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茜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00
个人信息权是指个人信息本人依法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其权利内容具体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更正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权和报酬请求权。各国立法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制定单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可称为综合立法模式;二是通过不同法律来保护个人信息,可称为分别立法模式。[1]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所以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仍然有待加强。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存在着相似之处,但仍然有所区别。尽管二者都是人格权,但二者的法律属性仍然存在着区别,个人信息权更注重的是对我们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即个人信息更具有身份识别性。我们的个人信息权之所以值得被保护,是因为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对我们生活影响会很大,电话号码的泄露可能会让我们收到很多垃圾短信;身份证上信息的泄露可能会让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号的泄露可能会导致他人冒用我们身份信息,窃取卡上的资金。在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一方面希望个人信息能够得到切实的、更严格的保障,一方面却又不经意间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2]所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须立即落实。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个人信息更易被他人窃取、搜集,获取和买卖个人信息的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我们的个人信息权。由于人们生活在大数据时代下,别人想要获取个人信息就变得更加简单,甚至许多人已经泄露了个人信息还不自知,即使知道了个人信息泄漏了,也不以为意。殊不知一旦个人信息被泄露,那么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当我们的身份证信息泄漏后,得到我们信息的人可以凭借我们的身份证信息去查询我们的银行卡、手机号等信息,从而利用这些信息对人们进行诈骗、传销。
尤其是如今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网购已经成为大部分年轻人甚至中年人的主要购物方式,根据《2018 年(上)中国网络市场零售数据报告》,2018 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40810 亿元,同比增长301%。可见如今中国的网购发展速度极快,这也证明大部分中国人民的个人信息都或多或少在购物软件中泄露了。大部分购物软件都会搜集消费者的姓名、性别、搜索记录等可识别的基本信息和其他隐私个人信息,之后通过追踪软件来追踪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分析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消费者发送广告[3]。EPIC 执行总监MareRoten1999 年末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87%的电子商务网站使用Cookies 来追踪消费者的网上活动[4]。由于在购物软件中消费大大为我们节约了购物时间,也增加了我们购物的选择,所以在购物软件中购物的人越来越多。而随着网购的发展,也导致了个人信息更多地泄露,这些个人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后果不堪设想。因为网购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各种购物软件的发展,而作为网购爱好者,肯定都深有体会,想要使用这些下载后的购物软件,就必须经过“层层关卡”,首先,必须同意购物软件中的隐私协议,协议中就包含对我们个人信息的搜集,若我们拒绝隐私协议,那么就无法使用该软件;其次,在我们进入软件购物后不难发现,购物软件会根据我们之前搜索或购买过的东西自动向我们推荐类似的东西,这说明购物软件的后台会根据我们搜索的东西掌握我们的喜好等信息;最后,一旦我们想要在购物软件中购物,就必须填上我们的银行卡信息,电话号码信息等对我们生活至关重要的信息。
所以,想要网上购物,网购软件就会收集我们的一系列信息,即便这些软件公司不会对我们的信息进行其他利用,那也难以保障我们信息的绝对安全,因为在大数据时代下,黑客入侵电脑获取他人信息十分容易。通过恶意代码注入攻击使用恶意实例代替系统服务实例处理正常的服务请求,进而获得特权访问能力,非法盗取证书信息或用户数据与传统Web 应用环境不同云计算环境的虚拟化特征加剧了恶意代码注入攻击的安全威胁云端的服务迁移、虚拟机共存等操作使得恶意代码的检测工作异常困难[4]。更何况,我们无法确认那些软件是否会将我们的个人信息作他用。对于我们的个人信息,只靠在使用的购物软件上的隐私协议保护是力度不够的,因为我们作为消费者是很难得知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情况的。并且,即使我们知道购物软件将我们的个人信息泄漏了也难以有效维权,因为现在的维权途径较少,且对购物软件后台也未对我们的个人信息看得很重。美国的Bootom 网站倒闭时就出卖了其保存的35 万份用户资料,获利不菲。
首先,尽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专门针对购物软件搜集个人信息以及购物软件对搜集的个人信息的保护的规范条例。要想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权,就必须制定出成文法,让个人信息权的实现有法可依。此外,由于购物软件会搜集人们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所以制定法律条例以规范购物软件后台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与保护显得尤为必要,对购物软件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在责令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个人信息权保护法规。其次,规范约束购物软件的霸王条款,强制搜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作为购物软件,部分存在着不同意其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就不准使用购物软件的情况,此时人们迫于无奈,只得同意其隐私协议,同意让软件搜集个人信息。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更何况许多不知名的购物软件的隐私协议中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条款。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对有此类不合理条款的购物软件进行约束管制。
建立购物软件的特别监管制度,公开购物软件的安全保护等级排名。各种购物软件之所以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不重视,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些个人信息并没有影响到购物软件自身的利益,所以在大数据时代下就导致个人信息通过购物软件泄露的现象变得普遍起来。一旦公开购物软件是安全保护等级排名,一方面可以更加方便政府国家机关对排名等级低的购物软件进行整改;另一方面,让各个购物软件之间形成竞争优势,因为购物软件保护等级制度排名低的会被大多数人所淘汰,人们会主动选择安全等级高的软件,这就会降低安全等级低的购物软件的下载量,影响到该软件所有者的自身利益后,他们就会主动提高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等级。
网络购物的狂欢下,是个人信息的不断流失。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下,大家应该更加注重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必须提高自身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政府方面须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获取、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的监管力度,尤其是要对网购平台、相关公司进行监督,对于其中违法搜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且,对于个人信息权,国家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大家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而类似于购物软件中的搜集个人信息行为,相关公司也应加强对自身的管理,约束后台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行为,对其隐私条款也应该删除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只有国家、社会、个人都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才能真正使个人信息权在大数据时代下也能得到较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