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博
论音乐编辑活动中的审美评价
●王力博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陕西·西安,710300)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第一次指出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与联系,为审美评价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研究空间。音乐编辑学作为一门具有交叉性质的新兴学科,编辑活动是其研究的主要对象,合理的音乐审美评价是形成编辑成果的重要因素。面对丰富多样的音乐艺术成果,编辑主体如何对编辑客体作出合理的审美评价是编辑活动的关键所在,也是音乐编辑学学科研究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
休谟问题;音乐编辑学;编辑活动;审美评价
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是18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也是英国经验主义的集大成者。他在《人性论》中第一次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事实”与“价值”的区分问题,在哲学史上被称为“休谟问题”。这一问题不仅对现代哲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对音乐美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人类的诞生开始,评价活动就伴随着人类的日常生活,然而将其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开始的。在古希腊时期,以苏格拉底为代表的哲学家们开始关注“评价”这一思想,但是始终没有对其本质规律进行研究,而是仅限于人的主观经验及道德伦理的范畴。[1]随着哲学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将强调在认知过程中排除人的主观因素,机械的要求人与对象间的一致性与符合性这种理念用于评价活动是不符合实际的,在评价过程中,人的主观因素不仅不可缺少,而且至关重要。面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评价,事物也会因为主体作出的不同评价而显现出其多样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评价活动如此丰富多彩。
在《人性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做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经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这样一点点的注意就会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学体系,并使我们看到,恶和德的区别不是单单建立在对象的关系上,也不是被理性所查知的。”[2]休谟在这里提出了事实和价值之间的关系问题,这里的“是与不是”是对事实的判断,“应该和不应该”则体现出判断是否具有价值。那么从事实判断能否推出价值判断?事实判断又是如何过渡到价值判断的?休谟并没有给出答案,他承认客观存在,又认为客观存在与人的意识之间的关系是无从解决的,因而引发了哲学界的讨论。
“休谟问题”的提出不仅在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问题同样也为美学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启示。休谟作为英国经验主义的集大成者,在研究方法上继承了英国经验学派的传统,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来探究审美趣味的标准。在他看来,美感的来源不仅仅是客观存在,还应该包括心理器官或功能,只有客观与主观双方相互协调,才能产生审美的快感。他将审美趣味作为审美活动的评价标准,认为人的主体因素在审美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音乐审美活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其中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主观因素针对欣赏者而言,它涉及欣赏者的职业、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等诸多方面,从而成为构成评价一首音乐作品“好听”或者“不好听”这种感性体验的主要来源,而这种感性体验不仅是音乐审美活动的初级阶段,还是音乐审美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我们把这种感性体验用语言或者文字表达出来的时候,感性体验经过大脑的思考、提炼、加工,具有明显的逻辑性,是欣赏者对于其自身感性体验的理性总结,也就是说,音乐审美评价是以感性的音乐审美为基础,并加以理性的思维和逻辑性的归纳而形成的。感性体验是千差万别的,理性归纳的侧重点也是因人而异,因而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呈现各式各样的评价结果。
构成音乐审美活动的基础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而主体对客体的需求是进行音乐审美评价的前提,每个人对音乐作品的需求不同,对音乐的评价自然也会不一样。比如对于普通的音乐爱好者来说,一首通俗的流行歌曲,或者一段优美的轻音乐能让他们感到愉悦,符合他们的审美需求;如果让他们听一些歌剧,或者交响乐,也许他们会觉得晦涩难懂,相反,如果价值主体是专业的音乐工作者,那么得到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同时,面对同一客体,主体选择视角的不同得到的评价也会大相径庭。比如听到一首歌曲,有的人会从音乐旋律的角度对其进行评价;有的人会从文学的角度对其歌词进行评价;有的人会从曲式、和声的角度对其音乐结构进行评价。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往往会以“综合”的视角对音乐作品进行评价,以达到对其较为全面的认知和把握。
编辑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远古时代的刻痕、结绳记事、编珠、刻齿都是编辑活动的体现;文字的出现使编辑活动有了质的飞跃;从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1000年开始,编辑活动进入了以编创文章为主要特点的时期,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造纸术、印刷术的出现,在促进文化传播的同时也使编辑活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不难看出,编辑活动在人类的精神文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文化的物质载体为中介,对人类的精神文化产品进行鉴别、收集、整合、归纳、提炼以及组合,是社会精神文化建设中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它又是传播人类优秀文化的中介和纽带,对文化科学的普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了编辑学研究的热潮时期,美国《克利弗兰旗帜日报》的一篇题为“”的报道,首次向世界各国介绍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出版界的一些学者和几所大学里的教授们开始研究“编辑学”,并发表了一批创建编辑学的论文和著作。[3]
