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161000)
心力衰竭属于临床常见慢性疾病,其主要因为多种心脏疾病而逐渐发展成心功能不全的临床综合病症,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身心疲累等等,此病很容易反复发作,患者也容易出现恐惧、焦虑等不良情绪,这些情绪不仅会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更会影响治疗护理工作的开展[1]。本研究选择我院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120例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分析,对60例患者实施心理护理,取得了较高的临床疗效,现将结果整理报道如下。
选择我院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120例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资料,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n=60)和对照组(n=60),观察组男性患者46例,女性患者14例,年龄45-68岁,平均年龄为(60.14±2.54)岁;对照组男性患者38例,女性患者22例,年龄44-69岁,平均年龄为(60.75±2.69)岁。其中冠心病患者共53例,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共28例,高血压性心脏病共14例,扩张型心肌病患者共15例,两组临床资料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对照组予以常规药物治疗和护理措施,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增加心理护理,心理护理措施根据患者病情、需求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护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2-3]:①告知患者实际病情,对其进行健康教育,如心脏病病症知识、饮食控制方法、血压调节方法、血糖控制方法等,帮助患者了解自身病症的原因,对治疗方式和各个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及时缓解患者的不良情绪。②将患者病情紧张告知其家属,并制定可行性较强的康复计划,与患者及其家属一同鼓励患者积极进行自我护理。③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积极询问患者的感受,引导患者主动参与护理工作,鼓励患者对临床疗效进行评价。④以最好的态度来对待患者,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鼓励患者积极参与治疗。
根据心力衰竭疗效标准将临床疗效分为[4]:显效、有效、无效,显效指患者经治疗后心功能达到Ⅰ级水平或Ⅱ级水平,临床症状完全消失;有效指患者经治疗后心功能达到Ⅰ级水平,临床症状基本消失;无效指患者经治疗后心功能没有达到Ⅰ级,临床症状没有消失或加重。采用我院自制问卷调查对患者躯体领域、情绪领域等方面进行评分,总分越低,患者生活质量越高。
观察组显效共36例,60.00%,有效共18例,30.00%,无效共6例,10.00%,总有效率为54例,90.00%,对照组显效共21例,35.00%,有效共15例,25.00%,无效共24例,40.00%,总有效率为36例,60.00%,两组总有效率比较观察组效果更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观察组躯体评分为6.12±2.01,情绪评分为3.13±0.56,总评分为15.67±3.32;对照组躯体评分为9.57±2.26,情绪评分为8.54±1.38,总评分为21.88±3.81,两组评分情况比较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较为显著(P<0.05)。
对于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治疗方式有很多种,但如今心理护理已成为十分广泛的治疗方式,心理护理属于一种新型护理模式,其主要是对患者的情绪进行干预,以此改变患者的不良情绪,进一步提高患者的治疗信心。心力衰竭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其因病症的发作而经常出现焦虑、不安等情绪,而这些情绪不仅会影响患者的日常治疗工作,更会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更加需要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增加心理护理,这样就能更好的提高患者的临床疗效[5]。另外,因心力衰竭患者执行医嘱不够自觉,依从性较差,因此患者出院之后也需要持续进行心理护理,一方面能够改善患者心理健康,帮助患者正视不良情绪,另一方面能够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帮助患者抑制病情发展,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本研究选择我院120例心力衰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60例患者实施心理护理,取得了较高的临床疗效,与常规护理比较其效果更为显著(P<0.05)。由此可见,对心力衰竭患者实施心理护理,因其安全、有效、经济等优点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不良情绪与心功能,并且能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但护理人员需要注意,将心理护理用于心力衰竭临床治疗护理当中,一定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了解,积极与患者沟通,这样才能提高护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