經注》卷三〇《淮水注》、《封氏見聞記》卷二“朱山”條,還引用了一些其他的内容,比如關於鬱洲的描寫等等。(2)參見拙稿: 《五、六世紀東方沿海地域と佛教—攝山棲霞寺の歷史によせて—》(《東洋史研究》四二卷三號)第二節《鬱洲》。可以想見,崔琰的《述初賦》原本是一篇描繪從離鄉到回鄉四年間經歷的長篇辭賦。滿懷壯志的離開故鄉,不僅未能如期在鄭玄學塾學有所成,反而不得不過上了流浪生活,崔琰在《述初賦》中回顧的正是在他人生中不可替代的青年時期發生的這段苦澀回憶。去掉序章中有關鄭玄學塾的部分,崔琰之後的人生經歷就無從談起。總之,雖然没有留下太多的佚文,但崔琰的《述初賦》依然是那個時代有關鄭玄學塾的珍貴記録。
前人有關鄭玄的研究已經有豐厚的成果。本文不僅關心鄭玄的學術本身,還就鄭玄學塾的經營、在學塾學習過的門人、學塾的教學方法等問題進行了專門的考察,最常參考的文獻是: 由《傳注》、《年譜》、《書目》、《弟子目》構成的鄭珍的《鄭學録》,孔廣林《通德遺書所見録》,袁鈞《鄭氏佚書》中輯佚的《鄭志》和《鄭記》,以及以袁本爲基礎的皮錫瑞的《鄭志疏證》和《鄭記考證》。間而參考王利器教授的《鄭康成年譜》(齊魯書社,1983年)。
在中國古代社會的崩潰期——東漢末期這個多難的時代,位於山東半島一隅的鄭玄學塾,雖然最終無法擺脱解散的命運,卻也延續了二十餘年,這應與鄭玄廣博的學問和巨大的人格魅力不無關係。據崔琰所述,鄭玄是“當世名儒”、“高訓”之師。鄭玄(字康成)的傳記詳載於《後漢書》傳二五。考察他的學問和個性是如何形成的,需要追溯到學塾成立以前,他十數年的遊學時代。
東漢順帝永建二年(127),鄭玄出生在北海高密的一個可能處於平均生活水準的自耕農家庭,他自述自己的遊學之旅——“去廝役之吏,游學周、秦之都,往來幽、并、兗、豫之域……”(本傳《戒子益恩書》,以下簡稱《戒子書》)他的遊學應始於公元一五〇年左右,他二十五歲前後。所謂“去廝役之吏”,是説鄭玄原本是鄉嗇夫,(3)關於鄉嗇夫,參考宫崎市定: 《讀史札記》三《漢代の鄉制》(《アジア史研究》第一,東洋史研究會,一九五七)。鄉嗇夫主管一鄉的行政和司法事務,由縣任命,宫崎氏認爲“雖然決定時可能要斟酌鄉黨的意願,但是不一定存在投票選舉,而是在鄉里豪强的磋商會談中具陳反映鄉里輿論的意見”。但是,大庭脩在《漢の嗇夫》(《東洋史研究》一四卷一·二合刊號)一文中,反對這個觀點,他認爲嗇夫始終是處於民衆對立面的官僚群體的存在。因遇到春季行縣到高密的北海相杜密而獲得了外出遊學的機會。“行春到高密縣,見鄭玄爲鄉佐,知其異器,即召署郡職,遂遣就學”(《後漢書》傳五七《黨錮杜密傳》,以下引用《後漢書》均只列篇名)。大概就像鄭珍所推測的,杜密署鄭玄以郡職是爲了把俸禄作爲給鄭玄遊學的資金(《鄭學録》卷一《傳注》)。正如鄭珍所指出的那樣,同時代還有類似的例子,如,陳留考城的仇覽得到考城令王涣的賞識被署以主簿,“以一月奉爲資”,供其赴太學遊學(傳六六《循吏傳》(4)又及,得到地方長官的援助遊學的例子還有以下的記載。“楊終字子山,蜀郡成都人也。年十三,爲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詣京師受業,習《春秋》”(傳三八)。“陳寔字仲弓,潁川許人也。……少作縣吏,常給事廝役,後爲都亭佐。而有志好學,坐立誦讀。縣令鄧邵試與語,奇之,聽受業太學”(傳五二)。)。
於是,鄭玄首先就學於京師洛陽的太學,接着師事京兆第五元先,學習《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統曆》、《九章算術》,然後師從東郡張恭祖學習《周官》、《禮記》、《左氏春秋》、《韓詩》、《古文尚書》。(5)第五氏是京兆長陵的名族。《鄭學録·序》黄彭年《答唐鄂生書》將“第五元先”的“先”視爲衍字,本文從鄭珍説,認爲張恭祖的恭祖和元先都是字。《世説新語·文學》注引《鄭玄别傳》中明確的記有“故兗州刺史第五元先”。《後漢書》傳三一的第五種,字興先,也許是和他同一排行的族人。但是,鄭珍“康成在太學師之,其人乃經博士也”的觀點我很難認同。太學的五經博士,鑒於今文學的學風,應該是專攻一經的。縱使是諸經皆通的學者,作爲太學博士,理應只講一經,不會從一位老師那里學到那麽多的經書。我認爲鄭玄在太學的學業完成之後,又師事第五元先和張恭祖。在遊學的過程中,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第五元先處習得今文學和曆數、算數,在張恭祖那里學習今文學和古文學,也就是説,兼綜今古文,集大成於一身的鄭玄的學問基礎在此時就已經奠定。而且,他所學的曆數、算數之類的科學思想,這些知識最終在對古典的注釋中被援引。(6)池田秀三《緯書鄭氏學研究序説》(《哲學研究》五四八號)認爲,這些曆數、算數知識和鄭玄的緯書學之間有很深的聯繫。
從第五元先和張恭祖處結束學業的鄭玄,放眼山東地域再也没有值得師事的學者,於是便進入關中,拜入扶風馬融門下。馬融(傳五〇上)此時已是八十餘歲的老人了,他是明德馬皇后的從侄,此人風致高雅,性喜奢華。“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的故事很是有名。雖然馬融學塾的門人繁盛時超過四百人,但被允許“升堂”的只有五十餘人,新入弟子採取由“高業弟子”間接指導的方法。鄭玄被“門人冠首”盧植介紹入門,然而三年間並没有機會向馬融老師當面請教學問,而是在附近自起精盧努力學習。(7)盧植爲“門人冠首”,還有鄭玄修築精廬之事,都見於《世説新語·文學》注引《鄭玄别傳》。“精廬”一詞在《後漢書》中被用於如下情況,傳四三《姜肱傳》“盜……後乃就精廬,求見徵君”。注“精廬即精舍也”。又傳六九下《儒林傳》論“精廬暫建,贏糧動有千百”,注“精廬,講讀之舍”。參考拙作《静室考》(《東方學報》五九册)。鄭玄和馬融的首次面談是在兩人即將訣别之時,鄭玄隨即從馬融的學塾離去,這在《後漢書》鄭玄的本傳、《世説新語·文學》等文獻中都有記載。不過正如劉孝標所指出的那樣,應將其視爲“委巷之言”。鄭玄離開馬融學塾回到故鄉,應是由於馬融在延熹九年(166)離世的緣故。
鄭玄在馬融的學塾中學到了什麽?《文心雕龍·才略篇》稱“馬融鴻儒”,馬融的確是與鴻儒相稱的人物。他的著作以《三傳異同説》爲首,包括《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列女傳》、《老子》、《淮南子》、《離騷》的注釋,還有賦、頌、碑、誄、書、記、表、奏、七言、琴歌、對策、遺令等二十一篇,不僅精通經學,還涵蓋了諸子、文學等多個領域。(8)關於馬融的學術,請參考池田秀三: 《馬融私論》(《東方學報》五二册)。然而,鄭玄卻没有諸子或文學方面的著作。顯而易見,鄭玄對那些領域缺乏興趣。因此,問題便僅限於經學。不過馬融諸經兼綜的態度還是被鄭玄所繼承。《後漢書·儒林傳》中指出,在《費氏易》、《古文尚書》、《毛詩》、《周官》的注釋上,馬融和鄭玄之間有一定繼承關係。(9)關於《費氏易》,《後漢書·儒林傳》稱:“陳元、鄭衆皆傳《費氏易》,其後馬融亦爲其傳。融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自是《費氏》興,而《京氏》遂衰。”關於《古文尚書》,稱:“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林同郡賈逵爲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注解,由是《古文尚書》遂顯於世。”關於《毛詩》,稱:“中興後,鄭衆、賈逵傳《毛詩》,後馬融作《毛詩傳》,鄭玄作《毛詩箋》。”關於《周官》,稱:“中興,鄭衆傳《周官經》,後馬融作《周官傳》,授鄭玄,玄作《周官注》。”而且,晉人陳邵在他的《周禮論序》中指出,鄭玄爲《禮記》作注,依據的是馬融和盧植定下的文本。(10)《經典釋文·序録》:“陳邵《周禮論》序云,戴德删古《禮》二百四篇爲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戴聖删《大戴禮》爲四十九篇,是爲《小戴禮》。後漢馬融盧植考諸家同異,附戴聖篇章,去其繁重及所敍略而行於世,即今之《禮記》是也,鄭玄依盧馬之本而注焉。”故而也不能忽視盧植的學問和鄭玄的學問之間的關係。如前所述,鄭玄拜入馬融門下是通過盧植(傳五四)的介紹,二人在學問上的關係還可以從以下例子中窺測一二。
