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可文
内容提要:岭南音乐文化是岭南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范畴上界定,岭南音乐文化又分为广东音乐文化、桂系音乐文化和海南音乐文化三大区域,其有各自独立的分支音乐品种与音乐特征,也有着大致相当的音乐风格。周凯模教授与其团队在2017年出版了六卷一套的《岭南音乐文化阐释丛书》,向读者展现出岭南音乐文化的多样性,也体现出岭南各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性。文章从文化差异与岭南文化、岭南音乐文化与特征、周凯模与其团队研究著作、区域音乐文化与学术视野几个方面,对这套丛书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与阐述。
就世界范围而言,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从中国各地域与各民族文化来说,也同样存在着差异性。当今,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已深入人心,研究者们非常关注中国音乐文化自身——从历史线索到形态分析——都已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那么,以相等价值的学术态度,去看待我国各区域、各体系的音乐文化,深入地研究不同地域的音乐文化的某些课题,或是解决我国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某些特殊音乐文化现象,是重要的手段。
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与人口众多,其音乐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或绝大部分保持着多样的地域形态、文化特征与音乐色彩,因而,不同地域的音乐文化保持有独特的特色与价值。由于“文化”的概念,并非只有一种固定模式的判断的价值标准,所以,我们应正视因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等因素,而造成的音乐文化在社会历史中的差异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具有独特性质的音乐艺术种群。音乐民族学(或音乐人类学)认定——不能以某一特定区域和范围的音乐为价值判断的唯一标准,而要以不同的价值标准和学术视野来重新审视与研究不同地域民族音乐文化问题。社会时代导致不同地域音乐文化,每每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各种文化、各种艺术相互影响与相互渗透,进行着不断的解构与重组。于是,人们在对不同地域的音乐文化基本概念的理解过程中,曾产生过的严重分歧观点,也正在逐步弥合——那种主张通过各地域、各民族音乐进行深入探求,找出各自独特性的音乐理念,正为人们所赏识,也为不同地域音乐的独特性与差异性提供正确认识的理论基础。岭南音乐文化研究也是如此。
所谓“岭南”,是指五岭之南(五岭由越城岭、都庞岭、萌渚岭、骑田岭、大庾岭五座山组成),大体相当于现在广东、广西及海南全境,而广东、广西是岭南文化发源地。商周的岭南,与中原及长江流域已存在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往来。战国时,岭北的汉人因经商、逃亡或随军征战等原因,逐渐南来。但对岭南的开拓,则是在秦代统一岭南后才开始的。唐代开元年间,张九龄主持扩建大庾岭新道,使其成为连通岭南岭北的主要通道,“兹路既开,然后五岭以南人才出矣,财货通矣,中原之声教日进矣,遐陬之风俗日变矣。”([明]丘濬《唐丞相张文献公开凿大庾岭碑阴记》)历史上,唐朝岭南道(岭南道是唐朝的一个道,为贞观十道和开元十五道之一)其所治广州,包括辖境于今广东全部、福建、广西大部、云南东南部、越南北部地区,也归属于岭南。宋代以后,越南北部才分离出去,岭南之概念,逐渐将越南排除在外。岭南的不同地区由于地理环境相近,人民生活习惯也有很多相同之处。而历史上汉人历次的大举南迁,不仅加快了岭南的开发,并以先进的生产力和文化影响了岭南的原住民族。
