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勤
摘 要: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随着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程的加速推进,郑州市现已跃居国内新一线城市之列,常住人口破千万,食品安全问题管理事关千万人口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在分析当前郑州市食品产业发展和安全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剖析现阶段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管控对策,从而助力郑州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关键词:郑州市;食品安全;管控对策
Abstract:Food safety is related to the peoples health and happy life.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national central city construction in Zhengzhou, Zhengzhou has become one of the new first-tier cities in China, with more than 10 million permanent residents.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food safety management concerns the health and life safety of 10 million people in Zhengzhou, which must be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and safety status of the food industry in Zhengzhou, this paper makes an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food safety problems exposed at this stage, and proposes reasonable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help Zhengzhou do a good job in food safety.
Key words:Zhengzhou; Food safety;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03
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强化安全管理力度是实现河南省由“中原大粮仓”向“国人大厨房”跨越的关键性一步。2019年河南省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1.03万家,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有3 200多家,形成了全国最大的覆盖肉类、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饼干等五大特色食品的产业集群。而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部地区,是重要的食品生产和消费省会城市,因此确保食品生产、流通环境的安全将是其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
1 郑州市食品安全现状
1.1 郑州市食品产业发展规模
目前,郑州市形成了以惠济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寨工业园区和中原食品工业园区为核心的四大食品产业集群区。全市共有食品企业11.8万多家,其中全国知名食品生产企业960余家,较大的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及冻品冷链物流中心为代表的食品经营企业8.3万家,餐饮服务单位3.7万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商超180余个,规模养殖企业123家,这些企业承担了保障郑州市人民群众饮食所需的重要且艰巨任务,郑州市主要食品产业分布状况见表1。
1.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2018年,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开展大宗食品监督抽检12 220批次,其中合格为12 033批次,合格率为98.5%。抽检覆盖粮食加工品、淀粉及其制品、糕點、食用油及其制品等30大类食品,2018年郑州市食品监督抽检情况见图1。
此外,郑州市市场监管总局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14号〕指出,在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盐、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粽子等糕点共21大类食品
1 420批次样品中,检出其中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粽子糕点5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多数存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为此,做好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2 郑州市食品安全问题诱因
2.1 部门监管职能交织
随着郑州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部门职能改革步伐也在加快,虽然政府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内容明确了由分段监管转变为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的监管模式,但能否改善食品安全环境仍依赖于其他部门的通力协同配合。目前统一食药监管体制刚刚建立,还处于运行调整阶段,尚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此在整个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和环节,安全监管还存在着“空白地带”和“交叉监管”现象,尤其是基层监管较为薄弱,加上食品安全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各部门在执行标准上要求不一,监管职能又多有交叉,使日常监管执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一定影响[1-4]。
2.2 市场主体道德缺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市场的运行需要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然而在食品市场中并不是所有的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人员都具有较高的遵守法律意识,相反地,这些经营人员会在法律许可的边缘采用违反道德的欺骗手段,从而获取食品生产和销售的高额利润,严重阻碍了食品市场的健康和稳定运行,使整个市场环境处于不能进行公平、公正和合理竞争的状态,损害了市场消费者的合理正当的权益。另外存在部分食品经营主体,从企业负责人到一般操作员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而不能严格执行相关检验检测程序,即使进行了相关检验检测,但检测内容也仅仅是流于形式,检测成效不到位,这些现象聚焦在市场主体道德缺失的连锁反应上。
2.3 检测手段滞后
食品检测是政府监管部门依靠技术性手段、方法来测验食品质量的关键性方法,但是基于目前行业领域监管内容繁杂,包括餐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机关食堂、医疗机构、药店、化妆品等,相关检测人员每天可能会面对着琳琅满目的食品以及门类繁多的种类,监管任务十分繁重,易让人应接不暇,但政府部门在相关资金和人员配套方面投入力度不够,导致缺乏技术支撑和食品安全快检设备,从而影响整体检测手段的提升。
3 加强郑州市食品安全管控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
要积极遵守《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努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促使政府监管工作更加具有有效性,可以多措并举采取:①要在树立法律法规权威的基础上,完善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②要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教活动等。③积极畅通完善的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特别是发生食品事故发生以后,各部门之间要切实根据制度规定,如国务院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各部门的工作安排与协调沟通,进而有力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3.2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为了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政府部门要特别强调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构建企业经营者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长效机制。①在食品重点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的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黑名单”制度。②要加强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落实重点食品追溯系统实施项目进展情况;此外,要在重點食品生产和大型食品批发市场或产业园区、大型连锁卖场、超市等多领域试点推广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多渠道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制。目前郑州市在8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和百余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全面推行了“溯本通”追溯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检测报告等信息扫码入库,解决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从源头、中间环节到最终消费等各环节的安全问题溯源,取得了明显成效。
3.3 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手段
当前检测技术日益趋向于高技术化、系列化、速测化、便携化,然而从目前郑州市食品安全检验现状来看,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方面投入的力度还比较小,加上很多食品加工企业的工作人员自身知识水平有限,生产水平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此,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特别是在执法装备、检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等方面给予资金预算保障。同时也要加强监管检测人员队伍建设,合理配备监管人员,定期开展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加强流动考核机制,提高人员采用(技术、手段)测量、检查、试验和计量产品的一种或多种质量特性的能力,特别是注重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安全检测能力和水准。
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是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郑州市建立良好的监管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具体来说,需要市政府协同各部门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履起相关责任,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手段,同时落实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合理引导市场主体,在提高人们食品安全监管意识的同时,实现食品安全工作从城区到乡村,从农田到餐桌的层层落实,守护好人们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李义平.关于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做好服务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思考[J].食品安全导刊,2018(30):26-27.
[2]金建奇,丁献荣.做好抽样工作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J].中国食品,2019(8):121.
[3]李蕊.浅谈如何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10):129.
[4]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J].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20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