《詩經·邶風·燕燕》的鄭箋認爲此詩是衛莊公的夫人莊姜之作。其言:“莊姜無子,陳女戴嬀生子,名完。莊姜以爲己子。莊公薨,完立。而州吁殺之。戴嬀於是大歸。莊姜遠送之於野,作詩見己志。”可是,《禮記·坊記》中引用的《燕燕》:“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一句,鄭注則解釋爲該詩是較莊公時代稍後的定公夫人定姜之作——“此衛夫人定姜之詩也。定姜無子,立庶子衎。是爲獻公。畜,孝也。獻公無禮於定姜,定姜作詩,言獻公當思先君定公,以孝於寡人”。爲什麽對同一首詩的解釋會有這樣的分歧?當弟子炅模提出這樣的疑問時,鄭玄回答:“爲記注時就盧君。先師亦然。後乃得毛公傳。既古書,義又宜然。記注已行,不復改之”(《詩·燕燕》疏引《鄭志》)。惠棟在《後漢書補注》卷九中認爲,盧君就是盧植,先師即張恭祖輩。應從此解。也即,《禮記》注或許是依據盧植、張恭祖等人對《韓詩》的論斷,(11)皮錫瑞《鄭志疏證》認爲,《坊記》注基於《齊詩》説。但是鑒於鄭玄與張恭祖的關係,本文認爲《坊記》注依《韓詩》。另外,根據《鄭志》可以知道,《禮記》注在先,鄭箋寫作在後。而鄭箋則當然是基於毛傳的觀點。盧植在鄭玄前後辭别馬融學塾,回到故鄉涿郡涿縣(河北省涿縣)開塾。劉備、公孫瓚都是他的門人。盧植的著作有《尚書章句》、《禮記解詁》。他是一名堅定的古文學者,這在靈帝時太學立石經的上書中已然明了。
根據《後漢書》本傳的記載,鄭玄師從的先生只有第五元先、張恭祖和馬融三人,可從《誡子書》“游學周、秦之都,往來幽、并、兗、豫之域”這麽記述來看,鄭玄遊學的足迹跨過了廣闊的地域,顯然還有其他的老師。事實上,在郭緣生《述征記》的佚文中就有以下記載:“下相城西北,漢太尉陳球墓有三碑。近墓一碑記弟子盧植、鄭玄、管寜、華歆等六十人。其一碑陳登碑。文並蔡邕所作”(《太平御覽》卷五八九《文部·碑》)。(12)關於《述征記》的研究,請參考森鹿三: 《劉裕の北伐西征とその從軍紀行》(《東洋學研究 歷史地理篇》,東洋史研究會,一九七〇)。又,《水經注》卷二五《泗水注》:“泗水東南逕下相縣故城東,王莽之從德也。城之西北有漢太尉陳球墓,墓前有三碑,是弟子管寧、華歆等所造。”下相城在江蘇省宿遷縣西北七十里(《讀史方輿紀要》卷二二),臨近陳球的故鄉下邳淮浦(江蘇省邳縣)。陳球(傳四六)“少涉儒學,善律令”,順帝陽嘉中舉孝廉後,始終於宦海沉浮,並没有在家鄉開設學塾的迹象。所以鄭玄大概是他在任官之地所收的弟子。鄭玄的《漢律章句》與他師事陳球當不無關聯。(13)《晉書》卷三〇《刑法志》:“叔孫宣、郭令卿、馬融、鄭玄諸儒章句十有餘家,家數十萬言。凡斷罪所當由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七百七十三萬二千二百餘言,言數益繁,覽者益難。天子(魏明帝)於是下詔,但用鄭氏章句,不得雜用餘家。”並且,鄭玄和盧植或許早在陳球門下已經結識,因此盧植才會幫忙介紹鄭玄拜入馬融學塾。
鄭玄在結束了十數年的遊學之旅回到故鄉時,已過不惑之年——“游學周、秦之都,往來幽、并、兗、豫之域,獲覲乎在位通人,處逸大儒,得意者咸從捧手,有所受焉。遂博稽《六藝》,粗覽傳記,時覩秘書緯術之奥。年過四十,乃歸供養,假田播殖,以娱朝夕”(《戒子書》)。鄭玄四十歲是桓帝延熹九年(166),馬融恰好在當年去世,也許馬融學塾的解散成爲他回鄉的契機。當鄭玄回到故鄉,仰慕其品學的好學之士從各地雲集而來,逐漸形成了學塾的規模和形態。如前所述,學塾遷移到東萊不其山是在初平二年(191)左右,不久就被解散。總之,鄭玄學塾在2世紀後半期大約存在了二十五年,在太學已經荒廢了的東漢晚期,它就是取代太學的興盛的地方私塾之一。(14)請參考拙著《六朝精神史研究》(同朋舎,1984)第Ⅰ部第一章《黨錮と學問—とくに何休の場合—》。
關於鄭玄學塾的規模,可以通過其本傳下面的記述窺得一二。“家貧,客耕東萊,學徒相隨已數百千人”、“弟子河内趙商等,自遠方至者數千”。數百千人是一定時期内學塾在籍者的概數,數千人則當是學塾開設二十五年間學生的總數。在鄭玄的葬禮上,“自郡守以下嘗受業者,縗絰赴會千餘人”。成百上千或數千人的數字實在令人震驚,然而,東漢時代,在地方開設的私塾確實或多或少有如此之大的規模。《後漢書·儒林傳·論》中就指出:“若乃經生所處,不遠萬里之路,精廬暫建,贏糧動有千百。其耆名高義開門受徒者,編牒不下萬人。”事實上,專事梁丘《易》的潁川鄢陵張興的弟子,據稱著録在册的已達萬人,弟子數百人、數千人的記載並不罕見。(15)請參考市村瓚次郎: 《後漢の經學及び選擧と士風との關係》(《支那史研究》,春秋社,1939)。當然,這些數以百千計的門徒並非全都由鄭玄直接教授。和馬融學塾的情況相似,新弟子的指導由舊弟子擔任,這將在下文詳述。
那麽,擁有成百上千人的學塾是如何管理經營的?其中當然夾雜了些許想象,但大概是以下情況。“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雖然是《論語·述而》之語,然而即使在東漢時期,入門的弟子大概也還有交納束脩的習慣。(16)《述而》篇這一部分的鄭玄《論語》注没有留存下來。卜天壽本是從這幾條之後開始。參見金谷治編: 《唐抄本鄭氏注論語集成》(平凡社,1978)。可是,塾生糧食的確保,尤其是在東漢末的亂世之中是極其困難的。從目睹其末途的崔琰記載中,我們可以知道,“穀糴縣乏”最終成爲鄭玄學塾的奪命鎖。儘管《後漢書·儒林傳·論》言“贏糧動有千百”,但不可能長期支撑學塾的生活,況且還有無力交納束脩,無法自備糧食入學的貧困學生。譬如,在長安學習歐陽《尚書》的來自沛郡龍亢的桓榮,就“貧窶無資,常客傭以自給”(傳二七)。像這樣的貧困學生,老師有時也會照顧。教授歐陽《尚書》的濟陰曹曾身邊聚集了三千門人,據説他“家財巨億”,“學徒有貧者皆給食”(傳六九《儒林傳》、《拾遺記》卷六)。另有任安在廣漢綿竹開設學塾之時,其母姚氏盡力協助,“安教授,每爲賑兠2其弟子以慰勉其志”,於是,“安之門生益盈門”(《華陽國志》卷一〇中《廣漢士女總贊》)。
那麽,“家貧”的鄭玄的情形又是如何?據本傳記載,“玄自游學,十餘年乃歸鄉里。家貧,客耕東萊,學徒相隨已數百千人”,客耕東萊不僅是爲了支撑一家之生計,恐怕也是爲了維持學塾的經營,才有了數百乃至數千學徒同行。客耕東萊,在《戒子書》中描繪爲“假田播殖,以娱朝夕”,令他感到朝夕愉悦的應是與學生們研究和生産勞動一體化的共同生活吧。我認爲,生産勞動並不是鄭玄學塾的特有現象,而是任何一所學塾爲了維持其正常運作而必須要求學生承擔的一項重要日課,這就像後世禪院中僧侣勞作一樣。(17)在本文第273頁③注釋所列拙文的注16中,我引用的《世説新語·德行》與管寧和華歆有關的故事可以作爲一個例證。另外,關於琅邪姑幕人承宫也有如下記載:“少孤,年八歲爲人牧豕。鄉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經》授諸生數百人,宫過息廬下,樂其業,因就聽經,遂請留門下,爲諸生拾薪。執苦數年,勤學不倦……”(傳一七)。請一并參閲拙著《六朝精神史研究·後記》中關於第一部第一章寫作意圖的論述。總之,可謂是鄭玄學塾集體農場的形態早在東萊時期就已經存在,因此才可能在後來黄巾寇掠時,舉塾遷往不其山。
鄭玄學塾也有來自外部的援助。孔子的二十世孫(一説二十四世孫)北海相孔融就是學塾的贊助者。孔融(傳六〇)的北海相任期從中平六年(189)開始,到興平元年(194)結束。因此,孔融與鄭玄學塾的關係,只不過是鄭玄學塾從北海高密遷到東萊之前的兩三年間的事情,但不管怎樣,他都是一個有實力的外部保護者。被實權者董卓厭惡,因而被迫擔任“黄巾寇數州,而北海最爲賊衝”的北海國長官這個倒楣的差事的孔融,到任之後,一邊整頓軍備以應對黄巾軍,一邊振興“承黄巾殘破之後”荒廢了的北海的政治和文教事務。“修復城邑,崇學校,設庠序,舉賢才,顯儒士。以彭璆爲方正,邴原爲有道,王脩爲孝廉”(《魏志》卷一二《崔琰傳》注引《續漢書》)。作爲彰顯儒士的一環,鄭玄和他的學塾也得到了援助,對鄭玄深相敬重的孔融“屣履造門”,同時命高密縣爲鄭玄特設一鄉,名“鄭公鄉”。(18)我認爲當時的高密縣令是孔融所舉孝廉王脩。《魏志》卷一一《王脩傳》載:“王脩,字叔治,北海營陵人也。……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以爲主簿,守高密令。”孔融的教令中言:
昔齊置“士鄉”(《國語·齊語》),越有“君子軍”(同《楚語》),皆異賢之意也。鄭君好學,實懷明德。昔太史公、廷尉吴公、謁者僕射鄧公,皆漢之名臣。又南山四皓有園公、夏黄公,潛光隱耀,世嘉其高,皆悉稱公。然則公者仁德之正號,不必三事大夫(三公)也。今鄭君鄉宜曰“鄭公鄉”。昔東海于公僅有一節,猶或戒鄉人侈其門閭(《漢書·于定國傳》)。矧乃鄭公之德,而無駟牡之路!可廣開門衢,令容高車,號爲“通德門”。(鄭玄本傳)
既然以齊之“士鄉”爲喻,那麽高密縣中被命名爲“鄭公鄉”的一隅,也因來自各地的學生在此生活而形成了類似學生街的景象吧。學塾所在之地可能形成市,甚至新的聚落。例如,張楷(字公超)退隱後學生亦隨之就學,在華陰山南形成了公超市。(19)《後漢書》傳二六。張楷是順帝時人。但是,《後漢紀》卷二五“靈帝中平五年”條中,作李楷,其字亦爲公超。爲避漢末之亂而寄身遼東公孫度處的管寧也有這樣的記載——“因山爲廬,鑿坏爲室。越海避難者,皆來就之而居,旬月而成邑。遂講《詩》、《書》,陳俎豆,飾威儀,明禮讓,非學者無見也”(《魏志》卷一一《管寧傳》注引《傅子》)。總之,鄭玄居住之鄉不僅被命名爲“鄭公鄉”,還在那里實施了“廣開門衢”的土木工程。不僅是門衢的改建,或許講堂和學舍的建設也被包括在内。(20)出現在《戒子書》中的“禮堂”應是指講堂,“末所憤憤者,徒以亡親墳壟未成,所好群書率皆腐敝,不得於禮堂寫定,傳與其人。日西方暮,其可圖乎!”又,《漢成陽令唐扶頌》(《隸釋》卷五)中講堂被稱作“授堂”,“造立授堂,四遠童冠,摳衣受業,著録千人”。參見都築晶子: 《後漢後半期の處士に關する一考察》(《琉球大學法文學部紀要(史學·地理學篇)》二六號)。與此同時,還有稱爲“講堂”的叫法。見於本文第29條注釋中所揭示的《後漢書·楊震傳》。接到工事完成的報告,孔融再次向高密縣令發佈教令,慰勞參與工事的相關人員。
高密侯國。牋(來書)言,鄭國(公?)增門之崇,令容高車結駟之路。出麥五斛以酬執事者之勞。(《太平御覽》卷八三八《百穀部·麥》“孔融教高密令”)
不僅如此。孔融認爲財務官員宜用公卿之才,於是他任命鄭玄爲計掾、彭璆爲計吏、邴原爲計佐(《魏志》卷一一《邴原傳》注引《邴原别傳》)。因爲鄭玄一生都是處士身份,即使被任命爲計掾,大概也是爲了獲取俸禄的方便之法。此後,鄭玄寄身於徐州陶謙處之時,孔融還發佈了教令,待其歸鄉,教令云:“鄭公久游南夏。今艱難稍平,儻有歸來之思。無寓人於室毁傷其藩垣林木,必繕治墻宇以俟還(依據《孟子·離婁下》)。”當鄭玄回鄉之際,孔融告僚屬:“昔周人尊師,謂之尚父。今可咸曰鄭君。不得稱名也”(《太平廣記》卷一六四《商藝小説》)。
鄭玄學塾中肯定有學生的名簿,即“牒(門人帳)”。但是,那樣的東西當然不可能保存至今,在鄭玄學塾學習的成百上千名學徒中,最終能留名的是極少數。以鄭珍《鄭學録》卷四《弟子目》作爲參考,嘗試復原門人帳。王利器教授的《鄭康成年譜》中《弟子》項備考。
(i) 《後漢書·鄭玄傳》中所見之門人
趙商
《鄭玄傳》言:“弟子河内趙商等,自遠方至者數千”。這里趙商的名字被特别記録下來,可能是因爲他是鄭玄門人中的領軍人物,也即所謂的“門人冠首”。《鄭玄碑銘》亦是趙商所作,唐劉知幾《孝經注議》中認爲,趙商所作碑銘中具載鄭玄的注釋和其他的著述,但卻没有提及《孝經》注,這是鄭玄没有作《孝經》注的一個證據(《孝經·序疏》、《唐會要》卷七七《論經義》、《文苑英華》卷七六六)。趙商之名還將在下文敍述的《鄭志》和《鄭記》中反復出現。和晉司馬氏相同,趙商也是河内温(河南省温縣)人。“鄭玄自序曰,趙商子(子是衍字),字子聲。河内温人。博學有秀才,能講難,而吃不能劇談”(《太平御覽》卷七四〇《疾病部·吃》)。他也是一個像“口吃不能劇談,默而好深湛之思”(《漢書》卷八七上)的揚雄一樣的人物。而且,通過他寄給鄭玄的書信,可以窺得他的學問觀之一豹。“夫學之於人,猶土地之有山川也,珍寳於是乎出。猶樹木之有枝葉也,本根於是乎庇也”(《太平御覽》卷六〇七《學部·敍學》)。
郗慮
《鄭玄傳》載:“其門人山陽郗慮至御史大夫,東萊王基、清河崔琰著名於世。”又《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八年條”注引《續漢書》亦有:“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山東省鄒縣),少受業于鄭玄,建安初爲侍中。”雖然他在鄭玄學塾中的情形不詳,但是不難想象他因爲在學期間與學塾的庇護人孔融建立聯繫,從而出仕北海相府。如此推測,是因爲此後曹操給孔融的信中寫道,“昔國家東遷”,即建安元年(196)漢獻帝從長安遷都至洛陽,“文舉盛歎鴻豫名實相副,綜達經學,出於鄭玄,又明《司馬法》。鴻豫亦稱文舉奇逸博聞”,且孔融的回信中言:“融與鴻豫州里比郡,知之最早”,“郗爲故吏,融所推進”(傳六〇《孔融傳》)。縱然孔融和郗慮最初確實關係親密,二人後來卻終生嫌隙。曹操致信孔融,本來是爲了使二人和解,可是時任御史大夫的郗慮,卻彈劾少府卿孔融,建安十三年(208),孔融被處以棄市之刑。兼之,郗慮是受曹操指派的幽崩獻帝伏皇后之人,鄭珍非常憎惡郗慮,認爲《後漢書》將其列爲門生之首是没有見識的,在《弟子目》中將其貶至門人的末尾。這大概體現了清儒的潔癖。
王基
《魏志》卷二七有傳。字伯輿,東萊曲城(山東省掖縣)人。他是曹魏對吴戰綫中憑借武勛綻放光輝的人物。他年少時的經歷僅被記載了這些:“年十七,郡召爲吏,非其好也,遂去,入琅邪界游學”,没有涉及曾在鄭玄學塾就學。而且,清乾隆年間在洛陽發現的《王基斷碑》(《金石萃編》卷二四)中,刻有“年七十二,景元二年辛丑薨”。景元二年是西元261年。故此,王基應生於初平元年(190),恰值鄭玄學塾解散前後。鄭玄在建安五年(200)離世,那時他只不過是一個十一歲的少年。因此,錢大昕認爲,應當謹慎對待《後漢書·鄭玄傳》中的記事。“基治經常申鄭而駮王肅,故蔚宗(范曄)疑爲康成弟子。要是私淑鄭學,非親受業者也”(《廿二史考異》卷一一)。汪中也認爲:“其于鄭君非親炙也。《後漢書》特以基據持鄭義,常與王肅抗衡,遂列基于門人,不若《魏志》但言入琅琊界游學爲得實”(《述學·補遺·王基碑跋尾》)。
然而,王基是鄭玄親炙弟子的誤會,在范曄以前就已存在。東晉時,濮陽太守劉嘏與同姓的劉疇結爲婚姻,引起世間轟動,光禄大夫荀松在陳述意見的上書中,將王基作爲鄭玄的弟子這樣説道:“王伯輿,鄭玄高雋弟子也。爲子稚賓娶王處道(太原王沈)女。當得禮意,於時清談,盡無譏議”(《通典·禮典二〇》“同姓婚議”)。産生誤會的原因就如同錢大昕和汪中所指出的那樣,王基在學問上繼承了鄭玄,立場堅定的反對鄭玄對立面的王肅。王基是鄭非王之事,《王基傳》中也有明確記載,(21)“散騎常侍王肅著諸經傳解,及論定朝儀,改易鄭玄舊説,而基據持玄義,常與抗衡。”同時,《經典釋文·序録》亦言:“鄭玄作《毛詩》箋,申明毛義難三家。於是三家遂廢矣。魏太常王肅更述毛非鄭,荆州刺史王基駮王肅申鄭義。”以對《小雅·六月》之詩的解釋,作爲一個具體的例子來闡釋。
如《詩序》所言:“六月,宣王北伐也”,《六月》是歌頌周宣王北伐的詩歌。通觀六章,鄭玄對此解釋爲:“獨遣(尹)吉甫,王不自行”,王肅則認爲是宣王親征。此詩的終章:“吉甫燕喜,既多受祉,來歸自鎬,我行永久,飲御諸友,炰鱉膾鯉,侯誰在矣,張仲孝友。”《毛傳》對此言道:“使文武之臣征伐,與孝友之臣處内。”王肅認爲:“宣王親伐玁狁,出鎬京而還。(22)四章“侵鎬及方,至於涇陽”的“鎬”,王肅解釋爲鎬京,王基據鄭箋將“鎬”及“方”解釋爲“北方地名”而批判王肅如下: 卒章中“來歸自鎬,我行永久”是尹吉甫自鎬來歸之意。猶如《春秋》中言“公至自晉”、“公至自楚”,表達的是從晉、楚歸來之意。故劉向引用這首詩,言“千里之鎬,猶以爲遠”(《漢書》卷五九《張湯傳》)。長安和洛陽歷代爲帝京,而濟陰有長安鄉,漢中有洛縣,與京師同名。這里的“鎬”也並非“鎬京”,而是指去京師千里之地。使吉甫迫伐追逐,乃至於太原。”總之,親征的宣王提前回到了國都,當被命令追擊玁狁的尹吉甫回來時,王已經在國都中了。所以才有《毛傳》“與孝友之臣處内”的解釋。然而,“鄭玄之徒”王基反對王肅的觀點。他認爲“六月(之詩)使吉甫,采芑命方叔,江漢命召公。唯常武宣王親自征耳。”疏繼續記録了作爲“王肅之徒”的孔晁徑從王説,而孫毓又贊成鄭説。由此可見,六朝時期鄭學和王學之間對立之深。