岭南文化是指中国岭南地域的文化,它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地域上说,岭南文化又分为广东文化、桂系文化和海南文化三大板块;广东文化又分为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高凉文化,尤其以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构成了岭南汉文化的主体。岭南文化以农业文化和海洋文化为源头,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吸取和融汇中原文化和海外文化,逐渐形成自身独有的特点。岭南文化基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具有务实、开放、兼容、创新的精神。其学术思想吸取了由中原传入的儒、法、道、佛等各家思想,并进行创新性发展,孕育出不同风格的文化思想流派。岭南文化涵盖学术、文学、音乐、戏曲、绘画、书法、工艺、侨乡建筑、园林、民俗、宗教、饮食、语言等众多内容。历史上,岭南文化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其以采中原之精粹、纳四海之风气,使岭南文化在我国文化之林,独树一帜。
从理论上讲,一个完整的地域音乐文化应包括不同的分支民族、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经济和文化状况、各种语言环境中的音乐文化。岭南音乐文化与我国其他地域一样,普遍具有多元音乐文化的属性,故而,以同等的态度去看待岭南地域民族音乐文化,这是我们在研究民族音乐文化中应持有的态度。岭南音乐文化由岭南各具特色的地域音乐文化共同集结而成,再由于岭南又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环境,也就造成岭南人的遗传心理特征各异,这不仅造就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多样性,也造成岭南文化因不同地域,而构成具有鲜明的岭南各分支不同的地域音乐色彩与结构特征,构成了岭南地域民族音乐文化独特的审美特征、独特的文化品位及地域文化属性。
作为岭南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岭南音乐文化,从地域上讲岭南音乐文化又分为广东音乐文化、桂系音乐文化和海南音乐文化三大区域。这三大地域也有各自独立的分支音乐内涵,也有共同的音乐体裁与大致相当的音乐风格。
岭南音乐文化的文人音乐当属古琴音乐。历代文人墨客的政治与文化生涯总是伴随着古琴,成为一个人有涵养体现的“琴、棋、书、画”的首要组成部分,故有“士无故不撤琴瑟”(《礼记·曲礼·下》)之说。和其他地域一样,岭南的古琴在汉代(或以前)便逐渐发展起来。岭南历代都出现很多有名的琴人,写有不少琴学典籍,保存了不少名琴和琴谱,据记载,南北朝时期广东曲江人侯安都就有很高的琴艺造诣;南宋末年,金元入侵中原,南宋宋怀宗赵昺(1272-1279)被迫南迁至广东冈州崖山,中原琴艺在冈州留下一批琴谱,相传《古冈遗谱》就是在当时遗留下来的古琴谱。明代,岭南琴人辈出,著名的有陈白沙、邝露、陈子壮、陈子升等。清代岭南琴派的创始人为道光年间的新会人黄景星,其他影响较大的琴人有云志高、何洛书、何耀琨、杨锡泉等;琴谱和琴论方面,有云志高的《蓼怀堂琴谱》、黄景星的《悟雪山房琴谱》、何斌襄的《琴学汇成》、朱启连的《鄂公祠说琴》、容庆瑞和林芝仙合编的《琴瑟合谱》等。岭南文人古琴音乐在儒、道、释思想影响下,与其他地域文人一样,追求“清虚寥廓”“冰心玉质”“恬淡无欲”纯洁宁静之境界,使岭南历代琴曲蕴涵有清高孤傲、洁身自爱、视富贵如浮云的人生观,琴曲中表现出对扰攘世俗唾弃的心境,以及在这种情感下对自然山水表现出的特有强烈向往——排除一切低级的感官欲望,把握、追求“宁静”“超逸”“声微志远”这类超越形、色的声音美。古琴“中、和、古、淡”“轻、微、逸、静”的审美情趣,也便成为岭南琴曲的特征之一。
