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健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北京 100048)
提起“音乐教育”这一术语,我们常常会与“音乐教育专业”相关联,甚至在百度百科查询的词条里,也直接弹出了“音乐教育专业”的术语解释。其实,这只是“音乐教育”中的一部分,说到底它是为教育目标服务的,是实现总教育的手段,如何使用这种音乐性手段实现教育目的是我们一直不懈追求的。下面就入学前后儿童在音乐教育中的心理(性格)的共性与差异性进行分析。
第一阶段:(0-1岁):为前符号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艺术品的呈现只能作为一般性刺激物,幼儿还不具备鉴赏能力,更不可能把任何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在这一阶段中,艺术感知力特性是感官原动性。
第二阶段(2-7岁):符号运用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又可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沉浸在符号媒介中,形成符号系统。在音乐学习中具体表现为:学习简单的音乐样式,不包括句法等复杂的音乐内容,模仿学习与情景相联系的音调,学习基本的、简单的节奏律动。
(2)对符号的探索与扩大。在音乐中,具体表现为审美形式感形成,具体表现为:灵活地歌唱,进行演奏的实践,能模仿、掌握一些简单的音乐主题。
(3)审美形式感形成。具体表现为:儿童可以通过符号间接地了解事物或人物。从音乐学习的表现为这一阶段的儿童对音乐作品的故事情节、内容感兴趣,但对音乐风格及音乐个性并不关注。
第三阶段(8岁后):继续进步与可能退步的阶段。
在儿童8岁以后,艺术发展成为“分水岭”,若儿童能在8岁以前在“三大系统”的合力作用下获得了基本的、相对全面的音乐经验,那么,8岁后的儿童会继续发展他们的音乐才能,在音乐上也就会变得更加自信。这样的儿童具有的表现行为是:能根据对音乐的形式较自如地参加音乐制作活动,并在活动中激发内在的兴趣,也会从音乐中感受各种情绪,存在着一定的情绪敏感性。
但这一时期,部分儿童由于在人格发展上出现自我意识迅速增强、自我批判意识逐渐形成等因素,可能出现艺术表现大幅度退步,表现为觉知能力或音乐感觉能力退化,创作的兴趣丧失,从而远离艺术。造成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有:(1)幼时的音乐学习缺乏兴趣的培养,枯燥的乐理知识与技能对幼儿时期的音乐学习埋下了枯燥无味的“导火索”。(2)学前音乐学习缺乏音乐知觉系统的参与。(3)音乐学习缺乏制作系统的参与,导致这些不良后果的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性音乐教育环境的不规范,且由于部分音乐教育工作者缺少音乐素养导致的。
儿童音乐发展的三个阶段属于音乐学习中的共性,下面就笔者个人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儿童音乐学习的差异性分享几点:
在笔者教授的学生里,不乏有接受能力较强的孩子,在钢琴课中表现为,学习新技巧与音乐处理时,一学就会。这与他(她)们幼儿时期家长的教育或与早教机构的培养是分不开的。在教育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一些国外先进的音乐教学体系,例如奥尔夫教学法,大量运用节奏、律动训练;语言学习;创造能力的培养,包括奥尔夫器乐的练习,这些都会锻炼到孩子们益智与心智的发展。通过说、唱、跳、奏、戏剧表演等练习科目,大大培养了孩子不同能力的发展。有些家长从胎教开始,孩子母亲就大量地听古典音乐,使还未出生的宝宝感受腹外部的音乐,让孩子们通过音乐了解世界于有意识或无意识中,无疑这种方式的胎教对婴幼儿听觉及大脑发育大有裨益。
这种能力较强的孩子可以成为重点培养的“材料”,精心打磨,所谓“玉不雕不成器”。在音乐基础掌握的同时,加强技术、手指的训练,和对音乐的感知力的培养。
但更多的孩子是资质很普通的,我们不必都高要求,但学习必须是正规的,只是在要求准则上可区别对待。这部分孩子要以培养热爱音乐为目的,多感受不同种类的音乐,建议多听音乐会,观看戏剧、舞剧,在家多听唱片。在钢琴学习中,更多地引导学生感受音乐背后的故事,如作曲家的生平,音乐的风格,让孩子真正融入音乐,使孩子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切忌不要一视同仁,将孩子当钢琴家、演奏家要求与培养,这样不仅不能让孩子进步,还会使原本天性就是“爱玩儿”的孩子屡尝挫败感,久而久之,便会厌弃钢琴学习,直至放弃。这是我们做为教育工作者最不愿意看到的。