崔琰、王經
崔琰字季珪,清河東武城(山東省武城縣)人。正如開篇所述,他是親歷了鄭玄學塾末期之人。回到了故鄉的崔琰,不久即出仕於袁紹幕府,官渡之戰袁紹敗北後,轉仕曹操,一度官至中尉,不過,最後的結局還是被曹操賜死。據載,同崔琰一起去鄭玄學塾遊學的公孫方早逝,崔琰撫育他的遺孤如同己子。
在記載了鄭玄學塾解散時的情狀的《三齊記》中,與崔琰同載的名字還有王經。王經字彦偉,也是清河人。他以因忠於高貴鄉公被司馬氏誅殺而爲世人所知。《魏志》卷九《夏侯玄傳》記録了他的如下事迹。王經任郡太守時,他的母親曾勸誡他,“汝田家子,今仕至二千石,物太過,不祥。可以止矣”。可是,王經並没有聽從勸誡,歷任二州刺史、司隸校尉,最終事敗身死。“田家子”,《世説新語·賢媛》作“寒家子”,無論哪種情況,他出身於没有名望的家庭是肯定的。《魏志》卷二四《崔林傳》注引《晉諸公贊》云,“初,林識拔同郡王經於民伍之中,卒爲名士。世以此稱之”。崔琰是崔林的從兄,王經和崔琰一同在鄭玄學塾就學,或許是接受了清河崔氏的幫助。
順便一提的是,在《後漢書·鄭玄傳》“論”中,范曄這樣道:“王父豫章君(范甯)每考先儒經訓,而長於(鄭)玄,常以爲仲尼之門不能過也。及傳授生徒,並專以鄭氏家法云。”范曄的祖父范甯,在先儒中最尊敬的是鄭玄,在教授門生時也採用鄭玄的家法。事實上,范氏家傳鄭學可能是因爲范甯的曾祖父范晷爲了遊學曾舉家從南陽順陽遷居清河的緣故(《晉書》卷九〇《良吏傳》)。我猜想,在清河,范晷接觸到了崔琰等人帶回當地的鄭學,並將這一學統傳給了子孫。范晷在清河遊學應是三國時期之事。
國淵、任嘏
《鄭玄傳》又載:“樂安國淵、任嘏,時並童幼,玄稱淵爲國器,嘏有道德”。國淵在《魏志》卷一一有傳,“國淵,字子尼,樂安益(山東省壽光縣)人也。師事鄭玄”,這里裴注引《鄭玄别傳》又云,“淵始未知名。玄稱之曰:‘國子尼,美才也。吾觀其人,必爲國器。’”任嘏,字昭先,王昶在《戒子書》中稱讚其爲:“樂安任昭先,淳粹履道,内敏外恕,推遜恭讓,處不避洿,怯而義勇,在朝忘身。吾友之善之,願兒子遵之”(《魏志》卷二七)。此處據裴注所引《任嘏别傳》,任嘏是樂安博昌(山東省博興縣)的著姓出身,雖然他“年十四始學,疑不再問,三年中誦五經,皆究其義,兼包群言,無不綜覽,於時學者號之神童”,卻没有他師從鄭玄的記載。
(ii) 《後漢書·鄭玄傳》以外所見的門人
程秉
《吴志》卷八本傳中載,“逮事鄭玄”。程秉,字德樞,汝南南頓(河南省項城縣)人。之後避亂交州,與以《釋名》作者爲人所知的劉熙考論大義,博通五經。劉熙的傳記雖然不明,但當時他似乎是交州的地方官。劉熙和鄭玄是同鄉,都出身北海。從在交州師事劉熙的南陽許慈“師事劉熙,善鄭氏學”(《蜀志》卷一二)來看,劉熙似乎也是一位繼承了鄭學的學者。通過許慈,鄭學傳入蜀地。(23)請參考周祖謨: 《書劉熙釋名後》(《問學集》下,中華書局,1966),拙稿《蜀における讖緯の學の傳統》(安居香山編: 《讖緯思想の綜合的研究》,國書刊行會,1984)。
宋均
劉知幾在《孝經注議》中列舉了十二條證據論述鄭玄未注《孝經》,其中第六條這樣説道,“《春秋緯演孔圖》注云,康成注《三禮》、《詩》、《易》、《尚書》、《論語》,其《春秋》、《孝經》則有評論。宋均《詩緯序》云,我先師北海鄭司農。則均是玄之傳業弟子。師有注述,無容不知。而云《春秋》、《孝經》唯有評論。非玄所注特明。其驗六也。”如果相信這條材料的話,那麽宋均應是鄭玄的弟子,尤其是鄭玄讖緯之學的繼承者。(24)關於鄭玄讖緯學的意義,請參照本文第6條注釋中池田的論文。《隋書·經籍志》(以下簡稱《隋志》)的《經部·讖緯》小序云,“漢末,郎中郗萌,集圖緯讖雜占爲五十篇,謂之《春秋災異》。宋均、鄭玄,並爲讖律之注”,以“《詩緯》十八卷,魏博士宋均注”爲代表,《隋志》收録了宋均的多部緯書注釋。(25)蔣清翊在《緯學源流興廢考》卷中《師承》中,將弟子宋均解爲《後漢書》傳三一中的宋均(字叔庠,南陽安衆人),該宋均在建初元年(76)去世,時代不同,應是同名異人。
韓益
《隋志》引《梁録》言“《尚書釋問》四卷,魏侍中王粲撰”,《舊唐書·經籍志》中則記載爲:“《尚書釋問》四卷,鄭玄注。王粲問,田瓊、韓益正。”如後所述,田瓊是將在《鄭志》中登場的鄭玄門生,故此,韓益很可能也是鄭玄的弟子。總之,《尚書釋問》可能是一本王粲向田瓊和韓益兩人提出問題,糾正鄭玄《尚書》注中謬誤的書。唐·元行沖《釋疑》對該書評論道:“王粲稱,伊洛已東,淮漢之北,一人而已,莫不宗焉,咸云先儒多闕,鄭氏道備。粲竊嗟怪,因求其學。得尚書注,退而思之,以盡其意。意皆盡矣,所疑之者,猶未喻焉。凡有兩卷,列於其集。”(《舊唐書》卷一〇二)(26)《困學紀聞》卷二言:“《顔氏家訓》云,《王粲集》中《難鄭玄〈尚書〉事》,今僅見於唐元行沖《釋疑》”,這里原注釋中引用《釋疑》時改變了幾處文字。《顔氏家訓·勉學》篇:“俗間儒士,不涉群書,經緯之外,義疏而已。吾初入鄴,與博陵崔文彦交遊,嘗説《王粲集》中難鄭玄《尚書》事。崔轉爲諸儒道之,始將發口,懸見排蹙,云:‘文集止有詩賦銘誄,豈當論經書事乎?且先儒之中,未聞有王粲也。’崔笑而退,竟不以粲《集》示之。”
(iii) 附 與鄭玄有學術關係之人
孫炎
鄭玄的再傳弟子。字叔然,因爲他和晉武帝同名,所以一般稱字。《魏志》卷一三《王肅傳》言,“時樂安(山東省博興縣)孫叔然,受學鄭玄之門,人稱東州大儒。徵爲秘書監,不就。肅集《聖證論》以譏短玄,叔然駮而釋之,及作《周易》、《春秋例》、《毛詩》、《禮記》、《春秋三傳》、《國語》、《爾雅》諸注,又注書十餘篇”。其中《爾雅》注最爲著名。《顔氏家訓·音辭》篇就將反語的創始歸於此書。(27)“孫叔言(然)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至於魏世,此事大行。高貴鄉公不解反語,以爲怪異。”把孫炎當做漢末時人是錯誤的。又朱彝尊《經義考》卷二三七中記載,“按《訪碑録》載,淄州長山縣西南三十里長白山東有孫炎碑。碑隂有門徒姓名。係甘露五年(二六〇)立。惜今不可得見矣”。
臨碩
與鄭玄一樣是北海人。字孝存。他是當時的知名之士,因其英年早逝的緣故,北海相孔融非常遺憾没有和他見面的機會,於是下命讓他和下文的甄子然一起配食縣社(傳六〇《孔融傳》)。伏滔在《青楚人物論》(《世説新語·言語》注)中,也將他和鄭玄等人一起視爲青土才德之士的代表。《鄭玄傳》中記録了鄭玄的一本著作《答臨孝存周禮難》,劉知幾《孝經注議》中稱,《鄭志》的目録中所列舉的鄭玄著作中也有《答臨碩難禮》,是鄭玄回答臨碩關於《周禮》論難的書,其原委在賈公彦《序周禮廢興》中有詳細的闡述。“……然則《周禮》起於成帝劉歆而成于鄭玄,附離之者大半。故林(臨)孝存以爲,武帝知《周官》末世瀆亂不驗之書。故作《十論七難》以排棄之。何休亦以爲六國陰謀之書。唯有鄭玄徧覽群經,知《周禮》者乃周公致太平之迹。故能答林碩之論難,使《周禮》義得條通。”臨碩應當不是像何休那樣有獨樹一幟的主張而與鄭玄抗衡的學者。而似是因爲有同鄉之誼,故而將與《周禮》有關的《十論七難》向鄭玄求教。(28)《答臨孝存難周禮》全文不存,僅見於經疏中的片言隻語,輯本見孔廣林《通德遺書所見録》,袁鈞《鄭氏佚書》等文獻,又皮錫瑞曾作疏證。試舉一例論之。
關於《周禮·春官·女巫》:“凡邦之大災,歌哭而請(鄭注,有歌者,有哭者,冀以悲哀感神靈也)”,臨碩這樣論難:“凡國有大災,歌哭而請。魯人有日食而哭。《傳》(《左傳》“昭公二十一年”)曰:‘非所哭。’哭者哀也,歌者是樂也。有哭而歌,是以樂災。災而樂之,將何以請。哀樂失所,禮又喪矣。孔子曰:‘哭則不歌。’歌哭而請,道將何爲。”孔子之言在《論語·述而》篇,“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子於是日哭,則不歌”。在國家發生了重大災難之時,無論是哭泣也好,還是歌唱以請求神靈的庇佑,都是臨碩無法理解的。對此,鄭玄的回答有些冗長,總之結論是:“此云歌者,憂愁之歌,若(大雅)云漢之詩是也”。
甄子然