岭南音乐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器乐是广东音乐与潮州音乐。清末民初,珠江三角洲一带产生了“广东音乐”(又称“粤乐”),是在当地民间“八音会”和粤剧伴奏曲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20世纪20-30年代间,是广东音乐的兴盛时期,涌现了严老烈、何柳堂、吕文成等名家,创作出《旱天雷》《倒垂帘》《平湖秋月》《步步高》《雨打芭蕉》《赛龙夺锦》等名曲;在潮州音乐中,既有传统古乐之遗制,又有本地创造之发明,形成丰富成熟的多乐种、多形式的地方音乐,其中潮州大锣鼓以其花式丰富与气势磅礴著名,被列为中国三大锣鼓之一。更由于符合潮州人对音乐欣赏的习惯,使其在文娱演出、节俗礼仪活动中被广泛应用,并在闲暇时的家庭合乐等方式,融入日常生活之中。此外,潮州筝乐也是具有独特风韵的我国古筝流派之一。
岭南的戏曲是具有独特韵味的戏曲品种,代表性的是广东粤剧与潮剧,以及湖北等地传来的汉剧等。粤剧又称“广府大戏”,发源于佛山,可溯至道明嘉靖年间,它以粤方言演唱,是广东珠三角流行的地方戏曲剧种。粤剧受到弋阳腔、昆腔、汉剧、徽剧、秦腔等多个剧种的影响,取各家之长,自成风格,既与我国传统戏曲一脉相承,又具有浓郁岭南文化特色。潮剧同样源远流长,它是用潮汕方言演唱的戏曲剧种,曾潮安县出土的明宣德年间剧本《新编全相志孝刘希必金钗记》,是国内出土最早的南戏演出本之一,是南戏传入潮州后发展的地方剧本。明末清初,潮剧渐趋成熟,至光绪年间达到鼎盛,历史记载曾有二百多家潮州戏班存在。汉剧源于湖北汉剧、徽班、秦戏班底,客家汉剧角色行当分为生、旦、乌净、红净、丑、公、婆七行,其“唱、念、做、打”丰富,武打戏还把南派武功融于其中,唱腔有二黄、西皮、大板等声腔。潮剧后成为广东重要的剧种。另外,岭南戏曲剧种还有采茶戏、雷剧、琼剧(亦称琼州戏、海南戏)等,其客家地方小戏的采茶戏和花朝戏为岭南小戏之代表剧种。
岭南的声乐体裁,更多地体现在客家山歌上。最具代表性的是流传于梅县、兴宁、五华、紫金、博罗等客家人聚居地的客家山歌,其意境含蓄、题材广泛,善用比兴手法,语言生动通俗,讲究押韵,用客家方言吟唱。客家山歌旋律优美,几乎所有曲调中都有颤音、滑音、倚音等装饰音,因而使原本简单的旋律变得曲折回环、委婉动听。客家山歌的体裁丰富,大致有号子山歌、正板山歌、四句八节山歌、快板山歌、叠板山歌、五句板山歌等。在曲艺方面,代表性的有粤曲、木鱼歌、龙舟歌、南音和粤讴等;最具特点的是流传于潮汕、用潮汕方言诵唱的说唱本子“歌册”。歌册的体裁为两类:一,传奇故事体;二,歌行体。潮州歌册广泛传诵于妇女间,现存歌册最早创作年代为明代。在清代歌册刊刻甚盛,现存传统本子有数百部,流传至东南亚及内地,流播甚广。尽管岭南民间舞蹈的品种繁多,可代表性的风俗舞是船灯、鲤鱼灯、采茶扑蝶、席狮舞、杯花舞等。另外,岭南宗教音乐有佛教放焰口、早晚课等音乐,跳花棚等傩艺、客潮祭祀等,这些都是岭南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岭南历史悠久、民族与人口众多,其音乐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或绝大部分保持着地域的独特性、文化的差异性与音乐的多样特征。我们注意到岭南音乐文化在历史过程中的演变与差异,这是音乐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我们说,岭南音乐文化有别于我国其他地域的音乐文化,它具有独特风格与价值,值得包括岭南音乐文化学者在内的广大学者们关注与研究。