编辑学的学科定性与研究对象及范围是支撑这门学科发展的基础。在王春林主编的《科技编辑大辞典》中将“编辑学”定义为“研究编辑基础理论、编辑活动规律及编辑实践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属于人文科学范畴。是一门新兴学科,有关理论体系、基本内容乃至研究对象等,正在讨论和发展之中。”[4](P4)由此可见,虽然编辑行为在远古时代就已出现,但将其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却是从近几年才开始的,由于它的理论体系、基本内容还没有被人们所了解和掌握,这使得它所提供给我们的学科研究的“潜力”是巨大的。有了一定的理论体系的支撑,并将编辑活动规律与文化联系起来,才能使这门学科得到全面的发展。
音乐编辑学将目光聚焦于音乐领域,运用编辑学的方法对人类的音乐文化成果进行收集、整理、记录、加工,它既是编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音乐学的一个子学科,两个学科以音乐为切入点,相互借鉴、相互融合,为音乐编辑学提供了更为广泛的学术前景。编辑学的研究范围广博,包括“编辑学的理论研究”“编辑工艺学的研究”“编辑人才学的研究”“编辑工作中的社会关系研究”“编辑管理学的研究”“不同门类出版物和精神产品的编辑工作的特殊规律研究”“编辑史研究”“编辑战略思想研究”等。[4](P4)不难看出,音乐编辑学应归属于“不同门类出版物和精神产品的编辑工作的特殊规律研究”这一领域,但从音乐编辑学的“交叉”性质来看,音乐编辑学在遵从一般编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的同时,又具有其特殊性。首先,音乐编辑学在研究对象上与一般编辑学有所不同,它无法脱离音乐而独立存在,它的活动过程要围绕“音乐文化”而展开;其次,音乐编辑学的研究领域要以其他音乐学科为基础,运用各种编辑手法将各音乐学科有机地联系起来,通过这种相互结合进一步促进音乐文化的发展,而这种多学科的融合并进反过来推动着音乐编辑学自身不断发展。
音乐编辑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广播、音像、电视、电影及网络等,而这其中有的是以文字、乐谱符号为编辑对象,有的则是以实际音响为编辑对象,这种特殊性就要求音乐编辑活动在运用一般编辑学的研究规律及原理的同时,更要掌握音乐的特殊的表达方式。在这些众多的研究对象中,面对以音乐实际音响为主体的编辑对象以及相关的音乐文化理论成果时,音乐的审美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音乐文化成果是音乐编辑活动的物质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合理地运用编辑手段是保证音乐制品质量的前提条件。在这个过程中,音乐的审美评价将音乐文化成果与编辑行为有效的结合起来,并且贯穿于整个编辑活动的始终。那么,如何得出正确的审美评价?审美评价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主体对客体有什么样的要求,客体又是否能够满足这种需求。这里的“主体”是指从事音乐编辑工作的人,而“客体”则是进入主体视野的客观对象,主要包括读者、作者、稿件、音响、文本等。主体直接或间接与客体发生联系,并形成一定的价值关系,而这种价值关系的确立是由主客体之间的意向的选择、确立和评价构成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主体根据自己的需求对客体进行选择、整理;客体自身是否具有主体所需要的价值反过来又制约着主体的选择,这种复杂的关系使审美评价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虽然审美评价具有强烈的主观性,但并不能简单的把个人主观的价值评价当做价值本身。在审美过程中,每个人都具有各自的价值倾向和取舍标准,在这样的前提下做出的评价,不能被视为音乐价值判断的一般性规律或基础性方法,只能说是个人主观的评价。我们常说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个“各有所爱”就是由个人感受的不同需要所决定的,而并非外在的客观实在,它能反映一部分外在的客观实在,但并不能与其完全重合。
对于音乐编辑工作者来说,如何解决这个“众口难调”的问题?既不能将自己的审美评价强加于音乐作品中,又不能一味地迎合欣赏者的口味。
编辑工作者的选择、优化对于欣赏者来说是具有一定的导向性的,要做到既能够了解和满足欣赏者的要求,又能够引导和提高欣赏者的审美水平,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这就要求编辑工作者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功底和宽广的音乐学术视野,这些能力是进行音乐审美评价的前提和基础。首先,“事实判断”是对编辑对象的客观属性进行了解和把握,在音乐作品中主要包括作品的旋律特点、和声走向、曲式结构、风格特征以及表演方式等客观事实;对于音乐文本而言,这种客观属性则是通过文字表达、篇章结构、逻辑推理等方面来展现的。编辑主体在对这些客观事实进行归纳整理的同时,实际上就是其本身对这些音乐文化成果进行事实判断的过程,而事实判断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主体对客体进一步的价值判断。其次,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因为主体对客体认识不足而作出了不合理的事实判断的情况,而主体也很难在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想要尽可能少的出现这种情况,主体就必须不断的开阔学术眼界、充盈学科内容,尽可能科学而全面地认识客体。不难看出,事实判断的准确与否一方面是对编辑主体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的检验,另一方面也能够督促编辑主体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进而对不同的客体作出较为全面且合理的事实判断。
音乐文化成果之所以能够对社会产生影响,在于其一直处于文化传播的过程之中,而文化传播的顺利进行与“把关人”的价值判断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新闻媒介的报道活动不是“有闻必录”一样,并不是所有的音乐文化成果都能得到有效地传播,并通过传播不断发挥其价值。
价值判断是价值关系的主观反映,这种判断虽然是以主体对客体的事实判断为基础,但不一定完全符合客观存在,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所作出的价值评价自然也就有所差别。那么,如何较为公正地对客体进行价值判断呢?