高密人。他和臨碩一起配食縣社,和鄭玄也有某些聯繫。根據劉知幾在《孝經注議》中的論述,“《鄭志》目録記鄭之所注。五經之外,有……《答甄守然等書》。寸紙片言,莫不悉載。若有《孝經》之注,無容匿而不言。其驗三也”。這裏的“甄守然”當是“甄子然”的誤寫,又,《太平御覽》卷八四一《百穀部·豆》所引用的孔融的教令中,出現了被稱爲“志士”(或記爲“烈士”)的鄧子然,似乎也是甄子然的誤記。從“孔融教高密令曰,志士鄧子然告困。焉得愛釡庾之間以傷烈士之心。今與豆三斛。後乏復言”來看,甄子然確實是符合被稱爲志士(烈士)之人。《後漢書》傳三一《第五種傳》記載:
兗州刺史第五種憎惡濟陰太守中常侍單超之姪單匡爲政苛暴,上奏單匡之罪狀,並彈劾單超。單超是當時極有權勢的宦官,當然要實行報復,第五種遂被流徙朔方。朔方太守偏偏是單超的外孫董援。第五種的故吏孫斌無計可施,與友人閭子直、甄子然商議,從他們那裏得到了合作的承諾後,孫斌携俠客在太原將第五種成功奪回,此後數年,第五種在閭氏和甄氏之處輪流渡過。因爲單超已在延熹三年(160)去世,所以這是那以前發生的事情。
荀彧
《周禮·地官·調人》:“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鄭注。難,相與爲仇讎,諧猶調也)……凡和難,父之讎,辟諸海外,兄弟之讎,辟諸千里之外……(鄭注。和之使辟於此,不得就而仇之,九夷八蠻六戎五狄,謂之四海)”有疏如下:“案漢時徐州刺史荀文若問玄。《周禮》父之讎辟之海外。今青州人,讎在遼東,可以王法縱不討乎。當問之時玄已年老昏耄,意忘九夷八蠻六戎五狄謂之四海。然則《周禮》在四海之外辟之。如是亦是遠矣。近則青州遼東作難,未達周公聖意所趣。若文若之難,海水爲四海。故今辨之。”
上文的大意如下。荀文若向鄭玄提問,“《周禮》説如果父親的仇敵避之海外時不應該去征討,那麽假設青州人的仇敵在遼東,也不應該征討嗎?”那時,鄭玄已經已近耄耋之年,忘記了自己曾注《周禮》的“海外”爲“九夷八蠻六戎五狄”。結果他回答不應該征討。然而,《周禮》中此處的“海外”應是被統稱爲“九夷八蠻六戎五狄”的僻遠未開化之地,而非荀文若理解的、或鄭玄懵然贊同的“海水爲四海”之意。因而不能將與青州一衣帶水之地的遼東視爲海外。
這里的荀文若就是作爲曹操的智囊而爲人們所熟知的荀彧(《魏志》一〇)。但是,把荀彧稱爲“漢時徐州刺史”是值得懷疑的。荀彧未曾擔任過徐州刺史,鄭玄在初平二年(191)、三年間,從東萊到徐州的郯縣避難時的徐州刺史是陶謙,陶謙在興平元年(194)十二月逝世,劉備繼任其職。鄭玄離開徐州回到高密,當時的徐州刺史應該依然是劉備。雖然有以上問題,但是我們要注意《魏志·武帝紀》“興平元年”條中有這樣的記録:“初,太祖(曹操)父嵩去官後還譙。董卓之亂,避難琅邪,爲陶謙所害。故太祖志在復仇東伐。夏,使荀彧、程昱守鄄城(山東省濮州縣),復徵陶謙,拔五城,遂略地至東海。還過郯”。鄭玄和荀彧相遇的時間設定在此前後應該是合理的,如果是那樣的話,必須説這是一個極其現實的問題,因爲荀彧提問時的用意似乎在曹操向陶謙復仇之事。
上文中曾反復提到的《鄭志》,是鄭玄回答弟子們問題的記録集。《鄭玄傳》中載,“門人相與撰玄答諸弟子問《五經》,依《論語》作《鄭志》八篇”,《隋志》中著録有“《鄭志》十一卷,魏侍中鄭小同撰”。鄭小同是鄭玄之孫,也即鄭玄爲之作《戒子書》的鄭益恩的遺腹子。鄭益恩是孔融的故吏,孔融被黄巾軍圍困之時,他赴難殞身(《魏志》卷三《高貴鄉公紀》甘露三年注引《鄭玄别傳》)。小同是高貴鄉公的侍中,被司馬昭毒殺死於非命。不論怎樣,鄭玄在建安五年(200)去世之時,他還是個幼童。《四庫提要》推測:“疑追録之者諸弟子,編次成帙者則小同。《後漢書》原其始,《隋書》要其終”(卷三三《經部·五經總義類》),《鄭學録》卷三《書目》認爲,鄭玄去世後不久弟子們就彙集整理出八卷本《鄭志》,之後鄭小同增補爲十一卷。
不過《隋志》中,《鄭志》之後接着著録了“《鄭記》六卷,鄭玄弟子撰”。劉知幾在《孝經注議》中是這樣説明《鄭志》和《鄭記》的不同的。首先是《鄭志》。“鄭君卒後,其弟子追論師所注述,及應對時人,謂之《鄭志》。”這個説明基本上與《鄭玄傳》所説一致。如前所述,《鄭志》中有鄭玄著作的目録,與《孝經注議》的記載相同。接下來是《鄭記》。“鄭之弟子,分授門徒,各述師言,更爲問答。編録其語,謂之《鄭記》。”换言之,《鄭志》是鄭玄和門生之間直接問答,包括與時人之間的應對的記録,《鄭記》則是鄭玄的門生和他們的門人,即鄭玄的徒孫之間問答的記録。後世的書籍(多以經書的疏證爲主)在引用時,常會混淆《鄭志》和《鄭記》。但是至少可以從形式上區别兩者如下。
“A問……(鄭)答(A)曰……”(回答中,鄭和A有省略的情況),或者完全脱漏提問,直接是“(鄭)答(B)曰……”→《鄭志》
“乙問(甲)曰……甲答(乙)曰……”,或者脱漏提問作“甲答(乙)曰……”→《鄭記》
譬如,《禮記·曲禮下》:“五官致貢曰享”之疏,“……故《鄭志》崇精問焦氏云……焦氏答曰……”,同樣的,《月令》:“季夏之月……鷹乃學習”之疏,“按《鄭志》焦氏問云……張逸答曰……”等等,顯然是《鄭記》之誤。
不管怎樣,《鄭志》和《鄭記》這兩種文獻的存在,爲考察鄭玄學塾的教學方法提供了一條綫索。也就是説,鄭玄學習了馬融學塾的教學方法——“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馬融傳》),“融門徒四百餘人,升堂進者五十餘生。融素驕貴,玄在門下,三年不得見,乃使高業弟子傳授於玄”(《鄭玄傳》)這種方法應該也被使用於鄭玄的學塾。《鄭記》正是具體體現這種教學形式的記録。袁鈞的《鄭氏佚書》在對《鄭志》的解題中提及《鄭記》,他認爲:“又有焦喬、崇精、王權、鮑遺、任厥、崇翱、桓翱、劉德、陳鏗、陳鑠諸人之問。答者張逸、趙商、田瓊、王瓚、焦喬、汜閣,而焦汜二人語頗多,顧不見鄭君問答中(即《鄭志》)。要必及事鄭君,與於弟子之列。即所謂分授門徒,各述師訓,更爲問答者。乃《鄭記》非《鄭志》也。”時間追溯至西漢時代,《漢書》卷五六《董仲舒傳》也有“弟子傳以久次相授業,或莫見其面”的記載,顔師古注云:“言新學者但就其舊弟子受業,不必親見仲舒。”董仲舒門生的數量已不可知,在有數百名或數千名在籍者的學塾中,老師一定很難直接教授全部學生,所以由舊弟子給予新弟子間接的指導應是相當普遍的方式。爲老師代講之人,在當時似乎被稱爲“都講”。(29)“都講”的事例,可以從《後漢書》中選取一些如下。傳一六《侯霸傳》:“師事九江太守房元,治《穀梁春秋》,爲元都講。”傳一七《郭丹傳》:“既至京師,常爲都講,諸儒咸敬重之。”傳二七《桓榮傳》:“榮卒……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都講生八人補二百石,其餘門徒多至公卿。”同卷《丁鴻傳》:“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爲都講。”傳四四《楊震傳》:“震少好學,受《歐陽尚書》於太常桓郁,明經博覽,無不窮究。諸儒爲之語曰:‘關西孔子楊伯起。’常客居於湖,不答州郡禮命數十年,衆人謂之晚暮,而震志愈篤。後有冠雀,銜三鱣魚,飛集講堂前,都講取魚,進曰:‘蛇鱣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數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
儘管可以推測《鄭記》中包含了學塾解散之後或鄭玄去世之後的記録,但是,在如前文所舉出的《禮記·月令》疏中誤引爲《鄭志》的例子中,焦氏和張逸之間的問答顯然發生在焦氏還在鄭玄學塾學習的期間。就像在下文中會説明的那樣,張逸應該同趙商一樣是鄭玄入門較早的弟子。而焦氏(恐怕是焦喬)在《鄭記》中既作爲問者也作爲答者登場的情形,比如,圍繞《禮記·月令》:“季夏之月,……鷹乃學習”,焦氏和張逸展開了如下問答,“焦氏問云,仲秋乃鳩化爲鷹,仲春鷹化爲鳩(兩種説法均出自《月令》),此六月何言有鷹學習乎?張逸答曰,鷹雖爲鳩,亦自有真鷹可習矣”。學習即鷹習得攻擊小動物之術。的確,鷹在仲春二月會變化成鳩——中國古人是這樣認爲的——但是也有不變爲鳩的真正的鷹存在,它們將在季夏六月學習,這是張逸的回答。