周凯模博士是星海音乐学院教授、岭南音乐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她多年来从事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艺术人类学、西方音乐史、音乐教育学等领域以及社会性别问题的研究。从1998年自昆明来到广州,她就以课题形式组织起“岭南音乐文化考察研究”团队,并将以学科理论发展岭南民族音乐文化研究为己任。多年来,她和她的同事们在岭南各地考察,并于2000年建起了岭南第一个以音乐人类学学科理论策展的特色学术基地——“岭南音乐文化展览馆”。她的学术取向,是通过对岭南原生型民俗音乐资源的考察、收集和研究,提供建设我国的岭南特色音乐教育体系音乐资源和人文资源库,目的是为实现“学校规范教育”与民间“自我传承教育”的学术对接,为丰富我国传统音乐教育资源做拓展性的工作。她认为:“任何地方的文化都是世界文化组成部分,各地文化基因,既富特色,更有相互交融的传承现象。”①因此,她的地方音乐研究视野,是放在世界音乐文化知识体系中的。她与团队始终坚守初衷,对岭南音乐文化作不懈的发掘探索,在多年深入民间底层收集的岭南音乐文化新资料基础上,精心筛选提炼出一套六卷本的《岭南音乐文化阐释丛书》(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7年9月第一版。该版本得到国家出版基金资助)。
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作为主编的周凯模教授精心为该套丛书设计的阐释模式逻辑。这套学术阐释的逻辑设计非凭空杜撰,从六卷本著述来看,这是经过多年深入田野、严谨考察的收集、分析、总结、提炼,从岭南各民系或族群的民俗文化与乐类、乐种特点中梳理出来的“人类学阐释—社会心理学阐释—乐学阐释—乐种学阐释—艺术特色阐释—文化阐释”的学术构架。令人信服的,是这个逻辑构架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实实在在从人类学角度对民俗个案(即“民间自我传承”)人文关注开始,通过“人—心—乐—器—艺”层面的具体乐种深度剖析,以内在逻辑建构起的整合性文化阐释学术模式。这种起于新材料所提炼的学科阐释逻辑,又与具体特色音乐文化内容深度融合的学术策划,没有主编多年深入一线的新材料积累、没有她扎实的民族志梳理的专业功力,没有其丰富的跨学科学养沉淀,是不可能在浩繁厚重的岭南音乐文化中,提炼出如此整合岭南音乐文化的创新性研究模式的。正如设计者所说:“丛书的具体内容阐释与整体模式结构之间,既有深切的内在关系,又有各自独特的阐释基点,以清晰与宽宏的学科交融与跨越,对岭南音乐文化进行不同向度的深层描述,使丛书同时具有模式内涵的思维逻辑性和阐释学理的开放性。”②
另一值得关注的,是丛书作者团队的考察实力和诠释能力。这套基于岭南地方民系及族群背景复杂的丛书,要尝试用新兴研究模式去阐释岭南各代表性民系及族群的乐种和乐类的文化特征,并彰显岭南音乐特征与整体模式逻辑结构的有效对接,这对每个作者都是严峻的学术实力考验。主编明确要求:“该丛书的学术定位及书写策略,是以考察新材料为主并与前沿理论相结合,力求在实地考察活态新资料基础上进行文献解读和理论分析,要使该套丛书,既有资料价值,亦有相当的学术价值。”③要求不低,然而,六卷本的丛书作者,都拿出了令人信服的学术成果:
周凯模等著的《岭南民俗音乐的人类学阐释》,以岭南音乐文化的“俗象”为阐释焦点。通过对岭南民俗音乐文化中的民俗及其仪式的研究,在阐述历史源流基础上,以民俗学及音乐(音声)的理论阐释为背景,以广府三水“私伙局”音乐模式、岭南琴乐与琴人进发的文化追索,对潮州琵琶的“形、律”与演奏时空的比较,对“客家山歌墟”都市转型的分析,对岭南乐教由民间向高等音乐教育的功能转换等梳理,来阐释“岭南俗乐”的传承及变迁;再以国恩寺“放焰口”仪式音声、化州“跳花棚”傩舞仪式音乐中的科本、面具、身体动作及特征的论述,岭南潮客民俗仪式的用乐及功能如大埔“祠祭”仪式音乐、棉安善堂“功德”仪式音乐、岭南普宁“英歌舞”、海南黎族祭仪中的“吹打乐”、广东排瑶“歌堂仪式”音声分析等,对岭南“祭俗音乐”作出了丰富而深刻的音乐人类学阐释。在其著作中,以“人类学”学理与音乐人类学思想谱系为贯通主脉,以民俗音乐实地考察和民族志书写方法贯穿材料提炼,对岭南世俗和祭祀音乐,从人文生境、民俗仪式、音乐音声、传承模式、教育功能转换、音乐形态变迁及其鲜活存在的历史与当下的意义,作了人类学的深度阐释。