音乐文化成果有没有价值,或者说有多大价值,首先取决于大众对音乐的需求。大众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音乐的价值也具有多样性。音乐给人带来快乐和美的享受是音乐的审美价值的体现;音乐能够提升人的内在修养,这反映了它的美育价值;通过欣赏音乐能够缓解人的紧张情绪,减轻某些疾病的症状,说明音乐具有实用价值;音乐成果作为商品流通,带来经济效益,体现了它的社会功利价值。人和社会的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音乐价值的多样性,在不同时期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音乐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从而使音乐的审美判断也发生着变化,这种多元化的需求是音乐的价值和功能多样化产生的直接原因。
价值的多样化为音乐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多种途径,这就要求编辑主体结合自身的审美需求以及业务标准和市场标准,对音乐成果的价值进行综合化的考量和合理化的侧重,对音乐成果进行相应的整理加工,发挥“把关人”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把关人”并不仅仅指个人,在更大程度上它指的是传媒组织,价值判断虽然与编辑主体个人紧密相关,但这些判断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前提是符合传媒组织的立场和方针。因此,通过大众传媒进行传播的音乐文化成果并不具有纯粹的“客观中立性”,符合群体规范以及把关人价值标准的音乐文化成果便具有更高的价值,从而通过把关人进入传播的渠道,具有明显的组织性。
影响价值判断的因素除了是否符合编辑主体的审美需求以外,还包括是否符合广大的音乐爱好者的需求,他们对音乐成果的反馈既是对音乐编辑工作状况的检验,更是对音乐文化成果价值的评估,这些反馈信息能够为音乐创作者将来创作出更有社会影响力的作品提供依据,同时也使“把关人”对其价值评价是否准确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音乐编辑活动在传播不同时期音乐文化的同时,对人们不断变化的审美评价进行了保存和传承。它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记录下了那些美丽的音符、优美的旋律、耐人寻味的词句以及一张张熟悉而又遥远的面孔;它不仅很好地保护了人类优秀的音乐文化成果,还为我们展开了一幅音乐审美发展历程的美丽画卷,丰富了人类精神文化的宝库。
综上所述,音乐编辑学是在音乐学和编辑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以音乐为基础,编辑为途径,二者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产生的一项具有跨领域性质的学科。面对杂乱无序的编辑客体,编辑工作者只有合理地运用音乐审美评价,才能使这些客体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并将其潜在的价值发掘出来。
音乐审美评价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价值判断要以事实判断为基础和依据,反过来,价值判断又是事实判断的最终目的,只有将这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会形成合理的、中肯的审美评价。
音乐编辑学中的审美评价寓于编辑活动的过程之中,审美评价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音乐制品的质量,与此同时,编辑工作者对音乐客体进行筛选、整合的状况也受到审美评价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编辑技术手段的不断革新,对编辑工作者的学问修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声像图文并茂的多媒体及网络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这就要求编辑工作者具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和观念,以自己的智慧面对新时期的挑战,利用现代化的编辑技术手段使编辑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展现。
[1]何宽钊.音乐审美评价活动中的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7(1).
[2]转引自张守夫.“休谟问题”的原貌及实质[J].学术交流,2008(9).
[3]姚福申.中国编辑史(修订本)[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转引自李宝杰.音乐编辑学:音乐研究的交叉视阈(代序)[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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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1499-(2020)04-0136-04
王力博(1985~),女,西安交通工程学院人文与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2020-09-19
责任编辑 春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