這里再贅言幾句,(30)皮錫瑞以袁鈞《鄭氏佚書》爲底本作《鄭志疏證》,還有《鄭記攷證》。在後世的書籍中《鄭志》通常被直接引用爲“《鄭志》曰……”不過從《周禮·秋官·大司寇》疏中引《易志》,《詩經·小雅·甫田》和《檜譜》疏中引《尚書鄭志》,《小雅·采芑》疏中引《周禮志》,《周禮·春官·保章氏》疏中引《春秋志》等等來看,可以認爲,《鄭志》本來是按照不同經書分類整理成書的。又,《周禮·地官·小司徒》疏中引《禮雜問志》,《詩經·邶風·旄丘序》疏中引《雜問志》,就像《詩經·大雅·嵩高》疏中“《雜問》之志首尾無次”所説的那樣,《雜問》收録的是缺乏完整性、提問者姓名不詳的内容。那麽,在《鄭志》中被記録了姓名的提問者,或是從鄭玄處得到回答之人,在現存的文章中只有八位,他們的名字分别出現在以下諸篇中。(31)根據《通德遺書所見録》整理。孔廣林和袁鈞認爲,《太平御覽》卷九九八《百卉部·莠》:“韋曜問曰:‘甫田維莠,今何草?’答曰:‘今之狗尾也。’”是《鄭志》佚文,皮錫瑞在《鄭志疏證》的《自序》中指出了這個錯誤:“《鄭志》有殿本、錢本、孔本、袁本之異。袁後出,最詳審,其中亦有疏失,如引《御覽》‘韋曜問曰’一條爲《鄭志》,謂韋亦鄭君弟子,不知此乃《毛詩》‘答雜問’語,韋以孫皓鳳皇二年被誅,華覈疏救之,曰曜年七十,鄭君卒於建安五年,距鳳皇二年,凡七十四年,是韋不及見鄭,不得在弟子之列也。”
趙商(《尚書志》、《毛詩志》、《周禮志》、《儀禮志》、《禮記志》、《春秋志》)
張逸(《尚書志》、《毛詩志》、《周禮志》、《禮記志》、《春秋志》)
孫皓(《毛詩志》、《禮記志》、《春秋志》)
劉琰(《毛詩志》、《周禮志》)
炅模(《毛詩志》、《禮記志》)
冷剛(《易志》)
王瓚(《禮記志》)
田瓊(《禮記志》)
《鄭志》中最常出現的是趙商和張逸兩人,尤其是可能爲“門人冠首”的趙商,在除了《易志》之外的所有篇目中都有登場。他的名字唯獨没有在《易志》中出現,可能是因爲《周易》注是鄭玄最晚年的作品。如前所述,趙商撰寫了鄭玄的碑銘,那麽他無疑是在鄭玄之後離世,故而鄭玄的《周易》注應是學塾解散之後的著作。劉知幾在《孝經注議》所引用鄭玄的《自序》中,體現出他注經的以下順序:“遭黨錮之事起,逃難注《禮》。黨錮事解,注《古文尚書》、《毛詩》、《論語》。爲袁譚所逼,來至元城(河北省大名縣),乃注《周易》。”袁譚是袁紹之子。“爲袁譚所逼”指的是《鄭玄傳》中記載的建安五年(200),“時袁紹與曹操相拒於官度,令其子譚遣使逼玄隨軍。不得已,載病到元城縣,疾篤不進,其年六月卒”之事。鄭玄坐黨禁,如後所述,是在建寧三年(170)、四年間,從那時起直至中平元年(184)黨禁解除,鄭玄作了《三禮》注,在黨禁解除後,又作《古文尚書》、《毛詩》、《論語》注,在建安五年去世之前,作《周易》注。如果是這樣的話,《易志》中所保留的唯一一個人名冷剛,應是在鄭玄晚年的最後時光師事鄭玄的門生。因爲只有他以《周易》注向鄭玄提問。(32)《周禮·秋官·大司寇》疏:“《易志》,冷剛問:‘大畜六四,童牛之梏,元吉。注,巽爲木,互體震,震爲牛之足,足在艮體之中,艮爲手持木以就足,是施梏,又蒙初六注云,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今大畜六四,施梏於足,不審桎梏手足定有别否?’答曰:‘牛無手,故以足言之。’”另外,關於鄭玄注經順序的具體情況,參見藤堂明保: 《鄭玄研究》(蜂屋邦夫編: 《儀禮士昏疏》,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86,解説資料)。藤堂指出《三禮》注的執筆順序是,《周禮》、《儀禮》、《禮記》。又《論語》注在古文《尚書》注之後。
關於《鄭志》中最經常出現的趙商和張逸,對於趙商前文已有所述。張逸是鄭玄的同縣人,也即高密人。鄭玄賞識他,收其爲弟子,而且把弟女嫁給了他。據《鄭玄别傳》載,“故尚書左丞同縣張逸,年十三爲縣小史。君謂之曰:‘爾有贊道之質。玉雖美,須雕琢而成器。能爲書生以成爾志不?’對曰:‘願之。’乃遂拔於其輩,妻以弟女”(《太平御覽》卷五四一《禮儀部·婚姻下》)。雖然並不清楚除此之外的事情,但是,在記載了幽州刺史劉虞被公孫瓚殺害時的情形的《魏志》卷八《公孫瓚傳》注所引《英雄記》中出現的張逸,或許與之是同一個人。“虞之見殺,故常山相孫瑾、掾張逸、張瓚等忠義憤發,相與就虞,罵瓚極口,然後同死。”劉虞被害發生在初平四年(193)。如果的確是同一個人,那麽《鄭玄别傳》中所稱“故尚書左丞”,應是死後贈官。
總之,在《鄭志》中登場的鄭玄的門人們的事迹,有關趙商和張逸的我們只了解這麽多。(33)《廣韻》卷四《去聲·十二霽·桂》引《陳球碑》中出現一位叫作“炅横”的人。或許與炅模有某種聯繫。“桂,木名,……又姓,後漢太尉陳球碑有城陽(山東莒)炅横,漢末被誅,有四子,一守墳墓,姓炅,一子避難居徐州,姓昋,一子居幽州,姓桂,一子居華陽,姓炔,此四字皆九畫,古惠切九”。與在青史中留名,使正史爲之立傳的門人們不同,他們只是因爲向老師提出了學術上的問題,作爲得到老師回答之人在《鄭志》中留下名字。但是,他們一定是鄭玄學團中的核心人物。這同樣也適用於那些在《鄭記》中登場的人們。在《鄭記》中所顯示的問者與答者的組合以及他們出現的次數,如下所示:
問者 答者 回數
劉德田瓊5
焦氏(焦喬?)張逸3
崇精焦氏3
陳鑠趙商2
陳鏗田瓊2
陳鑠 汜閣 1
陳鏗張逸1
?王瓚1
任厥 汜閣 1
王權焦喬1
王權 ? 1
鮑遺張逸1
崇翱 汜閣 1
桓翱 汜閣 1
※下劃綫之人在《鄭志》中也曾出現。下加點者,在提問和回答中均有出現。
雖然《鄭志》和《鄭記》都只有一些散亂的佚文被保留下來,但這些是非常有價值的資料,能够從中窺見鄭玄學塾教學的具體情形。即,學生們被老師徹底地灌輸經書的文字、文句的解釋。例如,有張逸學習‘春秋異讀’的記載。這似乎是一門選取《春秋》中的特殊詞義進行解釋的課程。(34)見《詩經·邶風·旄丘》疏。該事例出現在指明服虔錯誤解釋《左傳》“僖公四年”管仲言“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實征之,以夾輔周室’”的討論中。“服虔云,五侯,公侯伯子男,九伯,九州之長,太公爲王官之伯,掌司馬職,以九伐之法,征討邦國,故得征之。鄭不然者,以司馬征伐,由王命乃行,不得云汝實征之。且夾輔者,左右之辭也。故因漢張逸受‘春秋異讀’,鄭云,五侯,侯爲州牧也,九伯,伯爲州伯也。一州一牧,二伯佐之。太公爲王官之伯,二人共分陝而治。自陝以東,當四侯半,一侯不可分,故言五侯。九伯則九人,若主五等諸侯九州之伯,是天子何異,何云夾輔之有也。”可能‘春秋異讀’認爲“五侯九伯”之“伯”應讀爲“霸”,故而出現了以上的解釋。這令人聯想到關於《漢書》,由於自其成書伊始就存在不少難解的語句,馬融是從班昭那里習得了此書的讀法。(35)參見拙作《六朝精神史研究》第Ⅳ部第十章《顔師古の〈漢書〉注》。
有時鄭玄講授的可能是極其一般的、類似經書概論的内容。舉例而言,當趙商取《周禮·天官·膳夫》中“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一句提問:“王日一舉,鼎十有二。是爲三牲(牛羊豕,太牢)備焉。商案(《禮記》)《玉藻》,天子日食少牢,朔月太牢。禮數不同,請聞其説”時,鄭玄這樣回答:“《禮記》後人所集,據時而言。或以諸侯同天子,或以天子與諸侯等。禮數不同,難以據也。王制之法,與禮違者多。當以經爲正”(《周禮·天官·膳夫》疏《鄭志》)。毫無疑問,鄭玄認爲禮的經典是《周禮》。(36)此疏接著言道:“若然,此《周禮》周公太平法。《玉藻》據衰世,或是異代,故與此不同。”對此皮錫瑞《鄭志疏證》認爲:“漢今古文家,各自爲説。《周禮》古文,《王制》今文。《周禮》皆周制,《王制》多殷制。趙商舉《玉藻》爲問,鄭不云《玉藻》,而云《王制》之法與周異,其異蓋以《玉藻》與《王制》同。鄭主古文,故以《周禮》爲正也。”而且這種概論性的解答,關於《詩經》的尤其引人注目。除了圍繞詩的文句的解釋之外,關於《大序》、《小序》的問答也非常多。試舉一例,關於《大序》中“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張逸和鄭玄有這樣的對話。張逸問:“何詩近於比、賦、興。”鄭玄答:“比、賦、興,吴札觀詩(《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已不歌也。孔子録詩,已合風、雅、頌中,難復摘别。篇中義多興。”(《大序》疏《鄭志》)就像疏中引用《鄭志》所指出的,張逸以爲,像風、雅、頌一樣,比、賦、興也可以分爲篇卷,鄭玄教導他,比、賦、興只是“文辭之異”,而非“篇卷之别”。