张曦的《岭南潮州音乐的社会心理学阐释》,以潮州民系音乐的“心象”为阐释焦点。通过采用社会心理学方法,对保存严密的岭南古老宗祠传统族群之一的“潮州—福佬民系”音乐文化进行分析。作为潮州人、女性作者,她根据对潮州宗祠文化的深入观察,将其研究重点放在音乐的群体性发展模式上。该书从局内人角度提出“潮州音乐”还是“潮汕音乐”的问题作为切入点,用阐释学和社会心理学视角,对潮州音乐种类、性质、乐种作了较为详细的表述,对潮州音乐中的民歌、方言歌、曲艺、戏乐、戏剧、民间小戏、舞乐、锣鼓乐、丝弦乐、潮阳笛套乐、管弦伴乐、吹打伴乐、庙堂乐、佛乐、道乐、功德乐等进行了系统阐述,并以潮州畲族歌王雷楚良的音乐行为作为典型案例作深入分析;以潮州大锣鼓、弦诗乐、吹打乐等贯穿的潮州民俗活动“游神赛会”仪式过程,对表演者态度、表演者行为、民俗音乐活动中观众的态度等作了非常细致的心理分析;同时对很有地方特色的潮州歌册中女性角色观的形成、传统社会中的女性道德观、男女两性的不同行为期待的形成、基于歌册作为传播媒介的文化功能影响,以及由此对潮州音乐群体性特征的形成和深刻的社会心理原因,均作了十分独到的社会心理学阐释。
蒋燮的《岭南客家音乐的乐学阐释》,以岭南客家音乐的“乐象”为阐释焦点。他也以主位(客家人)和客位(民族音乐学学者)双视角立场,采用中国“乐学”和西方“阐释人类学”理论相结合的方法,以岭南客家音乐文化语境阐释为前提来研究岭南客家音乐。他首先从分析岭南客家音乐的分类谱系入手,从客家民间乐类如客家山歌、采茶歌舞、花鼓音乐、灯彩音乐、客家说唱、客家戏曲、客家民间器乐等,分析客家音乐的形态元素如艺术体裁、表演形式及音乐形态等;又从岭南客家音乐中的族群交融、社会性别视域下的岭南客家音乐家如饶金星、李九姣、陈贤英、黄粦传、罗九香、费师逊等名家的客家音乐成就之成因进行文化剖析;再对岭南客家的民间信仰及其祭祀音乐、佛教音乐、道教音乐等音乐事象也作了意义分析。该著作探索从“乐形”“乐人”“乐事”的学术角度,对岭南客家的音乐形态、音乐人物和音乐文化事象进行创新性的乐学解读,同时对岭南客家音乐形态在社会变迁历史中的物质构成及文化意义,作了颇为深刻的阐释。
吴迪的《岭南乐器的乐种学阐释》,以乐器的“乐种学”内涵为阐释焦点。首先以阐述岭南乐种之学理和人文及史迹为前提,论证了岭南乐种的学理、概念与学术界定,继而从岭南乐种的本土共识、历史脉络与体系建构、人文背景发轫溯源论证了岭南族源寻根与岭南文化构成,阐述岭南汉族民系与岭南文化塑形,论述岭南乐器钩沉,介绍了百越铜鼓、铜鼓形态与分类、铜鼓功能与传承与秦钟汉鼎藏帝坟、文帝乐府造良器等问题。还对岭南的特色乐器进行阐释,介绍了广府喉管、潮州“哭筚”、唢呐啸咏、广府“大笛”、潮州“的禾”、客家“金口角”等,又对岭南的胡琴、二弦、广府二弦、潮州与客家二弦、竹弦与竹提琴、潮州竹弦、广府竹提琴、高胡与提胡、椰胡、潮客椰胡、广府椰胡、潮州/客家大冇胡等作乐种学阐释;对岭南三弦、秦琴、葫芦琴、粤乐扬琴等乐器进行介绍,并对岭南的广府锣鼓、吹打乐、佛山十番锣鼓、潮州锣鼓、潮剧锣鼓、潮乐锣鼓、客家锣鼓、客家汉乐之“武乐”乐器、客家汉乐之“武乐”组合、“武乐”锣鼓经与锣鼓谱作细致的阐述。该著作对岭南乐器的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历时变迁,和岭南器乐中的“乐种—雅集型”与“音乐会型”等地方乐种特色,作了乐种学理念上的阐释。
黄日进的《岭南广东音乐的艺术特色阐释》,以岭南广东音乐的“乐艺”为阐释焦点。该著作对广东音乐艺术特色进行阐释,探讨了广东音乐的称谓、艺术的意境和韵味、广东音乐的曲名、表现手法、演艺特色、演奏特点、“乙反调”特色、高胡来历、艺术表现、广东音乐的教学、对民族音乐的影响、高胡训练程序与步骤、教材与训练,并对黄日进对广东音乐的传播、创作、高胡演奏特点进行了分析,进而探讨黄日进高胡艺术的社会影响。该书的作者对广东音乐的经典作品分析,对其乐种源流、曲体结构、旋律手法、演奏技巧、风格特征及音乐意境等特点的阐述,是通过亲身的高胡演奏及教学实践、用极富地方特性的技巧将其“乐种音色”再现出来,并以丰富的艺术体验对其进行的独到阐释。