从孩童开始直至成人,其实大家时刻都会遇到一些艰难险阻,像南宋词人辛弃疾道:“叹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么,从孩童时期就需要注重对孩子逆商的培养。在现代教育中,家长不仅要关注孩子智商的提高、情商的培养,更需要注重逆商的建设。在教学体验中,笔者越发觉得逆商的重要性。在钢琴课中,对待“困难片段”时,大部分孩子选择逃避,采取“绕道行驶”,或者混过去,或者降速,更有甚者说“忘记练了”。但也有孩子的逆商值明显高于常人,越有难度的曲子越有挑战欲望,经常上网搜集“世界十大最难钢琴曲”,越具挑战性的技术,越去探索、追求,会因为布置的曲子简单而不认真对待,回课质量明显低于布置更难曲目时。对没有达到自己要求的部分,不厌其烦地反复练习,甚至有小朋友在一遍遍反复练习弹不好的地方时急哭了,但并不放弃,擦干眼泪继续“较劲”起来。
所以,不同逆商的孩子也需要区别对待,在布置曲目时讲究适合,把握“度”。对待怕困难的孩子,不要心气儿太高,过急,要懂得循序渐进,教学时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在教育方法上,要懂得给一些可以完成的小目标,并及时夸赞、鼓励,使孩子明确地知道“不怕困难”是正确的,并适时引导孩子遇到困难时如何想办法、用什么方式解决等,不能以刺激性语言挫伤孩子的自尊心。
所谓独立,是指人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它要求人们既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精神支柱,也不依附于任何的现实力量。表现为:习惯独立思考,独立实践,控制情绪的能力较强。根据埃里克·埃里克森的发展心理学理论,对人不同的发展时期给出了定义,幼童期存在的两极性——独立VS羞怯。虽然这种特质并不仅存在于幼童期,成年人也会有这种两极性的烦恼,但在幼童期是培养独立性的最佳时期。教师应该尊重这些个性发展特点,并深刻认识到教育的介入会对其产生很大影响。
在钢琴教学中,经常会看到一些独立性较差的孩子,身后总能看到一位位“事事包办”的慈母(慈父),尽心尽力地为孩子操持着一切,曲子中小到一个装饰音的弹法,或一个呼吸气口、乐句线条,到错音、错节奏(拍),钢琴笔记都上都记录了琴童之路的点点滴滴和老师的一字一句。这种家长教育出的孩子一般独立性较差,钢琴课中的明显表现在于:老师问的基本乐理问题,甚至是音符在五线谱的位置,孩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身后的家长却作答得准确无误。这无不使人汗颜,陷入了思考,到底是谁在学琴?家长长期事无巨细的“包办”,大大助长了孩子的依赖性,久而久之,孩子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主观能动性更无从谈起。这种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绝不是个例,是教育环境下的弊端。
有的家长比较注重对孩子独立性的培养,从小摔倒了就要求孩子独立站起来,学龄时就学会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上学时就列出了家务劳动单,分年级积极参与到家务劳动学习中,小到扫地、擦地、归纳整理自己的房间、刷碗、做简单的饭,甚至擀面食。这种教育方式不仅在心理上培养了孩子的独立人格,也增强了意志力的培养。
在学校学习中表现为: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物品;能独立整理好第二天上学时所用的课本及书包;能完备、整洁地记录课堂笔记;能独立完成好家庭作业等。钢琴课表现,独立上课,做好课堂笔记。据观察,没有家长陪伴上课的学生,由于无法依赖家长的帮助,心理暗示为,没人帮助我,不认真听课就无法在家完成钢琴课后作业,导致无法回课,所以要认真听课,自己做好笔记。因为独立学习钢琴,没有家长旁听,在家中练琴时,只能自己靠自己,学会独立思考问题,独立解决困难。这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孩子,从小就懂得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因为会考虑后果。在从事教学的十几年中,以上三点是从性格心理角度所思考、分析到的一些关于差异性的心得体会,供家长与教师们参考。
正如人们常说:“世界上找不出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更何况是这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了,不仅是家长的教育理念有待于提升,作为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该摒弃老套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多用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法,从孩子的心理出发,良性地介入教育,了解孩子们的音乐发展共性,也要根据孩子们的性格差异,差别对待。不同性格、不同生长环境、不同心理特征都会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结果,甚至是影响到他们的人生。在钢琴学习中,维护孩子们对音乐的兴趣,让孩子热爱音乐,体会音乐所带给他们的快乐,才是我们的教育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