他還告訴張逸,《國風·螽斯》之詩實際上採用的是興的詩法,但《毛傳》並不這樣認爲——“答張逸云,若此無人事,實興也。文義自解,故不言之。凡説不解者耳。衆篇皆然”(《螽斯》疏《鄭志》)。完全知道了的事情不予説明是《毛傳》的原則,廣義而言,這也是注釋的原則。由上可見,《鄭志》中與《詩經》有關的概述性敍述格外突出,或許《詩譜》本來就是鄭玄的講義。因爲在以注釋爲主體的鄭玄的著作中,它顯然是概述性的論著。(37)關於《詩譜》,請參考福島吉彦: 《詩譜考—毛詩研究—》(《池田末利博士古稀記念東洋學論集》,一九八〇),以及《詩譜考續編》(《山口大學文學會志》三二卷)。此外,從書名來看《六藝論》顯然也具有概述性質。(38)《公羊序》疏云:“鄭君先作《六藝論》訖,然後注書”,如果是這樣,那這是一本早期的著作,但是若據《詩經·大序》疏:“案鄭《六藝論》文,注《詩》宗毛爲主,其義若隱略,則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識别也”所言,寫作時間就要被推遲。如前所述,鄭玄據《毛傳》而作鄭箋在黨禁解除之後。不過,本文第32條注釋引藤堂明保的論文認爲,與鄭玄晚期著述多采用古文説不同,《六藝論》純粹基於今文説,故而是鄭玄的早期作品。
《鄭志》中記載的門生的提問,大多是對經書的文句的疑問,或者是譬如《詩經》中有關《大序》、《小序》所産生的疑問。不過當然不止這些,有時是就兩本經書之間存在的分歧提問,還有是就鄭玄解釋中的分歧提出質疑。前者如上文所舉的趙商關於《周禮·天官·膳夫》和《禮記·玉藻》的質疑,後者如第一節中討論過的炅模追問的《詩經·邶風·燕燕》的鄭箋和《禮記·坊記》的鄭注的分歧。門生們的手中,不僅有經書的文本,還有老師鄭玄的注釋。據説這是被接二連三的傳閲並轉抄的。例如,《周禮·天官·酒正》:“凡祭祀,以灋共五齊三酒……”的鄭注引用《禮記·禮運》:“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之言,謂“澄酒是三酒也”。對此趙商提出質疑:“《禮運》注澄是沈齊,今此注澄酒是三酒何?”鄭玄這樣回答:“今解可去澄字。此本不誤。轉寫益澄字耳。”(《酒正》及《禮運》疏《鄭志》)“此本”應是指鄭玄手中所執《周禮》注的文本。他告訴趙商,趙商所持文本在傳抄時混入了一個“澄”字,所以應該將之改爲“酒是三酒也”。鄭玄在給學生們授課時,在只憑語言的説明難以理解的情況下,也會採取以圖示範的方法。如,“趙商問,司服(《周禮·天官·内司服》)王后之六服之制目,不解,請圖之。答曰……”(《周禮·天官·屨人》疏引《鄭志》)鄭玄的圖示没有保存下來,只留下了長長的語言解釋——“大裘、袞衣、鷩衣、毳衣、絺衣、玄衣。此六服皆纁裳赤舄。韋弁衣以韎,皮弁衣以布。此二弁皆素裳白舄。冠弁服黑衣裳而黑舄,冠弁玄端(齋服)……”。然後是關於皇后的六服,褘衣、褕翟、闕翟、鞠衣、襢衣、褖衣,接着是對每一件鞋履和冠冕的説明。面對趙商的請求,鄭玄用圖或者表來解説。(39)據載,魏博士樂詳的教學也非常勤懇細緻。“至黄初中,徵拜博士。于時太學初立,有博士十餘人,學多褊狹,又不熟悉,略不親教,備員而已。惟詳五業並授,其或難解,質而不解,詳無愠色,以杖畫地,牽譬引類,至忘寢食,以是獨擅名於遠近”(《魏志》卷一六《杜恕傳》注引《魏略》)。
對於古典注釋家而言,傾向於使用“今”也就是漢代對應的例子來解釋經書中的制度和名物並不稀奇,畢竟這是爲了給人一種具體的印象。《詩經·小雅·甫田》“田畯至喜”的鄭箋“田畯,司嗇,今之嗇夫也。喜讀爲饎。饎,酒食也”,即是用自己曾經擔任過的漢代的嗇夫之職來解釋經典中的“田畯”之意的一個例子。《鄭志》中也保存了類似的問答記録。“劉琰問: (《地官》)《載師職》云,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閭師職》云,凡無職者出夫布。夫家之征與夫布,其異如何”(《周禮·地官·閭師》疏)。鄭玄這樣回答他的問題:“夫家之征者田税,如今租矣。夫布者如今算歛。在九賦中者也。”(40)“九賦”出自《周禮·天官·太宰》。注言:“玄謂,賦口率出泉也。今之算泉,民或謂之賦,此其舊名與。”總之,“賦”就是人頭税。
不過,鄭玄同門人之間以“今”之語進行問答時,不單單是以漢代的制度名物比擬經書中的制度名物,需要注意其中有些提問極具現實意義。《禮記·喪服小記》:“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巳”,指的是如果下葬因爲某種原因而延遲,那麽,只有喪主不除服,喪主以外喪服衣麻的大功、小功、緦麻之親,各自九個月、五個月、三個月的喪期過後即可除服。但是,有一次趙商提到“主者不除,且以今言之”,即《禮記》稱“主喪者不除”,但是以“今”(現在)的情況來看的話,“人去邦族,假葬異國,禮不大備。要亦有反土之意。三年闋矣,可得除否。明爲改葬緦之例乎。爲久不葬(之例)也?”假葬在異鄉之人,靈柩總有回到故鄉之時。因此,喪主在三年終喪後即可除服,當靈柩返鄉之時,再按“改葬緦”的規定,服三月之喪。“改葬緦”出自《儀禮·喪服》,鄭玄注解釋爲:“謂墳墓以他故崩壞,將亡失屍柩也。言改葬者,明棺物毁敗,改設之如葬時也。”然而,趙商詢問到,是應按照以上情況,還是始終依據“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的原則,喪主無論何時都不應除服呢。鄭玄回答:“葬者送亡之終。假葬法後代巧僞。反可以難禮乎”,强調應當遵循禮經的原則(《通典·禮典》卷六三“久喪不葬服議”)。
即便假葬是鄭玄所謂的“後代巧僞”,然而在東漢末期那樣離亂的時代,應該是很平常的現象。沛國譙縣曹休,在“天下亂,宗族各散去鄉里”的情況下,十餘歲時喪父。“獨與一客擔喪假葬”,携年邁的母親逃往江南(《魏志》卷九)。此外,《通典·禮典》卷六三“父母死亡失屍柩服議”,無疑是引用了《鄭記》中桓翱與汜閣之間對“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的意味深長的問答。
桓翱的疑問是“久喪不除者,爲當衆子盡然邪”,汜閣在講述自己與老師鄭玄之間曾經的對話時,回答了桓翱的問題。“昔嘗送鄭君到代陵。代陵有人,其父死不得其屍。其子行喪,隨制降殺。閣與亡者相知,而往弔之。”對話以汜閣陪同鄭玄外出至代陵時偶然經歷的事情爲契機,在吊問返回後的汜閣與鄭玄之間展開。“還問鄭君所駁《異義》之事,不孝莫大於無後。終身不除,此爲絶先人之統。無乃重乎。”汜閣的問題是,如果因爲他没有找到父親的屍首,根據《禮記》的規定,他就終身不能除服,也就是終生不能結婚,那麽家族的血脉就會斷絶,應該再没有比這更不孝之事吧。“所駮異義之事”是指,鄭玄駁斥許慎《五經異義》的《駁五經異義》。鄭玄在《駁五經異義》中表達了對這種情況的靈活態度,他認爲除服結婚是背禮從權。(41)《通典·禮典五八》“君父乖離不知死亡服議”中記載:“魏劉德問田瓊曰:‘失君父終身不得者,其臣子當得婚否?’瓊答曰:‘昔許叔重作五經異義,已設此疑。鄭玄駁云: 若終身不除,是絶祖嗣也。除而成婚,違禮適權也。’”這當然也是出自《鄭記》的引用。他對汜閣的回答則有所不同,二人之間的往返酬答如下。鄭玄答:“庶子自可攝祭。”汜閣問:“無庶子當何以。”鄭玄又答:“族人可以其倫代之。”當汜閣再問“無族人云何”時,鄭玄没有再回答。汜閣向桓翱講述了他和鄭玄之間曾經關於此問的交流,並做出了“推此而詳,但使一嫡子不除耳”的結論。由此可知,在古典禮經的原則下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現實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困擾鄭玄與其門生之事。
2世紀的後半葉,有成百上千人在山東半島存在了二十餘年的鄭玄學塾就學。在第三節、第四節所記的門人之中,重新整理他們的籍貫如下:
趙商(河内温)、郗慮(山陽高平)、崔琰(清河東武城)、王經(清河)、國淵(樂安益)、任嘏(樂安博昌)、程秉(汝南南頓)、張逸(北海高密)