吴霜等著《岭南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阐释》,该书首先对古岭南疆域及民族文化、古代少数民族歌谣及其旧有习俗进行论述,阐述古代族群的歌曲、歌之辞体与乐态,以及对岭南铜鼓的文化阐释,该书以古典文学与“艺文志”中的铜鼓等作论证,以近现代学术视角,对铜鼓音乐作文化透视,对文献记载中的铜鼓如伏波鼓与诸葛鼓作论述,对岭南铜鼓、铜鼓乐、岭南少数民族音乐与民间习俗作形态学上的阐释;对岭南史前古瓯骆族的乐舞图像、宝镜湾岩画中的祭祀乐舞、江流域岩画的祭祀乐舞进行论证,还对商周越族大铙南渐与中原甬钟的传入作考证,对商周岭南的镈、铎、钅享于、钲、铃等礼乐器进行研究,进而对秦汉南越国的礼乐文明、对岭南颇具特色的羊角钮钟进行历史解读,继而对岭南少数民族歌乐形态作美学阐释。著作还对历史文献记载中和现存的岭南少数民族其他乐器作论证,阐述传统乐器的常见使用方式;在此基础上,对岭南少数民族传统的戏曲与曲艺作阐述。书中还对岭南的戏曲和讲唱作论证,该著作注重知识及方法背景传统、吸收人类学民族志观察书写方法,去整合文化各因素对人类日常生活的影响及控制。在对岭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阐释的同时,亦从整体角度对音乐受控于各民族文化存在的关系给予揭示——古代岭南民族社会历史与当代文化发展的关系。
可以见出,丛书每位作者都掌握了丰富的考察资源,在此基础上去进行学科理论的深度剖析阐释,将主编设定的阐释模式融化在研究内容之中,并转换成对岭南音乐“俗象—心象—乐象—乐器—乐艺—文化”的整体建构与解读。因此,该丛书无论在资料性、理论性、结构性、创意性等方面,都具有学术与实践上的广阔视域与超前意识。
我国20世纪30-40年代在接受西方民族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就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农村作实地调查研究,出版了一些专著和调查报告。从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时,就有学者撰写出许多少数民族简史与民族志,但少数民族音乐志出版为数不多,尤其是以多学科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更是凤毛麟角。
周凯模教授与其团队撰写的这套丛书,饱含有研究岭南音乐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中国音乐史料繁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可分为“实物史料”“口传史料”和“文字史料”三种,从该丛书中看,这些岭南音乐文化的史料全部囊括在其中,不仅如此,还以人类学、社会心理学、乐学、乐种学、艺术学与民族学的方法进行深入的理论剖析与阐释。
以前,我国学者对研究对象的研究主要是对音乐作品译读、评析、辑证,对音乐家与作品史料的搜集、编订,撰写音乐家传记、音乐编年、作品系年以及写作本事、流派演变的记述与考证等;或进行音乐曲式、音乐流派、乐器、音乐美学、音乐思想的专题研究,而这套丛书是跨音乐学、民族学、文学、民俗学、音乐考古学等学科,甚至是结合图录、壁画、碑刻、文集、手迹等交叉渗透的研究方法,这使得这套丛书在国内学界显得并不多见,其内容对汉民族音乐文化与其他兄弟民族音乐文化的综合比较研究,更是罕见。该丛书注意到岭南区域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与遗迹,反映出岭南历代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特色,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岭南民族音乐在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音乐实物的遗存,还对岭南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作深入的研究,在著作中采用音乐民族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社会学等方法,对岭南音乐文物作详细记录,并探求其反映的民间风俗、习惯等特质,探寻岭南各族或某个地区风俗文化的发展和变化特征,用很多音乐文化遗物与遗存,揭示岭南社会生活、社会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对岭南音乐文化进行系统性的研究与总结,这在当今全球化、信息化与国学全面复兴的时代背景下,使该丛书成为新时代区域音乐文化研究方法的新型范例。