也即,在東漢時的十三州刺史部中,以學塾所在的青州爲中心,有冀州、兗州、豫州及司隸校尉部之人。當然,這不過是數以百千計的學生中的九牛一毛,如果可以從這極少數的事例中推斷出整體的情況,那麽鄭玄學塾還是有一定的地域性。不禁令人想起王粲之言:“伊洛已東,淮漢之北,(鄭玄)一人而已。”又當時的“海内清議”稱“青州有邴、鄭之學”(《魏志》卷一一《邴原傳》注引《邴原别傳》)。邴、鄭就是邴原和鄭玄。即使鄭玄學塾確實具有一定的地域性色彩,然而我們也必須肯定他事實上是一個超越了州、郡、縣的界限的士大夫集團。在東漢末期太學沉滯已極的情況下,取而代之的是各地私塾的繁榮,這是體現社會流動現象的一個指標。(42)本文第279頁注釋①所列的拙文中,以廣漢新都的楊厚學塾爲首,對蜀地的學塾進行了考察。
然而,鄭玄學塾周邊的環境絶不平静。鄭玄學塾被迫從高密遷至東萊不其山中,並且最終不得不解散之事雄辯地證明了這一點。2世紀的後半葉正處於一個四海動蕩不安的時代,時局的動蕩正面襲擊了鄭玄及其所經營的學塾。已經七十歲的鄭玄在讓兒子繼承家業時寫給兒子的《戒子書》中,通過自敍的方式回憶生平,雖然有“將閑居以安性,覃思以終業”,“家今差多於昔,勤力務時,無恤饑寒”之語,但那是好不容易到了晚年時的情景,且只不過是瞬間的平静。
我猜想,鄭玄離開馬融學塾回鄉是由於馬融去世。馬融離世在桓帝延熹九年(166),恰是第一次黨錮事件發生之時。隨後,在靈帝建寧二年(169),發生了第二次黨錮事件,鄭玄坐黨事禁錮。“及黨事起,乃與同郡孫嵩等四十餘人俱被禁錮”(本傳)。孫嵩是北海安丘(山東省安丘縣)人。他是將《孟子》的注者趙岐隱藏在複壁之中長達數年的“俠者”,又以與邴原在其遊學時所結的一段姻緣被熟知。(43)請參考本文第273頁注釋③中提到的拙論。根據《魏志》卷一八《閻温傳》,《魏略》爲孫嵩(字賓碩)在《勇俠傳》中立傳。鄭玄在《戒子書》中提到,“遇閹尹(宦官)擅埶,坐黨禁錮,十有四年,而蒙赦令”。黨禁解除,赦天下黨人的赦令頒發是在黄巾軍蜂起的中平元年(184),因此,從建寧三年(170)或四年開始到中平元年的十四年間,鄭玄是以禁錮之身渡過的。鄭玄估計是第二次黨錮時被牽連的。第二次黨錮的範圍很廣,並且對此的鎮壓非常徹底。“中常侍侯覽諷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僕杜密……山陽太守翟超,皆爲鉤黨,下獄,死者百餘人,妻子徙邊,諸附從者錮及五屬。制詔州郡大舉鉤黨,於是天下豪桀及儒學行義者,一切結爲黨人”(紀八《靈帝紀》“建寧二年十月”條)。鄭玄坐黨禁,與曾任命他爲嗇夫爲其遊學提供便利的杜密可能有直接的關係。不過,原因當然不限於此。在他的身邊,還有像甄子然那樣與閹黨勢不兩立之人。鄭玄不僅賞識提拔幼時的國淵、任嘏,“其餘亦多所鑒拔”,他被認爲是處於鄉論頂端的人物。僅憑這一點就足以成爲他被政府問責的理由。(44)《蜀志》卷八《孫乾傳》注引《鄭玄傳》云:“玄薦乾於州。乾被辟命,玄所舉也。”孫乾是北海人。聚集了來自各地的士大夫團體的學塾,就如同從前的太學一樣,也成爲“志士交結”、“游談其中”(傳六六《循吏仇覽傳》)之處。
無論如何,鄭玄是黨人的事實對其學問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他在注釋中有時不得不採取隱幽的表達方式。《禮記·檀弓下》的疏就有這樣的敍述:“《易説》者,鄭引云《易緯》也。凡鄭云説者,皆緯候也。時禁緯候,故轉緯爲説也。”所以,在《鄭志》中有以下的問答。張逸問“《禮》注曰書説,書説何書也”。鄭玄答“《尚書緯》也。當爲注時,時在文網中,嫌引祕書。故諸所牽圖讖皆謂之説云”。(45)《周禮·春官·大司樂》:“乃奏黄鍾,歌大吕,舞《雲門》,以祀天神”的鄭注云:“王者又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尊之也。《孝經説》曰:‘祭天南郊就陽位,是也’”,這裏疏又云:“云《孝經説》者,説即緯也,時禁緯,故云説。”又《續漢書·百官志一》“太尉”條劉昭注先陳述“《前書》曰‘秦官’,鄭玄注《月令》亦曰‘秦官’。《尚書中候》云舜爲太尉,束晳據非秦官,以此追難玄焉”,關於束晳對鄭玄解釋的批判,劉昭反駁道,舜爲太尉之説不過是舜的執掌相當於太尉,非“唐官之實號”,“康成淵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禮》而忘舜位,豈其實哉!此是不發譏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廣微(束晳)之誚,未探碩意。”據此,鄭玄注《尚書中侯》在先,注《禮記》在後。如前所述,鄭玄的《三禮》注的確是在黨禁中完成,“時在文網中”就是指這個事實。王朝交替的預言記集結成的緯書對體制而言是一種危險的思想,也即異端思想,被打上黨人和反政府人士的烙印的鄭玄憚於此,不明稱“緯”而改稱“説”。
在鄭玄仍是禁錮之身的光和元年(178)發生了月食,時在尚書之位的盧植上“消禦災凶,宜有其道”之封事八條。其中第二事“原禁”是指:“凡諸黨錮,多非其罪,可加赦恕,申宥回枉”,第五事“修禮”是説:“應徵有道之人,若鄭玄之徒,陳明《洪範》,攘服災咎”(傳五四)。儘管如此,漢廷並没有徵召鄭玄。即便有徵召,鄭玄可能也無意應徵。因爲在黨禁解除之後,他選擇了終其一生作爲處士探研經典的人生道路。“蒙赦令,舉賢良、方正、有道,辟大將軍三司府。公車再召,比牒并名,早爲宰相。惟彼數公,懿德大雅,克堪王臣,故宜式序。吾自忖度,無任於此,但念述先聖之元意,思整百家之不齊,亦庶幾以竭吾才,故聞命罔從……吾雖無紱冕之緒,頗有讓爵之高。自樂以論贊之功,庶不遺後人之羞”(《戒子書》)。
鄭玄學塾的所在地北海郡高密縣,具體表現爲豪族的武斷與流民的社會矛盾已經顯現。北海相孔融所任命的高密令王脩的傳記中記載,“高密孫氏素豪俠,人客數犯法。民有相劫者,賊入孫氏,吏不能執。脩將吏民圍之,孫氏拒守,吏民畏憚不敢近。脩令吏民:‘敢有不攻者與同罪。’孫氏懼,乃出賊”(《魏志》卷一一)。在王脩之前任高密侯相的第五種的傳記中有言:(46)東漢初建武十三年(37),封鄧禹爲高密侯,食邑高密、昌安、夷安、淳于四縣。鄧禹去世後,高密侯國一分爲三,長子鄧震襲封高密侯,鄧襲封昌安侯,鄧珍封夷安侯(傳六)。不論何時,高密侯都是被鄧氏嫡支襲封的。總之,高密侯相實際上就相當於高密令。“是時徐、兗二州盜賊群輩,高密在二州之郊,種乃大儲糧稸,勤厲吏士,賊聞皆憚之,桴鼓不鳴,流民歸者,歲中至數千家”(傳三一)。即便是通過第五種的努力,見到了流民歸農的景況,但這只不過是一時的現象。包括高密在内的北海地區不久就成爲黄巾軍的最大的目標,即是“賊衝”(傳六〇《孔融傳》),鄭玄學塾被迫停止活動,而鄭玄本人則因“黄巾爲害,萍浮南北”(《戒子書》)。
鄭玄學塾在黄巾之亂帶來的荒廢中,最終消失在歷史長河。不過,據説就連黄巾軍也對鄭玄行拜禮,並相約“不敢入縣境”。對此。川勝義雄氏有很好的研究。(47)川勝義雄: 《六朝貴族制社會の研究》(岩波書店,一九八二)第Ⅰ部第二章《漢末のレジスタンス運動》第42頁指出:“在我看來,上述例子中的一般民衆對逸民人士是有着親近感的,如黄巾等將他們視作‘所謂賢人’,似乎是顯示出了當時的民衆運動的一種方向,即對什麽懷抱親近,又對什麽進行抵抗。”(譯者註: 此處據中譯本《六朝貴族制社會研究》第一編第二章《漢末的抵抗運動》,徐谷芃、李濟滄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3頁。)鄭玄的學問對後世的影響無疑是深遠的。即使出現了像王肅那樣持反鄭玄立場的學者,六朝隋唐的經學,就如同群星趨向北辰那樣,以鄭學爲中心往復回旋。所謂“徒欲父康成,兄子慎(服虔),寧道孔聖誤,諱聞鄭、服非。然於鄭、服甚憒憒,鄭、服之外皆讎也”(《舊唐書》卷一〇二《元行沖傳·釋疑》),是膾炙人口之言。鄭玄的學問的形成,在多難的時代仰賴與聚集在學塾的人們共同生活之處不少。他在暮年時痛悔之事是“亡親墳壟未成”,除此之外,《戒子書》中所説:“所好群書率皆腐敝,不得於禮堂寫定,傳與其人”,一定是對曾經與學塾中的門人們一起度過的愉快的時光的回憶。
附記: 本文原收於川勝義雄、礪波護編: 《中國貴族制社會の研究》,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87年3月。翻譯過程中承蒙付晨晨女士給予細緻的修改意見,最終定稿頗多獲益,謹此致以誠摯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