长期以来,“欧洲文化中心论”是一种普遍的学术观点,它是在前几个世纪中在西方滋长起来的传统观念,它认为:欧洲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的巅峰,而其他文化都只相当于欧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个发展阶段。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欧美的音乐学者不愿意将其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专业音乐创作)和非欧民族的音乐文化相提并论。在他们看来,欧洲诸民族(特别是西欧诸民族)的音乐乃是人类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不能和所谓“无文字书写”传统的“自然民族”的音乐文化平起平坐。这种观点明显地带有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也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早期比较音乐学中的殖民主义色彩。在20世纪,随着东方音乐学界的崛起,新的倾向是把欧洲音乐(包括古典音乐、民间音乐、现代音乐和流行音乐等)也看成是民族音乐中的一类,因为不具民族属性的音乐在世界上是不存在的,这样,当今音乐民族学(或音乐人类学)就不是以某一特定的区域和范围的音乐为价值判断的标准,而是以新的角度或立足点,来重新审视与研究民族音乐中的那些令人棘手的问题。在今天,音乐也正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各种文化、各种艺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进行着解构与重组。于是,在人们对音乐文化基本概念的理解过程中,曾产生过的严重分歧的观点正逐步弥合。一种主张通过各民族音乐进行比较,找出各自独特性的音乐理念,为人们赏识不同音乐的独特性与差异性,提供了理论基础与社会基础。
当今音乐民族学/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强调以人类整体社会中的个体或某一群体为对象,来展开对其音乐事象的考察与研究,它并不局限于对孤立的音乐事象和音乐作品作考察研究,而是以对音乐事象操纵者为研究对象和以人的音乐活动为研究客体。从现在音乐学研究的格局来看,把全世界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特色的音乐文化都纳入到我们的视野中,将其放在同一认知平台上,以不怀偏见的态度进行研究,以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共通法则进行探索,这应该是当今音乐文化研究整体观的充分体现。由于我国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我国各地域、各民族的音乐文化都有其独特的审美价值和文化地域属性,所以,以多元音乐文化持平等客观的态度,同等地重视不同地域与民族的音乐文化,这是我们在研究民族音乐文化中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
周凯模教授与团队的这套著作,正是以不同文化的内外环境、民族崇尚的文化反应、民族心理的不同情态造成文化上的差异性入手,将岭南音乐文化放在音乐人类学、音乐民俗学、社会心理学、历史学、艺术学、乐种学、乐学等学术视域来进行复合观察和作不同学科的深刻阐释,引导人们深入地把握与理解岭南民族音乐多元丰富的文化整体。在文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他们以如此学术视野和学科跨越来研究和阐释岭南独特的民族音乐文化艺术,对保护我国音乐文化多样性,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注释:
①见《岭南音乐文化阐释丛书》,福建教育出版社,2017,“总序”第4页。
②同①。
③同①,“总序”第3页。